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一群乳毛未***小鸡出壳了,小鸡共有十二只,毛茸茸的,可惹人爱了,当上妈妈的黑母鸡,更是高兴得格格直叫,每天都看见小鸡们在黑母鸡的带领下嬉戏,觅食于墙角边,院子里,每天都可以看见小鸡们,在它的翅膀下钻出钻入,在母鸡的抚养下,小鸡一天天长大了,可他们母亲,却一天天消瘦了,记得它没有抱窝时,身体胖胖的,身上的羽毛乌黑发亮,可是现在,身上的羽毛却稀稀疏疏的.,抱起母鸡掂掂,分量也轻了许多,显然,它是累极了。
小鸡的食量渐渐地打了起来。每当喂食时,黑母鸡总是先让小鸡吃个饱,自己却在旁边,吃一些被小鸡扒散的小米粒,我怕黑母鸡这样下去,会被饿坏,有一天,我抓了一把米,放在他面前,想让他吃个饱,可是,出乎我的意料。它却不吃,嘴里发出咯咯的声音,这下,把我急坏了,因为分散在四周的小鸡,听到母亲的声音,都争先恐后的跑来,这不是自讨苦吃吗?我一边骂母鸡,一边挥手赶小鸡,没想到,母鸡反而赶来啄我的手,唉!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无可奈何的退到一边,这些小家伙,看到蠕动的蚯蚓,都探头探脑,叽叽的叫着,却不敢上前吃,只见黑母鸡啄起一条蚯蚓,又放下去,又啄起一条,又放下……。这样反复好几次,好像在说,孩子们,这东西可好吃呢!你们快来吃吧!小鸡们这才一拥而上,一下子把蚯蚓吃了个精光。
眼前的黑母鸡是多么瘦弱,是那么不引人注目,但是,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付出一切代价。
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叶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主人公简爱。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常常被虐待,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而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方法应聘到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简爱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十分一致,情趣爱号都很相投。彼此心生爱慕,决定结为夫妻。介在学校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了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向关在他家的一间密室里。于是简爱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之后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简爱的表兄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毅然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上帝的人。
感情的力量使简爱重新回到桑菲尔德庄园,却见昔日豪华府邸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单手残疾,蛰居乡间。最终简爱和罗切斯特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的一生必须要坚强勇敢,做一个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不卑不亢的人。要树立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佛前孤灯长明,烛光闪耀。我长跪于佛前……
佛瞑目曰:“凡尘,一世情缘,五百回眸,苦苦得来,唯肝肠寸断而已。何故?”
“皆轮回故。”我俯首答。
“既知轮回,又何苦甘堕其中?”
“金蝉愚钝,难离芸芸众生之苦.数世孽缘,终须了结.如是者,难求顿悟。”( 文章阅读网:
佛颔首叹曰:“金蝉,汝此去,当如座前明灯:燃汝躯,明尘世,引众生,终须舍尘缘,归正途,以大乘教义,超脱众生于轮回之中!功成,本座当为汝重授金身!”
“金蝉,领法旨!”我扣首退。
佛前灯灭。
二悟空
当如来翻过他那只巨大的手掌,向我劈来。我只是静静地看着。其实,我并不是挣不开,只是不想挣脱。
一切都该结束了——我这么想!
我并不是个好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对紫霞仙子的欺骗——那一万年的爱!我至今无法释怀!可那是欺骗吗?我自己也不知道。
有个叫白晶晶的小妖精,她说,我的心像个椰子。她说,紫霞在我心里留下了一样东西……
我知道,那东西叫做“泪”!
于是,白晶晶就这样走了!可是,她不知道,她走时,那只“椰子”竟然在痛……
我不想面对她们,我不承认那是“怕”!我会证明我并不是个胆怯的人!
于是,我闹天宫,***天兵,欺天帝!无人敢挡我!
直到,直到现在,如来巨大的手掌凌空劈下……
可是,如来并没有***我。
我不知道,如来为什么不***我!或许,或许他根本就***不了我……
他只是想把我压住,他让我等,等五百年后,一个叫金蝉的人!
我并不想理他,我很累!我只是想,静静得,看着天边的片紫霞,看上五百年……
三天蓬
我是一只猪,一只神猪!
其实,我一直都不承认,我是只猪!因为我以前并不是!我的名字叫----天蓬!
可现在我的确是只猪……
我喜欢赏月,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扒在树梢,静静地看那轮银白色的月亮。
很多时候我并不喜欢说话,我也并不太做事。所以,金蝉总是说我懒。
其实,我并不是不做!而是真的没有必要去做——我从不做没有必要做的事!
