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再拿起那支使用多年的钢笔,但是,您的教诲在我心里仍留有芳香。
“看着点,抓笔姿式都不对,字一定写不好。”一根小木棍敲在我头上,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脑袋,回过神来,端正了自己的态度,又练起字来,周围同学早已乐开了花。他却表情更加严肃,双眼又加紧了凝视,死死地盯住全班同学,就像鹰在几十米的空中盯紧猎物,打算飞扑过来,“行了!抓紧练。”刚刚认识你,就被你的严厉吓破了胆,再见你,心脏总会怦怦直跳。
你嘴边总是挂着结构二字,写任何字都不忘记说出,其实,我小时候的字并不端正,结构完全就是一种错误,你便抓住我的手,在纸上一笔一画地写字,那熟悉的烟草味迅速进入我的鼻中,淡淡的,难以忘怀。
基础已经打实,我便开始练习较大的篇章,《兰亭序》王羲之的字我练了不下百遍,《兰亭序》正是教给我字更高深的境界,虽然真迹早已失传,但仿写的韵味却始终不减。你常说“永”字八法,每种写法各不相同,却各有各的特点,你便会再次提笔,在我的本上端正地写下“永”,边写边念叨着:“注意结构与特点,上点要高一点,不能贴近下面的横……好写吧。”你露出了八颗牙齿,笑了起来,又用了宽厚的大手摸了摸我的头,孩子,你得坚持啊,你可是我最器重的孩子,书法最需要的便是心静,尘世,俗语什么的,咱们都不听,专心练字。
书法是您的信养,六年了,你那教诲我早已牢记在心,《兰亭序》这张纸我练了六年,字的根本却总不如您。最后一节课,你亲切地对着我,目光不再凶恨,而一种不舍,我知道,希望总会有的,你的期望也总会有的,还是那张《兰亭序》,还是那熟悉的烟草味,你又一次抓着我的手,在纸上写下了最后一个“永”字。时间总是那么快,最后一节课下课了,你却突然呆住,但是,该走的还是会走,你又换了一张那令我熟悉却又陌生的笑脸,阳光拂在你的背上,又留下一个影子,你张开嘴,最后说了一句:“走吧,回家好好练。”就这样,你我师生缘结束了。
记忆中,你宽厚的大手,浓浓的烟草味,满脸的笑容,严肃的凝视,以及你那最后一句话都留在了我的心中,种下了一粒花的种子,绽开时,它又留下了一记忆的芬芳。
永不忘您真诚的教导。
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中,我们一路向前奔跑,追逐那些所谓的美好。其实,我们太多时候忽略了身边那美丽的地方、那美丽的人。他们或许渺小,或许卑微,或许平凡,但是他们在平凡中创造卓越,让生命溢彩流虹,如同那些尘埃里的美好,在阳光下,让人感到温暖。
她,是众多打工者中的一员,做着卑微的工作——洗脚,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闪耀的心灵。
家境贫寒,14岁就辍学外出打工。本该是花一样的年纪,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她却要做服务员、保姆等工作。后来,她在厦门一家洗浴店做洗脚妹,月收入二三千,但却被老家人误解。然而她却将钱大部分资助给了贫困学生,自己依然过着简朴的生活。她,就是被誉为中国最美洗脚妹的刘丽。在一个经常被人忽视,甚至是被人歧视的岗位上,刘丽演绎了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他,总是问别人还需要什么;他,总是问自己还能做什么。他只是一个工人,却有雷锋般的热情。
郭明义,被称作是“雷锋传人”,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奉献的美好。每天早上,他都提前两个小时去工作,不管是他的工作有多么伟大,他只是鞍钢采石场一名普通的公路管理员,却几十年如一日,累计献工二千多小时。生活中,他热心帮助身边的同事、邻居、朋友,甚至是陌生人。郭明义将奉献社会的信念牢牢烙在心底,这些年捐了多少善款,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自己仍然和家人挤在几十平方的老房子里。郭明义,将小的善行,做到了极致,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精彩!
