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经辛酸地对我说:“阿拉就像两只见不得光的小老鼠,永远躲躲藏藏。”我沉默良久,却说不出话来。
曾经很羡慕女孩子,为什么女孩子就可以互相牵着手,肆无忌惮的欢欣雀跃,而不必在意他人的眼光。而我,可以勾着你宽阔的肩膀,可以抚着你温馨的后背,却永远不能在大庭广众下,轻轻地,柔柔地,握着你有着些许老茧的手。
我也曾天真地说:“阿拉出国吧,在国外就没有国内那么多烦恼了。”
你笑了笑:“那阿拉要努力工作,好好攒钱。”
其实我一直好喜欢你的手。
你问过我:“你觉得我身上哪儿最好看?”
我回答说,是眼睛。是的,你的眼睛深邃明亮,让人不自觉为之着迷。时光流逝,可每次看到你仿佛星辰的眼睛,我依然还像第一次那样怦然心动。多少次还会像过去那样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你也多少次会像过去一样刮我一下鼻子,悄悄说上一句,不害臊。很是享受那种感觉,又或者说很是享受,你温柔的手,贴近我的鼻端那种异样的感觉。或许你身上最好看的确实是你的眼睛,但是你身上最让我着迷的,还是你的手。
记得阿拉相识的那一天,你的手微微抚上我的额头,我因为发烧而昏沉沉的脑袋骤然有了瞬间的清醒,我冥冥中有预感,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我终于碰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而我,也将作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决定。也许这个决定让阿拉万劫不复,也许这个决定让阿拉背负骂名,也许这个决定会让阿拉永远生活在阴暗之中,永远只能像两只小老鼠,卑微而低贱地活下去。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是的,当那天你把我背起,不顾一切地向医院冲去的时候,我已经做出了决定,我永远不会后悔,你应该也不会吧?
你手上炽热的温度,一直从我的背部传遍我的全身。我的头好疼,可是我的心里好温暖。有你的手怀抱,我什么都不怕。
你的手一定是上帝最杰出的艺术品。每次当我享受着你美妙厨艺的时候,我总会这么夸你,你总是憨憨的笑着。每次当你帮我修电脑的时候,我也会这么说你,更不必提你修电闸,补衣服,装开关的那些瞬间。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没有了你的手,我的生活会是怎样?不过我不愿意想,也不敢去想。我只知道,在那些瞬间,我也同样陪伴着你,静静地看着你认真的样子,静静地看着你无暇的手,时间和幸福就会在此刻凝固。你打开CD,轻柔的音乐声悄然响起:“阿拉在一起,走过一路的风雨,用微笑迎接
明天,也告别那过去……”
我突然想哭了。
其实我什么都不想。
我只想握着你的手,到永远。
登上舞台,他们宣告:“我是歌手。”这是一次人生的回归,也是一次生命的超越。晨起梳洗,我们默念:“我是学生。”这是一种自我的确认,也是一种成长的态度。
学生,学习之人也。然“学习”的内涵,不知从何时起,已经窄化为读书与作业。整理书包,日常家务,竟由父母包办。上课读书,放学作业,我们正成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孔门弟子。
