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惠文王的弟弟赵胜,号平原君,任赵国丞相,家有食客数千,颇有权势。他的家臣家丁因此倚势不遵守国法。有一年,赵国田部吏赵奢铁面无私,按法将平原君家9个不纳税的管事家臣全部处以死刑,平原君大怒,要***赵奢。赵奢说:“我秉公执法,原是为国家考虑。如果你的家臣不奉公守法,又何以叫国人守法呢?国人不守法,恐怕赵国也不巩固,你的荣华富贵也不存在了。”一席话,说得平原君哑口无言。平原君认为他是贤才,向赵王推荐。赵奢被任命管理国家的赋税,他办事公平合理,使得赵国国库充实,人民富裕。
第一幕:“妈妈,姐姐打我。”这是谁的叫声,从哪儿传来?是他那假女生的声音从客厅传来,他妈妈听见了,急急忙忙地跑向客厅,不问三七二十一先逮着他姐姐骂了一顿,他却在一旁偷笑,看着他那副幸灾乐祸的样就讨厌,总想好好教训他一顿,这样的孩子从小就这样是非不分,长大后还会是一个好人吗?可这件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呢?原来刚才,他姐姐正在专心致志地做功课,他却突然从后面冲上去狠狠打了她一下,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就是这样的贱,打人从不讲理由,他姐姐当然生气了,有谁能突然被狠狠地打了一下还高兴呢?转身就要对他进行“教育”,他还挺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小不敌大”。调头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这不,就出现了刚才出场时的情形。摊上这么一个蛮不讲理的弟弟,搁谁,谁不生气啊!
第二幕:“妈妈,姐姐又要钻到电视里去了”真讨厌,怎么到哪儿都有他的声音啊?又在告假状,这次不调你们的胃口了,直接告诉你们真相吧!他闲得无聊,想要他姐姐和他玩,(刚才才打过别人,这会儿又要和她玩,谁愿意啊。)他姐姐正在看电视,他想找岔,于是对他姐姐说:“我要看电视。”他姐姐不想跟他计较,便把电视让给他了,奸计没得逞,抢到了电视又不看,他姐姐看到了便说:“你不是要看电视吗,怎么不看,你不看我看了。”得,理亏了,偷鸡不成反而蚀把米。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这一计,不说你也知道了吧!
他,就是我的表弟,今年6岁。看到这里,想必你已经猜到我的观点了吧,我提倡“公平公正”,反对“大让小”,因为现今的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无论是已入暮年的老人,还是嗷嗷待哺的婴儿;无论是默默无闻的清洁工,还是高高在上的国家***,他们都是一个生命,并且他们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希望看了这篇文章的同学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都能够以事论事,而不是以一个人的年龄大小或地位高低来评价他们做的一件事,我们要有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念,不要犯老一辈人的错误,只有在平等、友爱的氛围中,我们才能构建和谐社会。“让”使大孩子感到委屈,使他们从小就亲身感受到不公平,从小就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这样,以后,在社会中,他们就不会勇于对那些“不公平的事”提出反对意见,没有一个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念。“让”使小孩子从小就受到特别的优待,就算自己做错了事,也是对的,也不会受到惩罚,长大了以后,在社会中,不会勇于承担责任,只会盲目自信。由此看来,“让”对于大孩子和小孩子都没有好处,所以我呼吁“公平公正”!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灵魂是法治精神,国皆有法,但国家是否稳定人民是否安康,看这些法律有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切实的遵循。古之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也曾说:“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一定程度上,法治并不仅限于人们对法律条文的了解程度,而是在日常行为中时刻体现的规范意识。
领导干部是社会和人民的“意见领袖”不仅本身具有权威,同时也应是维护法治权威的先行者。坚定的政治信仰、扎实的法律功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树立依法依规办事的规矩意识,从内心深处坚持把办事依法作为政治责任、自觉追求,将法治思维融入到行政的各个方面,带头尊重法律,不断推动整个社会知法、用法、尚法、守法。
把规范深植于每个人的心中,成为自觉,更需要需要培育法治精神。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每个人都是参与者,法治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全面依法治国,每个人都是奉法者,个人要从内心信奉法律,努力以自身力量、以点滴行动,在日常生活中光传播法治的力量,形成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正如《法治中国》专题片中讲述的那样:“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一场治理的革命,也是理念的命。”当法治融入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当人们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卫自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社会的风尚,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必将开辟崭新的“画卷”,人们也将获得更多的福祉,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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