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大家一定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书里有什么奇人,各有什么传奇的事,那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 “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知道这本书的时候是20xx年,当时是因为看了电视剧,想把书补全。中间因为某些原因,看了一点后就中断了,直到20xx年开始继续看,20xx年才看完。
整本书下来,可以大概说成是围绕张小凡和碧瑶而展开的。碧瑶很早就死了,但碧瑶死前,张小凡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和碧瑶共同经历的,碧瑶死后,张小凡也是为了救治碧瑶而浪迹天涯,进而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这本书的女主,也应该是碧瑶吧?虽然最终陪伴张小凡的是陆雪琪。
很欣赏作者的构思。其实我也和大家一样,以为张小凡救治碧瑶之所以一次次失败是为了碧瑶最后的醒来。直到看了结尾才明白过来“啊,原来是这样”,小凡永远留下了对碧瑶的念想,和陆雪琪在一起。在张小凡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情况下将情感寄托转变过来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作者却既不过分,也不过缺的,很完好的展现了出来,而且颇有深度,耐人寻味。
张小凡的成长历程中,有许许多多重要的,对他有很大影响人,诸如将他抚养成人如父如母的师父师娘田不易苏茹,童年玩伴林惊羽,好友曾书书,照顾他的各位师兄,真心爱他甘愿付出生命的碧瑶,深爱着他的陆雪琪;除此以外,最终与张小凡为敌的鬼王,刻苦栽培了张小凡十年,对张小凡的人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自然也是张小凡生命中的重要之人;神秘的周一仙也是多次帮助张小凡。张小凡也正是在这些人的影响以及所经历的种种,成长,蜕变,成熟,起落。简单的说,这不过是一本小说中的情节需要,可是,从深处挖掘呢?作者想表达的,又是什么?仅仅是小说吗?仅仅是诛仙?还是张小凡的人生?
这是一本玄幻小说,看似与生活无关,与实际生活相差甚远,不过张小凡的成长,恰可以看作人的一生。从出生开始,经历种种,最终得到一个结局。张小凡所在的是一本小说,他经历的自然而然的就更坎坷一些,更虚幻一些,也没有死去的结局。可是抛开这些,放到世间,又何尝不是每个人的映射?张小凡一生中的重要人物,在我们的一生不也一样存在?一一对应,田不易苏茹是父母,林惊羽便是陪我们一起玩耍,长大的“发小”,曾书书和各位师兄,便是我们遇到的各种朋友。碧瑶就是在情窦初开时,让我们体会到爱情的纯真与美好的初恋情人,陆雪琪则是“另一半”,也就是陪伴我们共度一生之人,也是最重要的人。那么鬼王呢?很简单,就是少年时,青年时将我们培养成人,教我们懂诗书,明礼节的恩师。周一仙呢?更简单,关键之时遇到的贵人。无论是怎样的人生,我们每个人身边都会有这些人,都会被他们影响,只不过在于怎样我们度过。张小凡呢?就是我们自己,从少年到中年的我们,一个对自我的'人生拥有决定权的我们。
作者借张小凡传递了一种“正能量”。
张小凡有很多优点。坚强,重情重义,做事有始有终,从不轻言放弃等等,他的身上有很多值得也是应该让我们去学习的东西。拿贯穿全文的救治碧瑶来说,十年的等待,无数次的失败,一次次从希望到绝望,内心的期望被一次次磨灭,张小凡也没有放弃。每次只要在心中想起,眼中看到碧瑶,就又来了动力,不被挫折所击败,迎难而上,这是为什么?坚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可不可以理解为,碧瑶是他的信仰呢?也正是如此,才让他不断的,艰难的,一步步的走下去。书中没有交代碧瑶最终的去向,留了个悬念,张小凡最终成功过上了内心向往的生活。但是,前提却是他知道碧瑶已经彻彻底底的死了,再也回不来了,起码手里握着绿衣一角的时候,他是这么想的吧?这并不能等同于常理的放弃,而应是放下。
张小凡的人生是这样,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奔波一生,是为了什么?张小凡有他的信仰,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信仰,这是可以肯定的。而我们大多数人所缺乏的,也正是张小凡身上的那股子干劲,那种“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张小凡是一个虚构的,不存在的人,但是折射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张小凡似乎就是我们自己。我们遇到的,经历的与他截然不同,也不可能相同或者类似。可是,对于心中的理想,追求,向往,是不是应该和张小凡一样呢?答案无疑是:是。至于为什么,我想在这里也是不需要我来解答的吧?
