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在这片绿色的世界里,我站在一个分岔路口,望着两条小路:黄褐色的泥土发出特有的朴实香味,小路两旁是矮矮的灌木和高大的各种树,这些树木隔绝了两条路,假如你选择了这一条,那你就无法目睹另一条路上的景色。现在,这两条路就摆在我眼前,我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我很难选择,我在这个路口伫立,徘徊,希望自己能够做一个明智的选择。但我能看到的只有这些:泥土,树,诱人的风景,至于后面会有的磨难或是挫折,我都无从得知。最终,我还是作出了决定
“但我却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条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我带着好奇和忐忑的心踏上了这一块土地,这条路上树木更加茂密,在这条路上,一切是那么安静,只有我的脚步声发出“沙沙”的声音。周围的一切都那么美丽,踩在结实的土地上,边上是绿色的植物,一片片叶儿绿得发亮,一根根树干高大健壮,天空适量舍得,像一块碧蓝的宝石,上面荡着雪白的云朵,偶尔会有几只鸟飞过。我不禁被景色迷住了。如此美丽的景色,为什么没有多少人看来欣赏呢?因为景美,想看见它们必须要付出代价:地上的荆棘载途,偶尔还会有巨石拦路。这实在太累、太苦了,许多人因为不愿付出,所以就原路返回,走到了另一条路上。但我不会放弃。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我选择的这条路很长很长,延绵不断,但我依然决定要坚持走下去。我不怕荆棘刺伤我白嫩的皮肤,也不怕被尖锐的的石头割得鲜血直流,这都无法阻挡我对前方美景的追求!想起那个岔路口,摆在我面前的另一条路,它是怎样的呢?我又无从得知,那条路上的景色又是如何呢?它会有这么困难吗?我希望可以去看看那条路的样子。但是,我若是退出,那么我在这条路上的付出不是又白费了吗?我还是决定这条路走下去。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也许我会后悔,也许不会。当我开始回忆当时所做的选择,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我都不知道。但是我不能想要重来一次,因为我没有机会反悔。我的一生都在走这一条路,也必须走这一条路——因为它是我选择的人生之路。
人生之路,既已选择,何必反悔。希望你在人生的岔路口,做一个对的选择,不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未选择的那一条路,不必去幻想它的美好,是怎样的一帆风顺。要始终记得一点:没有付出代价,怎会有收获?
美国西部的一个村庄,有一个清贫的农家少年。每当闲暇的时间,他总要拿出外祖父在他8岁那年送他的生日礼物——一幅已被摩挲得卷起边的世界地图。他年轻的目光一遍又一遍地浏览着地图上所标准的城市,飘逸的思绪亦随之纵横驰骋,渴望抵达的翅膀,在幻想的风景中自由翱翔……
15岁那年,这位少年写下了他气势不凡的计划——《一生的志愿》:
“要到尼罗河、亚马逊河和刚果河探险;要登上珠穆朗玛峰、乞力马扎罗山和麦金梨峰;驾驭大象、骆驼、鸵鸟和野马;探访马可·波罗和亚力山大一世走过的道路;主演一部《人猿泰山》那样的电影;驾驶飞行器起飞降落;读完莎士比亚、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谱一部乐曲;写一本书;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给非洲的孩子筹集100万美元捐款……”
他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列举了127项人生的宏伟志愿,不要说实现他们,就是看一看,就足以让人们望而生畏了。难怪许多人看过他的设定的目标都一笑置之。所有人都认为:那不过是一个孩子天真的梦想而已,随着光阴的流逝,很快就烟消云散。
然而,少年的新却被他那庞大的《一生的志愿》鼓荡荡漾得风帆劲起,他的脑海里一次次得浮现自己在尼罗河上的情景,梦中一次次地出现自己登上乞力马扎罗山顶峰的豪迈,甚至在放牧回来的路上,他也会沉浸在那与那些著名任务交流的遐想之中……他的全部心思都已经被自己的《一生的志愿》紧紧牵引着,并让他从此开始了将梦变成西安市的漫漫征程。
毫无疑问,那是一场壮丽的人生跋涉,也是一场异常艰难、简直无法想象的生命之旅。他一路豪情壮志、一路风霜雨血,硬是把一个个似乎空想的愿望,变成了一个个活生生的实现,他实现了《一生的志愿》中的106个愿望。
他就是上个世纪著名的探险家约翰·戈达德。
当有人惊讶地追问他,是凭借着什么力量,把那么多的坚信都踩在了脚下,把那么多的险境都变成了攀登的基石?他微笑着如此回答:“我总是让心灵先到达那个地方,随后,周身就有了一股神气的力量。接下来,就只需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进。”
