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生为话题 作文

以人生为话题 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09 16:50:29
以人生为话题 作文

以人生为话题 作文【一】

天涯何处屋风景,只要你耐心去观察和,一定会发现在你熟悉的地方也有许多亮丽的风景。

年轻人羡慕住在森林公园里的夫妇,觉得他们那里有清新的空气,有大片的杉树何竹林,有幽静的林间小道,有鸟语花香。而那对夫妇却不这样认为,反而羡慕起他们城里人的生活,觉得城市丰富有趣,那是不是因为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呢?回答是否定的。其中的原因只是因为那对夫妇没有仔细观察和体会,而年轻人作为旁观者,自有“旁观者”的道理。而那夫妇却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味道。

其实,只要我们用心观察,在我们熟悉的地方会发现许多亮丽的风景。就拿我以前所就读的小学来说吧!这是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了,她哺育了我整整六年。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儿童变成了一个多思的少年。对周围的环境也了如指掌。于是有的人会觉得这么一个熟悉的地方,反而会很难发现有什么风景。但我却不这样认为。由于场地的限制,一大清早,你可以发现村里的许多老人都聚集到操场进行晨练。有的再跑步,有的再打太极拳,有的在练书法。直到孩子们陆续来学校时,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每天早晨这些老人们不是给这所小学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吗?

只要你仔细观察和体会,在我们熟悉的地方还会发现许多亮丽的风景。如:在我们家附近的菜市场,每天一大早就可以听见卖东西的叫喊声和人们的讨价声,汇聚成了一道优美的旋律,这也是熟悉地方的风景啊!我们每天从必经的小路上学,道路两旁的房屋和树木,也为这条小路增添了一道风景线,使小路增色不少。

风景自在熟悉处,只要我们去观察,去体会,会有所发现的。

以人生为话题 作文【二】

在我两三岁时,应该是吃晚饭的时候,我正坐在车里沉浸在自己的快乐中,这时我爸爸拿起吃饭的筷子。我嚷嚷着,双手对着筷子抓住他,爸爸用筷子沾了酒就给我吃。后面的是我不记得了,听爸爸说,我后来红着脸,在车里摇摇晃晃,后来便一觉睡到了天亮。

不知不觉我五岁了,这不是平凡的一天,也是我在小时候记忆最清晰的一天。这是我第一次与死亡面对面。清晨,阳光明媚,抚摸着我的肌肤,我被这细小的变化所惊醒,我不停的哭闹着妈妈也惊醒了,妈妈帮我穿好衣服,带着我吃完了早饭。我望着我家不远处的水泥厂,它是我妈妈工作的地方。它使我们的城镇迅速发展,在那里工作的人都必须戴上口罩,因为那里到处都是灰,如果用嘴呼吸要不了多久就会感到口干巴巴的,排出来的水可以把地面染成金黄色的而且流过的.地方寸草不生。忽然住在对面的哥哥出来了,告诉我今天不能和我玩了因为他要到他同学家去玩,我因为年小没怎么到外面去玩,整天就是与一个院子里的人玩弹珠也感到无聊,便心生向往,于是我向哥哥说我也要去,但他露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但在我死皮赖脸之下,便是无奈答应了。这几个月一直在修水泥路,我们只好走山路去那。这可真是要了我的小命,我们在走走停停下终于到达目的地。眼前是一片池塘,只见哥哥仰着头对着喊着什么,不久便有一个与哥哥年仿的人从家中拿来一个篮球,走到一半时用手一扔,球快速的向下冲,在到达水面时跳了几下,就在水面随着水流而上下起伏。哥哥一跳,水花溅到我的身上。

只见他们两在水中玩着什么,水底的土被惊醒了,融入到了水中,这时池塘被分为了两半,一边是清澈的水,一边是浑浊的水。而我正在浑浊的水这边用手和小鱼小虾们玩着游戏,忽然背后一凉,往后一看一只比我大一倍的狗正望着我。不停的对着我吼叫,口中戴着嘴套,听妈妈说这种狗会咬人。我被吓得连连后退,只凭他的叫声就已经值得我这么做了,这只狗也太客气了给了我这么多让我恐惧的东西,这时的我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恐惧。我往后一看,根本就没有退路了,想也没想就往池塘里跳,我在水中不停的挣扎,但这始终是无济于事的。幸好我不是一个人,我见到了死神,但他似乎没有收留我的意思,我也不好意思再在他那做客便在哥哥的帮助下回来了家中。爸爸妈妈正在使劲的骂我,但我似乎已经忘了刚才我面对的是谁。