他们是农民工,一个被漠视的群体,在陌生的城市里追寻自己的梦想,挥洒自己的热情。
201X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农民工兄弟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舞出了农民工的风采。背井离乡,踏上追梦的旅途。他们也是有理想的年轻人,白天在水泥钢筋之中劳作,晚上他们兄弟几个就在街道上练习舞蹈。或许身上沾满了灰尘,裤角裹满了水泥,但是他们的面容不曾疲倦,因为舞蹈室他们最大的快乐。农民工兄弟们,在冰冷的城市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最大的温暖。
尘埃里,其实有那么多美好的人和事,带给我们生命种种感动,时时温暖我们日益枯萎的心灵。愿我们怀着一颗发现美丽的心,在尘埃中寻找生命的美好……
人生就像是一朵朵艳丽的花,这花,可蓝,可黄,可红,可粉。每朵花不一定要一样,但人们都会品味到她的芬芳。
品味人生,人生如花,无论花瓣是什么颜色的,那花儿都有着诱人的'芬芳。美丽的人生,无论你在哪里做着什么,不都如芬芳的花朵吗?
勇敢的人生,正如一朵朵凌寒独自开的梅花,坚韧不拔,傲霜斗雪。美国现代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热爱生命》中的主人公,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淘金回家时碰到了与他一样饿的狼。当狼疲惫地走来准备吃他的时候,他用手臂一挡,与狼一起晕了过去。第二天早上狼死了,而他却活了过来。一个美国的船队,在海边沙滩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他,才把他带回家。故事里,主人公在一息尚存的时候,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仍然义无反顾地向前爬,在遇到狼的时更是勇敢的殊死拼搏,为的仅是能活下去,而那四十多斤黄金早已经不知去向。这正应了一句俗语“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就拥有了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而这伟大的生命正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奉献的人生,正如缤纷的玫瑰,芳香四溢,光彩照人。“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一上玉关道,天涯去不归。”古代的四大美女中,王昭君为了平息战乱,远嫁到匈奴。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换来了边境人民的安全,免除了战乱。昭君的风险,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奉献了全部。
生命不仅仅是那坚毅不拔的梅花和芳香四溢的玫瑰,更是那茵茵的芳草。
默默无闻的人生,正如那遍及天涯的小草,平凡而不可缺少。道路上的环卫工人,每天早起晚归,维护着路面,清洁着街道。每天早上,月明星稀的时候,他们就拿着工具开始清扫了,晚上,月色朦胧时,他们依然坚守在岗位上。他们不怕他人轻蔑的目光,也不会想得更多,正如一段歌词: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人生的美丽,在于坚韧不拔,在于牺牲自己,在于默默无闻。于是,我们的生活中,人生之花芬芳四溢,香满天涯。
度过了十几年的荣华岁月,大大小小的事物萦绕着我的一生。在我记忆的深处,总有一碗我永远无法忘记散发着芳香的阳春面。
曾记否?有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撑着一把小花伞,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胡同口。细雨绵绵,使晨光也朦胧在这雨帘中了。透过伞,只能望见她模糊的侧脸。她那微微上扬的嘴角使人陶醉,她那小皮鞋踏着欢乐的雨的鼓点,还哼着童谣。往胡同深处走去。
