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真让我着迷!是春雨让我着了迷;是春柳让我着了迷;是春桃让我着了迷;是春草让我着了迷,更是春光让我着了迷。瞧!春风姑娘正好把一封封五颜六色的信望我的信箱里塞呢!满满的,赶快让我打开来瞧瞧吧!
这一封新是春草妹妹写给我的,信纸是绿色的,信封也是绿色底。她告诉我她沉睡了一段时间,苏醒后自己却成了另一个模样。身子是嫩绿的,头发也是嫩嫩绿绿的。瞧,她在风中飘摇着,好象正要邀请我与她们共舞呢?
这一封信是春桃仙子写给我的。她的信纸是粉红色的,信封也是粉红色的。她在信中写到:“我们是百树的粉红仙子,粉红粉红的,我的花朵绽放了,散发着迷人的清香,让人陶醉不已。快来闻一闻吧!”
这一封是春柳姐姐写的,她的信纸和信封与众不同,信纸和信封都是长长的,细细的。她说她出生不久就长出了嫩绿的细长的头发。旁边还有溪流妹妹为她捧着一面镜子,叫我去帮她梳洗她那长长的细细的头发呢!
这一封是春雨天使给我写的,信纸和信封都是蓝色的。她轻轻地告诉我,她拥有苗条的身材。像牛毛,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她正在为万物增添滋润呢!
我打开最后一封信,哇——窗子里射进一道到金黄色的光,把我的房间照得闪闪发光。此时我也变成了金黄色的了。暖暖的,真舒服啊!我走了出家门,准备给这些春的使者寄几封信。大地上一片的金黄,仿佛自己处在一个金矿里一样,真是太美了!看远处的柳树笑得手舞足蹈的;小草儿也笑得压弯了腰;桃树也乐得绽红了脸……春光里,一切都显得这样自然,这样和谐,春天真让我着!
轻舞的影,捕捉到了清晨的第一次翕动;振动的弦,也送走夕阳的问候。
有时我路过那条桥,经过他,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这几年,他留下了什么?
一口碗,一把二胡,一个人。他在桥上候了几年,二胡鼓动的声音不绝,悠扬又无人问津。每天那碗里,似乎就只轻轻点着几块 硬币,和着一张张发黄、变旧的一元人民币。他不停地拉着,似乎在诉说着。
小时候,那一块钱让我看清了他的脸——老,沧桑。桥下的水汩汩地流,水声中又揉和着他的二胡声,源源不绝地驶向人们的耳中。这桥上不仅仅只有他一人,我细细地把八枚硬币掷了过去,便开心地和父母过了桥,说:“那些乞丐真可怜……”父母看了看我,点了点头。
时间一天天地过,人们反复地上桥,过桥。打赏他的钱也似乎愈来愈少。但他还是拉着,拉着,好像没有开过口。
这时我意识到——我错了,错怪了他。他只是老人,街头艺人,只不过有着乞丐的着装罢了。那一瞬间才发现,我一直在接受着,聆听着他的表演。我也似乎并未真正留意过他,但是桥上那么多的流浪者,我却惟独记住了他,记住了给他的那几块钱。
流浪者们也在拼,谁晓得明日桥上,又是何人收到了路人的一块钱?但是他,一直存在于这桥上,始终有他。
那是一个刮台风的下午。风卷集着乌云来到了这里,桥下流水狂涌逝过,似乎也没有了“地面”的概念,只是到处是流水,在桥上肆虐。
我匆匆撑伞走过,心中落魄,不因狂风暴雨,却因没有了那歌声。我极目四处张望,终归将手中一元的“票子”收到了兜里……
何必呢!为了一个流浪汉,等他?得了吧!
