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作文精粹(学生专用作文优秀范文)

大学生作文精粹(学生专用作文优秀范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1-07 16:34:41
大学生作文精粹(学生专用作文优秀范文)

大学生作文精粹【一】

在大四临走的时候淘了许多书,不为别的,只为看到他在地摊上时心里的一念,加之能用两折买到正版的几乎全新的书,何乐而不为。

收拾着大三的疲倦,于今日踏上回家的火车,拾起当时在梧桐树下淘的余秋雨的《山居笔记》。记得初始余秋雨是高三的时候,班里许多人喜欢他文字的厚重,《文化苦旅》在同学中甚为流传。许多人在作文时也会适时引用他对于废墟的感慨,来增加自己文章的深度,虽然无法驾驭,但是至少让我们从一个更深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文化。

一直很感激我的高中,在高三甚是紧张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化学老师),语文老师还鼓励我们多看杂志,多看新闻,在我们高三的时候,出现过对《画皮》的深度探讨,对《东京审判》的理性辩论,有过同学之间为宝玉与众多红颜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争得不亦乐乎。甚至在高一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用了好几节的时间带领我们去慢慢赏析《东风破》。如今忆起当初之教学,我虽未选择了文科,然时不地想念起高中这种看似离经的都学,其实才是语文的真谛。

本期望着大学是一个让我们更加广阔的天地,然事实远非如此,经过三年的流放,逐渐意识到天天喊着构建综合性大学的人们,正把我们培养着一个个机器,有时我更想回到高中,回到那种我们整个班级56个一起看《红楼梦》的日子,一起眺望大海畅聊抱负的日子。只是一切都无法回退。大学三年,我们一学期最多只有一门有关中国文化的课,俗称文华素质课,是将近两百人一起上的,还是安排在晚上,其地位可想而知。

在这些课中,我惟一还显年少轻狂的,应该就是逃了一学期自己不想上的课,跟着当代中国历史的老师去感受那场只过去几十年,却令我们显得那么陌生的浩劫。我只是一个听讲者,没有资格作过多感慨,只是震撼于人性的泯灭竟可以达到如此之地步。

似乎扯得有点远,不过在火车上,我也是一直瞎想的,捧着《山居笔记》看一会儿,心绪万千,就毫无目的地将目光投向窗外,任思绪飘飞。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已经被工科磨了三年的我,会于今天焕发如此之多的感想,并有记之于文字的冲动。

似乎《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的又一力作,就这么边看边胡思乱想,一天下来,我还把这本书看完了,还萌生了如此之多不相关的想法。

笔记中有大量关于科举的论述,只是我无心去关注他,我关注的是当今大学评价人才的标准。有时候评什么社会骂我们急功近利,真的你有什么资格??

虽说现在大学普及化,但是应该说绝大多数优秀的人才还是在大学中,作为教育者,你们就应该有一套适合的培养体系,并有合适的评价体系来评价一个人才的成长。而现在的大学呢?所有的评价单一化,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举我自己的例子,例如实践课,本来是最能体现过程的价值,可是到了最后评价,老师看的是你的一纸报告,绝非看你实际操作了没,对过程熟悉了没。记得大二,课程设计,需要搭建一个电路,功能实现电子计时。我们是两人一组,我们组是最早完成任务的,并且答辩的时候,老师的问题我们也对答如流。可以说我们的电路设计出来后,我们班有一半的电话是我帮忙调试出来的。可以说老师是应该看到的,可是最终的成绩我们是良好,其他人是优秀。其实如果是一次的话,我决对不会今天拿出来说事,可是这种事一面再,再而三地发生。如这学期的实验课,应该说老师要对每次学生的实验情况要了解的,我记得每次实验基本上也是我最早完成程序的编写,调试,有时还会发现老师给的例子的小错误。程序更是最容易被拷贝的,老师难道不知道吗?可是最终成绩出来,我又是良好,平时拷贝的程序的同学有的得了优秀。再比如这次的画图,关于图,我之前也发过两篇文章,有的同学一开始不设计,等着别人发现错误,擦了重画,直到人家基本成型了,没有错误了,于是他拿着尺子量着拷贝过去。到了答辩的时候,“干净”的图纸反而博得了老师的欢心,这算什么玩意??

