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行者重在一个“行”字,心向往之,身体力行,从一而终。所谓基因,就是中华儿女五千年来生生不息的精魂。
二十年前,一位年轻人从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出发,背起行囊只身前往北京,这位年轻人叫雷军。
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为了对理想的忠诚实践,来到了这里,证明我们生命的价值。我们都应在内心为自己鼓掌,对自己的勇毅投以敬畏并祝福。
我不由得想起了这座城市的口号,“勇立潮头,敢为人先”我想起了这个国家的忧患意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这便是行者的`基因。
回望千年,历史早已给行者清晰的注解,一生只写一本书的司马迁;一生只走一条路的玄奘法师;一生尝草采草的草民李时珍;汨罗江畔屈原不屈的灵魂;长江岸边诗仙傲岸的风帆。行者的英姿风流千古。
与此相反,那些彷徨者,该是多么让人叹惋。渭水直钩姜子牙,碧水浩渺,终究等到发尽白啊。寒江独钓蓑笠翁,人鸟绝灭,可曾获得一尾青睐呢?“陋室空堂,曾经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何尝不是曹雪芹的哀怨?“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除了英雄惜英雄的时空勾连,又何尝不是项王个人悲剧的写实,“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无奈啊,乌江也听罢了项王的悲歌“时不利兮骓不逝”呀!
有实用主义者的不屑,“千年的英雄与我何干”,有成功学信徒的窃喜“我知道成功的又一法门”,而就在我们身旁,就有这些被我们称为“学霸”、“学神”的人,放下“985”、“211”的名校光环,挣脱世俗利益考量的羁绊,从容面对从头再来的痛苦,呼应着内心最恳切的呼唤。“何不委心任去留,胡为乎惶惶欲何之?”我想起了厦门大学贴吧的一首长诗“真正的梦想,死亡又怎可将它阻挡?”“究竟是人言可畏还是你的梦想柔弱的不值一提?”
我们都有行者的基因,让行者的基因去表达,让行者的印记撑起我们的精气神,让我们在千年的史册上划定行者的坐标,让我们从今天出发,向着无愧于心的方向!
古来贤者皆寂寞,唯有“行者”留其名。
忏悔者爱德华,阿尔弗雷德家族最后一位君王,死于1066年1月,没有留下一男半子。据说,爱德华曾制定其第二个侄子诺曼底公爵威廉为继承人,但也有人说,爱德华在病榻上推翻了这一遗嘱,改由自己的妹夫哈罗德·戈德温伯爵继承王位。历史上认为,威廉收到教皇的支持,而哈罗德被英格兰贤人会议推举。
哈罗德加冕后,威廉厉兵秣马、枕戈待旦。威廉的嫡系部队是诺曼人。诺曼民族尚武好战。10世纪时诺曼人征服了法国北部的维京人。哈罗德准备迎战威廉的入侵时,看到了凶险的征兆:1066年哈雷彗星穿越英格兰。最终,戈德温三兄弟战死疆场,1066年圣诞节,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威廉顺理成章加冕为威廉一世,正式成为英格兰国王。
对英国人来说,诺曼征服是一场灾难。本地贵族被夺爵驱遣或没收财产,本地贵族或逃亡、或流散欧洲。威廉开始了一个绝对君主的统治。他将英格兰作为自己的囊中之物,随心所欲的处置。
盎格鲁编年史记载:他要求彻底进行财产清查,不能隐瞒一寸土地、一头公牛、一头奶牛、或者一头猪。调查成果就是我们熟知的《末日审判书》(DomesdayBook),也称《最终税册》,为了收取租税,调查细致严苛,被调查者如履薄冰,好像在接受末日审判,故调查结果被称为《末日审判书》。威廉几乎将整个国家分赐给他的`雇佣军和忠实的臣下。至少92%的土地封给了生于海峡另一边的人,200多名大地主中只有两个是本地人:阿尔丁的索克尔和林肯的考斯文。当新贵族安顿下来开始享受他们的特权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被淡忘。诺曼征服,也将英格兰置于讲法语的贵族统治下。
盎格鲁—撒克逊人,尤其是伦敦商人,有意识的藏起了他们的英吉利身份,口音带上了法国腔,以便跻身上层社会。想攀高枝的不限城里人,历史学家发现,1114年的某个农庄,登记薄上尽是索朗、雷诺等很法国的名字。读后感·哪些古英国名字,只有5个幸存下来了:阿尔弗雷德,埃德加,埃德温,阿德蒙德,以及至今仍然很流行的爱德华。英国人战败不仅导致诺曼名字流行,就连肉类的词汇也可见一斑。说英语的农夫招呼家畜用的是最质朴的语言:cow,pig,sheep。现在诺曼领主的餐盘纷纷换成了法语词语的新名字:beef,pork,mutton。
政治词汇也未能幸免,“贤人会议”、“习惯权利”等词语渐渐绝迹,新涌现出来的是“效忠”、“封臣”、“佃农”、“农奴”等。朝向个人自由、契约自由以及平等使用普通法的进程被阻断了。“英国人高声哀叹他们失去的自由,不断谋划怎么撼动整个如此严苛、忍无可忍的枷锁”。砸锁诺曼枷锁的想法,激励着后代英国人与斯图亚特王朝展开斗争,后来又在北美的革命中复活。