我们亲近书本,却远离了自然。我怀念那些上古的先民,他们在森林和草地上晃荡,抓白蚁、采野果、挖洋葱、追兔子,见机行事,有啥吃啥,喝着风就长大了。他们采集的不只是食物,同时还有原生的知识。他们仔细观察树木的枝叶,了解每种植物的生长模式,找出果实、蜂窝和鸟巢。他们掌握了每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学会了听草丛中最细微的声响,知道里面是不是躲着一条蛇。他们总是以最省力、最安静的方式行动,也知道怎样坐、怎样走、怎样跑才能最灵活、最有效率。他们不断以各种方式活动自己的身体,让他们就像马拉松选手一样精廋。就算我们练习再多年的瑜伽或太极,也不可能像他们的身体一样灵敏。
自然是一本神奇的天书,期待着我们从它那里汲取智慧并得到滋养。社会是一本无字的大书,让沈从文先生念念不忘。
少年沈从文,常常逃学。逃学路上,看一个老人戴了极大的眼镜低下头来在那里磨针,看皮靴店大胖子皮匠天热时腆出一个大而黑的肚皮(上面有一撮毛用夹板上鞋,看剃头铺一个人呆呆的在那里让剃头师傅刮脸,看豆腐作坊里小腰白齿头包花帕的苗妇人用放光的红铜勺舀取豆浆,看屠户肉案桌上那些新鲜猪肉砍碎时尚在跳动不止的模样。沈老说:“我就欢喜看那些东西,一面看一面明白了许多事情。”除了看,沈从文还到处去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户身上的气味、烧碗处土窑被雨以后放出的气味。他还去听蝙蝠的声音、一只黄牛当屠户把刀剸进它喉中时叹息的声音、藏在田塍土穴中大黄喉蛇的鸣声、黑暗中鱼在水面拨刺的微声。“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题,都得自己去找寻解答。”沈从文是这样做的。
我不敢说是逃学造就了这个伟大的作家,但我可以说沈从文之所以能成为伟大的作家,与他少年的逃学经历有着极大的关系。因为,他在人生的早期从社会这本无字的大书里获得了直接的,炼就了敏锐的观察力与感知力。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羡慕那些负笈远游的古代学生,他们在字行与山路间自由穿梭。我羡慕那些出走与流浪的唐代诗人,他们用脚在祖国的大地上写下了动人的诗行。
我是学生,终其一生,我也要策划一场逃离,无论成行与否。
晚深了,默地坐在书桌前,楞楞地盯着手机,心中满是忐忑。离校前的那一天,同学李衙内许诺会在今晚给我发一条短信,为了这短信,我将我的初吻潜规则了……
手机颤抖着,一道微光闪起,心中狂跳,急切地抓过手机,果然是李衙内的短信!读着短信,那一刻,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忍不住放声恸哭。
“怎么了”、“怎么了”,一连串急切的关心声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挤进了我的小屋。“坑爹啊~~~”,我把手机递给爸爸,抽泣着说:“十年寒窗,我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鬼晚,干得比牛多,要我写心里苦巴巴的,心里怨深深的,我都能写,可偏偏要写什么心里美滋滋的,这不是坑人嘛,我就是想编也编不出来啊……”
看着短信,爸爸笑了,“多好的题目啊”,“好什么啊,让我怎么写啊!”带着哭腔,我争辩着。摸了摸我的头,爸爸说:“孩子啊,你真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蜜水里泡大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你看看现在国外,到处是经济危机啊,希腊危机、西班牙危机、意大利危机,那里的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我们呢,国家经济发展,人民收入稳定,爸爸的工资,十几年都没变过,想起这点,爸爸心里别提有多么美滋滋的呢!”