大学生作文精粹【二】

星期五,我们班举行了一场激烈的查字典比赛。

带字典的'学生每人奖励一个大拇指,没带字典的学生也没闲着,老师派他们当裁判。

第一轮比赛是个人比赛。比赛规则是:谁查完就举手,取前十名。比赛开始了。老师说一个字,我们马上翻字典,我正找着,就听裁判开始数"一、二、三",我加紧翻找,当裁判数到十时,我还没查到。老师又出第二个字了,我迅速翻字典,这回我是第五名,我很高兴,心想要再接再厉呀。

第二轮比赛是以四人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比赛开始了,前三个字,我们组都赢了,我为我们组的团结一心暗自高兴。

第三轮比赛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全组人都查完为胜。虽然在这一轮我们组没有取得胜利,但我查的并不慢,也锻炼了我查字典的水平。

这次查字典比赛我得了三个大拇指,我非常高兴。

大学生作文精粹【三】

我过去不喜欢《边城》,现在依旧不喜欢。

忘记最早知道这本书的确切年纪,大概总不会晚于高中。

生平买的第一本书是冰心的《繁星春水》,是在小学。抱着宝贝书,好像收藏家抱着珍贵古玩,贴心窝儿放着,格外珍惜。后来就迷上了看书,初中算是主动有意识像猛禽出击狩猎似的寻找各种可以阅读的纸质读物,杂志也好,小说也好,一点也不挑食。

听闻沈从文的大名也大抵是在那个阶段。据说他给张兆和写过许多情书,却被张兆和告到了校长胡适那边。小道消息似乎比沈的文字更有魅力。

再来就是应试教育规定必须背的那些玩意,课本还节选了《边城》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读《边城》,节选的部分如果记忆不刻意作怪的话,我记得是翠翠去镇上看船,被傩送送回家,还有傩送和天保在崖上给翠翠唱情歌,翠翠说好像在梦里采了一把虎耳草的部分。

很多人告诉我喜欢《边城》,我也每每郑重其事地说我不喜欢《边城》。原因呢,那时也说不太清,仅仅看了几章节选,就堂而皇之地告诉人家我不喜欢《边城》是不是有点草率呢?现在我看完了《边城》,我依旧还是那个态度,我不喜欢《边城》。

我承认这部小说相当完美,像手工艺匠人经久打磨出来的艺术品,细节丰满,人物立体,情节也完整,可是因为所用的材质我并不钟意的缘故,所以到底是不爱的。我讨厌那些人物弯弯曲曲的性格,缺少些北方人的直爽。你若说那是边城人民特有的地方性格,我也不好辩驳什么。倘若遇见这样的人呢,我肯定会刻意保持距离,不愿多么交心。

要我说,整个《边城》的悲剧完全是人物性格引起的。翠翠喜欢傩送偏偏不说,羞答答的;老头子也是怪,非对天保说,车路马路任你选;傩送喜欢翠翠却不去问翠翠的心意,而和自家兄弟一起去崖上唱歌,最后闹成了一场天大误会,葬送了天保,也在翠翠和自己之间划了一道天堑。

除了天保明言自己喜欢翠翠以外还有什么人是干脆的?老头子虽然爱翠翠,但他在这一悲剧上要负一半责任,在和傩送发生误会前后几乎没有一次明确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每次都七拐八绕,让人摸不清究竟。