眼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月有余,原来工作的时候,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如何使自己脱颖而出,没有闲工夫阅读和思考与财务无关的书籍和知识。真的很难想像我是如何在三天的时间里阅读完这本54万字的《基因传》,也许正是因为过往的专注与偏执,反而是禁锢了思维,没有看到世界的五彩斑斓和神秘莫测。
《基因传》买回来数月一直尘封在小书柜里,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有人推荐,因此附庸风雅罢了。买回来后被厚厚的大块头吓到,于是迅速插到小书柜里视而不见,直到12月回家休养身体后,因无聊至极而随手抽出来准备胡乱翻阅一下。读完封面内侧的作者简介,顿时被惊到,原来一直秉持术业专攻的理念,被作者的经历颠覆,真没想到,人生的跨度竟然还可以这么的宽泛。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印度裔的美国医生、肿瘤专家,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并在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同时他还是一位知名科普作家,他于2010年出版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竟然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我很难想像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领域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被触及的,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开始阅读本书,想看看科学工作者是如何运用文学的语言来给普罗大众科普基因知识的。
本书从回忆作者的家族史开始,以家族病史为引言,以遗传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主线,向我们揭示了神秘的基因是如何主宰人的一生,科学家们又是如何与基因缺陷抗争从而期望使人类不断优化,实现完全控制人类自身发展目标的。读后感·作者分别介绍了家族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堂哥,患有躁郁症的三叔,以及精神失常的四叔,因为这些家族病史的出现,作者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这种遗传病可能在未来某个时间对自身以及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我们的身体和性格真的是受基因控制的吗?基因是如何作用于我们的身体,控制我们的行为,影响我们的生老病死的呢?这些肉眼看不到摸不着的小玩意多么的神奇,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去探个究竟,去了解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是什么在控制着我,主导我人身的发展?我将研究基因的发展进程拟成了一张图表,探索基因研究的历史线索。
这本书带我领略了科学的神奇之处,也让我们可以从科学的角度来思考,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会变成现在我这个样子的。由此开启认知自我的奇妙旅程,同时憧憬人类将不断进化的美好未来。
蚁群效应
蚂蚁、蜜蜂、白蚁的种群通过化学信号来互通情报,整个集体行动起来好像是一个单位,具备自己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KK的《失控》一书中把这种昆虫群体的集体行动称为“涌现”。
在群居昆虫的群落里,大多数个体是不育的职虫。不朽的基因连续线只贯穿在少数有生殖能力的个体之内,它们和我们精巢和卵巢里的生殖细胞相似。而不育的职虫和我们的肝脏,肌肉和神经细胞相似。
一个群居昆虫的群落就是一个大家庭,其所有成员通常都为一母所生。有生殖能力的雌虫叫女王,它们不干其他任何事情,依靠职虫为它提供食物和保护。职虫从不繁殖,一般分为若干明显的等级,包括兵虫,大职虫,小职虫以及一些高度专业化的等级如“蜜罐蚁”。
蜜罐蚁的蚁群中,有一种工蚁不做其他工作,整天吊在巢顶上一动不动。它们腹部装满了食物,大的像电灯泡,其他工蚁把它们当作食品库。它们不再是作为个体而存在,而是为了集体的利益抑制自己的利益。
一只正常动物的躯体之所以受到操纵就是为了要生育后代以及抚养拥有同样基因的其他个体,以保证基因得以生存下去。只要我们接受了职虫都不能生育这个事实,它们的自***行为以及其他形式的利他性或合作性行为就不那么惊讶了。自***性的自我牺牲行为很少进化——工蜂从不生育自己的后代。它们全部的精力都用于照顾不属于自己后代的亲属从而保存自己的基因。一只不育的工蜂的死亡对它自身基因的印象,宛如秋天一颗树落下的一片树叶对树的基因的影响。
