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大踏步的.在提高,精神方面也更需要丰盈的满足。那么书也就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我们精神的食粮和支柱,在不断地给我们补充知识营养,充实我们的生活。因此多读书,读好书,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让书香溢满校园,让读书成为我们每个青少年的良好行为,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这句话说得太精辟了。我作为一个现代人,生长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就必然感到缺少文化内涵,这时我只能想到的就是书。“书”你可别小看它,它的作用可多着呢!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明辨是非,让我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书的确好处很多呀!我们国家是一个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是一个文化灿烂的文明古国,古诗文就是这个灿烂文化中的瑰宝和精髓。学校倡导我们学生要读古诗文,走进经典,可我发现有一些同学他们并不爱读古诗文。理由是古诗文一般意思不好懂,与现在不适应。错了,在我读了一些古诗文之后握渐渐地发现了她的魅力,也开始喜爱她了。
上学期间学校开展了许多活动:作文比赛、古诗文背诵比赛等。为了参加比赛,我读了好多书,有现代的、古代的,通过读、背,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学到了不少的知识,也使我获得了全校第一的好成绩。通过这次活动才使我们真正到了读书的快乐。
同学们,为了中华之崛起,为适应社会的需要一起来读书,一起去体验读书的乐趣和收获吧!
漫步在小溪边,路边的花花草草,沁人心鼻,肥沃的踩地上包裹着厚厚的大“棉袄”,各式各样的有机蔬菜让我们奔向了小康。瞧,田野里的麦子都穿着金缕衣,风吹后,掀起阵阵麦浪,随着麦浪的翻滚,我闻到了麦香与泥土的芳香夹杂在一起的“家香”。
时间如溪流一般流过。转眼间,中国已经改革开放了64周年。这是多么神奇的30年啊。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各种各样的汽车在马路穿梭。。。。。。想到这里,怎么会不将儿时的回忆与现代形成对比。
5岁的时候,爷爷用这最古老的自行车送我到邻近的一个简陋的学校上幼儿园。我总记得我们的课桌都是自带的。当然,我们觉得能上学已经很幸运了。不过那时我们最新鲜的就是老师使用的粉笔了,每个班上规定只有5盒粉笔。虽然很少但好奇心总是”指使”我们偷拿几支。总把它当做宝,不肯乱画一下,画一下都心疼。因为不可多得。
依然记得爷爷的自行车,奶奶的花布鞋。
在我6岁时冰淇淋,薯片,洋娃娃。。。。。。这些都是外星文。如果能吃到一个水冰棍就觉得自己“飞上天”了。那时也只有我们能尝到,大人再可再累也不敢奢侈的,都是喝干凉的井水的。夏天的我们手握着自制的竹扇,几个几个的坐在大树下乘凉。下孩子坐在大人的膝上,摆弄着绿叶,困了便倒在大人的怀里,渴了就跑到井边舀上一口井水喝。我清楚地记得那年的大暑天,太阳都快把大地烤焦了。我们姐妹几个吵着闹着嫌热,不肯罢休。终于把本已熟睡的奶奶吵醒了。奶奶到井边打了几小桶水放在我们的旁边,把扇子沾了一点水在帮我们扇,可凉快了。不过现在,热了有空调有电风扇 有冰箱,再热也不怕了。
我国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祖国取得的伟大成就也越来越多。有一份报道说: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国内总产值由3645亿增长到24.95万亿年增长9.8%是同期增长的3倍多让世界再也不敢小瞧中国。
中国梦,我们的富强梦,民族兴旺的梦。不管我是学生还是工人,要好好学习,努力工作。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也可以向中国出一份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第一次看到他是在高一,入学那段时间,他在隔壁班。每当下课的时候,他总会趴在栏杆上,跟身边的同学手舞足蹈的讨论着,大大咧咧的。他说话时的神情、姿势和动作,像是阳光、土壤和水份,让埋葬在心底里的`种子慢慢的发芽、生根,长大,无法隐藏,深深的扎在我的心底里。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心动的感觉,但是像是我这样的爱是卑微的,不被认同的,我不喜欢女孩。本来以为麻木的过完这一生,不配拥有一份真正的爱。直到高一下半学期,分文理,巧合的,我们分到同一班,因为都是住校,分到同一个宿舍,一起打饭,一起上课,一起打篮球,他帮我补习。就这样,慢慢的,他对我的感觉变得越来越深。