我尤其不喜欢翠翠小女人的作态,喜欢就是喜欢,你不好意思告诉意中人,哪怕告诉亲近的爷爷,也不至于让老头子去和天保说走什么车路马路。老头子之所以对天保说这句话,也是因为对翠翠的心意那时还不了然。倘若翠翠一早就让爷爷清楚,可能老头子就会果断地拒绝天保,也不会有后来两兄弟斗歌发生,天保也不至于下茨滩丧命。

你说翠翠这样是因为中国传统女子都是这样,一定要含蓄委婉,即使喜欢也不能说出来,一定要让男人来先对自己表达,这样才算矜持,才算得体合乎礼节,我也就呵呵。那我倒让你去算算中国古典戏剧和生活中多少女子为爱私奔呢?我就欣赏卓文君,为了爱和司马相如私奔,敢当垆卖酒,在司马相如移情别恋时,也敢以一首《白头吟》申饬。不管男人女人都是人,你为什么不敢主动表达你的情感呢?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何必让别人去揣度你的心意呢?如果说翠翠的个性是时代使然,是环境使然,那我也因为唾弃这时代和环境的畸形,而一并不喜欢这部小说。

我喜欢童话,童话中的世界全是纯粹的善和纯粹的恶,善与恶对比分明,善永远会打败恶,所以王子和公主一定白头偕老。可《边城》算什么呢?沈从文将他纯粹的美的幻想都熔铸在这部小说里了——一个没有恶人的纯粹的乌托邦的世界。小说中的人全是守望相助,全是舍己为人,老头撑渡船不肯要船钱,为渡客提供烟丝;顺顺对老头子也好,送东西;傩送和天保也是好人,人格上简直完美无缺。可《边城》能当作童话来看吗?《边城》并不是童话啊,这是一部乌托邦的小说。哪怕是乌托邦中刻画的人也总得是个复杂的人性吧,有善的同时也应该有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私、狭隘等等脾性吧。这在《边城》中一概没有。

但我承认除了我不喜欢的部分以外,《边城》在艺术性上几乎无可指摘,里面的风俗人情,乃至一些生活环境的描写都很真实,读的时候,就好像这个四川和湖南交界的临水边城真的存在于眼前似的。

大学生作文精粹【四】

不得不说,《俄狄浦斯王》是一个让我读了之后毛骨悚然又热血沸腾的故事。故事集中写俄狄浦斯追查***害前王凶手这一中心事件。究竟谁是凶手?构成戏剧的悬念?之后透过一环扣一环的发现、突破,使矛盾一个个地揭开,一步步把戏剧冲突推向惊心动魄的结局,紧凑生动,悬念迭起,扣人心弦。令我毛骨悚然的是这无法摆脱的命运,剧中人一心想摆脱杯具的命运,无奈每一步都使自我离杯具更近一步。

个性是看到伊奥卡斯特自信满满的安慰俄狄浦斯预言不可信,命运但是如此时,真的太讽刺了。

伊:你所说的这件事,你尽可放心;你听我说下去,就会明白,并没有一个凡人能精通预言术。关于这一点,我能够给你个简单的证据。

有一次,拉伊俄斯得了个神示?我不能说那是福玻斯亲自说的,只能说那是他的祭司说出来的?它说厄运会向他突然袭来,叫他死在他和我所生的儿子手中。

但是此刻我们听说,拉伊俄斯是在三岔路口被一伙外邦强盗***死的;我们的婴儿,出生不到三天,就被拉伊俄斯钉住左右脚跟,叫人丢在没有人迹的荒山里了。

既然如此,阿波罗就没有叫那婴儿成为***父的凶手,也没有叫拉伊俄斯死在儿子手中?这正是他害怕的事。先知的话结果但是如此,你用不着听信。凡是天神务必作的事,他自会使它实现,那是全不费力的。

俄:夫人,听了你的话,我心神不安,魂飞魄散。

命运总是在人们洋洋得意的时候给人重重一击,使人们之前的担心与忧虑和为摆脱命运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尖锐的讽刺。

