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默写作文(作文如何写成句子)

怎么默写作文(作文如何写成句子)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17 12:05:43
怎么默写作文(作文如何写成句子)

怎么默写作文【一】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平淡简单的幸福。

曾经有一位女网友问过我:”相信这世间有何以琛这种深情的男子吗?“当时只是草草回答,没认真去想深情这二字。这两天见识过《何以笙箫默》之后,还真的不敢确定在现代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仍能保持着那份真心的人是否存在?确实不敢肯定。

七年后在超市里的重逢,被赵默笙抛弃了七年的何以琛第一眼就认出她了,可是他却当没见到她,只对以玫说了一句“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然后离开了超市。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当赵默笙把钱包还给何以琛时,何以琛是以冷峻的表情待人,钱包里却依然保留这赵默笙的学生时代的照片--my sunshine。当知道赵默笙在一间杂志社工作,他几乎每天都去她工作的地方等其他女子。当他听到赵默笙要去相亲,他的眼神变了,表情阴霾。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当他问她:”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她说对不起,我结过婚了,三年前,在美国。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昔日的甜蜜已遥不可及,现实的悲哀却寸步不离. 再到后来他们闪婚了。赵默笙才知道何以琛为什么当电视台的嘉宾,因为“如果我无法找到你,我会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让你看到”。这中间的过程作者顾漫写得很真实,让人深同感受。

之后赵默笙跟何以琛以及C大的校友在酒店遇到赵默笙的前夫SOSO总裁--应辉,那一刻的赵默笙是多么的不知多措。怕在场的校友怎么看待骄傲的何以琛,也害怕何以琛的表情。那一晚应辉跟何以琛长谈了,才知道赵默笙跟应辉结婚的原因,才知道有一个人曾经拿应辉研发的搜索器搜索过何以琛这个名字,也知道赵默笙心里依然有他,一直没变。

在大学期间何以琛就知道自己的父亲其实是被赵默笙的父亲害死的,所以才对赵默笙说但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你。可最后的何以琛还是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正如应辉所说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年让我们等待。七年前的何以琛在知道赵默笙的离开,正如失去阳光的花朵。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愈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愈合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他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但我不愿意将就。”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怎么默写作文【二】

江南中唱到“不懂爱恨情愁颠倒的我们,都以为相爱就像风云的善变,相信爱一天抵过永远,在这一刹那冻结了时间……心碎了才懂”。也许现代的人,对于爱情,是由渴望,到沉默,再到淡漠。那时岂与现时同?现代的观念和古时自是有很多的差距。譬如泡沫爱情,譬如闪婚试婚,譬如一夜风流,爱情是什么样的,婚姻又是什么样的,怕是大家以为容易解答,实际上却懵懵懂懂的课题吧?

想起张爱玲的“现时安稳,岁月静好”,其实有着颇多的无奈,就这样吧,还能怎样,我屈从于现时的温暖……想起三毛与荷西的爱情,那么自由的一个人,却始终不能忘怀带给她温暖的人,于是梦里痴缠,生死不绝……读过一篇小说,很美的名字,《何以笙箫默》,平淡而深厚的爱情,那么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幸福,以琛说“他们给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于是,放下怨恨,只是为了倦极时得到的温暖,现时的幸福。

故事里总是有坏女子因为不得所爱而纠缠不休,恼羞成怒,横加阻挠的情节,有时候想想,总是觉得可气而可笑。不是你的,即使抢来又能怎样,依旧不是你的,人的心实际是最自由的,越是阻挠,越有冲破的勇气。如果不得,不如放弃,何况真正的爱,需要的不是约束和捆绑,而是给所爱的人幸福,然后,虽然不得,可是能坦然的面对、放下,只有这样,才能有未来。过去的事情属于记忆,未来才是弥足珍贵的,如果不能忘怀,至少要把过去与未来放在不同的盒子里,否则,陷于过往,只会连身边的幸福都被遗忘,之后,再一次的追悔莫及……所以,哪怕放下很难,也一定要放下。

至于婚姻,以琛开玩笑说,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长期的契约关系。确实,婚姻意味着不仅是爱情,更多的还有责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只有爱情是不够的,婚姻实际上是由爱情的天堂到现实的生活的转变,钱先生说婚姻像围城,确实不假,在这样的围城里,很多事情,需要彼此的信任,彼此的帮助。否则,可能真的是进去的人想出来的结局吧?