妈妈也笑着说,“是啊,孩子,你整天那么题山题海地写作业,对社会的美好太不了解了。其实,那几年看着你长大,妈妈一方面为你高兴,另一方面也感到自己要人近中年了,心里很是不自在的。最近有关部门说,要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68岁,妈妈那个高兴啊,感觉自己一下又变成小青年了,想到60岁时还能被称为中青年,妈妈梦里都笑出声啊,心里美滋滋的。”
爷爷咳着说,“小丫头,我还以为什么事呢,这个题目多少贴近生活啊,怎么说不好写呢。就说爷爷吧,退休那么多年了,看着国家经济发展,感觉自己年老多病的,除了每天晨练时用爷爷的老肺帮着净化些空气,就不能为国家建设再贡献什么力量,心里着急啊!这下好了,有关部门说要征收房产税了,爷爷又可以用自己微薄的退休金为国家争当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的宏伟目标贡献更多税收,感觉自豪啊,心里美滋滋的。”
奶奶用纸巾帮我擦去泪珠,搂着我说,“这孩子,读书有什么苦的呢!奶奶小时候家里穷,不能读书,可羡慕那些有书读的娃呢。现在奶奶每天在家里给你们准备一日三餐,也学了不少知识呢,像什么黄曲霉素豆奶、盐酸克伦特罗猪肉、苯钾酰馒头、二恶英鸡蛋、三聚氰氨牛奶、硫磷大蒜、蓝矾黄瓜、甲醛白菜、汞蘑菇、福尔马林牛百叶、二氧化硫金针菇、溴酸钾小馒头、次硫酸氢钠甲醛粉条、苏丹红咸鸭蛋、孔雀绿茶叶,还有好多好多呢!奶奶看那个《舌尖上的中国》,里面好多吃的哟,肯定一定还有很多奶奶不知道的化学知识,奶奶准备吃到老学到老,想到老了老了,还能当个化学家,奶奶心里别提有多美滋滋的呢。”
听着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劝导,我心情也大好起来,便对他们说:“我知道怎么写了,你们也早点关灯休息吧。有关部门为了帮助我们重视环保,正准备出台电价新政呢,我们也要自觉参加到环保活动中去啊。”
黑暗中,想到自己不仅可以在学校读,还能到补习班读,小学就能读初中的书,初中可以读高中的书,还有那些多竞赛可以参加,真是幸福啊!我眼角挂着泪花,心里美滋滋地睡着了……
“死不死?”“就该枪毙!”一群人说着、骂着。
“你死不死?”监考老师在前面看着下面交头接耳的考生。
虽然还没有开始,但是火药味已经很浓了,似乎张开嘴就能吃到枪药了。
语文卷子在考试前5分钟就发下来了,看到作文后我就想到了这个题目《生命并没有结束》。我的脑子里顿时思绪万千,已经无暇顾及前面的那60分题了,拿起笔就添上了答案,也不知道有没有多选题。
好好想作文怎么写,突然我看到了脚下的阿迪王,这让我联想到了春哥、大帝……那句口口相传,老幼皆知,最经典的口号:信春哥,得永生!对啊,生命并没有结束,因为我们都信春哥,我们可以得到永生,生命怎能结束?!
我又一次欣赏了脚下的阿迪王,那么光艳美丽!大帝、春哥保佑我吧,我不仅要生命,还要分数!
老师,这份试卷是有魔力的,如果你不信春哥、不信大帝,那么你必死无疑。如果你希望你的生命不会结束,那么就请给我一个满分,我们敬爱的春哥和大帝一定会饶恕你的!
写到这里差不多400字了,距离要求的600字还差点,那我就再写上几句吧。
还是说说考场里面的事情,此时考场内已经乱了,此时不是武松的血溅鸳鸯楼,而是血溅中考场!带着刀的那个人我不认识,但是看到他脚下的阿迪王我就知道他是我哥们。我也看到了有人躺在了地上,早已血肉模糊,希望他也信春哥,生命不会结束,否则估计死定了。
考场中一片惨象,两位监考老师似乎都很胆小,躲在讲台后面不敢出来,考场内好学生面前的卷子早已被抢跑,一群穿着阿迪王的学生在狂抄。我不想去抄,因为我不想违反考场纪律,仍然坐在我的位置上完成这篇作文。
突然,我听到了警车的声音,隐隐约约的,因为考场里面太嘈杂了。没错,就是警察,手持防暴盾进入了我们考场,那些打人的、抢卷子的学生全被带出去了,我想我做对了,要不就会进去了,这篇作文也没法再展现在世人面前了。
