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着那个沉重的行李箱,我展开了一场不知何时会结束的旅行……走过了一座又一座城市,只想找到一座能够将心灵安顿的地方。到那时候,我便会为整个行程画上句号。
天色渐晚,我不由得加快了前进的步伐。在血色的晚霞之中,我隐约看到了一排排屋舍。再往前走一段路,一座普通的城市呈现在了我的面前。
“嗬,又到了一站,就在这里住下来,体会一下这座城市的情感。”这样想着,我走进了城市。
“远方的客人,您好啊!欢迎您!”一位居民热情地向我打着招呼。
“您好,我是一个旅人,想在这里歇歇脚,附近有经济实惠的旅馆吗?”
“旅馆没有,不过我们这里有很多空房子,专门为远方的客人准备,您想入住,随时恭候。”说完,他便将我带到了一所房子前。
“您就住这一间吧,里面有您需要的生活用品,如果您觉得合适,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我向居民深深道谢后,将行李搬进了房子。房子设计得很简单,里面的陈设也很朴素,整个房间干净整洁,让人一看就觉着舒适。疲惫的我,简单整理了一下个人的物品,便躺在床上,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悦耳的鸟鸣声将我唤醒。睁开双眼,我发现天已大亮,柔和的阳光洒满了整个房间。伸一个懒腰,旅途的疲劳已然全消。吃了一些早点,我走出了房间,要去看看这座城市的建筑,去感受一下这座城市的风土人情。
走在街上,我的心产生了一种归属感。这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有的只是一些简单却又整齐的屋舍;这里没有灯红酒绿的繁华,有的只是自然美景的点缀;这里没有车水马龙的嘈杂,有的只是朴素生活的和谐。
漫步在平整的街道上,同每一位热情的居民打招呼;走在公园里,能够感受到阵阵花草的清香;傍晚回来,左邻右舍聚集在一起,有着聊不尽的话题。
在这座城市里,我体会到一种自然之美,体会到了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亲切,更找到了久违的轻松与自由。我发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座城市。
在如水的月下,我问身边的一位老人,这座城市的名字叫什么。他捋捋了苍白的胡须,很自豪地告诉我:“心城。”
心城,心灵之城。我想,我的旅程应该结束了。
这个学期一开学,李老师给我们又重新安排了新的座位,我呢,和我们班新转来的一位同学——张俊佳成了新同桌。
张俊佳是从分宜一小转学过来的,他话儿不多,个头不高,皮肤有点黑,但看上去非常健康,每天穿着非常干净整洁,从来不违反纪律,对人很有礼貌,作业书写工整,经常能得到优秀,老师和小朋友都非常喜欢他。
他待人热心。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的文具盒哐当一声被我一不小心打翻在地,里面的笔呀、橡皮擦、尺子就像调皮的小孩子,滚得到处都是。
老师和同学们也都被这声巨响吓了一跳,几十双眼睛纷纷将目光投向我,我尴尬极了,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我的同桌张俊佳毫不犹豫地弯下腰,帮我将地上的笔一支一支捡起来,我这时才如梦初醒,也赶紧捡了起来。我一边捡一边小声地说:“谢谢你!”他微笑着向我点了点头。那时,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他才好,只能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我对他最真挚的谢意。
他不但待人热心,而且还非常爱看书。一次下课后,班上的同学们大都跑出去玩了。我发现他端坐在书桌前,双手扶着一本厚厚的书,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书本,再看他的表情,时而紧锁眉头,时而露出笑容,时而不住地点头……
看他看得这么投入,我都不忍心打扰他,但好奇心还是驱使我走过去小声地问:“张俊佳,什么书这么好看?”他见是我,微笑着说:“诺,《失踪的教室》”我一看,居然是一本长篇小说。他看我很好奇的样子,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起书里的情节:“有一位侦探队员在报纸上看到一起离奇案件……”
他讲得有条有理,我听得更是津津有味。想不到平时他不太吭声,讲起书本故事来头头是道。这时,上课铃声响起,我由衷地称赞道:“i服了you!”
