1.
李祖明: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关键[J].工商行政管理; 2007年11期; 43~45
黄东斌: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N].经理日报; 2002 黄国民: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之我见[J].法制与经济; 1995年05期; 10~12
必要时应与相关产品的供应商、批发商、销售商、转包商及顾问、律师等提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计算机软件存在商业秘密是客观的,特别是对商业秘密的核心技术,业界的同行们心里都非常清楚。但是,能够自觉运用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显得非常不够。有的企业管理领导层根本就没有保密的意识,也就没有保密的措施,有的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是措施不到位,保密制度不健全。
软件配置管理一是对软件实体进行管理,二是对软件的研制过程进行管理。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软件研制的过程中,基本上都采用了各种软件版本工具来确保软件的质量。即便如此,也不一定能够确保软件技术状态的正确性。这是由于对软件研制过程中变更管理做得不到位造成的。因此,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软件变更过程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软件质量。
(1对计算机软件的经济特征、技术特征及风险特征认识不足;
(2对商业秘密与企业发展的关系认识不足;
(3对现有法律的保护的方式认识的还不够充分;
(4对计算机软件使用商业秘密保护缺乏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如对文件进行编号、划分等级,配置必要的保密、防盗设备,确保秘密文件及其所处区域的安全等。又如建立项目开发档案,妥善保管立项论证报告、阶段性开发文档包括立项、论证、编写、调试、测试、各阶段的软件版本及终级软件版本等技术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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