索福克勒斯处理的主题是伟大人物的杯具命运,他一方面哀叹人类的命运多舛,一方面又感叹人类的可怕力量,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时常充满着特殊情感的张力。剧作取材于神话和传说,多描述理想化的英雄人物与命运的冲突,但终究不能挣脱命运的摆布而走向毁灭的杯具结局。

人真的就无法改变命运么?人应当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觉悟啊。俄狄浦斯的勇敢抗争让我热血沸腾。俄狄浦斯在明白自我犯下弑父娶母的罪孽后并没有自***,要明白死是结束痛苦一了百了的方法,而活着理解惩罚是多么可怕的事!这时选取活着需要多大的勇气!

歌队:我不能说你的意见对;你最好死去,胜过瞎着眼睛活着。

俄:别说这件事做得不妙,别劝告我了。假如我到冥土的时候还看得见,不知当用什么样的眼睛去看我父亲和我不幸的母亲,既然我曾对他们做出死有余辜的罪行。我看着这些生出的儿女顺眼吗?不,不顺眼;就连这城堡,这望楼,神们的神圣的偶像,我看着也不顺眼;因为我,忒拜城最高贵而又最不幸的人,已经丧失了观看的权利了;我曾命令所有的人把那不清洁的人赶出去,即使他是天神所宣布的罪人,拉伊俄斯的儿子。我既然暴露了这样的污点,还能集中眼光看这些人吗?不,不能;如果有方法能够闭塞耳中的听觉,我必须把这可怜的身体封起来,使我不闻不见;当心神不为忧愁所扰乱时是多么舒畅啊!

唉,喀泰戎,你为什么收容我?为什么不把我捉来***了,免得我在人们面前暴露我的身世?波吕玻斯啊,科任托斯啊,还有你这被称为我祖先的古老的家啊,你们把我抚养成人,皮肤多么好看,下面却有毒疮在溃烂啊!我此刻被发现是个卑贱的人,是卑贱的人所生。

你们三条道路和幽谷啊,像树林和三岔路口的窄路啊,你们从我手中吸饮了我父亲的血,也就是我的血,你们还记得我当着你们做了些什么事,来那里以后又做了些什么事吗?

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

不应当作的事就不应当拿来讲。看在天神面上,块把我藏在远处,或是把我***死,或是把我丢到海里,你们不会在那里再看见我了。来呀,牵一牵这可怜的人把;答应我,别害怕,因为我的罪除了自我担当而外,别人是不会沾染的。

我想俄狄浦斯被人称为英雄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勇气。英雄的可敬之处是他是人的前提下成立的,有人的七情六欲,战胜自身的恐惧才可得到人们的尊敬。

若本是无情无欲,不怕不惧,轻简单松便做到常人难以做到的事,那是神,只能活在人们的想象和敬畏之中。我觉得索福克勒斯的成功便是在于他塑造了一个勇敢抗争命运,有血有肉的英雄。

大学生作文精粹【五】

时间似乎过得很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也好像坐上时间转盘,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然而思想上的东西则随时间完全的转变,不留一丝痕迹。

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教授给大学生们上课,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圆,问学生们这是什么?然而无一人回答,教授又连续问了很多遍,教室中仍是鸦雀无声,直到课程结束,教授才遗憾地走出教室。

不久,教授又到中学去,为中学生开讲座。当提到同一个问题时,情况则略有不同。一个男生跳起来,大喊一声“是个圆”,底下一片狂笑声,讲座也就在这笑声中结束了。

当教授走到小学生中间时,紧锁多天的眉头才舒展开来,孩子们回答得很踊跃,有的说是橘子,有的说是大饼,有的说是气球,还有的说是脸蛋儿。这无数充满想象的答案,才是思想永恒的真谛!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大学生、中学生中回答得都并不尽人意,是他们不会吗?不!这只是一个想象力的问题,我们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想象力也在逐渐衰退,曾经五彩的天空,也随之褪色,只剩下现实中的蓝天白云。当树木抽新芽,微风扶面时,他们也不再陶醉,不再像小学生那样,张着双臂,去拥抱春天。这一切的一切源自于社会,那单调得只有一种旋律的社会。人们的创新在这种社会中被否认,变得也只剩下一种旋律,所以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呀!请为你们的思想插上一对小翅膀吧!愿你在五彩的天空中,越飞越高,从新找回自己思想的旋律吧!