总之,爱情与婚姻这个话题,还会是永不褪色的一道风景,只教人生死相许……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

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怎么默写作文【三】

年少时的爱恋,如同午后最灿烂的阳光,照耀着今后的岁月。甜蜜的时光自是无法忘怀,就连疼痛和忧伤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缱绻难忘。

可是你不告而别,留我绝望沉沦。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于是有了那漫长的七年。七年,从青涩到成熟,曾经不谙世事的学生都有了自己的事业。也许很多人还有了自己的家庭,而身旁的人早已不是最初的恋人。偏偏,他还想着她,她还忘不了他。

似乎美好的恋情总是因误会而中止。再重逢的他们却彼此折磨。他爱她,也恨她。可是就算要一辈子互相折磨,也再不会放手了。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们爱着这样始终如一的爱情。因为喧嚣的都市,浮躁的人心,冷酷的现实。许多人不知道谈了多少次恋爱,对多少人承诺过,身边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而他始终只有她,不要别人。

我多么希望能多一些这样的始终如一。

“我不愿意将就。”以琛和默笙是幸福的,他们最终等到了对方,这段恋情圆满结局。

只是并非每个人都能够不将就。

全剧开头以琛和默笙时隔七年的重逢,让我想起了曾经那些爱情里的时间间隔。

小李飞刀的开头 ,李寻欢从关外回到李园,是十年后,彼时的他眼神憔悴,咳喘不断;而林诗音已嫁作人妇,美貌依旧却满眼幽怨。同样的是,十年过去,他们爱的仍然只有对方。不同的是,他们已不能在一起了。

小说萧十一郎的开头,风四娘从关外回来,也是七年后。关外七年,她以为能忘掉他,却终究爱着他。只不过,他爱的不是她。

同样漫长的时间间隔,漫长的思念和等待,却无法等到那个人。

如果你的那个人出现过,那么你应该庆幸;如果你终于能够不将就,和他在一起,你更应该庆幸。

时间太快,人生太短,珍惜眼前人。

怎么默写作文【四】

(一)自然法的概念

在法理学思想史中正义观念往往与自然法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但自然法概念也并非唯一。主要有以下几种:亚里士多德认为一条正义规则“在任何地方都具有同样的效力”,那么它就是自然的。按照圣·托马斯·阿奎拉的观点,自然法视为“人类普遍的和根深蒂固的品性”。而赫伯特·哈特认为自然法是“任何社会组织为了存在下去而必须拥有的”。这几个人的观点相似。与此对应的特里斯琴·沃尔夫持绝对论的观点,认为自然理性永恒不变;鲁道夫·斯塔姆勒与卡多佐法官都用相对论的方法,认为自然法是相对的、可变的。而第三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约翰尼斯·梅斯纳,艾尔弗雷德·维德罗斯。作者认为,以上这些自然法哲学家的观点尽管有分歧与异议,但仍存在一致性的要素,即“自然法是由应当得到承认的原则和准则构成的,而不管它们在一个国家或其他共同体的实在法中是否得到了正式表达”。也就是说自然法是高于国家法令的一种更高的正义原则。

(二)自然法随着正义观念的发展而发展

把以上的正义要求描述完以后,作者指出,应当根据生物学和心理科学中所取得的进展对人们在立法方面的基本需要进行重新思考和修正。由于人的.道德情感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 所以自然法的宽容标准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在很久以前可能被认为是正当的, 而在当代文明社会中则为法律所禁止;在过去,人们对轻微的罪行也适用死刑,但在今天,死刑只被限制适用于少数几种极为重大的罪行;一个现代国家的成员要求的最低限度的安全都比混乱社会所能期望的安全程度高得多。作者在这里再次赞同了自然法的大多数倡导者所提出的“恶法非法”的观点。

(三)自然法是正义的最低层次

从书中不难看出正义制度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自然法,它是正义制度的基础;第二层次是“被一特定的政治和社会制度认为是正义的规范和原则”,这些规范和原则可能得到了明文法的承认, 也可能没得到其承认;第三层次是最高层次,“它是由一个更完美的和更理想的秩序的蓝图规划构成的,而这一规划则是一个国家的实在法所无力实现的”。据此,正义概念范围极广,不仅关注法律有序化的迫切的、即时的目的,而且关注它的远大的、终极的目的。

综上,是我对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近乎皮毛的理解。博登海默对正义的阐述是理性而精彩的,整本书是深刻而又有创意的。博登海默的正义论值得学者们深究,就算仅仅细致阅读了此书的一两个小节我也不得不为他那抽象、发散而丰富的思想而感叹。正义是法律制度的实质,正义也是法律永恒的主题,而博登海默对正义的这场探讨给法学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后人细细品味。

怎么默写作文【五】

新年伊始,聊聊《何以笙箫默》。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以下简称“《何以》”是什么时候。小说不长,看起来很快。但故事很有味道,隔个一年两年想起来,还是会再看一遍。

今天再看,是因为看到电视剧即将开播的消息。男主角是钟汉良,说真的我还真想不出来还有谁比他更适合何以琛这个角色。女主角是唐嫣,阳光可爱,也很称赵默笙这个人物。

就我有限的了解来说,《何以》在国内小言界算是经典作品,这多少归功于完美无瑕的男主角。多少女生都心心念念何以琛,理想男人啊,高富帅,还那么专一,苦等七年只为赵默笙一个人。