当我七岁时,我来到了另一个城镇,这里附近很远的地方都没有了池塘。也没有了水泥厂的喧哗与它排放出的清澈见底却毫无生机的水。这里有的是高大的建筑。我正在一座小学上一年级,我经历了那件事后,就变得不爱说话,就算是住在同一院子里的人也不会有什么交流。学校吃早餐是要用饭卡的,碰巧这天我没有带,老师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两个包子,说今天有没有同学吃早餐,如果有就上来领,我正红着脸坐在座位下等待着,希望时间能变快些。我现在忘了是什么原因,但我记得那天早晨我到了老师办公室,老师要我蹲马步,才过一分钟我的腿酸痛无比,脚掌不自主的颤抖。这时,我妈妈进来了,手中拿着两个包子给了我,对老师解释着,我今天没有吃早餐,我抱着妈妈,使劲的哭,妈妈用手拍着我的后背,说这不哭不哭。

如今我已经初三了,面对我人生的分界线,我希望我会胜利。我的语文老师说过,做事不看结果只看过程,但我知道如果我没有考到理想的学校,那我就是一个没有努力的人。我不是一个喜欢学习的人,但我喜欢我的地理和英语老师,不过这两科的成绩确实天壤之别,地理在中考中我得了97分,但英语上次的期终时63分。我喜欢地理是因为那个老师讲得很好,但我喜欢英语是因为对英语老师的实际很遗憾,老师以前是个成绩很好的人,但在考了一个好的高中便浑浑噩噩的过了这段时期,而本与她成绩相差很大一个男生却是在那段时间以及后来的时间努力学习,不但超过了老师而且现在于老师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现在正在一所学校当教授。一个星期知道上两节课,但工资却我现在的英语老师的十几倍。尽管我今天在班上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但说不定我明天天就可能超过第一个学生也说不定吧?

我正在山腰下不知疲惫的玩耍,我正在站在山腰上望着那些努力的人们,我正在山顶上发现了人生的道理,苦乐相通,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

以人生为话题 作文【三】

山雾缭绕,云卷云舒;银丝斜织,天地淼淼;麦田金黄,生意盎然……这或许是大部分人眼中亮丽的风景吧。各种绚丽的色彩勾勒千变万化的风景,给人们以精神的释然与愉悦。

但是,这些都不是我眼中如意的风景。

那次,我悄然邂逅了那最动人的风景。

那是一个傍晚,妈妈开车送我回家。伴着昏暗的晚景,我们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车窗封闭,车内温暖,让我感受不到外界的寒冷。

红灯亮起,车子也渐渐停下,这时,一辆摩托车在我们的车旁止住。路灯依旧是亮着,可这突如其来的车,挡住了一点亮光。我抬头望去,看到的却是这样的画面:那是一辆瘦弱的车,说它瘦弱,是因为其上竟坐下了四个人!前排是戴着红色安全帽的男人,估摸四十来岁吧,穿着略显臃肿的肥袄,眼睛坚定地看着前方,排在最后的是一个质朴的女人,我似乎能从她的脸上找寻出一丝往日的清秀,但看得出,时光的消磨让她的面容受尽了罪,雀斑、眼纹、油腻的头发,这一切都叫我有些不忍直视,而她的眸子,却透出了明晰的温暖,落在中间的两个孩子身上。

被紧紧搂住的,是中间的两个孩子。一个是略矮于女人的女孩,另一个还小,大概只有两岁。我回过神来,手脚都在被车里的暖气烘捂着,这时,我的目光完全被那个两岁的孩子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怎样可爱的孩子啊,他眯着眼睛,好像已经进入了梦乡。精巧的鼻子下粉嘟嘟的小嘴半撅着,随着呼吸的起伏呼出一口又一口的白气。

那飘忽的白气,又让我反应过来,现在是冬天啊!我又望见了他脸颊上通红的斑块。顿时,我有了几分感动。那由路灯的光和黑寒的夜形成的背景,让我再一次沉浸其中,这是怎样的一家人啊,这又是怎样的一幅风景啊!

我感慨着,也想让妈妈看看这温情的一幕,我转过头来,看到却是另一幅画面,是妈妈的侧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这往日看惯的脸竟变了许多。我没有发出声,仔细地端详着这风景,比起昔时的光彩照人,黯淡、斑驳的皮肤再透不出往日的润泽,干枯的头发也再比不上从前的柔顺……

我坐定了身子,在心里无数次地比量这两幅别样的风景,愉悦的幸福之感便敲开了我的心扉,随着时间的发酵一股又一股地涌出……

我想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美的风景吧,我会把它深深植根于心底,——如此温馨的爱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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