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的想法不错,具体工作却做得不太好。斯宾诺莎则完美实现了这个想法。
斯宾诺莎最有影响的著作叫《伦理学》,在他去世后才发表。这本书的全称是《按几何顺序证明的伦理学》。
看明白了吗,用几何去论证伦理学(伦理学也是哲学研究的一部分),这不完全就是笛卡尔设计的路数嘛。等翻开这书,你肯定就崩溃了。
第一步,要找到公设对吧。
笛卡尔把一切都怀疑了,我们就必须找到一个绝对存在的、不可能被怀疑的东西作为公设。
既然这个东西绝对存在,那么它肯定不能依赖别的物体存在
斯宾诺莎把这种东西称作“实体”。
实体的特征是,这东西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不依赖外物存在。这意味着,外物也不可能摧毁实体。否则的话,实体的存在就要依赖于“外物不去摧毁实体”,等于还是依赖于外物了,对吧。
既然实体自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外物也不能摧毁它,那么实体肯定是永远存在的。用类似的方法,我们也可以证明出,实体是无限的,是唯一的,是不可分的,是善的。
如果实体是无限的,是唯一的,那么这就等于在说,世间万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实体的一部分。因为只是一部分,所以是不完美的一部分。
这么一个永恒的、无限的、唯一的、不可分的'东西,你想到了什么?就是上帝嘛。
如果上帝不是实体,上帝又无所不能,上帝不就可以改变实体了吗?又和实体的定义不符了。
所以,斯宾诺莎承认上帝,但他心目中的上帝不是基督教或者犹太教中人格化的上帝,而是无所不在的实体。
简单地说,世间万物皆为上帝,我自己也为上帝的一部分,那么我与上帝同在,自然充满无限的力量。其他人即便与我作对,他们也是上帝的一部分,他们的行为也都是上帝的意志(这点和基督教是相同的)。所以无论外人如何对我,我都应该坦然接受。
复杂地说,实体永远存在,我属于实体,那么我也可以永远存在。即便肉体消失了,我也是实体的一部分。而且我和世间万物都是一体的。从这个设想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无限的力量和安全感,也就什么都不怕了。
再者,实体是善的,作为实体一部分的事物,即便单独看是邪恶的,它本身也是为了善的目的而存在,也是善的一部分。因此无论多么丑恶的现象,我们都应该宽容接受。
斯宾诺莎的学说大致如此。
顺便一说,这种人和万物一体的观点在中国哲学里很常见。中国很多学派都追求“天人合一”。比如庄子讲“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北宋儒学家张载更认为宇宙万物都是一体的,所以我们侍奉父母,友爱别人,就相当于爱整个宇宙了。
佛教也有类似的观点。大乘佛教认为我们感官所见到的万物之间的区别,都是一种虚假的幻象。世间万物的本质是一样的,都叫“空”。这也可以近似地理解成万物之间没有区别,是一体的。
狗是一种很可爱的动物,乖巧,忠诚,很讨人喜欢。
狗的种类很多,狗的头一般是比较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鼻子黑乎乎的,长舌头,天热时一般会伸出舌头来散热。狗的耳朵很大,走路时一扇一扇的,好像在扇扇子。狗的尾巴很短,一般是卷着的。狗的奔跑速度很快,往往能给侦破工作节省很多时间。
狗是一种家畜,嗅觉异常灵敏,甚至可以说,离他是十几米远的`食物,它不用看,凭闻就能找到。办公人员常常利用狗的这一特点来进行侦察、搜捕之类的活动。狗的听觉也绝不亚于任何一种哺乳动物。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到一丁点儿动静,就会“汪汪”大叫。狗的生活场所很随便,往往只要一块暖和点儿的布就行。有是为主人守一晚上门,在家门口也能睡着。狗的食物一般是家常便饭,当狗还是比较喜欢吃肉,一有肉吃,哪怕只是根骨头,也会高兴的活蹦乱跳,活像中了五百万彩票似的。
狗是一种很忠诚的动物,但时常有一些人把狗当作是卑鄙下流的象征,我想这是一种对狗的人格的侮辱。狗,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对主人最忠诚的动物。发生火灾、地震时,狗往往会先救主人正是因为狗的这种无比的忠诚,许多人才养狗来看门。
狗一般一年一产,每次大约五、六胎。刚产下小崽后,母狗只允许主人来看。如果是外人,母狗就是拼了命,也会保护自己的儿女的。正是因为狗的种种特征,才会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广泛应用于看门、侦察、捕猎等活动中。
我家隔边邻居收养了一只狗,聪明玲俐。一到吃饭的时候就来候吃,真没办法,只好拿一块红烧肉来引开它,小狗好像说:哈哈!我吃到肉啦!它每次见到我就摇着尾巴,它的毛是棕黄色的,眼圈是黑黑象戴了一付墨镜,鼻也是黑乎乎的,牙齿白白的,调皮地盯着我,多么的天真可爱。
它吃食的时候,狼呑虎咽,但吃起骨头来可是津津有味,细嚼慢咽。我只要一出来,这只狗马上跟着我,我把骨头往上一掷,它象鲤鱼跳龙门一下接住。趴在那里啃着吃起来。我又丢了一段火腿肠,它马上抢去先吃好吃的了。不满一分钟吃得个精光,啊多么惊人的吃相呀,然后又盯着你,好象说:朋友,还有好吃的吗?
