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本书名叫《快速阅读术》的书时,简直是如获至宝。这本书字数不多,所以一向看书很慢的我,这次居然很快就读完了,并且觉得获益匪浅。
作者是印南敦史先生,曾经也是一个读书很慢的人,自嘲读一页书需要5分钟,后来因为工作的需要,他成了一个书评人,每个月写60篇书评,一年可以读700本书。
其实现在我们想读书却读书慢的人,总会觉得阅读量减少了,作者阐述的理由就是阅读量减少很正常,因为我们觉得的读书是传统意义上的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但是现在手机网络都很发达,我们每天也会读大量的新闻和文章,但是这些都没有归结为阅读。
作者有一个特别触动我的理念是,像听音乐一样去读书,不用被仔细阅读的念头束缚。我们听音乐的时候不会提醒自己现在是前奏,现在是副歌。即使我们以非常轻松的心情去听音乐,也依然会记得一些旋律。所以印南敦史先生说不需要把读书想的过于沉重,不用读完一本书要全部记得,哪怕一本书里有一行文字一个片段触动了自己,那这本书就没有白读。
全书除了分析阅读缓慢的原因,介绍阅读理念之外,也讲了一些快速阅读的技巧,选书的方法,管理书籍的方法。这本书最大改变了我的就是读书的心态,不会再强求逐字逐句的读。
最后作者作为一个博览群书的书评人,也说了自己的体会:读书不应该是一个强求的行为,不要把读书想的过于沉重,更好的`是享受阅读。
“读一本书只为遇见一行文字”,这是书里面的一句话。感谢这本书让我遇见了这行字文字,我应该不会再惧怕读书了。
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慢读,细读,全读的强迫症读者,对于如何阅读不同书籍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方法,于是乎,对于快读有着强烈的渴望与好奇,而我正是怀着这样的心情看完整本书。
个人而言,对书中提到的部分读书观念体验表示有共鸣和认同,比如我们大多数人并非真的“阅读速度慢”,而是被“仔细阅读”的念头所束缚,而破除像“如此珍贵的文字,一词一句都不能遗漏”这样的阅读心态对于我而言是必要的。同样这本书也使我反思过去自己对于阅读技巧的不够成熟,如对任何书籍易采取单一的阅读节奏,无重点无目的性,这不仅影响了单位时间的阅读量,更大的弊病在于影响个人对于书籍整体的理解和把握,看到的是单个的字词和短句,而忽略了段落大意和行文脉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读完也仅是读了,并没有真正抓住它的核心和主题。
另外,谈到读书的目的和意义,作者认为,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而读书的想法很无聊,这让我无法苟同,为了享受阅读过程而读书固然美好,但却不能因此否定或者贬低他人读书的特定目的,读书应是为了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甚至于多重需要的,纯粹的为享受阅读而读书对现实大多数人而言是不切实际的,只能活在理想社会之中。
总结一下,本书内容非常口语化,偏向于个人经验谈,有一些可取之处,是作者所说的那种可以快速阅读甚至于跳读的书籍,很普通的书,有与我症状相同者可读一读。
最后,附赠一句话,读书并不在于“复制100%”的原文,而是在于“邂逅1%”的收获。以此警醒自己!
蒙田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认识自我。”卢梭说:“所有人类知识中最有用也是最欠缺的就是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特来斯说:“人生最困难的事情是认识自己。”
而我缺乏对自我的更深认知,认知不明,则自我管理不明。我是一个有点温吞,明白事理,自律性不够强,但是又不愿意拉别人后腿的人。所以很多自己的事情,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因为讳疾忌医,因为怀疑逃避,所以有些进展停滞不前。人在舒服区待久了,一定不是一件好事情。
所以今天,我要向自己下战帖。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一个时时试图妥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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