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很多,有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影视作品的人,有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满天的繁星,各具特色。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不平凡的那颗星,我最崇拜的人—动物小说家沈石溪。
沈石溪长得浓眉大眼,鼻子比较“挺拔”,下面是一双大大的嘴巴。虽不帅气,但也谈不上丑陋,看起来慈眉善目。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小说家,写过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他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很多奖项,被人们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我特别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写的《狼王梦》、《斑羚飞渡》、《象母怨》、《野犬女皇》、《大鱼之道》等,我都读过,他笔下的动物有情有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鱼之道》,写的是一母鱼顺着水向上游,可是上游的人想要捉住母鱼。母鱼不甘心在危险的下游产卵,从而被人捉住,但母鱼在最后紧急关头,拼尽全身力气跃回岸边产卵,产卵后母鱼任人宰割,而无怨无悔。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兔子的故事也特别感人。一只流浪的兔子,被一个小孩子收留了,通过一段时间相处,小孩和兔子就变成了好朋友,他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孩遇上了疯狗,面对强大的敌人,兔子几乎拼了性命救了小孩,自己却被疯狗咬得遍体鳞伤,最后奄奄一息。但在它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兔子为了不把疯狗病传给小孩,毅然跳进了火炉,为了朋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特别崇拜沈石溪,通过他写的动物小说,我增长了很多动物知识,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狼、大象、狐狸、猎狗等的习性,知道了除了人以外的动物,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也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它们生命中也有残酷的竞争、有温暖的爱、有顽强的努力、有追求辉煌的精神……作为人类,我们要善等它们,关怀它们,让它们与人类和谐共处。
我欣赏的人不少,我的姐姐就是其中一个。姐姐比我大四岁。高高的个儿有一米七三,尤其是那对会说话的光。大眼睛更让我羡慕。姐姐读高二时在我家住过一年,那是最让我留念的一段时光。
姐姐来我家后,不但和我做伴还处处关心我。她来不久就是国庆节,提前好几天我就开始琢磨着想和姐姐一起外出旅游,精心整理了行程计划拿给姐姐,没想到让姐姐一下就给否了。姐姐说要利用这个假期解决我学习上的问题,还说英语“开口难”这个拦路虎通过强化训练一定能除掉。姐姐说她早想好了要和我一起去参加“疯狂英语”训练班。姐姐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说的可溜儿了,她的建议我不能不试。心动不如行动,我们马上报名参加了。在姐姐的带领下,我每天准时到学习班“疯狂”近11个小时的英语,回家抓紧一切时间赶假期作业。整个黄金周,姐姐用她忘我的学习激情影响和带动了我。
姐姐的话真管用,节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巴不得老师赶快检查我读课文。当我流畅地读完课文又一个意外,老师对全班说“以后读课文都要像她的声音一样”。那天的情形直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当众说英语从此就成了极平常的事,学习英语的最大障碍就这样在姐姐的帮助下克服了,我对姐姐充满了感激之情。在以后的日子里,姐姐继续不断的鼓励我向英语挑战!她说练习就是找问题、解决问题,不要怕出错,不要让问题像“定时炸弹”一样埋藏在身边。通过姐姐的开导和训练方式,我不再逃避问题,从怕做阅读、完型等到一口气要练十几道。通过近似“疯狂”的训练,那学期期末我英语考了91分。姐姐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有恒心你的英语一定能学的呱呱叫!
现在我和姐姐学习都紧张很难见面,但姐姐的那股学习激情、敢于向困难挑战的那股拼劲儿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值得我永远学习。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我的第一个反映“姐姐,不就是我最佩服最欣赏的人吗?”
望着这个题目,一下子,我有些茫然。长这么大,我崇拜的人太多了,如:女英雄刘胡兰,代父从军的花木兰,伟大领袖***……但是最崇拜的,哎!思绪不停地在脑中翻滚,我不停地回想,回想。哦,对了,也许是他_霍金。
虽然他并不像SHE,周杰伦那样“火爆”,但是,我崇拜他,崇拜他的那种精神和智慧。
想到霍金,眼前就浮现出这位科学大师那深邃的目光和宁静的笑容。虽然,他全身瘫痪,惟独只有三个手指可以活动,但是他仍然坚强地面对生活。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失去太多:他的手指还能运动;他的大脑还能思维;他有终生追求的理想;他有他爱和爱他的亲人和朋友;他还有一颗感恩的心。面对这么大的打击,他还能这样的面对生活,面对一切,可见,他不是一个常人。
也许对科学稍有兴趣的人都知道,霍金写了一本《时间简史》在这本书里,霍金为大家讲述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等等。他对量子宇宙论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可是大家可以想象的到吗?他写这本书是在他完全失去说话能力,刚刚动好手术下写的。当然在他左手骨折,缝了13针的情况下,不出两天,他又投入了工作。这是为什么?是他对科学的热爱与追求。
我佩服他,我崇拜他。理由很简单_崇拜他乐观向上的态度与坚持不懈,执着地追求。
在我的朋友圈里,有的人崇拜李小龙,有的人崇拜福尔摩斯,还有的人崇拜钢铁侠,而我崇拜的却是一位普通人——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很普通,对我却很重要。在我伤心的时候,是她安慰我;在我生病的时候,是她关心我;在我孤独的时候,是她陪伴我;在我烦恼的时候,是她帮助我。
我的母亲是一位语文教师。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常常教我认字和写字,每个字她都是握住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从此我知道了“方方正正中国字”,因此我要做“心正行端中国人”。
我的母亲,头发黑黑的,眼睛亮亮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是她给了我生活的自信,是她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记得有一次,那还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发了高烧,爸爸不在家,这可怎么办?母亲看了看天,鹅毛大雪还在不停地下。她毫不犹豫地推上自行车,带着我上了医院。母亲走在厚厚的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显得那么困难,那么吃力。到了医院,妈妈的衣服上落了一层雪。回到家,妈妈顾不得拍打身上的雪,就开始烧水,给我喂药。一直忙碌了三个钟头才消停下来。母亲感冒了,看到她浑身发冷的样子,我情不自禁地留下了眼泪……
母亲,您对知识的执着探索,让我钦佩;您对困难的毫不退缩,让我感动;您对我的关怀和照顾,让我健康成长。
母亲,您是我最崇拜的人!