说到这,不得不说说作者的人物塑造。张小凡身边的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性情各不相同,有好有坏,作者在这一点上做的非常好,特色鲜明,很有说服力。我们遇到的人也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形形色色,这和诛仙里的人物设定倒是没什么两样。而我们应当学会的,是“识人”。作者大概也是想通过张小凡来告诉我们“选择正确”的重要性吧。
张小凡的成长,是一个循序渐进,由弱到强的过程。说实话,刚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真怕作者笔下的张小凡也是忽然之间从软弱无能变成天下无敌的人物。幸运的是,张小凡并不是,他是在自己的努力中不断成长,他的成长也正是告诉我们每个人:只有努力,才能成功。
想法有很多很多,要是全部写出来也不太可能,我就说到这里吧。因为自己也是写小说的,而且恰巧最近在写一部玄幻小说,所以我很能理解写作之中,尤其是这类小说的不易,在这里感谢萧鼎老师了。
这只是个人的理解,可能有所偏差,不在“路上”,这些就希望大家多多包涵了,不喜勿喷。
我们慕名来到仙公山。山脚下,一条石板阶梯蜿蜒而上,路边小草青翠欲滴、树木俯仰生姿,一阵清风吹过,树枝频频招手,正夹道欢迎我们的到来呢。暑气逼人的仲夏,我们一路爬山越岭,竟然还觉得凉爽宜人;好不容易爬到半山腰亭中,这时,一块石碑映入眼帘——“有仙则灵”,咦,仙在哪里呢?
进入山门,只见寺庙座座相连、四处烟雾袅袅、游客熙熙攘攘,寺钟缭绕,不绝于耳。我们游览了立鹤亭、白水岩、朝天阁、狮耳孔,然后穿过仙灵桥,来到一处叫“仙脚迹”的`地方。在一个小隘门内,有一块石头,上面有两只脚印,一左一右,脚印五指分明,我怀着好奇心,把脚放上去,哇!好大的脚,我的脚还不够它的一半大呢,这是谁的脚印,怎么会在石头上留下呢?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抬起头来,忽然看到了它的说明,相传这是九仙降临察看选址、指点建造丰山洞时,蹲踏留下的脚印,传说如果脚踩一下“仙脚迹”,就可以保佑出入平安,我禁不住又把脚踩上去。这时,我俯身南望,真的是“闽南名山,风光旖旎”:仰恩湖微波荡漾,蓬莱胜景尽收眼底,“绝顶凌空,心旷神怡,仿佛置身天外,如临仙境”……。
我忽然想到水头的仙迹岩,也有一只仙脚印,这才明白了为什么神仙老喜欢到我们闽南来。
我家隔壁住着一位老电工,我管他叫张伯伯。他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古铜色的脸,腮上长着密密的胡须。他虽然已近五十岁了,但还是那么精神。有时候,我放学回来,还看见他在很高的电线杆上一边干,一边讲呢!有一次,我喊他:“张伯伯好!”可张伯伯却一反常态,严肃地说:“别嚷!”原来他正在给徒弟讲课。
一天早晨,我被冻醒了。一看,窗外阴沉沉的,像要下雪的样子。我躺在被窝里懒得起来,忽听院里有人说话:“张大爷,这么冷,您还去修?在家呆着吧。”只听张伯伯认真地说:“越是这样的天气,电线越容易坏,不去修不行啊!再说人也不能总在被窝里呀!”我听了,脸上火辣辣的,连忙跳起来,穿好衣服,吃完早点,就上学去了。天真冷啊,西北风呼呼地吼着,下雪了,雪花比鹅毛还大。我虽然穿着棉袄棉鞋,戴着口罩,可还是直哆嗦。我正在抱怨的时候,忽然头上传来敲击声,抬头一看,只见一个人迎着冷风,贴在电线杆上,雪花不住地扑到他脸上。啊!这不是张伯伯吗?他穿着很旧的羊皮袄,在那儿修电线。我想:张伯伯穿得那样少,又呆在很高的电线杆上,肯定比我还冷,而我却穿着厚厚的.棉袄,还嫌冷……。想到这儿,我仿佛不觉得冷了,昂着头向学校走去。
