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之后》这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孟轲的文字,已经是论点论据俱全,长于说理,不若《论语》般读整书方知逻辑,也不若《道德经》玄妙牵强,读起来萌化感比较强。《孟子》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先从一般事物说起,再慢慢引出道理,让别人不知不觉间承认自己的错误。孟子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片羽毛;我的视力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尖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禾。大王会相信这话吗?”话中所说的显然不符合常理。宣王说:“不会。”孟子说:“显然,一片羽毛举不起来,是因为不肯用力气;一车的柴禾看不见,是因为不肯用目力;百姓不被您爱抚,是因为不肯施恩德啊。所以大王未能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啊。”就这样,孟子让君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比起直话直说的谏臣,孟子所说的让至高无上的君主更容易接受。道理层层递进,就像是设下了圈套,一步一步地让人不知不觉走进去。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图书馆是可以得到很多知识的地方,我们学校的图书馆书更是多如牛毛,每本书都很好看,我会找一个下课时间跟我的好朋友一起去借书、还书。看书时,好像跟有学问的人说话似的。俗话说:“读遍全部的好书,有如和许多贤人谈话。”读很多书,自然而然会使你出口成章。
学校图书馆里不能大吼大叫,会扰乱别人看书,在图书馆不但可以看书,还可以看影片、说故事呢!我只要一打开书,彷彿进入了书中世界,沉浸在书香里,这种感觉真好,可以有益于我的心灵。俗话说:“读书有益于心,运动有益于体。”图书馆好像可以改变人的一生,例如:愚昧无知的人,阅读好书可以变聪明。我查资料 时,如果没有电脑,可以到图书馆找答案。我觉得学校最棒的地方是图书馆,可以提供知识、欣赏影片和阅读英文书,我要找时间借更多的'书;学校外面图书馆的书 也很好看,让我爱不释手,知识可以充实我们自己,俗话说:“用珠宝装饰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知识是最好的朋友。
假日时,我常常去附近的图书馆,星期一到星期五则是去学校的图书馆,得到的知识可不少,每天一直学和问,知识不停的来,俗话说:“有了学问便有知识,有了知识便有方法。” 图书馆收集了不计其数的书,我阅读量很多,也增加我的写作能力,如果大家也很喜欢去图书馆,相信每个人都会有很多学问的,我们要常去图书馆,对我们有许许多多的好处。
到大学,参观图书馆几乎是必修课,这次在哈佛也不例外。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一参观竟然花了一天时间,还有很多图书馆没去。
到哈佛之前,我知道哈佛的图书馆很多,但没想到有这么多。连带领我参观的哈佛教育学院的博士生安德鲁·斯科特也不清楚哈佛究竟有多少图书馆。一个笼统的说法是,学校有综合图书馆,有专业图书馆,每个学院有图书馆,甚至学生宿舍里也有图书馆,大致有100座。
哈佛的图书馆当然不是以数量取胜的。其藏书的丰富和环境的舒适、服务的到位,让我大开眼界。在燕京图书馆,多位在这里做交换生、访问学者的中国学者告诉我,在这里,找到了很多国内图书馆根本查不到的资料。
图书馆里随处有可以免费上网的电脑,可自由使用。安德鲁·斯科特还特别带我去看了图书馆里的一件设备——扫描仪,学生也可免费使用,只需花一些时间,就可以把一本书全部扫描存进自己的U盘,然后带回去慢慢看。扫描仪根本没人看管,就是学生自己用,这在国内的大学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国内大学的图书馆近年来也有一些大的变化,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大”。大图书馆很气派,可学生们使用却不方便,从宿舍或教学楼到图书馆要走很远不说,查找自己需要的图书也颇费神,还有好多图书找不到。
哈佛的图书馆散布在学校之中,图书馆所在的建筑物也不高,学生们走进图书馆十分方便。哈佛法学院的图书馆尤其令我印象深刻,座位都十分宽敞,相当于国内大学图书馆中三到四个学生的位置,而且所有其他院系的学生都可使用。
另外,国内大学图书馆的功能已经悄然变化:不是学生借阅图书的地方,倒成了学生们的自修室。去年,某高校图书馆对馆藏资源的利用率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新购买图书的零借阅率为40%—60%,新购图书的借阅情况都如此不乐观,可见整体借阅情况是多么不堪。而在哈佛,到图书馆借阋图书则成为学习的必须。
这是与哈佛的教学要求相关的。哈佛十分重视教学,不管教授的.学术水平多高,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都必须给本科生上课。教育学院的一位留学生让我看了几门课程的学习要求,每一门课老师都布置学生阅读10本以上的图书。学生们须老老实实把书借来,认真阅读,否则就跟不上课程,在讨论课上插不上嘴,也难以完成课程论文的撰写(有的课程要生完成三篇课程论文)。读书对所有哈佛学生来说,都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在图书馆里读书到通宵,是不少学生都曾有的经历。当然,国内大学有的学生也有这种经历,但那是发生在复习迎考的一两周中,“临时抱佛脚”突击准备。
人们常说,大学里教授和图书馆是最重要的两大资源,哈佛将这两者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由此给我们展示的是一个学习氛围特别浓郁的大学景象。虽然哈佛没有校门,公交车就在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门前停靠,间或还有汽车喇叭声,但你不觉得这里嘈杂、浮躁,走进图书馆,就走进了学习的圣殿。可为何在国内,大学门禁森严,却很难呼吸到学习的空气呢?
有哈佛学生告诉我,有这100座图书馆在,哈佛就会一直在。我想,他所指的是哈佛的精神。而国内大学的图书馆,更多的是被称为“图书馆”的一座建筑,并没有活的灵魂,与大学和学生的教育,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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