相信大家崇拜的人一定都是韩国的BIGBANG或是EXO-MAN啊,我也不想弄虚作假,写自己的父母或老师,我唯独喜欢一位励志歌手——王力宏。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帅气,也不是他的资产多么丰厚,只是因为他纯朴的歌声与白手起家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王力宏已经出道快十五年了,后来他在中央电视台的《开讲啦》栏目中这样说道:“我记得九几年吧,我从美国回到台湾,因为那时不会说国语,在台湾时又没有亲属,所以当时真的蛮难生活的。”这点就足以让我佩服,就像是你来到香港却说一口方言,那种无法交流的痛苦又有谁能知道呢?
还有我欣赏王力宏的一点就是他的语言才华,听听,那是他写的落叶归根的歌词:“背包塞满了家用,路就这样开始走,日不见太阳的暖,夜不见月光的蓝,不得不选择寒冷的开始,留下只拥有遗憾,命运的安排,遵守自然的逻辑,谁都无法解密。”听吧,他的歌声中申请的表达了外出独闯的人的苦,秋季时留下的一种悲伤,像给整首歌曲绕上一层薄薄的雾,他的文学才华赋予了歌声悠扬,我多么羡慕他呀!
我爱王力宏,是因为他的才华,他的歌声,他的精神,这才是我真正崇拜他的原因!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纵观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历史,一代代英雄豪杰辈出不穷。其中给我影响最大,受益匪浅的人物,还是创造我们这个新中国的领袖――***。
他,一个伟大的人物,更可以说是一位神奇的人物。
他,具有几千的领导能力与战斗能力。
正是他提出的两万五千里长征,才抵抗了强敌,保证了众多红军战士的生命与鲜血,与此同时,也正是因为他正确的领导方针,中国红军才能胜仗连连,成为一支精***革命队伍,以至于国家后来的统一与繁荣。
如果凭这一点形容他,我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母亲,他当之无愧。
不仅如此,***还非常珍惜粮食。
有一个时期,中国的粮食资源非常缺乏。一晚,主席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他的儿媳妇不小心将一粒米饭掉在了饭桌上,因为嫌不太干净了,所以假装没有看见。而主席看见了,他没有出声,悄悄地将那粒米捡起来,放进嘴里。他做了,也做到了。
为此,我对他的举动非常感动,评其仅八字,为――以道示人,无懈可击。
***的诗词和书法的创作与艺术,我更是充满无限的羡慕与佩服。
据其老师与同学介绍,他的草书在小学六年级是大大施展,不断突飞猛进,为今后书体的定型做了一个强有力的铺垫。而且,他的《沁园春-雪》《沁园春-长沙》《长征诗》及《卜算子-咏梅》是我最喜爱的了。其诗气魄雄浑,刚劲有力,字字珠玑,笔笔精华,句句水到渠成。其作者,也可谓是中国现代诗坛中的佼佼者了。
他,不仅是我最崇拜的人,还是我终生努力、追求之目标。相信他,会在黑夜里为我点灯,黎明后为我祝福。
小时候,我最崇拜电视里的人。慢慢地,我开始崇拜身边优秀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头黑黑的短发,弯弯浓浓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条缝的单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树脂近视镜,有一张爱逗我哈哈笑的会说话的甜嘴巴,他一笑起来,嘴巴两边漏出了两个小酒窝,白皙的脸蛋上有总是扎我手的胡子,因为爸爸总喜欢用他的胡子来逗我开心。
老爸可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他优秀的表现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说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位叔叔称呼爸爸’’申老师’’,因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爸的书法在比赛中得过奖项,叔叔阿姨们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书法,在家做饭爸爸也是比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特别美味,外香里嫩,再加点可乐,那就成了绝世美味,连厨艺精湛的妈妈都比不过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么的认真仔细,就连捏个泥人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学习桌旁,认真的看书,在我出去洗苹果的十多分钟时间里,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捏着一个猪八戒。回到房间后,我一看,这个猪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经盖住了眼睛。在我欣赏的惊叹不已之时,爸爸却一直摇头,好像一点也不满意这个猪八戒。这时,他又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泥和绿色的泥,揉了揉,不一会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后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猪八戒的手上,那形状简直让我拍手叫好,赞不绝口。
爸爸孝敬长辈,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都是令我学习的榜样,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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