晚饭后,我正写作业,忽然外面传来“咯吱咯吱”的皮靴声,我一看,原来是张伯伯回来了。我忙迎上去对张伯伯说:“您在那么高的地方修电线,冷吗?”张伯伯说:“咋不冷?但想到要确保大家能用上电,就不觉得冷了!”停了一会儿,又乐呵呵地说:“等以后,电线都埋在地下了,就不用爬那么高去修了,可是为了那一天的到来,我们现在还是得学,得修!”我望着张伯伯那慈祥的面孔,不禁对他充满了崇高的敬意。
《张大力》是《俗世奇人》的第五篇。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张大力,原名叫张金壁,津门一员武夫,身强力壮,力大没边,故作大力。老少爷们喜欢他,佩服他,夸他。张大力就有这么一件事------
有一家叫聚合成的卖石材的店铺。在大门口放了一把青石大锁,锁把也是石头的。锁上刻着一行字:
凡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
可是,这石锁没人举起过,甚至没人能叫它稍稍一动。
一天,张大力却轻而易举地举起了青石大锁,也不撂下来,只等着聚合成的伙计老板全出来看清楚,才撂下来青石大锁。老板上来笑嘻嘻说:“原来张老师来了,快请到里头坐坐,喝杯茶!”张大力听了, 叫老板赶快把钱给他。谁料老板叫张大力看青石大锁底下还有一行字。张大力又举起青石大锁一看:
唯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张大力扔了石锁,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聚合成的老板之所以说张大力举起来不算是佩服、喜欢、夸、赞扬、认可张大力。这篇文章让我懂得别人认同你,也就是佩服你。
采竹笋的姑娘
仍然是那条蜿蜒的黄泥山路,路边是油茶树,是蕨丛,枫树、松树的树枝上带着冬天枯黄的叶片,或腐朽的枝条。
竹林还是那片竹林,有些憔悴,但梓树上露出了新芽,路边的小花也开起来了。
我看见那些纯朴的山民们衣衫褴褛,背着锄头来了,他们进入了一片竹林,在那里寻觅从泥土中钻出来的竹笋。
在山的转弯处,走来一位姑娘,先是听到她啘啭的歌声,然后才看见她,当她看见我时便停止了唱歌,望着我这山外来客,俊逸的眼里有几分清新,朴素的的身材有几分丰韵,肩扛一把锄头,手提一个竹篮,一身老红色的衣服。
转过一个山弯,我又听到她的歌声,这歌声在林中是那么悠扬,那么自然,象画眉鸟的天籁之声,令人陶醉。我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去,看不见她的背影。
水仙花
在一条山溪边,我看见了水仙花。
这是我第二次看见水仙花,它开在溪边,那溪水跟岩石碰撞着,溅起的水珠打湿了花瓣。它的叶片是那样碧绿,花儿有的开放了,是两层四瓣,外面是白绿色,里面是嫩黄色,呈现两个园形。
第一次看到它时,误以为是兰花,因为叶子极象,心里很冲动,因为那是第一次跟女同学去四明山游玩。想起苏联作家普鲁什文的《叶芹草》,对过去恋人的思念,但是,我这次一点感觉都没有。
从熙熙攘攘屿尘世来到大自然之中,来到用杉木皮盖的屋顶的村庄,用木桩围成牛栏猪圈的山村,我忘却过去的一切,象一只疲惫的飞鸟,在作季节性的迁徙。不过,我去的地方总是没有目的。
桃花、李花、梨花等我己经司空见惯,到处都有,似乎唤不起我的情思。
是的,我对水仙花一见钟情,这种感情我自己也无法理喻,也许因为它生长在水边,人们经常用水来形容大山的灵性,而水的灵性大概寄托在水仙花的身上。
不知道是怎样一种突如其来的感情,我俯下身去,小心翼翼用手把泥土刨开,然后把一窝开着花的.水仙花捧在手里。
当我抬起头来时,己经有三个山妪在溪旁的水井边冼衣服了,一个老妪问道:
“那个后生,你扯那个东西干甚么?”
