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骆驼王子》后,我有一种温馨感,仿佛自己是在温暖的怀抱里,让我无比地幸福。
书中讲了有五只骆驼,其中四只是大骆驼,一只中等骆驼,因为它最小,受着其它骆驼的宠爱,所以被称为骆驼王子,四只大骆驼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它,让我十分感动。
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姐姐、弟弟在树林里玩,突然来了一只蜜蜂,在我身边转悠,我很怕,就立刻跑回爷爷家,那只蜜蜂也回来了,我吓的就打它,它竟然在我耳朵上叮了一个包,我疼的直叫,姐姐回来立刻就和弟弟去外面找可以止疼的药。因为姐姐有这方面的特长,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姐姐拿着草药磨碎了,给我放在耳朵上,呀,真的.好多了,姐姐让弟弟又去弄点草药,她给我弄这弄那,我非常感动,说:谢谢你,姐姐。姐姐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过了一会儿,弟弟回来了,我又换药了药。又过了两个小时,已经不再疼了,正好这时妈妈也回来了,她看了看说:这怎么了,我把事情一五一五地给妈妈说一遍,妈妈听了,高兴地说:你姐姐真是个好孩子。
啊!生活中处处都是爱,让我用勤劳的双手来创造更多的爱。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我的家乡,南通有一道非常美丽的风景线——濠河。濠河被称为“少女脖子上的项链”,听到这个名字,就一定觉得我家乡的濠河很美吧,下面就让我带你走进南通的美景。
早上的濠河,是宁静的。遥望河面,你会感到所有高楼大厦都似乎在河中出现了,一只蜻蜓从河面上“走过”,那濠河中的世界都仿佛震荡起来,那场景惟妙惟肖,美妙极了。
中午的濠河,是平静的,似乎在休息,等待晚上的到来。
晚上的濠河,是欢闹的。遥望河面,你会被眼前的场景所震憾——河面上灯火辉煌,似乎给濠河穿上了五颜六色的艳丽服装,给美丽的濠河增添了无数美丽光彩,使美丽的濠河更加美,更加亮艳。
深夜的濠河,是幽静的。她似乎在沉睡,等待新的一天的到来......
除了濠河,南通还有一处非常壮丽的风景线——狼山。
狼山是一个无比神圣的佛教场所,来这儿的人们不光是为了看风景,更重要的是为了来烧一炷香,拜一下佛,保佑自己与家人事事平安。
虽然狼山不高,但当你真正来到顶上,你会情不自禁地被那美妙场景所震撼,一切尽收眼底,身临其境,真想“啊”地发出一声来自内心的感慨。
来到江旁,吸一口凉爽的江风,你会感到无比的清凉。遥望江面,浪涛波涛汹涌,蔚为壮观,我被那壮丽的场景深深震撼了......
这就是我美丽的家乡——南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那一次去三清山,美丽的景色让我无法忘怀。
蒙蒙的细雨如痴如醉地下看,又轻又细,如同万条银丝从天上飘下来,一片迷迷蒙蒙的世界。身后的松柏依然又开枝去,任凭雨水拍打在树叶上,也没有丝毫的畏惧。而山若隐若现,淡淡地体现出一种清雅的绿色和一种似红非红的颜色。向栏杆下一望,一片白茫茫的,似乎没有底,是个无底崖……栏杆上的雨水,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雨水打在受上,好像你的手浸在溪水里,溪水冲到你手上,清爽,凉滋滋的感觉涌上新头,使原本穿着雨衣的那种闷气顿时消失了,被那种无以言表的美的感觉所取代。
雨渐渐停了,三清山的景色也清晰起来。此时,已在半山腰了,远远望去,被人称做神女峰的山出现在了我的实现中。看起来,神女峰像是由两块石头组成的。一块是头,一块是身子。站在“神女峰”这块拍子边,向前看去,在两棵松树之间,刚好可看见神女峰。“神女”转过头,头发一直披到了肩上,身上披着大衣一直垂到脚底。
此时,向山下望去,一片云海,一层一层,将低矮的山“淹没”了。太阳落山了,照在云海上,云海上浮层夕阳红,一层雪白……每一座山都被轻纱所笼罩,朦朦隆隆。时而云絮飘飘悠悠,时而云絮翻飞,时升时落。清爽、美丽、清静……
三清山美不胜数,这种感觉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清爽、清凉、清静……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这几天我不仅读了《白象家族》我还读了沈石溪的另一本中篇小说《骆驼王子》,这本书充分描绘了一匹幼年野骆驼变为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的过程。
你们会问为什么野骆驼会变成家骆驼呢?这与文章主题相同那就是体现动物有时必须经过青春期的叛逆,这样才会长大,否则心灵就永远也长不大。
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书中描绘的是一只叫骆驼王子的小骆驼,它每天都沉浸在秋草母,杏眼雌,光脖子等成年骆驼的溺爱中。使它错过啦“第二次断奶”,长大后变成了一个发育得与成年骆驼不差上下的身体,却只有小骆驼那么大的胆量的骆驼,变成了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
这个悲惨的结局告诉我们了:一定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培养自理能力以后才能成才,不能一直生长在父母的翅膀下。不然会变成胆小,懦弱,自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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