一个与此相反的观点是,职虫“耕耘”有生殖能力的雌虫,驱使雌虫提高繁殖能力以复制职虫的基因。女王制造出来的不是职虫的后台,但它们都是职虫的近亲。有实验证明,为女王提供食物和保护的职虫其实可以出于其自身的利益(传递更多与自己相同的基因而实际上操纵一切。
觅母——文化基因
秦始皇不能够和一个现代中国人交谈,尽管我们和他之间大约“仅”有100代,而每一代人都能和其上一代或下一代人交谈。语言是通过非遗传途径“进化”的,而且速率比遗传进化快几个数量级。
文化不是人类所独有,实验证明黑背鸥的歌唱曲目也是通过非遗传途径进化的。
当你把一个有生命力的觅母移植到我的思想中时,事实上我的大脑就变成了这个觅母的宿主,使之成为传播这个觅母的工具,就像病毒寄生于一个宿主细胞的遗传机制一样。
我们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体现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的基因集体迟早要消亡。伊丽莎白二世是英王威廉一世的直系后裔。然而在她身上非常可能找不到一个来自老国王的基因。我们不应该指望生殖能带来永恒。但如果你能为世界文明作出贡献,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作了一个曲子、发明了一个火花塞、写了一首诗,及时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库里全部分解后,这些东西(觅母仍能长久存在,永不湮灭。
基因的延伸
基因作用于行为学:石蚕蛾的基因决定了它将造出哪种形状的房子。
寄生生物的基因也可以间接作用于寄主,而关键点是寄生生物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是否和宿主的基因相同。如果相同,寄生生物与寄主的目标一致:是帮助其宿主生存并繁殖。随着演化进行,它将不再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组织,完全无法辨认其原为寄生虫。我们实际上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遗物。更甚一步,如果寄生生物与宿主的基因共享一个离开方式:进入宿主的生殖细胞。这时哪些是宿主基因,哪些是寄生基因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生殖细胞是它们共同抵达未来的方式。
当我们感冒咳嗽时,我们通常认为这些症状是病毒行为的副作用。但某些情况下,它们更可能是病毒精心策划的方法,以帮助其寻得下一个宿主。
瓶颈生命循环
想象两种虚拟的海藻:瓶藻和散藻。
散藻有杂乱无章的枝叶,这些枝叶时不时断落并漂浮而去。这种断落可以发生在支部任何部位,碎片可大可小。散藻的枝叶可以像断枝的正常植物一样重新成长,掉落的部位其实是一种繁殖的方法。
瓶藻的繁殖方式是释放单细胞孢子,由其在海里漂浮离去并成长为新的植物。这些孢子只是植物的细胞,和其他植物细胞没有区别。瓶藻没有性生活,子女所含的细胞只是父母植物细胞的克隆。
这两种海藻唯一的不同是:从散藻处独立的生物有许多细胞,而瓶藻释放的永远是单细胞。
这两种植物让我们看到瓶颈生命循环和非瓶颈生命循环的根本不同。瓶藻的每一个后代都是通过挤压自己,经过单细胞瓶颈繁殖而成。散藻则在生长之后分为两截,很难说是传递单独的后代还是其已包含许多单独的生物。
可以看到,散藻的繁殖与生长方式是相同的,事实上它基本不繁殖。而瓶藻则在生长和繁殖之间划分了清洗的界限。
瓶颈般的生命循环的重要性在于它使回到最初的原点称为可能。
结尾
即使在今天,不是所有基因的表现型作用都只限制在其所在的个体生物内。理论上,也在实际中,基因跨越个体生物的界限,操纵体外世界的物体,包括无生命的事物,有生命的生物体,遥远距离外的事物。我们只需要一点想象力,就可以看见基因端坐于延伸表现放射网的中心位置。世界上任何一个物体都处于这张影响力网中的.节点,这些影响力来自许多生物体内的许多基因。基因的触及范围没有明显的界限。整个世界是一个十字,是有狙击的基因指向表现型作用的因果箭头,或远或近。
物理学的时间箭头是是熵增加的方向,曾有科学家定义生命为:可以减少熵的事物。那么,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这么说,宇宙的物理学定律与基因共同塑造了我们今天的世界。
注:本书作者自始至终强调不能把基因看做是自觉地有目的的行为者,但是,盲目的自然选择使它们的行为好像是带有目的性的。凡是存在有性生殖的地方,每一个基因都同它的等位基因进行竞争,这些等位基因就是它们争夺染色体上同一位置的对手。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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