我苦笑着离开了。
日后,上桥时我都会单手插兜,在里头紧紧拽着那张有点湿润的一块钱,慢慢踱步向前,轻轻地将那一块钱放入碗中,然后慢慢离开。
也为此,我的袋中也总有两块零钱,过去一块,回来一块。
我不懂音乐,脑中没有几个音乐人的名字。但是一旦有人提起二胡,我便第一个想起了他,和他的音乐。
几年了,那杆破二胡仍在他的手下振鸣发出悠扬之声。难道这只是为了钱吗?我想他应该是有追求的。
并不是英雄,明星才能在别人心中烙下一块印,也并不是高山流水,阳春白雪才能振奋人心。他只是一个没有说过话,我也不知名的流浪者,却也正是他的这种神奇让我着迷,让我感受到了美。
他一定有一个梦,一个储存在心里的音乐梦。
文字真让我着迷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心若在,梦就在
——题记
十一岁那年朦胧的雨季,我爱上了文字,爱上了那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墨香,爱上了那时隐时现的情感,爱上了那一个个字符像音符一般沁如心灵的感觉。那一年,我发誓,我要步入文学殿堂的大门,那一年,我任凭文字的种子在我心中疯狂的滋长、蔓延,年一年,我认定,文字就是我的命。
于是,我疯狂的看,疯狂的写,把所有所有的时间放在文字上,心田上,那粒种子越发不可收拾,它肆意的蔓延、蔓延,然后紧紧的把我的心捆绑的严严实实。
十二岁,我在一首小诗的驱使下,属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满怀信心的将那封信投入那绿色的大邮筒中,之后的日子便是等待,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感觉的得到:每一天的逝去,我心中的失落感就愈发的严重。终于,漫长的等待换来的事一封退稿信,伴随着退稿信的到来,我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倒塌,那一刻,天突然黑了,倾盆大雨毫无肆忌的泻下来,浇在我血淋淋的心上,远处,文学殿堂的大门“啪”的一声关上,沉重的声音使我一颤,泪水在我的脸上淌过,脸火辣辣的,我知道,我的世界塌了。
自此,我吧自己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里,颤抖的双手抚摸着曾经深爱过的文字,辛酸的泪水布满整张脸,模糊了我的视线,眼前一片黑暗……
只是猛的,眼前一亮,刺眼的光使我闭上了眼睛,那些日子在脑海中闪过,我睁开眼,母亲笑着拿进来一个本子,我伸手接过,第一页,赫然的大字“文字是我的命……”我的命……我费力的抽出略带麻痹的胳膊,一页一页的翻过,突然,我笑了,眼泪滑落下来,嘴角一抹微笑,眼前一片明亮。
日后,我更加拼命的练,更加拼命的写,蓝色的笔记本是我的练笔所,我牵着文字的手,从属于我们的日子里一天天度过,我知道,我早已离不开它。
十三岁,我又一次带着颤抖的手将信封投入了曾经那个绿色的大邮筒,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任何机会,是,我又失败了,但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没有沮丧,因为我知道,我深爱的文字会一直陪伴我走过现在,走向将来
天,晴了,雨,停了,我微笑的坐在窗台,阳光悄悄的爬上我的头梢,我沐浴在阳光中,文字和我一起,微笑的,坐在窗台,沐浴着阳光,两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一直走呀走,走向永远……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的确,书就像一条河流,每一条河都有不同的方向,自己选择了不同的河流。就走向不同的领域。我喜欢看有关道德、政治方面的书籍,因为,我想将来做一个公务员,一个公务员不仅要有才学,还要具备道德修养和政治见解,不然我们怎么能***民走上致富的道路呢?
现在我办了借书证,我总会借一些有关道德政治方面的书籍,虽然看的似懂非懂,但我还是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有我对它感兴趣,我才能学好它,因为兴趣是最大的老师。
六年级的时候,我因为感兴趣买了一本《道德经》,当时我没太去看。到了初一,我对这本书特别喜欢,只要放假回家,我就从床底下的箱子里翻出这本书来,然后坐在床上,手拿铅笔陶醉在老子的思想中,因为我爸爸、妈妈不让我看这类书,他们认为这些书没用,只要被他们发现,我以后买书的钱就全砸了,所以现在看书,就像做贼一样,但却乐在其中。
春节期间,我来到大姨家里,她们家有个书架,上面陈列着各种各样的书。我挑了一本自己喜欢的,坐在凳子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晚上,妈妈爸爸和大姨她们去逛街,我说不去,因为去了只是图个开心,买买东西,说说话,还花费不少钱呢!不如坐下来欣赏自己的“圣贤书”呢。她们回来后,每个人都提着一大包东西,还有说有笑:今天那个戏可真好看,这件衣服真漂亮,又不贵,那里的麻辣汤真好吃……,我坐在房间全听到了,虽然有些后悔,但也为自己学到知识而自我安慰,我又继续看书,以此来调节自己那无奈的心。不久妈妈拿着刚刚买来的麻辣汤,说快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第二天,大姨还送了我一件新衣服,说是我取得了好成绩,这是给我的奖励,还叫我再接再厉,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现在,我经常去图书馆借书,同学们说我傻,总借一些道德、政治等书看,这有什么用,有人甚至称我为“书呆子”,不过,也罢,他们怎样说就怎样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不也是我所追求的吗?