(“让心灵先到达那个地方”约翰·戈达德道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哲理——在人生的旅途上,能够最终领略的美妙风景,必然是那些强烈渴望登临并为之不懈跋涉的追求者。是心灵的渴望,开阔了索求的视野;是心灵的飞翔,催动了奋进的脚步;是心灵的富有,孕育了生命的奇迹……一句话,欲创造人生的辉煌,需要首先让心灵的辉煌起来。让我们记住一位并不著名的诗人的著名诗句——在目光无法抵达的远方,我们拥有心灵)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诗歌中,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读这首诗,最先引起我共鸣的是它的题目——《未选择的路》,何谓“未选择”呢?就我个人的理解,“未选择”也就意味着一种舍弃,舍弃了你面临的众多选择中的其余对象,说到底,这本质上就是一种选择。而接下来诗的内容也挺发人深思的,全诗共四节,第一节写两条路,第二节写选择的路,第三四节写未选择的路,诗人为什么要这样写?在我看来,诗人是在感叹人生有许多条路可选择,但因为人生短暂,更因为人生没有返程而只能放弃其他许多条路,许多人的.人生之路的选择都带着偶然性和随意性,那未走的路才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路,而重在写对未选择的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深入的思考人生选择的问题。因此,面对人生的选择,我们一定要慎重,当我们作出了一种选择很可能也就意味着我们放弃了另一种人生的路。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人生似乎总要遇到很多的岔路,面临很多的选择,对于已经不再年幼的你我来说,似乎“选择”遇到的太多了,甚至很多关乎一生···可是有多少人能在选择了以后毫不后悔的走下去?也许有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会想,如果当初我选的是另外一条路或许今天我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如果恰逢别人选的是你没有选的那条路,而且成绩显著,那种不是的滋味会更浓,可是我们不知道的是也许那个人正在他那边望着你走的这条他没有选的路兴叹呢!
幼时的我,虽有些不懂事,但家乡的一切总让我感到记忆犹新,家乡的山,家乡的河,家乡的人永远沉淀在我的记忆里。
十岁那年,我在家乡陪奶奶住了一个多月,虽说我年纪尚小,但这却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乡间的生活,感受到乡间的淳朴、自然。那是在夏天的时候,也正是家乡最美的时候,山上的树林郁郁葱葱,在泥土的气息里浸泡着,一条平静的小河依偎在山脚,河边总有着几个朴实的老妇,捧着待洗的衣服,缓缓地弯下身子,用木盆舀一盆河水,将衣服一遍又一遍的浸泡着,也许这便是最惬意的乡间图画了。
中午时分,是太阳最热的时候,在家里也总能听到河边不断传来的嬉戏声,我也总会匆匆吃过午饭,跑到河边,一头扎进河里,任由清凉的流水,洗去一身的暑意,这就是我在家乡最好的消遣了。奶奶家的房子靠近河边,只要我下水玩耍,她总是搬出一张小板凳,坐在房子的前坪上,远远地看着我,虽说她文化不高,不懂得表达自己,也不擅于和我交流,但每次只要我从河边探出脑袋,看到她专注于我的眼神,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最近一次回到家乡,是去年春节,与我幼时相比,虽说家乡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奶奶见到我的欣喜和乡间的朴实却是从未发生改变,增加的,只是她脸上岁月的划痕。而我,人已长大,再不同十岁的那个小孩,由于种种原因,我已不愿在乡间久留,更不可能还和六年前那样下河嬉戏,每次回到家乡,只是停留几小时便匆匆离去,从回程的\'车窗里看着奶奶送行的背影,留下挂念,又返回到喧闹的城市和紧张的生活。
家乡的山,家乡的河,家乡的人、家乡的童年,虽说比不上城里的热闹繁华,但那份朴实、那份真挚永远都将永远谱进我生命的回忆。我已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回家乡看看,但那里永远埋藏埋着我一份深深的挂念,我的心,早已到达那里。
家乡的一切,都有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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