大学生作文精粹【六】

从前,《论语》对我来说就像站在诺大的图书馆里,在很高很远的地方有着一种自己总也触摸不到的,别有天地的古老神秘感。

可是终有一天我们面面相觑。带着小时候在语文课本“日积月累”那一板块了解到的零星,再次进入孔子的世界。

原来,它在神秘而古老的面纱背后藏住了这世上最简单而深刻的故事,在宇宙的某个角落默默诉说着最质朴的“大道理”……其实《论语》在告诉我们,这个世上的真理永远都是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月亮总是会阴晴圆缺。

它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我说:“就是要学会像君子那样的讲求和谐而不同流合污,不只一味地追求一致,而不讲求协调。”

这个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处在联系之中的,每个人都与世界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君子就会保护自己与周围环境的联系状态,保持谦和稳定,但不会被同化,依然保持自己的闪光点和态度。就像每个班级里各种各样的人虽然做着几乎同样的事情学习着同样的知识,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运用都努力着出不一样的彩,才会有五彩缤纷的情感和感动。我们在不断的学习中努力汲取自己的那一份光辉,这样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光芒,又何乐而不为呢?学习这样的道吧,和周边的环境和谐相处,人与人也好人与自然也好,和而不同。几千年的话语,我们今天不也在努力追求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理解,可其中的道理却是相同的,和而不同啊!

它说:“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答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说:“是啊是啊,语文课上老师才讲过关于‘恕’的故事,原来在今天也可以是改变一生的道啊”。

语文课上老师分享过一个关于饶恕“敌人”的故事,女主的经历和做法令我久久感怀也不禁使我再次思考孔子的话:就是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强加于别人。可是感觉并不够解释“宽恕”,再想想,翻翻书,问问老师……噢,还有另外一种角度:自己想要得到一些事物的时候也要想想别人帮助别人达到他所想的。再看回来,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故事中的女主角最终原谅了曾经自己心中最最痛恨的人,那个“永远都不会原谅”的人……过程很艰难,像“割肉”一般煎熬,可换来的也是自己心灵上的宽慰与宁静,多么伟大的一场“抗争”啊。孔子教会我们,有时候,事情真的有很多种处理方法,就看这个人愿不愿意追寻并实践。

它还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

我说:“君子对于天下事,不会刻意强求,不无故反对,没有远近,没有亲疏,一切按道义行事”。

这就又使我想起,当长沮、桀溺庸庸碌碌回避纷扰世俗的时候,孔子却怀抱不灭的理想,面朝着相反的方向踏入这人间。有人问长沮桀溺的做法有合理之处吗?回答当然。但那只是一味地逃离,囿于自我。而孔子理想主义的衣袂飘扬在乱世的风里,无论多少风雪,无论多少冷眼,也要遵从内心道义的指引,正是这心中的义,让他成为历史暗渠中一束惊人的光。

正是孔子心中义的坚守,才给了他看到不同人情冷暖的反思与独到的眼界。也正应了庄子的话:“井鱼不可以语于冰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没错,君子有了义便更加坚定了通往仁的脚步,才会有其独立的思考和感悟,这也是道啊。

落到实处的体验才能是真理的发源地。

然而历史所铭记的,永远不会是光线夺目的外在才华,而难以窥伺的道德与人格,方才似玲珑剔透的琥珀,在人类精神的长空中熠熠生辉。

端视我们所处的时代,正如一片波浪汹涌的汪洋,而我们不过是一鳍鳍小鱼,想要乘风破浪谈何容易。万幸,孔子智慧的光辉在远方指引着我们,他启示我们:以仁义作尾,以谦逊作鳍,以平等为鳞,定能搏向那裂海飓风,沐浴蔚蓝的光明!