它平时的嘻戏:喜欢叨着主人的破祙子,脚嘴并用撕得稀破烂破。一有空,还会叨来主人的拖鞋,咬呀,甩呀,玩个不停。我有时拿个飞蝶抛向天空,它会飞一般奔过去把飞蝶找回来,我不停地抛,它不停地给你找回来。每次找回来还朝你汪汪叫几声,好象说:玩得好开心!有时候,自个儿在地上打滚,还会给自己抓痒痒,咬虱子。它看到陌生人走过,就汪汪地叫起来,好象说说:朋友,不要走,快来陪我-起玩。于是我每天都要观察它的一举一动。
这只狗还十分聪明,我拉起它前腿教它站立走路,教了两次,第三天当我蹲在它前面时,它会站起来要你拉它前腿站着走路玩。有时面对我就站起来要握手,好象很有礼貌的样子。当我每天放学回家,它就蹲在门口等着我,一见我就又在地上开心地打滚又扑住我脚踝跳,好象说:你回来啦,快跟我玩。
白天,和猫一样,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一到晚上,常玩到三更半夜回家。它在忙什么,原来是狗捉老鼠去了,好几回抓回了老鼠。所以,我奶奶也喜欢这只小狗了,因为奶奶最讨厌的老鼠被狗征服了。
小狗果然可爱,但也顽皮。是我心中最爱的小动物,我要保护好它。
你一定认为我的朋友是某个人吧!哈哈,她其实是一只可爱的小狗,和我的感情很好,我管她叫乐乐,希望她每天都乐呵呵的。
她长着圆溜溜的眼睛,黑乎乎的鼻子,大大的嘴,胖乎乎的身体,全身乌黑发亮,尾巴短短的,但颜色是白的,可爱极了!
她非常温顺,有一次,我不小心踩到了她的脚,她不咬不叫,还用身子蹭我的腿,跟我撒娇,好像在说:“你踩到我了,我没‘哭’,赏我一块肉吧”!她吃饭的时候可有趣了,用舌头钩着吃哟! 虽然她这样吃饭,但是比我快多了,佩服佩服!她却特别爱玩,我们玩捉迷藏,她总能找到我,而我找不到他。
我们的感情非常好,每次我去上学时,她会一直把我送到学校门口,对我摆摆“手”,好像跟我“说”再见。放学了,她又会来到学校门前接我,看见我,就又蹦又跳,可高兴了!我这时就抱起她,往家走。
我喜欢我的朋友。
不得不承认,《身份》有着最适合将观众置于全知视角的剧情。观众在前8集清清楚楚地看到瞿皓明是一个谍战英雄,看到他如何窃取并传递情报,如何与军统特务周旋除掉叛徒,如何与同僚加朋友的李天刚相互试探,如何营救暴露了身份的地下党,如何为说服******军队起义而努力……后面,却眼睁睁的看着曾经发生的事实要么因为没有证人而得不到证实,要么被别有用心的甄别人员曲解得面目全非、黑白颠倒。观众像上帝一样知道一切前因后果,但却不能参与改变主人公的命运,无力感弥漫全身。而且,身为观众的我被这样一个问题惊出了一身冷汗:“要是有一天,我说不清我是谁了该怎么办?”
《身份》给出的答案是生活总要继续。新旧时代的更迭给人生造成的剧烈震荡气势磅礴的来了,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瞿皓明带着“特嫌”的帽子娶妻生子,修表为生,依旧为证明“我是谁”做着种种努力,曾经的情报处处长李天纲娶了前军长的女儿,在新社会里选择当个平凡的小职员。50年代、60年代、70年代……从风华正茂到满头白发,从血气方刚到饱经沧桑,《身份》透出一种厚重的生活质感,而这种琐碎到柴米油盐的日子之下,是瞿皓明不计生命代价的证明,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命运感越发强烈。感叹与被震撼之余,也会生出颇多感悟。
看《身份的证明》,向坚韧的人生致敬。
我可喜欢小白兔了。那双红彤彤的眼睛,像两颗珍贵的红宝石,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直盯着我,好似在说:“小主人,我好饿啊,你能给我一点吃的吗?”
听力可是它的强项。只要它听到一丁点声音,那长长的耳朵就会突然摇晃一下,并摇摇爪子,表示让我们要立刻安静下来,然后全神贯注地听起来。
兔子跟猫一样,脸上也有许多触须。也是用来量长度的,比如它想往下跳时,得用胡须对比,太高了它就不会跳了。
小白兔有一张三瓣嘴,一张一合的,就像一朵花一会儿盛开一会儿又变成了花苞。
小兔子最喜欢吃蔬菜了。当我把蔬菜放在它面前时,就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儿,一碗蔬菜变得空空如也,小兔便大叫起来,好像在说:“不够不够,再来一碗!”这时我们又给它添饭,它又开开心心地吃了起来。可真是一只小馋嘴猫。
我的小兔多可爱啊!就是硬心肠的人见到它心也会软下来。
我爱我的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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