越来越近了,她也越来越兴奋,像在急切地盼望着什么东西似的。一路上总有几个面摊或早餐店,可她似乎毫不在意,只想去追寻她心中的那一个。终于,她的脚步慢了下来。雨停了,她也停在了一家面摊前。这面摊十分陈旧,做面的工具却洗得锃亮。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阿婆笑着从店内走出来,还是如初的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和一双棕色的布鞋。和蔼的笑容是那么熟悉。“妹子,吃面吗?还是来一碗阳春面?”女孩照例点了点头。两人似乎挺熟的。
阿婆的功夫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炼。戴上手套,先用锅勺舀了几勺水倒入锅中,加热煮沸。又用面网放入一网面,再一边拿了一双筷子搅和,热气腾腾的。不到五分钟,面出锅了。她把面倒入一个瓷碗中。再加入面汤,汤从高处倒下,晶莹丝滑,动作十分娴熟。又背过身去,抓了一把葱花均匀地撒上去。再加入盐、醋、酱油。最后放入花菜、肉屑、豆干、花生米······加入一些油辣椒,一碗阳春面就完成了。她端到女孩面前,女孩三两下就吃完了,色泽亮丽,口感润滑,女孩还舔了舔嘴。刚准备掏钱,阿婆便推了推女孩的手,说这碗面算阿婆请你的吧,以后有什么喜事要来跟阿婆分享分享。挥手道别。
几周后,女孩手拿着一张百分试卷来到面摊。却没有见到阿婆,得知阿婆已经去了另外一个美丽的世界卖阳春面。女孩内心是黯然的,在店前徘徊了很久。之后,再也没去过那个胡同,再也没有见到那位阿婆。
念那芳香的阳春面,更念那位做阳春面的阿婆······
悦耳的铃声未落,我就背起书包,匆匆走出学校。我低着头,盯着脚下的地面,看着这条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路,不去想今天天空是否蔚蓝,也不关心自家的石榴树是否抽出新芽,心里只是被学业填满,麻木不堪……
打开楼门,随手一关,一切都像往常一样,可我却问到了一种久违了的香气。这味道,不同于娇艳花朵诱人的甜香,也不似人家炉火中跳跃的饭香,我仔细在记忆中寻找,原来是檀香的气味,有淡淡的烟味,还融合了草木灰的味道。
在我的记忆中,这种气息,总是和春节联系在一起。家人把过年看得很重,一定要团圆,不管在天南海北,不管有多远,一定要回家,一定要亲手做一桌年夜饭,全家人围坐在一起,说说笑笑,欢乐洋溢在心间。
到除夕这天,全家人早早起床,洒扫庭院,置备年货,贴新的春联,贴“年年有余”的窗花,房间里暖洋洋的,炉火上沸腾的开水吱吱作响,火红的窗花,照的人心都火红了一片。窗外结了一片冰霜,朦朦胧胧的看不清外面的景色,只留下窗上抱着鲤鱼的年娃娃,弯着嘴朝着我笑,我被他感染,也笑,傻呵呵的。
奶奶点上香,我搬一把小板凳儿坐在香炉边,看着香在燃烧,香灰也是直立的。我总不等它折断就把它碰下来玩,细绵绵的,还带着阵阵余温阵阵清香……
此刻,我站在昏暗的楼道里,嗅着记忆里独有的芬芳,泪水已不知何时浸润了眼眶,亲人们为了生活,外出打工,奔波劳累繁忙。他们虽然天天电话里问候叮嘱,但总觉得心里面还是空拉拉的,孤独冷落缠绕着我,我只有把自己埋在功课里。
檀香依然在散发着独有的芳香,我心中的坚冰似乎有点融化了……
秋天的公园里,我坐在长椅上,看红枫叶翩翩着飞舞着落下,那一片片枯黄的树叶如同一张张褪色的老照片,向我讲述一段段故事,我不禁浮想联翩。
那同样是一个红叶纷飞的秋天。9月,我认识了一个与我同名的女孩儿。我对她充满了兴趣。然而,也许这就是缘份吧,不久后我们做了同桌。
我渐渐发现了那个看似淑女可爱的她竟是个不拘小节、大大咧咧的女生。
“放学一起走吧!”我正低头忙着整理书包,一个甜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好啊!”我抬起头朝她笑了笑。
下课铃响起,我们挽起手,随着拥挤的人群走出校门。随后,转进一个安静的小路上,小路上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松软的金黄落叶,不是有几片鲜红的叶子夹杂在其中,像是金黄沙滩上的红贝壳。
最初,我们似乎都有些羞涩,小路上安静的`可以听见树叶落地的声音。突然,她神秘兮兮地凑到我耳畔,“你知道吗?我以前很喜欢把漂亮的叶子夹在玻璃板中,然后写上自己喜欢的一句话。”