我的理想是公务员,就如上面写的;公务员必须要有超人的才学和道德修养以及政治见解。我会继续努力,广泛地阅读这一方面的书籍,为己的事业奠定基础,并做一个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书,是默默无闻的智者。它虽无语,却教导者着你怎样做人。幸运的是,我就拥有“书”这位朋友。
记得第一次看文字类的书是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那时正是暑假,我闲的无聊,便手拿起那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谁知这一看就着了迷。从此,我就从一个“头可断,书不可不看”的人,变成了一个“书虫”.
如今,读书已远不止是我的嗜好,它已经成了我的习性。一次,表弟来我家玩,妈 妈要上街去买一些东西,便让我看好小弟弟。那时,我正在看书,就随口答应了一声。妈 妈见我答应了,就放心的出去了。表弟在一旁玩耍,而我沉浸在书海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那各式性格的人物,那步步惊心的变化??这一切都让我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直到我听到了表弟的哭声,真可以用惊天动地来形容。话说回来,妈 妈让我看好表弟,等她回来看见表弟在哭,肯定饶不了我。于是我赶紧跑上去抱起他, 一边摇着他一边说:“别哭,别哭呀!你要是不哭”—哇,一声更尖 锐的哭声从表弟的嘴里飞出,打断了我的话。“再哭,再哭我就不给你讲>故事了!”我把他放在沙发上说。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真的不哭了。于是,我就给他讲了许多童话,直到妈 妈回来。
读书陶冶了我的情操,也增长了我的知识。《狼王梦》使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常青藤家训》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热爱生命》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乡村小说,当年明月的历史小说??这些书都是我的最爱,都会让我流连忘返。
读书,是世间最让人快乐的一件事,还有什么理由不让我着迷呢?
我们沿着广场旁边的小路一直往前走,走到了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个蚂蚁洞,我就建议妈妈在这儿来寻找蚂蚁的踪迹。我们往下一看,发现了五六只蚂蚁。我就对妈妈说:“妈妈,一会儿我去找点馍花,来让这些蚂蚁运走,看看这些蚂蚁喜欢不喜欢吃香的。”
于是,我找来一些馍花,用手磨成米粒一样小,随意放在蚂蚁的洞口旁边。过了几分钟,有两三只蚂蚁出来巡视,这些蚂蚁发现了食物,高兴得好象在手舞足蹈似的。这些蚂蚁就派其中的一只蚂蚁去呼唤大部队来搬运食物。过了几分钟,三个蚂蚁指挥官领着蚂蚁队伍向食物跑去。呀!这一只只蚂蚁太有力气了,竟然自己把一快块很大的食物抬到洞口,真让我高兴又激动!原来,我在书本中读过蚂蚁喜欢吃甜的,今天我发现蚂蚁还喜欢吃香的呢。接着,我发现有四只蚂蚁合成一个小组,把一块食物慢慢地抬上台阶,它们一会走在平坦的小路上,一会儿又用尽力气,爬到台阶上面走,好像是走在陡峭的山崖一样,一步一步地把食物抬进洞里......它们真是团结一心呀!我为它们感到无比骄傲!
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我故意踩死了一只蚂蚁,结果两只蚂蚁把这个死去蚂蚁的尸体给抬回洞里,我有点幸灾乐祸地叫着。妈妈有点生气地告诉我,我们要尊重地球上的生命,不要伤害任何弱小的生命......妈妈的话让我很惭愧,也让我懂得:我们人类,更应该与这些可爱的小动物和谐相处,不能伤害这种弱小的生命!我为我刚才的行为感到很自责......
接着,我继续观察这些可爱的蚂蚁,我更发现了这些蚂蚁搬的搬,抬的抬,组成了一条雄壮的队伍,不一会儿就把这些食物给运走完了。它们的力量可真够巨大的,它们真团结啊!.....
地球上还有像蚂蚁一样弱小的动物,它们都有自己的秘密,有着我们人类学习的精神——团结协作!我们人类要爱护它们,保护它们。因为,有了它们,才有今天我们这个如此美丽可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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