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黑色的小狗,今年十三岁,一只很不起眼的小狗,我被一个人购买回去,我以为以后会过上辛福的生活,谁知道我是这么惨。
以前小时候主人每一次都和我一起玩耍,我那时就像一只小蜜蜂一样快乐。但是那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那么快,就那样我慢慢的长大了。主人也渐渐的无视我了。有一天,主任和他的家人说要把我卖了,我非常害怕。看到主人我想我会不会被卖到市场上***了。
有一天,我的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就跑了出去,冬天的时候也没有地方去。我那时非常饥饿,在路旁我被一个老人收留了,那位老人对我非常好,我和老人的感情已非常好。看着老人我想他一定非常孤单。
老人对我非常好,帮我洗澡,我决定要永远陪伴着这位老人。看着老人的笑容,我想我以后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不知不觉,已年过去了,我和老人的感情已越来越好了。每天夜晚,老人都会带着我去散步。有一天,我想和其他小狗一起玩,我叫了起来:王——王——王,老人似乎看懂了我的心思,对我说:“狗儿,你是不是觉得没有同伴和你玩,感到很孤单,是不是啊?”我点了点头。老人又说:“隔壁邻居家有四只小狗,你每天都可以和它们玩。”顿时,我感到老人是我的知己一样。
这位老人是我的恩人,我爱他,他也非常爱我,有什么好吃的,宁愿自己不吃,也要留给我吃。他是我的知己,也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是一只狗,住在一个农民的家里。虽然这里条件很差,但是我也很满足。
每天,我都会认真地巡视院子,直到主人回家,我才打一会儿盹。就这样,我生活了好几年。有一年,老鼠泛滥,这些老鼠把主人家搅得鸡犬不宁、混乱不堪。为了治治这些猖狂的老鼠,主人又养了一只猫。这只猫好吃懒做,任由老鼠胡闹。我发现,他见主人回家时,便象征性地捉捉老鼠,讨主人欢心。我则在休息。主人看我的目光变了,有一天,竟然把我赶出家门。
我心中很愤愤不平,有很委屈。茫然地走在路上,一阵阵风掠过,冷得我瑟瑟发抖。突然,一只金毛犬跑到我眼前,对我说:“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我很果断的跟他走了,这是我唯一的选择。他把我带到了大拱桥的桥洞下,这里有很多猫猫狗狗,很热闹。由于我戴着项圈跑实在是太慢了,所以就取下它,刚想扔进河里,金毛犬就制止了我,他说:“别仍!每天都有捕狗人来这里捕狗,要是没项圈,会被认为是得了狂犬病的流浪狗,会被捉住的!”我听了,赶紧戴上项圈。忽然间,我发现金毛犬竟然没有项圈。我问:“你怎么没项圈呢?”金毛犬说:“没事,我躲在角落里,不会被发现的。”我刚要把我的项圈取下来送给他,他却抓住我的手,摇了摇头,走了。
夜,悄悄地来了。我蜷缩着,正要睡觉,便看见一群拿网子的人朝金毛犬藏身的地方走去。遭了!我像箭一般冲过去,金毛犬已经被捕了。我赶紧脱下项圈,套在金毛犬的身上,冲人们汪汪直叫。
我被捕了。
在牢笼里,我度过了漫长的两年后,终于被放了出来。我冲向桥洞,发现金毛犬在桥头望啊望,他见了我,立刻喜笑颜开,拉着我的手,奔向桥洞,似乎有很多事情要告诉我。
“你走的这两年里,我天天在桥头盼望,今天终于盼到你了!让我们为友谊欢呼吧!”我激动得泪流满面,和他紧紧地抱在一起,从此以后,幸福的生活着。
大家好,我是一只波美狗,名叫豆豆。我的主人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姑娘,名叫欧林雅,大家都叫她雅雅。
主人对我特别好。主人上学时,会给我许多食物;中午回到家,她会用温水给我洗澡,然后脖子上系上一个粉色的蝴蝶结;晚上吃过饭,她会带我去散步;晚上上床睡觉时,她会给我说声晚安,然后笑眯眯的上床睡觉。在双休日的时候,主人写完作业,就带我出去玩,很开心。
主人非常爱护我。有一次,主人请了几位同学来家里做客,请她们吃点心,她们几个看见了我,就用油乎乎的手去摸我,摸得我身上黏糊糊的,真难受,还强迫我和她们学动作,不断地折磨我。主人看见后,便立刻上前阻止,还和她们吵了一架,一会儿,那几位同学嘟嘟囔囔的走了。主人心痛的安慰我,还给我洗了一个澡,我感动的直流眼泪。
可是,主人生日的时候,有位叔叔送给主人一只很可爱的小猫。从此,主人对我是爱理不理,每天的食物少的可怜,而那只小猫,得到了主人的疼爱。终于,我忍不住了,便悄悄地离家出走了,我含着泪水,躲在一个墙角里,心里很难受。到了晚上,我听到一个隐隐约约的声音,抬头望去,是主人雅雅哭着叫我的名字,我感动了,主人又想起我了,我忍不住向主人跑去,主人看见我,把我抱起来,眼泪像自来水一样哗哗的流着,说了一连串的对不起。原来,那只小猫被主人送给了好朋友。我和主人和好了,主人干什么都会想到我,我也不会再离开我这个疼爱我、关心我的小主人。
这就是我——一只狗的.幸福生活!
