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条黑白相间的小狗,那是去年我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礼物。
这条狗的名字叫“黑白”,它的眼睛炯炯有神,两只耳朵像两个三角形贴在脑袋上,走路昂首挺胸的,像一个神气十足的大将军。
黑白最喜欢吃骨头,它每看到我们吃剩下的骨头,眼睛里发出一种光芒,飞快地跑过去,像冲锋陷阵的士兵一样。当黑白津津有味地舔着骨头时,我就会聚精会神地在一旁看着。黑白吃完后,便会满足地望着我,望了一会儿后,就会围着我又蹦又跳,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玩累了,它就会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睡着。
黑白的脾气更是变化多端。有时候,它会温驯得像一只小绵羊,在你面前撒娇,玩耍;有时候,我带它到外面遛弯,如果它看见有别的狗在它的地盘里,它会凶得像只豹子,在别的狗面前张牙舞爪并毫不客气地把它赶出去,与温驯时有着天壤之别。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动物——小狗。它给我们家带来了无限乐趣,我最喜欢它了。
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三个智慧少年,坚毅如虎的碧吉,精明如虎的路克,勇猛如虎的帕克里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组成了“冒险小虎队”。他们知难而进,无所畏惧,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危险地带,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这套系列丛书记叙的情节紧张、精彩、生动、逼真。当我看到小虎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他们为了看清事情的真相而奋不顾身时,我被他们的勇敢,不畏惧而感动。看完后,好像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就像小虎队的好帮手一样,帮他们分析案情,为他们出谋划策。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有一个百宝箱,在关键时刻总能派上用场。在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书中,还附着魔镜、小虎解密卡、暗语破译卡和定位搜索卡。每次遇到紧急关头,他们总能帮助解难。使我感到了全新的体验,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这套书使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得到了提高。既是我放松心情的'好伙伴,又能从中学到知识。我喜欢《冒险小虎队》这本书。
暑假里,我的表姐来了,我非常的欢迎她,于是,我们去放风筝,来到美丽的公园里,我和姐姐一块冲上山,我们不走楼梯,而是爬山,这样可以锻炼身体,但是要小心点,八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自己爬,到了山顶,姐姐很有的先试风向,然后让我高举风筝迎风跟她跑,姐姐左手握住线轴右手放线,边跑边喊“来风了,放开风筝”我立刻松手,那蝴蝶风筝,扇动着两个美丽翅膀,迎风飘扬,勇敢而美丽,随着姐姐手中的线,有节奏的一拉一放,漫漫的'蝴蝶风筝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小了,瓦蓝的天空,任风筝自由的飞翔,小学三年级《我最喜欢的事“放风筝”》。又有许多风筝飞向天空,也有的始终没有飞起来。,就象学习不仅要努力,更重要的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
天色已晚,我们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我最喜欢我家的看门狗,它叫“黄黄”,它一身黄色的毛,四肢强壮,两只耳朵长长的,像兔子耳朵一样,牙齿很锋利,像狼的牙齿一样,黑黑的眼睛,下面长着可爱的大嘴巴和小鼻子。
星期天的早上,我让黄黄去吃饭,它就马上跑到食物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我来到家门前看到它的饭碗里的饭已经一点食物也没了,我不禁感叹:原来它已经都饿“疯了”。
记得还有一次,我看见黄黄茶不思饭不想,原来它生病了,我赶紧的告诉妈妈,妈妈带着黄黄去兽医那里检查,兽医帮黄黄体检后对妈妈说没有什么大事,就给黄黄开了些药,妈妈拿药回家放到黄黄的饭里让它吃下去,不到几个星期,黄黄的病就好了。
还有一次,我们到草坪上去玩,我把飞碟扔的很远,黄黄飞快地跑过去,把它接住,又兴高采烈的跑回来,这样反复了好几次,快到黄昏了,我们就回家了,晚上在家里吃饭,然后又一起看电视,不知不觉的我睡着了,做了快乐的梦,在梦里,我和黄黄追逐打闹着,开心极了。
我家的黄黄是不是很有趣啊,有时间,你可以到我家和它一起玩哦!
不知道大家对动物中的昆虫是否了解,昆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了。大家平时最常见的昆虫就是蚂蚁了,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世界上总重量最终的动物是什么,是蚂蚁,你可能不会相信,那下面就让我带你们去昆虫世界看看吧。
假如你是一只昆虫,在昆虫的世界里,你每走一步可能都是最后一步,身边时刻都潜藏着无数的猎食者——螳螂,螳螂有着三角形的头,可怕的钳子和细长的中后退,它的外形和周围的叶子差不多,这种昆虫是直翅目昆虫的克星,例如蝗虫,螳螂的栖息地和蝗虫差不多,蝗虫吃叶片,螳螂就吃蝗虫,一棵小树上只要有一只螳螂就可控制蝗虫的数量,由此可见:螳螂是益虫。
螽斯:一种和螳螂差不多的昆虫,肉食性,可他的天敌是螳螂,行动力迟缓,可他巨大的嘴巴可咬碎一切,如果螳螂捕采取行动,它10分钟遍被吃完。(不要辨认错哦
昆虫世界始终是那么危险,但始终是那么有趣,大家有时间去草地中看看吧。
我家养了一只小白兔。它的毛雪白雪白的,真像一团白棉花。眼睛非常漂亮,就像两颗红宝石镶嵌在雪白的脸上。耳朵很长,竖起来显得特别机灵。它的签前腿又短又小,后腿则又肥又壮,所以只能跳,不能跑。尾巴也很小,几乎看不到。它吃东西时像人一样站着。
记得有一次我从院子里拔了一个萝卜,它连蹦带跳得到我面前,趁我不注意把带着泥的萝卜给叼走了。我一向不愿意让它吃不干净的东西,这次和往常一样,我们又做了一次激烈地“斗争”,当然我会取胜,当我把洗干净的萝卜放在它面前时,它以为我认输了,就得意洋洋地吃起了萝卜。
我家的小白兔多可爱呀!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大家有去爱护它们吗?我是个最喜欢小动物的人,小动物们可爱又淘气,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
我最喜欢小狗,小狗很可爱。我以前有养过一只名叫:雪雪听名字就知道是一只可爱的小狗狗,它的毛像雪一样白,有着一双圆溜溜的黑色大眼睛,两只耳朵耷在头边。可爱极了,但雪雪也很调皮,接着我来告诉你它的调皮吧!
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雪雪照常来接我,我和它边走边玩上了楼梯,到楼梯间时,它看到了我手边的袋子,一下子咬了过去,我追着它,边追边叫道:“雪雪把我的袋子交回来,快点要不然我要教训你了。”雪雪好像听懂了,于是乖乖的跑了回来,交出了袋子。在我身边蹭了几下好像在请求我的谅解,我摸了摸它,就和它回了家。
雪雪很可爱,也很调皮。但我和它是好朋友,我喜欢它雪雪。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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