我的同桌就是这样一位深受大家喜爱的好同学,相信我们一定会相处得非常好。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许多的第一次,有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变魔术,第一次……但是我的第一次里令我最难忘的就是我第一次骑自行车。
记得那时,我非常羡慕那些在大街上骑着自行车来回穿梭的叔叔阿姨们,我梦想我也能有一辆属于我自己的自行车,而且还有着高超的架车技术。
在我上一年级时,妈妈买了一辆新的自行车,我更是爱不释手,每天下午放学回家做完作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妈妈的帮助下学自行车。
最初,由妈妈扶在车后,我骑在车梁上,两只脚使劲蹬着踏子,两手紧握车把,时慢时快,掌握不了平衡,总怕摔倒,紧张的满头大汗。
慢慢的,我不那么紧张了,也有点技巧了,能够拐好方向了,但还是不敢让妈妈撒手。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敢座在车座上了,并慢慢试着连踏,哈,原来骑自行车并不多难!我回过头来刚想把自己的感受告诉妈妈,没想到妈妈早不在车后了,她站在不远处看着我笑呢!这一看不要紧,我慌神了,妈妈不扶我怎么能行?完了,手一松,腿一软稀里糊涂就“人仰车摔”。
衣服扯破了,手和腿也划烂了,手上的血在慢慢的向外渗,我的眼泪在滴滴嗒嗒的向下流,心里满是对妈妈的怨恨,怎么能这样不负责任呢?撒手了也应该让我知道啊!这时妈妈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我面前。
捧看我流血的手一边拉看我向医院起走,一边跟我解释说:“冰冰,妈妈不是故意的,你小时侯学走路时妈妈也是这样的,偷偷的撒手,给你独立学走的机会,尽管你摔倒过好多回,但你却比同龄的小孩子提前学会了走路。
我要永远扶着你走,你永远不敢放开脚步走,骑车也是这样的,我要一直扶着你骑,你就永远不敢让我放手,刚才你其实骑的很好的,只是你忽然看到没有了依靠,所以慌神了,孩子,从那儿摔倒还从那儿爬起来,等伤好了,咱们接着学,好吗?”听完妈妈语重心长的解释,我擦干眼泪重重的点了点头。
再以后的日子里,我一有空就一人去试着骑,没几天我就能骑上在院子里兜圈子了。
现在我已能骑车带人上学了,我车技高了吧!
我学会了骑车,同时也懂得了很多道理: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功夫不负有心人。
自信心是成功最好的朋友。
妈妈教我学会了走路,学会了骑车,也学会了做人。
台下掌声经久不息,站在领奖台上,拿着书法获奖证书的我激动不已,但此时我多想对父亲说:“谢谢你,我亲爱的爸爸!”
从小,我便是一个淘气的孩子。闲了,不是上树捉“知了”,便是下河捕鱼虾。闷了,总忍不住在父亲的纸上画几个小人儿。为培养我的“定力”,父亲便叫我抓起了毛笔,谁知这一抓,便已越过了八个春秋。
在父亲的帮助下,在区里的比赛中我荣获三个第一、一个第二的好成绩。心中不免沾沾自喜:“爸,你以后别让我参加什么比赛了,我一出马,第一到家。” 父亲笑了笑,带我去参观了省里举行的少年书画展。看到墙壁上精美的书法作品,我才明白,什么叫“井底之蛙”。父亲领着我一幅一幅地看,有的字气魄宏伟,有的字清新淡雅,有的字如挺拔的高山、汹涌的大海,有的字如山中的小溪,令人回味无穷。父亲笑着问道:“怎么样?”我握紧了父亲的手:“爸,回家摆开笔墨,我可不甘落于人后啊!” 父亲又轻轻地笑了。
“提笔即是练字时”,父亲总是这样教导我。夏天,烈日炎炎,我却在四方台旁,挥笔洒墨。父亲也舍弃了电扇、空调,在桌旁对我悉心地指导:“练字是要用心去的,这样才会有所精进!”冬天,寒风刺骨,父亲总是站在我的.身旁,帮我洗笔,却忘了自己手上的冻疮。每次写字,他总不忘提醒我:“做人要像这字,要稳重,要四四方方呀。”我懂父亲的心。
这回在省书法交流赛中,我又拿奖了。父亲在台下望着我,脸上依旧挂着和蔼可亲的笑容。
谢谢你,我亲爱的爸爸,感谢您为我酿出了这一片浓郁的笔墨芳香,为我撑起了这一片蓝色的天空。
我背上书包,径直走上了回家的路。刮着风,吹着雪,脸上被刮得生疼。
看着路边的松,松枝负荷着厚重的白雪,可它依然挺立,在这暴风骤雪中,坚强不屈。我想到了林肯,在竞选的路上屡屡失败,却没有放弃,最终成为总统,彪炳史册,扬名千古。想到著名的威灵顿公爵,吃了败仗,落荒而逃。他躺在一堆稻草上,发现屋檐下有一只蜘蛛正在织网。蛛网一次次被风吹破,被雨打破,然而蜘蛛却一直没有放弃。当朝阳的光辉洒在大地上的时候,蜘蛛终于完成了织网。威灵顿看到此情景后深受激励,重整旗鼓,终于在滑铁卢之战中打败了对手拿破仑。
当失败磨难来临时,我们不要害怕!要像林肯和威灵顿公爵那样,面对挫折永不灰心,学会把灾难当作机遇,在挫折中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才能使自己在逆境中不断进步。
成功哪能随随便便到来?望着浑然一体的世界,全部都是白。那两排屹立的松也是白的,但雪的下面是绿的。它如此坚定不移,因为它深信:天总是要晴的,雪终究会化的。想到这,我的心又有了温度,一次更炽热的温度。我坚信: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
我一直相信自己有着弹簧般的精神,失败越大,斗志越高昂,你可以打败我,但同样你也会惨遭失败。我和弹簧精神唯一的不同是:别人施加给我的压力,我不仅完全奉还,而且会加倍奉还!精神就是一根永不可能压缩到底,永远都弹性十足的弹簧,因为我坚信:我潜力无限!