我被关在一个四面都出不去的地方,这里虽然不大,可却有我的许多同伴,我们蜷在一起,依偎着。我心里很害怕,因为早上我和哥哥姐姐们离开了妈妈,到了这里。我不知我们会被带到什么地方。一支大手伸了进来,他拉住了我,把我放在了一个不知叫什么的地方,我被吓到了,想爬动,可这地方坑坑洼洼的一点都不好走。哥哥也出来了,我见了哥哥忙爬过去紧紧地挨着它。几声厶喝后,来了许多人,他们都围着我们,我被一个小女孩给抱了起来。我心里砰砰的直跳,傻傻的望着她。她穿着粉红色的裙子,头上有根小红带,看起来有些可爱。不知他们谈了些什么,我被小女孩和大个子给带走了,我望着哥哥姐姐什么都没说。
“到了,爸爸开门!”我被小女孩带到了一个地方,她把我放在地上,我闻了闻地上,这里好滑哟!觉得四处都是黄色的。“啊!这是什么味?好香哟!”,这小盘子里有什么,我舔了一下,好吃,我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哟,饱了,我懒懒地打个哈欠,想睡了,我慢慢的走着,只听见小女孩大声的笑,也不知她笑什么。我又被抱到一个地方,这里好暖和,我趴着睡觉了。
渐渐地我知道那个小女孩叫“莎莎”,是我的小主人。我也有了个名字叫“欢欢”,每次她一叫我,我就飞快地跑过去。我和她是最好的朋友,每次她还没到家门,我就闻到她身上的`香味了,就在大门外等她。见到她就高兴地跑过去,有时候咬到她的袜子,她都不会骂我。
有天,莎莎带我出去玩,啊!我可高兴了,在路上,我东闻闻西嗅嗅,好像有什么味,哟!好像是哥哥的味儿,我飞快的朝那边跑去。“欢欢,欢欢!”莎莎使劲的喊我,我回头望了一眼,又继续的跑。心想:我可以找到哥哥他们了,我自由了。上次我在床上拉屎被打了一顿这下你们就管不了我了?路上,我没有发现哥哥,可我饿了,我四处找东西,只有两根没肉的小骨头。“轰”的一声,我咬着骨头,夹着尾巴跑,天下起雨了,我全身打湿了,我找到一处可避雨的地方趴着,咬着那没肉的骨头,咬着咬着想起莎莎,想起我们在一起嘻戏,她给我小零食吃,想着想着我哭了,我好想莎莎,她想回家啊!“欢欢—欢欢
这声音怎么这么熟,好像有莎莎的味道,对,这味越来越近了。那个打伞的不正是莎莎吗?我丢掉嘴里的骨头,飞快的跑过去,莎莎抱起了我,直呼我的名字,我高兴得在她的脸上直舔,虽然我很脏,可我们却紧紧的抱在一起。
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假如我是一条狗,那么我将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我是人,没有做狗的经历,所以我只能靠我的想象来幻想我将过着怎样的生活。
假如我是一条狗,我肯定不会选择在乡下生活。在乡下我只能睡在稻草上,吃的是剩菜剩饭,落在条件不好的人家中,就只能自己去觅食。为了一根破骨头,我要和我乡下的同伴用尖利的牙齿互相撕咬,直到双方粗糙的皮毛上渗出血红的颜色。即便这样我也要去争抢,因为落在乡下条件不好的人家中,饥饿会是我常年累月的伴侣。
假如我是一条狗,我一定要生活在城市里,而且我不要做普通的狗。我羡慕那些生有短腿、尖嘴和长毛的狗,听说这种狗出生高贵,被人当成宝贝一样地宠着。对,做狗就要做这样狗,衣食无忧,乐得自在。但是问题又来了,如果我长着短腿,那我跑得就慢了,和乡下的同伴打架,岂不是被咬得厉害?长着尖嘴,我的牙齿还能那么锋利么?长着长毛倒是好看,但在乡下,在泥水里一滚,长毛就会打结,生活起来十分不便。长毛的狗被我们叫做假“洋鬼子”,是我们耻笑的对象。还有一点,上街的时候被人溜着,被唤着“心肝”、“宝贝”,我很恶心这样的称呼,我的祖先是狼,是带着原始野性的气息的。现在我却成了玩物,被人随意叫唤。
不管了,就算变成那种狗也无所谓了。因为城市里的生活的确叫狗羡慕。生病了有专门的医院,饿了有专门的狗食,外出还坐汽车,连谈恋爱也有专门的人牵线搭桥。做狗就做高贵的狗,不住贫民区,不在乡野中。
梦想做一条高贵的狗,谁愿意收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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