我的师兄,就是那只高傲的臭猴子,他是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连满天神佛都奈何不了他!我的师弟,那个大胡子。也曾是天宫卷帘大将,西王母贴身侍卫
天宫之中能胜他的也不出三人。只是现在,他们一个只知道痴痴地看天边的霞彩。一个则总是守着一堆碎玻璃哭哭啼啼,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哭的。他们有我苦吗?我都没哭!
所以,有他们在,我本就是没有必要存在的!
我不喜欢金蝉!真的。
他第一次见我就给我取了个新名字。我不喜欢那个名字!就像他不喜欢别人叫他“唐僧”一样。
很多时候,我都想揍他。然后告诉他,我不叫“猪八戒”,我叫“天蓬”!
现在,我只是想看月亮,遥望那隐约可见的广寒宫!
我想告诉那满天神佛,告诉那诸界苍生,——我天蓬没错!
真的,我没错,一点错都没有,没有……
四卷帘
有些东西,破碎了以后,就再也无法粘合了。就如同我手中的这只,支离破碎的`琉璃盏……
我并不是喜欢哭。可是,可是当有些事情,我们无力挽回时,除了哭,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自己还是活着的……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某些人或是事,它们总是藏在心灵最柔软的地方。你无法忽视或是忘记它们!我们只能痛苦的守着那段记忆,辗转反侧……
就如同:大师兄心里的紫霞仙子;二师兄心里的婵娟仙子……
而我,不能放下的,却是这些斑斓的碎玻璃!
我的名字叫卷帘!就是五百年前,天宫三大武神之一,王母的贴身侍卫——卷帘大将!
可是,我还是敌不过当年大闹天宫的大师兄的一棒。
所以现在他们都叫我——沙僧……
其实,我并不在乎他们叫我什么,我也不想提以前的那些事。可是记忆总是要从脑海中跳出来!
我总是在想:如果当年,我没有借助琉璃盏,以毕生功力挡下大师兄的那一招,救下棒下的王母!我是不是还会是卷帘大将;是不是就不会变成现在只剩一半功力的废人;是不是……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如果再回到从前,我到底该怎么办,怎么办……
冬天的阳光和春、夏、秋、这三个季节的阳光各不同。春天的阳光是“柔”,它代表着活力;夏天的眼光是“美”,它代表着激情;秋天的阳光是“妙”,它代表着丰收;冬天的阳光是“奇”,它代表着温暖。冬天的阳光不像春天阳光那样轻柔,不像夏天阳光那样的娇美,不像秋天那样的惊妙。它洒在远处的山坡上,给山坡的树木们系上了一条微黄色的头带;它射在近处的湖水上,给湖水上的水藻镶上了一串黄色的钻石;它嵌在洁白的云朵上,给云朵化了妆,化了妆后的云朵更加的娇艳了,和湛蓝的天空一搭配,让纯纯的蓝和灿烂的金黄融和在一起,那颜色是多么奇异呀!它扑向那条幽静的小道,给小道围上了一条暗黄色的纱巾,使小道透出几分秀气;让人看了心里觉得暖和和的`。
雾是最不寻常的。看,那雾跳动在树杈间,给树蒙上了一块白色的头巾;雾游走在湖泊上,刹那间面上起了一层白白的烟,荡漾着,摇曳着,绿色的水和白色的烟相互交融,仿佛一块翠绿的没有瑕斑的翡翠被一块白色的丝绸给盖住了,从上往下看,淡淡的绿色中透出几分神秘,雾越来越浓,把整个家乡罩起来了,除了白色别的颜色都没有,雾中的家乡像一块白色的水晶,晶莹剔透。雾把一切都变得那么的美好,整个城市沉浸在一片安静中。
北方的冬天是看不到绿色的,树木的叶子被送秋的顽童带走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杆、树枝、树杈。而家乡的冬天绿色随处可见,不论什么树都是那么的青翠挺拔,送秋的顽童带不走它们,因为它们永远属于这座城市。树们像一个个坚强勇敢的卫士永远保护着这座城市,让这城市不受任何自然灾难的侵略,它们永远是我们的朋友,永远、永远,家乡的冬天因它们而精彩而美丽。
家乡的冬天是美丽的,是可爱的,也是温暖的。它永远是那么年轻,有活力,有魅力,有别处地方没有的颜色,它永远是温暖的,永远、永远……
赏析:这篇文章情景交融,描写生动形象,层次分明,尤其善于抓住冬天的阳光和雾特征进行描写,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使得行文流畅,作者对家乡的冬天的眷恋之情跃然纸上。
星期六早上,闲来无事,我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浅绿色封面的书,翻开后,一股淡淡的油墨香味扑鼻而来。这本书名叫《简爱·》,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这是一本以感情为主题的小说,主要写了出生于穷牧师家庭的简爱从小就受尽舅母与表兄妹的欺辱,之后被送进了孤儿院。进入孤儿院后,她还是没能摆脱悲惨的命运,唯一开心的是结识了新朋友海伦。之后海伦死去,简离开了孤儿院,成为了一个庄园的仆人,这时她爱上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最终两人如愿以偿,长相厮守。