她的门牙己经脱光了,瘪着嘴巴,那双眼晴象春天的天空灰蒙蒙的,她漫不经心地问,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只好勉强笑笑。
“是生崽用的。”一名中年妇女很有把握地说,她以为言中高兴地微笑。
“好象是个生人。”那老妪还是不放心。
我己经走开了,我心里不但没生她的气,反而觉得一种莫名的高兴。
古寺
这一次,我漫无目的地走,来到一排房子前,是一排古香古色的建筑,我从一棵大梨树下走过去,看见那木制的雕花大门,那些石筑的码头,两边的耳门,凭直觉,这就是一座古寺——宝莲寺。
古寺的右前方有一棵很高大的枫树,我到过王夫子的故居,看过被称为枫马的枫树,那棵树远不及这棵枫树古老。
它的近旁有一棵大的石楠树,也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大的树,我对这种树有很深的感情,在我老家,也有四棵石楠树,那是我大伯小时候种的,伴我走过人生,由于种种原因,三株都先后死掉了,只剩下一棵了。
石楠树很难繁殖后代,去年夏天,我才找到一棵春天才长出的幼苗,但它仍没有熬过夏天,今年春天,我看见一棵石楠树苗长在夼边,高不及六寸,却弯了。
在这里,我看见了成片的石楠树,长满山沟,跟其他的树木争夺天日。
作者潇湘的文集
夜里,漫无边际的思绪
当天际挂上星辰,夜晚便如期而至了。这又将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正如无数个这样的夜晚一样,想睡的人都已经睡去了,只有不想睡的人还醒着。寝室周围的辽阔,如同梦,荡漾着人心中彷徨的过往,不着痕迹。窗外射进一抹清辉,洒在我的瞳瞢里,我起身来,透过窗子仰望夜空,突然发觉异域的天空多了些故乡天空里没有的东西,凝视着广袤无垠的天宇,我入了神…
想着有时,独自一个人漫步在初学的大学校园,清淡的空气中夹杂着些许的陌生的味道,那一刻总会想念起母校那股熟悉的味道,是那般的让人感到亲戚和温暖。每天,校园里的那些高大迷离不知掩盖了多少平凡的寂寞,透过川流不息的缝隙,我看到了晕暗霓虹下那些不属于我的繁华和奢侈,不禁在心底问自己:这就是我几个月前梦想中的象牙塔吗?
记得,曾在那个浴血奋战的高三。老师常说:“大学是人间的天堂。”而当我真正拼命的挤进来时,我才知道现实与想象是真的有差距的,而且那个差距是让人难以跨越的。这让我想起了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在他小说《玩笑》中说的一句话:“受到乌托邦声音的诱惑,他们拼命的挤进天堂的大门,但当大门在身后砰然关上时,他们发现自己是在地狱里”是吧!其实高考就像是自己扔的两次硬币,一面是太阳的喜悦,另一面是地狱的请柬,如今,我拿着请柬走到了这里,我又是否可以在这里找到通往天堂的大门呢?
几个月的大学生活让我清楚的知道,我的大学是喜忧各半,忧的是那些迷茫的眼神,不知所措的人群,和被虚度的光阴;喜的是那些陌生的微笑,似曾相识的背影,和被张扬的青春。日子流水无痕,踏着时间的列车呼啸而过,来不及原谅过往,就已匆匆乘上下一站的列车,只是不知乘上它会开往何处。
告别家后,一个人生活的日子。不适应的太多太多,小到脱离题海的校园大到无人问津的生活。或许真的是一种生活久了,又或许时间真的是一种很好的东西,它教人学会习惯,习惯一直以来孤独锋芒刺骨,习惯在被窝里用惰性来埋藏青春,习惯了毫不吝啬的放开理想,习惯了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自己应该做的事。在这些不得以而为之的背后,我想到了我那遥不可及的梦想,想到了第一次离家时心里暗下的决心:在那个诺大的城市里我一定要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而现在看来似乎不是我在征服这个城市而是这个城市在慢慢的征服我。
努力了这么多年的梦想,最后真的只能在那些无聊的时刻,伴着凝固的记忆,破碎在这样美丽的夜晚吗?心底的回答一直还是否定的,只不过是想走的路走不通,走得通的路不想走!所以便成了现在的无路可走罢了!