生命并没有结束,因为我的目标还没有实现,我的希望,我的理想,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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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回首,已三年,此应为终,而非始,故改变题目……
三年了……
终末之冬,终于过去了……
血色冰峰上的冰中依然残留着,但是大多已经化了。融冰汇聚成溪,唯一不变得,是溪水中依然夹杂着些许血丝……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如此动人……这让我不禁回想起了三年前……
……
人与龙,在两个世界生存着,本来不应该交战的,但是,由于人内心中黑暗的***的力量,使得一些人想用龙作为兵器,于是……龙之门再一次被开启,在苦战之后,八位勇士拿着八件神将器,披荆斩棘,到了最后一条龙的面前……
被派遣上前的理魔导士被龙所吞噬,连着那本邺火之理一起……
这样,本来便强于人类数十倍的龙,在吞并了八圣器之一的邺火之理后,变得更加强大……口中喷出火焰的余热,足以将大地烧焦,那时候,血色冰峰上,尸横遍野,但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冰晶。
圣骑士曾经尝试着使用同为八圣器的冰雪之枪,企图用兵化解火,但是……同样失败了,在即将靠近之时被龙发现,人与枪一同化为灰烬。德鲁伊们将自己的暗魔法发挥得淋漓尽致,虽然暗能克理,但是龙本身具有着至高无上的光的属性,于是,攻击又被化解……
人类……站在绝望的边缘,徘徊着……
有什么能够克制光和理?人类还没有找到可以融合理和暗的方法……
但是……没有方法不等于不存在这种东西……
我,亚勒曼卡谢的唯一传人,手中抱着那本沉重的书,从纳斯达因出发,走上了血色冰峰,渐渐的,我看到了一片红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我又被推后了几米,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与龙吐息的力量抗衡了,我静坐下来,翻开那本冰一样纯洁而带着海蓝色的书的封面,早已变黄的羊皮纸发出丝丝银光,我开始吟唱那古老的魔法……
于是,大风起兮云飞扬,天从本来的被烈焰染成的红色变成了水晶一般的晶莹、透亮、散发着湛湛的海蓝色;蓝色的'阳光,映照着最后一条龙,只见它绝望地站在那里,然后从脚开始,一步步地被冻结……八勇士可不例外,连龙都挡不住,人类何如……
冰雪从天而降,越积越厚……
于是,我也合上了书,倒了下来,只见封面上印着《终末之冬》……
……
此后,终末之冬的反噬效果一直跟随着我,我能勉强使用各种魔法抵御他对我的侵蚀,因为毕竟我是施术者,但是我周围永远围绕着一圈冰雪,所以……我看不到春天……
……
但是,即使是终末之冬,其能力也是有界的。不过很长——三年……
三年的酷寒的苦难……好不容易从一场灾难中逃脱,却又到了另外一个更大的灾难中……
不过,这三年……终于过去了……
终末之冬……消解了……
于是,我又回到了纳斯达因……听着纳镇的流水,赏着纳镇的鸟鸣,闻着纳镇的花香……纳镇的阳光不可谓不明媚,使我禁不住打了几个喷嚏,忽然间,看见一只麻雀从枝头飞起,飞向那苍蓝的天空,在一看那树枝,却已长出新芽了……春天……我终于看到你了……
躺在纳镇的草坪上,仰望着天空……
谁也想不到,这种时候会发生车祸。
这场车祸发生得太突然了,以至于佳佳的两个同学都忘记了害怕。等到附近的路人跑过来,她们才吓得尖叫起来。
这里是佳佳每天上学必经的一个十字路口。因为旁边就是一个大型社区,每逢早高峰,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小汽车、大巴士、步行上学的学生,把这里堵得几乎水泄不通,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寻找缝隙前进。偶尔窜出来一个快递小哥,像条泥鳅一样在车水马龙里、在刚刚下过雨还积水的路面上穿梭自如,身后溅起的水花,引起路人的.斥骂声。
