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手,即使是在教训孩子,也会给以孩子温暖。
——题记
自我有了记忆能力起,我对父亲一直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感,老实说,父亲并不高大,一米七的个头,略有些发福的腰,微微挺起的肚子,以及一副金丝边眼镜,怎么看怎么像个有学问之人,理应是温文尔雅的。谁知在我的心中,他却像个山野村夫一样,有些匪气。
尤其是他那双手,虽不似练武之人布满老茧,威力却很惊人。他的手,厚且大,指头极粗,张开五指,便像一块砖一样厚重。当他的砖一样的手掌向我挥来时,我顿时觉得我成了孙猴子,即将被“五指山”压得无翻身之日。
事实上,我也仅仅和父亲的手掌亲密接触过三次,第一次是手,第二次是脸,第三次是头。
记得我八岁那年,正值顽童岁月,也是任性的时候,那时我迷上一套漫画,数次开口索要不成后,我便挺而走险——偷,大概偷了三十块钱,当然,当时的我显然不够熟练——当然后来也没偷过,当我把手伸进父亲皮夹的一刹那,我忽然感觉身后鼻息直喷颈部,反头一看,一黑脸大汉正铁着一张脸,剑眉集中,怒视着我。当天,当父亲的“砖头手”第一次用力地拍到我的手掌时,我还是不争气地哭了,因为太痛了!
从那时起,我对父亲的畏惧程度一天天加剧,心中也产生了一丝丝怨恨。在我十五岁那年逃课被抓到后,父亲第二次打了我,当他厚重的大手甩到我的脸上时,终于,我下定了决心——等什么时候我长大了,绝不会任父亲打了!
十六岁,十七岁时我的身高如春笋一般拔地而起,真有“势拨五岳掩赤诚”之势,十七的我和父亲站在一起时,个子高他一头。
终于,在又一次犯了错后,父亲又扬起了他的手。我心想,若他挥下,我一定有挡住他的手的力气。他扬起的大手上有一道深深的红色指甲印,我清楚地看到,那时在听老师训斥我时,父亲用他的大拇指,狠狠地插入了他的食指之中。父亲的宽大的手掌,最终还是落下了,但这次力度似乎不大,只轻轻地抚摸了我的头,眼神复杂,不知那里包含了多少情感,有期待,有愤怒,也许还有失望。
我愕然了,我没有想到父亲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我曾经一次又一次的想过,当我有力气抓住他挥向我的手时,我会得意地笑,会张狂地笑,会毫不畏惧地和他相对视。但我没想到父亲只是用手抚了抚我的头,还留给我那样一个复杂的眼神。
父亲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背影。父亲有些驼背了,身子却更胖了,不知为何,我的眼眶有些湿润,想到父亲的手,那不仅仅是惩罚我的利器,更是温暖我的太阳啊。
回想起生活中的一个一个片段,想到每天早上六点就要起床准备早餐的父亲的手;想到每天晚上十一点要去学校自习室接我的开着车的父亲的手;想到帮我涂药的那双手;想到抚摸我头的那双——我父亲的手。
我忽然对着父亲的背影大声喊:“爸,我会努力的!”父亲身影猛然一顿。终于,他缓缓扬起了手!像太阳一样!