在这本书里,使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简爱这个人物。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不甘忍受社会压迫、用于追求幸福的女性。她在社会底层受尽了磨难,生活遭遇更是令人同情,但她自尊自强。她的一句:“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经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令所有人都为之震撼,深深感受到她的崇高精神与人格魅力。简爱认为感情也应当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并不取决于社会的地位、财富与容貌,仅有男女真正爱上对方,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在这点上,简爱就表现出了一心渴望幸福的强烈***,尽管自我身处仆人地位,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对罗切斯特的追求……
读《简·爱》吧,相信它必须能使你受益匪浅!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很幸运我生长在苏州这块美丽而充满灵气的福地,而我的老家——西山更是天堂中的天堂。故乡的秋天,就像一幅五彩斑斓的油画,在我的眼前慢慢展开,那颜色是那么鲜明,线条是那么的流畅。而其间流动着的神韵,是多么得让我陶醉。
故乡的秋天是丰收的季节,瞧!大片大片金黄色的稻谷,在阳光的照射下黄得发亮,直逼我的眼。那沉甸甸的稻穗在微风的吹拂下,如波浪一样,此起彼伏,煞是好看。那满山遍野的桔树上结满了沉甸甸的果实,把树枝都压弯了。金黄的桔子在绿叶的衬托鲜得更艳丽,叫人垂涎欲滴,恨不得马上咬上一口尝尝。故乡的特产不止桔子,更有那驰名中外的银杏、板栗等。
故乡的秋天是个美丽的季节。秋高气爽,阳光灿烂。站在山坡上,抬头仰望,是湛蓝湛蓝的天空;环顾四周,是峻俏秀气的西山;俯瞰脚下,是一望无垠的太湖,真是令人视野开阔,心旷神怡。山坡上的草,已经枯萎变黄,好似给山穿上一件金黄色外罩;红叶此时最为茂盛,它充满着激情和活力,火红火红的,好像要燃烧起来,真可谓锦上添花;弯曲的小路旁盛开着点点金色的傲霜秋菊,更为山增添了勃勃生机.。
故乡的夜是宁静的。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皓月当空的夜晚使我想起“每逢佳节倍思亲”的诗句。想起许多在外的朋友,肯定会和我一样,每到这时回家走一趟,去走一走乡间的小路,摸一摸弯弯的小桥,亲一亲悠悠的河水,那感觉有多惬意啊!
啊!故乡的秋天洋溢着果香,充满着诗意,让人深深的眷恋,这一切怎能不使我陶醉!
赏析:这篇文章情景交融,描写生动形象,层次分明,尤其善于抓住景物特征进行描写,运用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使得行文流畅,作者对家乡的眷恋之情跃然纸上。
音乐家、艺术家、文学家三位巨人。
从1815年开始,贝多芬就只能和别人在纸上交谈了——一只无形的手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拿走了,这对他无疑是致命的打击,他曾想放弃作曲,离开祖国,过隐居生活,但经过了不知多少个不眠之夜的思考,不知多少次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没有退缩没有被挫折所击败,终于开始面对命运,顽强耕耘写出了交响曲《英雄》《田园》《命运》......
米开朗琪罗的性格可真不是太好,软弱胆小、多疑、优柔寡断、做事有始无终,但在艺术上呢?为了寻找好材料,他在采石场一呆就是几个月,为了运送精心挑选的石料,他亲自带领工人开山筑路,为了使壁画保持鲜艳不脱落,他摸索颜料配方,一有差错就是从头再来,经过多少次的尝试了又失败,失败了再尝试,他在生活中也许不勇敢,但在探索艺术时,他从未胆怯过,米开朗琪罗在自已热爱的事业中,勇气十足。他一生作品无数,只要是勇敢地与艰难搏斗的一生都是成功的一生。
有这样一个人,他来到人世间后,表现出了不平常的奉献精神。他为许多的人做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却从无所求,他为心中真理而奋斗,屡遭误解也毫无怨言。他写了不少书,他的书被人们称赞,他的善行被广为传颂,他就是托尔斯泰。
这就是三位巨人,虽然命运对他们不公,但他们没有向命运低头,也许我们会想:为什么贝多芬没有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那样好的身世?为什么米开朗琪罗没他们自由?为什么托尔斯泰没有贝多芬和米开朗琪罗那样的追随者?这些他们都不会在意,也从没因为这些困难而给自已找理由,也从来没被现实的困难所吓倒,反而在困难面前激发了自已更强的战斗力,真正活出有价值的生命,他们身上的这种精神让我振憾,更让我自身充满了力量,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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