照理,在早上这个时候,这样拥挤的路口,是最不可能发生车祸的,顶多是刮刮擦擦。所以这场车祸,谁也没想到。
佳佳是被一辆灰色的奇瑞车撞倒在地的。
正是红绿灯交替的时候,佳佳走在斑马线上,那辆小车不等绿灯亮起,抢了一两秒突然加速,把佳佳撞出了两三米远,书包飞起来又落下,砸到了旁边一个晨跑的小姑娘。
汽车没有减速,反而加大油门扬长而去。
有人赶紧用手机拨打了120,有人报了警,佳佳的两个同学跑去学校告诉了老师,老师又电话通知了佳佳的父母……
佳佳被送到了医院。所幸伤的不重,只是外套被擦破,连带胳膊划了几道口子。最严重的是小腿有点轻微的骨折。医生说住几天院就可以回家了。
接下来几天佳佳就躺在医院里。学校照例进行了期末。据说这次考试排名很重要,会直接影响到下学期的初三优秀毕业生资格。所以佳佳的妈妈心里是又急又疼又气。
据说那天警察赶到后,询问了在场的路人,怪异的是没有人说得出肇事车的号码。有个老头说他看到那辆车的车牌上全是泥巴。
大概两个星期后,佳佳在餐桌上听爸爸说:警方通过监控录像抓到了肇事者。
佳佳瞬间突然面如死灰,她真的没想到会这么快。
她知道,爸爸没说另一件事,因为他肯定也想不到。
几个月来,佳佳因为害怕这次“决定生死”的考试,彻夜失眠。后来她用自己的零花钱,找到一个开“黑车”的司机——就是那个奇瑞车主——自导自演了这场车祸。
作为一个理科生,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立刻石化了。我很想抽人!很想狠狠地抽命题老师一巴掌——代表我的物理老师。
让一只鸟,叼着树枝飞太平洋——什么样的极品智商才能编出这样的故事呢?我不知道命题老师的鸟,是如何威猛,是如何神奇。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却让我不得不怀疑一些东西。我不跟你计较,一个叼着树枝的鸟,如何跟同伴打情骂俏;我不跟你计较,一个不会游泳的鸟,如何踩着树枝捕鱼;也不跟你计较,太平洋的海浪会不会打翻树枝。我只问你一个问题:
你知道,究竟多大的一根树枝,才可以让一只鸟浮在水面上?
铁丝一样粗的?筷子那样粗的?找抽的命题老师,请允许我教给你一个关于浮力的公式,如果你想让一块木头能载动一只鸟,那么需要符合如下条件(出于对您智商的尊重,我不使用各种字母:
木头产生的浮力-木头本身的重力+鸟的重力
为了能让木头发挥最大的作用,我们假设木头恰好被完全踩到水面以下。那么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水的密度×木头的体积×重力加速度-木头的密度×木头的体积×重力加速度+鸟的重量×重力加速度
合并同类项并简化之,得出:
木头的体积×(水的密度-木头的密度-鸟的重量≥0
水的密度约为1000千克/立方米,而木头的密度在400-750千克/立方米之间,我们权且当这个鸟很聪明,找了比较轻的一种,木头的密度按500千克/立方米算。
可得出:
鸟的重量/木头的体积-500千克/立方米
简单来说,就是这样的结论:
如果鸟是1公斤重,那么,木头的体积-1/500立方米-0。002立方米-2立方分米
2立方分米什么概念呢?——我们常见的砖头,大约两块!!!
一公斤中的鸟什么概念呢?这么说吧,普通的母鸡一般三四斤重,一公斤重的,也就是只小雏鸡。一只小鸡那样大小的鸟,衔得动两块砖头大小的.木块或者说是一个胳膊粗细的木棒吗?就算可以,风对木块的阻力,也会让鸟儿飞到大西洋,而不是太平洋的。
命题老师可能会说他的鸟大,鸟大分量也重啊!那可能要衔的就不是胳膊粗的木棒了,而是一根柱子了。
总之,科学告诉我。不管是什么鸟,都不会选择叼着树枝飞太平洋。如果一定要这么干,肯定是只傻鸟——淹死在太平洋里喂鱼的傻鸟。
对于建立在这个傻鸟故事上的傻鸟道理,只有傻鸟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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