大学生作文精粹【七】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切斯特的马,罗切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为某种思想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爱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扑灭火。罗切斯特告诉简·爱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切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切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切斯特坚持要简·爱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爱的态度十分轻慢,罗切斯特却邀请简·爱跳舞,简·爱感觉到自己对罗切斯特产生感情。

一天,罗切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爱算命时,简·爱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切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切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爱。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爱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切斯特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爱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令人恐怖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的面罩撕成两半。罗切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的面罩真的成了两半。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婚纱的面罩。

简·爱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爱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爱。圣约翰发现简·爱是他的表妹,简·爱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爱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爱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爱的答复,就在简·爱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伤了一只手臂并且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爱赶到农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大学生作文精粹【八】

我一直觉得自己有个弊病,那就是自卑。表面上,我是个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活动的人,但是,其实在人群中,我会时不时的感到惶恐。无意中就会去注意别人,看到别人的穿戴地很帅或很漂亮就会由衷的羡慕,看到别人说的话可以那么幽默,就会很崇拜,幻想着要是自己也能够光鲜亮丽的在众人面前侃侃而谈,吸引大家的目光,那会是多么有面子的事。但是我也很清楚的了解,我就是我,不能一下子变成另外一个人,这是自己的个性,说改变谈何容易。所以在自卑和小心中,我过着碌碌的日子和学习生活。

所以当我看到阿德勒的书《自卑与超越》时,无限好奇,想在书中发现人们是怎样走出自卑,怎样获得超越自我的勇气的。果然他没有让我失望。

书中的语言,平和亲切像是一个智者慢悠悠的与你对话,慢慢的告诉你人性格的秘密和克服自卑的方法,让人的心情时起时伏,最终归于宁静和满足。

阿德勒从个体心理学观点出发阐明人生道路和人生意义。作者提出:每个人因为对其现实地位的不满意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所有人的通性。在我的理解里也就是虚荣心。然而,并不是人人都能超越自卑,关键在于正确理解生活。这种理解就来源于家长和教师的正确教导。他指出要培养儿童对别人、对社会的兴趣,使他们真正认识“奉献乃是生活的真正意义”。这样,他们就能够从自卑走向超越。我的理解是“人的价值不体现在他个人有多完美,而是对社会的贡献有多少,贡献的价值远远比个人的形象能力来的更重要。美在心灵,就比他人更高尚。

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与职业、社交和爱情这三个主要问题有关。每个人对这三个问题作反应时,都表现了他对生活意义的最深层的感受。真正的生活意义在于对别人和社会发生兴趣以及能与人合作。

自卑感实际上是人类不断发展的动因。科学的兴起就是因为人类感到他们的无知和他们对预测未来的需要而努力奋斗的结果。优越感的目标取决于每个人所赋予生活的意义,是建立在他的生活方式之中。人类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我们所有文化贡献的源泉。而超越力量的大小,端视自卑心的强弱,以及个性、企图心等。自卑与超越的相对强弱不同,在不同的人身上,衍生出许多种不同的性格与行为来。正因这股力量相当强大,若能够妥善运用,则可以成为一股不断突破的动力,否则,将成为另一个失败的开始。

任何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最初都是以感觉来判断是非好恶。刚出生的婴儿到幼年阶段,接收到任何负面的信息,印象都会特别深刻。容貌、身材的高矮胖瘦、课业成绩的好坏、家庭背景的差异等等,都有可能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种下自卑的因子。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生命单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生活是自己的,没有必要为了别人一个眼光而改变自己的前进方向,放慢提升自己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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