有一天放学,我跟身后的女孩正热火朝天的聊了好久漫画,他突然向我吼了一句:“我们该去食堂打饭了!”然后自己走出教室,我连忙跟了出去,离开教室一小段路之后,我鼓起勇气拉起他的手,只见他紧蹙的眉微微舒展,我再也按捺不住了,问他是不是吃醋了。他点头那一瞬间,我尝到了幸福的滋味,甜滋滋却带点心痛的感觉,那是我最重要的时刻,我发誓即使万劫不复,也在所不惜。
某个夜里,我突然发起高烧,你背着我跑去校医室,彻夜未眠照顾我,温暖宽软的大手时不时摸着我滚烫的额头。暑假,他怕我无聊,问了我家地址,偷偷到广东电信网上营业厅帮我报装了宽带,还包年,虽然只是40块一个月,但这费用对于学生来说,真的不容易。此后天天视频,玩游戏,qq聊到深夜。
或许,我真的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根本不配拥有这份爱。但我还是渴望能得到理解和认同,这是我们最需要得到的帮助,这才是真正的爱。
看见书,我就像一个非常饥饿的乞丐扑倒食物上一样,它每天补充着我的精神食粮,让我不得不为之疯狂
记得小时候,夏天纳凉的时候,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辛苦了一天很累的,我全然不知,我喜欢在妈怀里,看着天上的星星,听妈妈讲故事。那段子里,我知道了聪明、善良、正义的阿凡提;知道了勇敢、智慧的神笔马良;还知道了狡猾、凶恶的狼外婆。我幼小的心灵模模糊糊地产生了好人与坏蛋的念头。黑猫警长的故事,让我多年来一直向往着有一天能成为一名警察,我要像黑猫警长那样,用自己的勇敢和爱心让那贪婪的“一只耳”没有藏身之处。在妈妈的怀里听故事是我儿时最幸福的一件事,每每在妈妈的怀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有一次我竟然梦见王子和他的灰姑娘邀请我参加他们的婚礼,我登上了他们的四轮马车,一直飞到天上去,心情甭提有多激动了,醒来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
后来,我长大了,已经不满足妈妈讲的故事,我开始独自看书,逮着书就看。叔叔他们每逢我的生日会给我送礼物,我总要求他们给我买书,我不再喜欢那些玩具,因为我已开启了一扇通向书的王国的大门,图书、漫画、科幻书……这都使我感到乐趣无穷。对书的***已经让我着迷了,放学的路上我常常边走边看,有一次,我忍不住在课上也偷偷地看了起来,不想被语文老师发现了。我紧张地站起来,想把书藏起来,怕被没收,语文老师看了看书的名字,没有说什么,只轻轻地说,把书收起来,下课了再看。我至今都非常感激。那以后,语文老师隔三差五地会帮我借来许多书,我兴奋得不得了,就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差不多,但从那以后我没有在课上偷偷摸摸地看书。因为有书,我觉得很充实,每逢周末,我常常一个人静静地坐着,与书为伴。
再大些,我已经是书店的常客了,我喜欢到书店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拿起一本书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往往一站就一两个小时,有时候,书店打烊了,我浑然不知。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我开始阅读名着。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我发现孙悟空是自己心中完美的偶像,孙悟空因为三打白骨精触犯佛门禁忌,被唐僧误解,让我伤心又难过,后来唐僧遭难被妖怪变成老虎,孙悟空不计前嫌前来搭救,让我感动又流泪。阅读名着,也让我了解到了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欣赏了祖国的锦绣山河,我为祖国博大的文化而自豪!
现在我已经不再满足于看书,开始写,书是我最好的玩伴,我发现在书里我能找到我需要的东西。对书的喜欢,让我宁愿放弃休息的时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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