这也是好多没看过小说光看个梗概就觉得受不了的男生诟病《何以》的地方,哪有这样的男人,都是女生花痴做梦。

顾漫在小说里借何以琛之口,说得很清楚:“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这句话,每看一次都动容。

何赵二人,是有家仇的两个人,简直能算得上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顾漫下笔如刀,让这两个人相爱的最大障碍——双方父母——死的死,疏远的疏远,甩掉最大的牵绊,将这两个人的关系托举到半空中,只为成全。

何以琛的确是个理想化的人物,但这并不是因为他高富帅还专一,而是因为他在爱情到来之际,用一种超乎常人的宽容去放下仇恨,保守秘密,只为还给赵默笙一个清明甜蜜的小世界。如果说在小说的开始何以琛还仅仅是个花痴的对象,那么顾漫将情节一步步铺展到尾声时,已经将何以琛塑造成了一个可敬的人物。说他高富帅,不过是在贴标签,真正动人之处,还是在风骨和责任感上。

赵默笙呢,并非顾漫在明处写的那样,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年少时我以为善良可以超越一切,后来我以为善良不过是弱者为自己硬找出来的优点,现在我觉得善良是一种有它的人并不自知的珍贵品质,它难以量化,很多时候微不足道,却是最好的事情。赵默笙善良,她不仅爱别人,也爱自己。在逆境中也不怀疑别人,这是爱别人。即使生活卑微,却没有埋怨命运不公,没有痛恨自己不够好,依然能苦中作乐,这是爱自己。

何以琛评价她“You are my sunshine”,毫不为过。像阳光一样灿烂的灵魂,方能陪伴漫漫长路,在夜色无垠中前行。何以琛有眼光,追他的优秀女性他都不放在心上,独独选中赵默笙。

那些看得见的优秀,千篇一律,是人为的结果。赵默笙的赤子之心,是无价之宝。

所以我说顾漫写得好,她让赵默笙从云间跌落,让她的善良和幽默感,像金子一样,在尘土里闪闪发亮。

再看的感受,复杂又微妙。顾漫的作品,拥有这个商业时代里非常难得的敏锐的感性。发乎情,有种天真的活力。相比之下,桐华作品里的男女主角,虽然是在谈情说爱,但是女主的选择总是从理性出发,所以纠结,所以作。桐华的女主角,与其说是在男一男二之间艰难抉择,不如说是在理性与感性之间缠斗。

而顾漫,让感性先行。相爱的人们,顺着命运的指引走到一起。而不是计较着自尊和谁爱谁比较多比较早,彼此掂量着对方几斤几两。与其清醒的沉沦,不如幸福的投入。

年纪渐长,越来越觉得可以量化的硬件条件,都靠不住。而那些说起来虚无缥缈的品质和感觉,才是可贵的。

《何以》不是一个高帅富拯救灰姑娘的故事,它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故事。这本写于2003年的理想主义的小言,可能已经不太适合这个热衷于给每个人贴标签的异化时代。

赵默笙初识何以琛的时候介绍自己的名字:“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

怎么默写作文【六】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平淡简单的幸福。

曾经有一位女网友问过我:”相信这世间有何以琛这种深情的男子吗?“当时只是草草回答,没认真去想深情这二字。这两天见识过《何以笙箫默》之后,还真的不敢确定在现代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仍能保持着那份真心的人是否存在?确实不敢肯定。

七年后在超市里的重逢,被赵默笙抛弃了七年的何以琛第一眼就认出她了,可是他却当没见到她,只对以玫说了一句“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然后离开了超市。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当赵默笙把钱包还给何以琛时,何以琛是以冷峻的表情待人,钱包里却依然保留这赵默笙的学生时代的照片--my sunshine。当知道赵默笙在一间杂志社工作,他几乎每天都去她工作的地方等其他女子。当他听到赵默笙要去相亲,他的眼神变了,表情阴霾。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当他问她:”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她说对不起,我结过婚了,三年前,在美国。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昔日的甜蜜已遥不可及,现实的悲哀却寸步不离. 再到后来他们闪婚了。赵默笙才知道何以琛为什么当电视台的嘉宾,因为“如果我无法找到你,我会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让你看到”。这中间的过程作者顾漫写得很真实,让人深同感受。

之后赵默笙跟何以琛以及C大的校友在酒店遇到赵默笙的前夫SOSO总裁--应晖,那一刻的赵默笙是多么的不知多措。怕在场的校友怎么看待骄傲的何以琛,也害怕何以琛的表情。那一晚应晖跟何以琛长谈了,才知道赵默笙跟应晖结婚的原因,才知道有一个人曾经拿应晖研发的搜索器搜索过何以琛这个名字,也知道赵默笙心里依然有他,一直没变。

在大学期间何以琛就知道自己的父亲其实是被赵默笙的父亲害死的,所以才对赵默笙说但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你。可最后的何以琛还是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正如应晖所说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年让我们等待。七年前的何以琛在知道赵默笙的离开,正如失去阳光的花朵。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愈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愈合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他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但我不愿意将就。”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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