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调教,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平衡点。当巴克被亲近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由其它狗儿身上学习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习而来的成果。
当我降临人世间的听到的第一声呼唤,是母亲:“孩子,你可要健康成长啊!”当我背上新书包跨进校园时,身后传来熟悉的呼唤,是母亲:“孩子,要认真听讲啊!”当我趴在电脑前,耳边传来温柔的呼唤,是母亲:“早些睡吧,明天还要上课呢。”啊,是母亲,是她一声声的呼唤让我茁壮成长,让我迈步勇敢前行!
“你已经上初二了,可要好好学习啊!”我坐在电视机前,听着母亲一句又一句的唠叨,觉得很厌烦,“你烦不烦啊!”我皱起眉头朝她吼一句。她显然愣了一下,然后一言不发,随即眼角湿润了,眼泪悄无声息地落了下来。我只觉心烦,起身走出了家门。
外面寒风凛冽,冷飕飕的风灌进衣领里,刺骨地疼。我没有回家,坐在河边的阶梯上轻轻抽泣着,只觉得心凉透了。
“孩子,孩子啊”远处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唤,是母亲!可我也是生性倔强的人,硬是没应她。虽然我心里很内疚。我抬起头,看见母亲穿着单薄的衣服在风中抖瑟着。她一声一声地呼唤着,眼睛已哭肿了,见无人答应,只好绝望地回家。
深夜了,原本热闹的大街已经冷冷清清。我迈着沉重的脚步,回了家。
我悄悄走进母亲的房间,她房里的灯还亮着,是想着我回来害怕吧。她躺在床上,枕头已经被眼泪打湿一大片。我顿时愧疚地无地自容,我任性地发脾气,让母亲担忧得整夜都睡不好觉。不该啊!
我静静地看着母亲,她面容憔悴了不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老了,眼角的鱼尾纹越发明显,乌丝变成了白发,老年斑也如同繁星一样点缀在她手背上。
看着她,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如决堤般涌了出来。我真后悔啊,母亲已经老了,我却整日惹她生气。我望着妈妈的睡颜,轻声道:“妈,对不起,我错了。”妈妈好像听到了我的话,她的眉头舒展开来,嘴角还挂着浅浅的笑容。我也笑了,从心里笑了。
回到房里,我想:“只是她终会老去,留我一人在这无尽的黑暗里。”她老了,再也不会把我抱在怀里,宠溺的对我笑了。她老了,再也不会牵着我翻山越岭。
可我还有的是时间,有时间为她捶捶慢慢弯下去的背,有时间为她做一顿盐多了、油少了的菜肴,有时间轻轻拔去她头上的白发,有时间对着亲爱的母亲深情呼唤:“女儿也可以陪着你慢慢变老。”
“这是爱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当地震过去,四川再次遭受洪水、泥石流的摧毁时,社会各界再次伸出援手。一时间,千万的救灾物资飞往灾区,千万的人民子弟兵、人民志愿者涌向灾区。这是爱的集结号!这是社会温情的再次集聚!朋友呀!当我们的同胞遭受灾难,我们不应该奉献自己的爱心吗?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人,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之下,同一片大地之上。亲人有难,我们不应该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
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
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儿啊!娘想你!你过得还好吗?”这是一位寂寞的母亲对自己儿子的呼唤。
那一年,在云南的一座小村里,儿子考上了北京大学。兴高采烈的他,腋下夹着录取通知书,手中拿着在村口买来的母亲的最爱——姜糖,回家将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了母亲。父亲已去世多年,儿子无兄无妹,只靠母亲一手撑起这个家,所以儿子不想母亲再那么劳累,就打算一边学习一边打工。母亲心里觉得很欣慰却叹了口气……
自儿子到学校开始新生活以后,行动不便的母亲显得更加繁忙,也许他是想让干活的汗水去掩饰心里思念儿子的泪水。村里一张嘴传一张嘴,全村几乎都知道了,“咱们村里出了个大学生……”可他们却看不出母亲心里的那道寂寞。
思念,只能用泪水代替吗?可母亲并没有流下眼泪,她抱着寂寞的心来到悬崖大山边大喊:“儿啊!娘想你!你过得还好吗?”她希望悬崖这天然的回音壁能将这呼唤悄悄的传入儿子的心里。每当学校寄信来,母亲就会叫村委的杨书记帮忙念着,念到儿子生病了,母亲就马上换了一副表情。要知道,母亲老了,当接到消息时,母亲就听不下去信的内容了,马上收拾收拾就挤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乘着几天几夜火车来到北京照顾儿子。看着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真是老天给母亲出的一道难题。终于找到学校并且找到儿子的宿舍,来不及喝一口水来不及歇一会儿,就忙着照顾儿子。忙活了几天,儿子病好了,就嚷嚷着让母亲回去云南村里,说这样儿子比较放心,起码街坊邻居好有个照应。母亲只能依依不舍地回到了云南……
一年……
两年……
母亲依然挂念着儿子也仍然会到悬崖边。
那年夏天,儿子毕业了,成绩突出,许多优秀的公司都邀请儿子去上班,儿子并没有答应任何公司。只是想到母亲似乎在呼唤着他回去。儿子连夜赶回了云南。隐隐约约听到母亲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儿啊!娘想你!你过得还好吗?”儿子向前走去喊:“妈!我很好!我回来了!”
母亲真诚的呼唤,召回了儿子。回村后,儿子做了村委书记,利用在大学学习的先进技术领着全村人民致富,并与母亲过着朴素美好的生活。从此,她那挂在嘴边的呼唤消失了……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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