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本书的情节并不恢宏,讲述的仅仅是一个富家子弟从纨绔浪荡到迷途知返却又失去一切、一无所有的过程。
这世界最动听的一个成语大概就是“虚惊一场”。可是当你以为这是一个虚惊一场的故事时却发现,更大的厄运还等着你去对抗。
当福贵叙述自己的一生,他的语气是冰冷的。冰冷的异常平白和简单,冰冷的好像他早已忘记了那些离他而去让他痛及一生的亲人。
可是就是这种冰冷的声音,让每一场悲剧都更加真实的敲击着读者的内心,读起来异常沉重。
他的一生正如他唱到的那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从败坏的地主少爷到九死一生的士兵到后来一个普普通通的贫苦百姓的角色转变,他的经历使他变得逐渐有当担,也更加珍惜“活着”这件事。
当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来发展的时候,命运却又给出了新的当头一击。
儿子、女儿、妻子、女婿接连的死去,到最后外孙因自己而死,他所有的亲人们,都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中一一死去。
在整个故事中,福贵和他的命运之间互相仇恨,但是却始终没有相互抛弃。
如果有一天,你的活着也仅仅是为了活着,那么生活所带给你苍凉和苦涩与你而言也不过是毫发无伤。
无论现在的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
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享受,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追求一种精神,还有一种人活着不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们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正如《阳光的快乐生活》中所唱的那样:糊里糊涂地活着也挺乐呵!虽然他们并不乐呵,但他们的生活态度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打开《活着》这本书,耳边悠扬地响起美国民歌《老黑奴》,听着听着,仿佛那位饱经风霜的老黑奴不经意间走进了我的视线:枯瘦的骨架外面搭着一件滥衫掉色的破布,散乱的头发被风吹的更加散乱,黝黑的面颊上爬满了岁月的皱纹。不由的,我对老人生出一种怜悯之心。他向我挪动着,躯体弯得像一个拉紧的弓,似乎在拼命的直起身,想往远方看,然而始终没有抬起头来,但还是让我看到了他的腮部在动,好像在诉说着一个生命的不幸。他一生经历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每当我无所事事,寂寞缠身之时,我都会思考,人到底为什么要活着呢?这时,老黑奴的形象跃然于我脑海,他仿佛问我:"今天你过的怎样?其实我每一天都过得比这还累。"
在忙碌的工作之余,终于把《活着》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我甚至可以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作者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再开口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产后大出血的老婆,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我眼睛都是湿润的,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接踵而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懂得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带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这本书太悲了。看到十几页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很久之前就看过余华这本小说了,还看了电影,现在又看了一遍,很悲惨。
男主人公身边所有的亲人个个都死去,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白发人送黑发人。世上恐怕很难再有比福贵更命苦的人吧。富二代出身,吃喝嫖赌输光家产,气死父亲,随后母亲也病逝。命运总是捉弄福贵,儿子被无情地抽血至死,妻子任劳任怨,得软骨病病逝。女儿聋哑,虽找了个好丈夫,却生孩子死了。工地一伙人工作,偏偏死亡还是选择了徐家人,女婿又死。留下外孙苦根,吃太多豆子死了。上帝一次次无情地夺走了徐家人的生命,就只留下福贵一人,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多悲惨……
然而福贵却享受着浓浓的温暖的亲情。母亲对儿子哪怕犯下天大错误也包容他;妻子对丈夫包容,体贴,忠贞不渝;儿女对父亲舐犊情深;女婿心地善良,待人真诚…
现在的社会中,每个人经历的坎坷太多,抱怨也太多。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冲它笑,它不会冲你哭。当我们承受着太多的辛劳时,背负着太多的责任时,享受着太少的成功时,想想福贵,想想活着的意义。
不要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看这本书是我刚开始接整个年段第二周5月9日监考的时候,从1班的班级图书角借的。一旦开始看,便一发不可收拾,那几天随身带,一有空闲时间就看一点。同事看到了,我便自嘲,我已经到看《活着》的阶段了。
前阵子跟朋友聊起这本书,她说她看这本书的时候很想去死,感觉生活太压抑,太悲催了。我有点惊讶。因为我看的时候,也为富贵的一生感到悲伤。少年春风得意时因赌博家道中落,承受丧父丧母痛,中年从战乱中回来与家人团聚却陆续丧子,丧女,丧妻,老年孤独感最重的时候丧女婿,丧孙子。这要是换了我,该怎么活下去?
悲哀的同时又伴随着一种佩服,虽一生坎坷,命途多舛,可他依然活着,有种乐天知命的感觉。让我感觉,好像有时候人并不需要为了什么高大的目标或伟大的意义活着,好像活着本身就是为了活着,活着本身就挺伟大挺值得感恩的。
说实话,挺感谢这本书的。刚好在我身体心理都感觉很辛苦的时候,接触了它。我们人似乎有这样一种心理,看到比自己不幸别人,就会觉得自己还是幸福的。
所以,我想,这本书目前对于我的意义是,让我更了解一点别人的生活,也更感恩自己的生活。
看《一本好书》的时候,记得蒋方舟说过一句话:“书的意义在于重读。”我希望,在日后重读这本书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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