我的热情瞬间就被她这神经质的行为感染了,“是吗?那该很有趣吧!”说着,我捡起两片落叶,小心地放在手掌上。“让我也试试”……我俩开始谈论女生之间的琐碎小事。不知不觉中,天渐渐暗了。
告别时,她对我说:“注意安全哦!天黑了,要走大路,拜拜!”她很细心,短短的一句话令我无比温暖。我过了马路,回头一看,她依旧站在原地,注视着我离开的方向。瞬间我感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夜已不在黑暗。
后来,我俩成了闺蜜。再后来,上初中,她家里决定带她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去读。送别的那天,她把她最喜欢的几枚枫叶送给了我做书签。她说只有枫叶做的书签夹在书中才会越久月香。
在很多个傍晚,我都喜欢站在地平线上,看黄昏把影子拉长,看夕阳把街道染成暖色调。只是,当晚风吹来时,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些过期的故事。
突然很想找回那种昔日的感觉。打开一本书,一片叶子从一本书中滑落在地上,我回过神来,在恍惚之间,我看见了一片鲜红的叶子上写了一句话,“这不期而遇的温暖,是谁错过的年华?”
友情,是生命里最长情的守望。相隔千里的闺蜜,请一定要快乐着,如同我们曾经那样的快乐般。做彼此永远的知心,在心里的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小时候,最爱的便是那间小土屋。
我的家乡并不富有,它默默无闻,不争不抢,似乎与世隔绝。它远离城市的喧嚣,一方净土,哺育一方淳朴乡民。
我极少回家乡,但故乡的回忆却是我一生难忘的芬芳。
与别的村庄不同,之所以说它不同,是因为那一间间的小土屋。
大抵是因为我们住的小村庄并不富裕的原因,没有一家盖的是瓦房,大家都住在小土屋中,虽说简陋,但却带有泥土的幽芬。
与别家不同的是我家的小土屋。
爷爷喜静,以至于他所住的小土屋总有种不可喧嚣的感觉。因着爷爷喜静的性子,即使是我这种大大咧咧的性子在遇着他那喜静的性子,也败下了阵。
听爸爸说,爷爷和奶奶都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奶奶知书达礼,温雅端庄,又喜静,所以,当她嫁过去的时候,两人相敬如宾,倒也处得不错。
往后,每当爷爷在书案上写字时,奶奶便红袖添香。
爷爷很爱奶奶。奶奶爱住在小土屋,于是,爷爷和奶奶一块搬到了这——我的家乡。
犹记得,上次回家时我七岁,奶奶已经去世了三年之久。
当我踏进小土屋时,看见爷爷坐在树下的太妃椅上睡着了,他的身旁放着一本《诗经》。
爷爷说,他和奶奶都爱《诗经》,爱文字中所描绘的苍苍的蒹葭,爱那“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时的我,不懂这《诗经》所描绘的意境,不懂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意。但现在的我,虽说不能完全明白,但我能读懂爷爷对奶奶的爱是似海一般深,似天一般广。
爷爷说了许多关于他和奶奶的故事,那时,我年纪小,没有多少是完整的记下来的。但有一件,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奶奶喜欢李清照,她向往着李清照和赵明诚那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爷爷也爱,于是两人时常学着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我走过小土屋,我就想到爷爷与奶奶的那时悠闲、雅致的生活,不禁心生羡慕之情。
晚上,当我睡在木床上,嗅着土屋的芬芳的泥土香味和爷爷书案上传来的阵阵墨香,将我的思绪慢慢拉远,想到了他们的经历。
这小土屋的芬芳,应是爷爷和奶奶带来的。他们带了过来,传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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