如今“敌人”的号角已然吹响,逆风已经袭来,但我不会逃跑,更不会顺其自然、无为而治。就算前方敌人千千万万,就算前方敌人武艺精湛,也要毅然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
期末考试,我会给所有人一个惊讶,级部第一非我莫属!
青松告诉我的: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我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反复强调,进行议论,往往能够表明作者的态度。如湖北仙桃一满分作文《人间何处无风景》在“风”中写道:
今年的风,骨子里透着一种朴素,却不乏时尚;流动中显着一处自然,却不缺新潮;人群中露着自在,可不差个性。或许染黄了的头发很洋气,可是与黑亮的头发比起来,就是少了一份秀气。或许超短裙看着好看,可是与普通裙子比起来,便多了一份轻佻。或许名牌的手表新潮,可是否它比普通的更能让人抓紧时间呢?流行货是精品,可是你不顾是否合身挂遍全身就成了收破烂的。
在反复中强调,在排比中议论:“风”是朴素,是自然,是个性。长短句相间,富有节奏感。紧扣文题,感悟深刻。
自古以来,每当孩子牙牙学语时,母亲就会教孩子们念古诗,从小到大的课本中都有古诗。文人作画后,也会在画旁作诗。古诗,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使我们从中学到各种人生哲理,了解人情世故。
我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带图画的《唐诗三百首》,我也对那本书“颇感兴趣”,只要妈妈不注意时,我总会在树上面划上几道或是撕掉几页,渐渐地,我长大些了,原先的小厚一本书,现在却变得破旧不堪,这时我终于对书上的字感兴趣了。只要妈妈做饭时,我便会搬着个小板凳坐在角落里用情的读诗。
当时的我对一首《回乡偶书》情有独钟,可能也是因为那上面的画的原因吧!“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旁边画着一个老爷爷笑着对孩子们,可孩子们却都不认识他,不愿意和他玩,我当时只觉得这个老头儿太可怜了,没人理他,我都替他感到伤心。现在我长大了,终于明白这首诗的意思是作者在外漂泊了太久,家乡的人已经变化,很少人认识他。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人们最熟悉的诗再不过是李白的诗了,一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传遍了千家万户,但更人敬佩,是李白那不羁的性格,一个人只有他的心是纯净无暇的,才能写出令世人惊叹的诗词,只有她的心真正沉醉在一件事中,他才会领悟其中的真理。
不论是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还是白居易、黄庭坚这类的绝顶诗词文人,各个朝代,各个时期,各个地点总会有络绎不绝的才华之人,“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数百年”,我们中华的诗词文明,将以代代传承下去,陪伴着每个华夏儿女、炎黄子孙。
每当耳边想起熟悉的诗词的声音,我们都感到无比温暖和自豪,中华的诗词,永远陪伴在我们身边!
坚持犹如一支余音不绝的歌曲,断不了任何一个音符;毅力犹如一位卓越非凡的指挥家,缺不了精湛的技艺;勤勉犹如一组技艺超群的团体,少不了任何一个角色。这三者紧密地合作,方能奏出华彩乐章!珍惜当下,只有靠坚持不懈地奋斗、顽强的毅力和勤勉的努力方能成就辉煌。
珍惜当下,离不开坚持地不懈奋斗。纵观古今中外的成功人士,坚持造就了他们的成功——林肯历经坎坷,但因为坚持,他登上了总统的宝座;比尔盖茨放弃学业,投身微软,因为坚持,他创下了一个响当当的微软帝国。爱迪生勤奋好学,分分秒秒地进行试验,因为坚持,他终于研制了钨丝。匡衡年少有志,分秒必争地学习,因为坚持,他终于成为了一代学士。然而,随着速成之风的充斥,当下的人逐渐日日浮躁,坚持尤显重要。珍惜当下,怎能抛弃坚持?珍惜当下,离不开顽强的毅力。鲁迅弃医从文,留给后人六百多万字的精神财富;法拉第中年以后,为了节省时间,把整个身心都用在科学研究上,严格要求自己,拒绝参加一切与科学无关的活动,甚至辞去了皇家学院主席的职务。珍惜当下,毅力是一把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可见珍惜当下,怎能缺乏毅力?
珍惜当下,离不开勤勉。数学家陈景润夜以继日,潜心于研究数学难题——“哥德巴赫猜想”,光是演算的草稿就有几麻袋,但终于证明了数学皇冠上的明珠。另外,世界无偿阶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临死前还在争分夺秒地写《资本论》。古往今来,大多成功之士都是能够勤勉做事的,可见,珍惜当下,怎能去掉勤勉?坚持是风雨中的小草,毅力是水田里的稻穗,勤勉是瀑布下的彩虹,共同演绎了珍惜当下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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