压抑乏味的日子好像渐渐的代替了我对大学所有的幻想和憧憬。生命中的那盏莲灯,在日渐消磨的沧桑中,也照不见我前后崎岖的人生。所以只能在黑夜里摸索着前进。但在那个否定的回答背后,我看到了自己信念的火焰并未泯灭。只要它不泯灭,就一定会重新燃起,变成燎原之势。那么,已经决心告别那些没有色彩的日子,我该收拾起散落一地的梦想了,只是不知还要多久才能看见黎明?
游离在这样的夜晚,我领悟到了以前那些夜里未曾领悟到的东西。
万籁俱寂的夜里,火车飞奔而过,它掠走了我所有漫无边际的思绪。
清晨,泛舟仙阳湖上,朦胧的雾围绕成了一缎缎绝细绝轻的白纱巾,俏皮地穿戴于青山绿水之间,仿佛是哪位爱美的仙子精心装扮的杰作,又似刚出浴的美人,在若隐若现中顾影自怜。泛舟在仙阳湖上,就如同走进蓬莱仙境,让你充满了遐想。啊!看看水中的鱼儿,它们正在欢快地跳跃着。它们越跳越兴奋把泛舟的人们都逗乐了。清晨泛舟仙阳湖让人在仙境似的云雾中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可以与活蹦乱跳的鱼儿结伴同行,还可以边欣赏美景边吟诗作对。这或许就是向往中的“采菊东篱下”的闲情逸致吧!
时光渐渐地流逝,清晨朦胧的雾景也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煦煦的阳光照射着水面,波光闪闪。刻时已是正午,泛舟在仙阳湖上放眼望去,汽车在盘山的公路上疾驰,仙阳湖岸边有一排密密麻麻的小黑点。待到靠近之后,才发觉原来那是一群忠实的“鱼迷”。他们一个个都撑着太阳伞或戴着草帽,衣袖卷起,手握鱼竿,安静而执着地等待着,仿佛全世界都屏住呼吸,陪他一起静候那激动人心的一刻。您瞧这群“鱼迷”,男女老少各有来头。古人云:“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而我们这里的“鱼迷”可没那个闲情。他们在钓鱼之前,都得耗费大量的时间去选择鱼饵和鱼竿呢!“鱼迷”们在垂钓的时候,也会互相交流垂钓的心得。“鱼迷”们每钓到一条鱼,就会微微地扬起嘴角。一天下来,“鱼迷”们都会满载而归,兴高采烈地与家人分享劳动成果。这时的'“鱼迷”就会似秋天收割的农民一样乐乐呵呵,通常你会听到一句至理名言:“仙阳湖上好钓鱼哇!哈哈、哈哈哈……”我们的船架着一支弯曲的木橹,在水下面一来一回地悠然搅动,水波碧光荡漾。朝下望去,清澈的河水下,活泼的鱼儿正在欢快地嬉戏。倒映在水中的桥、楼房、树影、人影,还有天上的云彩、太阳和飞鸟都被这不慌不忙来回摆动的木橹给搅碎了,碎成了斑斓耀眼的光点,犹如钻石一般辉煌闪烁。
耀眼的阳光逐渐被夕阳给挡了下来。这时,泛舟在仙阳湖上又是另一番绝妙的演艺。顺眼望去,在天与水相连的地方,是一道尚未退去的乌云,它翻滚着,好似跳肚皮舞的小姑娘的腰一样灵巧。它偶尔显露一丝丝的微笑,犹如星星向你眨眼一般迷人。抬眼望去,天空已不再是正午时那般耀眼了。一轮晚霞染红了整片天空,恰似害羞的小媳妇的脸。这时,在山上干活的农民、“鱼迷”、摆摊汉、游客,便会踏着夕阳的余晖,满载一日的收获兴奋而归了。
啊!还会有什么比在仙阳湖泛舟更富有诗情画意的呢?满载幸福与快乐的小船在湖上缓缓滑行,小小的木船里,挤满了大家的欢声笑语。在这里泛舟,没有江南精巧的拱桥为伴,也没有西湖柔媚的垂柳做陪,但是正如赵红丽在描写《周庄水韵》时所写:“站在路上的行人低头看水里的船,坐在船上的乘客抬头看桥上的行人,相看两不厌。双方的眼帘中都是动人的景象。”不错,这是一种审美的境界,更是我们家乡人民热爱生活、和谐共进的心灵美景。
沉浸在这画卷般的仙阳湖美景之中,我几乎要陶醉了,我情不自禁地呐喊:“仙阳湖,我爱你!家乡,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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