亲情,一个永恒的主题。正是这血浓于水的亲情,陪伴着我们走过每一个难忘的日子,谱写着我们多彩的人生。
透过那扇历史的窗户,我窥视,我看到了亲情,看到了那一幕幕关于过去、此刻和未来的故事。
百余年前,雷雨交加,倾盆大雨,肆虐的狂风扑向载着孩子的小船,孩子和岸上的母亲撕心裂肺地哭喊,却无济于事,就这样骨肉分离了,而风在呼啸,它冷笑着看着这一幕,嘲笑瘦弱的母亲不能改变骨肉离散的命运。我不仅仅看到了这幕百年的杯具,窗户的那端,我又看到骨肉分离日子里天各一方的思念。斗转星移,岁月流逝,但相隔千里万里,也隔不断母子的思念。是啊,亲情怎能被距离和时间冲淡!漫漫长夜里,渔船上点亮了盏盏渔灯,透过这微微的火光,儿子似乎看到了母亲含泪守望时瘦弱的身影。“母亲”,我伟大的母亲,我必须要回到您的身边!“期望”让儿子坚信黑暗终有一天会被光明的太阳驱散,最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小渔的船驶入了生养他的港湾,母子泣涕涟涟,激动万分,此时历史的窗户静静地看着,它感到骄傲,为那母亲,也为儿子。它铭记着那一刻的喜悦和泪水。
然而却我发现母亲在这份喜悦下还藏着一丝的抑郁。原先母亲是还有一个儿子,他的名字叫台湾,台湾与母亲虽只是一峡之隔,但也没能投入母亲的怀抱。他的眼睛里写满了无奈。历史的窗户旁一棵快要枯死的树上,一只翅膀受伤的小鸟哭喊着:“妈,我想回家,回家……”小鸟的哭喊使听到的万物心痛。啊,我看到了,受伤的小鸟的妈妈飞来救它的孩子,小鸟妈妈为找小鸟已经飞得很累了,但此刻她没有停歇,而是忙着为小鸟治伤,为小鸟觅来食物。最后小鸟的伤全愈了,同母亲在空中一齐飞翔,再看看周围:老枯树在雨水的滋润下又抽出了新芽。
风清,云静,天蓝,草绿。因为亲情在,世界变得精彩;因为亲情在,母与子必将团聚。
当牛毛细雨飘洒在你的脸上,当微风轻轻地拂过你的脸膛,当万紫千红的花儿映入你的眼帘时,朋友,你是否感到春姑娘已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我拉着她那美丽的秀发,悄悄地跟着春姑娘。她在我家乡的上空停住了,从衣袋里取出一个五颜六色的花篮,从篮里拿出一朵朵美丽的鲜花,洒向大地。
顿时,一切都变了,变的那样迷人,那样美丽。瞧,桃树、梨树、杏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个个都开满了花儿赶趟儿,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闭上眼,好象树上已是桃儿、梨儿、杏儿了!
海棠,迎春花,油菜花也不逊色。它们争奇斗艳地开放着。那一股股花香引得成千上万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大小小的蝴蝶飞来飞去。农村里,野花遍地都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似眼睛,似星星,还眨啊眨啊。
花儿虽美但草儿,树儿也不一般。小草偷偷地从地里钻出来,露出个小脑袋,好奇地看着大地上的一切,远远望去,一片翠绿,好象给大地妈妈换上了一件绿衣裳。
我放开春姑娘的秀发,跳到了草地上,坐着,躺着,打两个滚。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
我来到公园的湖边,见湖边的几棵垂柳已抽出了新芽,嫩嫩的绿绿的。枝条在微风中轻轻地摇摆,这又宛若春姑娘的秀发,多么美丽啊!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同学们,快快抓住这美好的时光,好好学习,相信你的未来也有春天那么美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它让我着迷,让我进步,让我陶醉,还让我受到教育。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读书,一直到现在,我仍旧在看书,时间过去了,我的年龄在增长,渐渐地,我告别娃娃书,步入文学的殿堂。书更加深奥了,我的知识也慢慢丰富了。在书的世界中,我得到了教益,受到了启迪,领悟了真善美,见识了假恶丑,还让我陶冶了情操,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
读高尔基的《童年》,我看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人民的艰苦生活,我潜伏在内心深处的同情感油然而生。
读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感受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及他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而读三毛的作品,我顿时喜欢上了她的真,喜欢上了她的诚,喜欢上了她的异,喜欢上了她的善,更喜欢上了她的那份执着与洒脱。我的心随她的心在撒哈拉滞留,可是雨季却不再来了;稻草人的手记依稀在梦里,那样哭泣的骆驼和黑奴的命运却早已成为烙在心中的故事。她的那篇《逃学为读书》,将她那份对书的痴迷描述的淋漓尽致,我都已被她深深地震撼了。她的书不得不让我感到我的贫乏与浅薄,我所读的、看的、写的又有她的多少分之一呢?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书中我们领略到自然的娇姿,从书中我们品读到人文风俗,从书中我们学会了坚韧强劲。书,给生活带来色彩。当你仔细咀嚼时,那是一丝丝的甘甜。
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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