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说法。粗俗点,吃喝拉撒睡,吃喝也是排在前位的,可见,饮食在我们生活中所占的重要位置。梁实秋先生的这部《雅舍谈吃》中介绍的各种食物或说菜式是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的,毕竟都是基于他的亲身经历,与他的生活,他的时代背景息息相关。他用一种轻松、有趣,具有故事性的手法带我们走进他的那个时代,尝到那个社会的味道。
翻开书,看到目录上那一排排的菜名,什么水晶虾饼、锅烧鸡、瓦块鱼、烧饼油条,真真把人的馋虫都勾出来了。特别是在深夜,看着书,更觉胃里的空虚,真是体会到书里不断强调的“馋”。人有口腹之欲, 其实是一种生活幸福的表现,所以做一名吃货,有着对美食的追求,就像作者一样,于平淡生活中收获点滴温暖和美好,亦不乐哉?
每一小篇对美食的介绍描述,都让读者跟随作者追忆到他的以前,那是一个个他与亲人、好友及他生活中存在的人关于美食的回忆和故事。有母亲在儿时给做的核桃酪,有和先君在东兴楼吃饭时的醉酒,有和多位好友聚会时一桌三十元的酒席,食物因为有了人的`联系,而充满了人情味。想想以后,因为一道菜而忆起一个人,食物已不仅仅是食物,是感情的纽带,另一端系着的是回忆中的人,也许是不在人世的人,再无机会共食一道菜,共饮一盅酒。
这样的食物是温暖的,是别有滋味的,纵使再无机会一膏馋吻,我相信,那味道始终留香齿颊间。
在我爱吃的水果中,草莓是我的最爱,现在正是草莓成熟的时节,我每天都可以大饱口福啰!
草莓小姐戴着一顶小巧可爱的绿色太阳帽,身穿一件大红袍,红袍上镶满了无数颗珍珠,活像个新娘。她们的体形大多数像陀螺,也有的像山峰,还有少数可能是营养过剩,长成了双胞胎。
新鲜的草莓看上去娇艳欲滴,闻起来香气扑鼻,吃起来柔软多汁,轻轻咬一口,哇!酸甜的果汁就会流出来,一直流到我的心里,真是无比清爽。吃过草莓的小朋友有没有注意过,草莓褪去大红袍,就会露出粉色的皮肤,再往里面,就会变得洁白无暇,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味道可口,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对人身体很有益处,有“水果皇后”的美称。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草莓。它全身粉中透红,身上还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根部长着几片小绿叶子就像戴着一顶绿草帽。它的直径大约是2——3厘米,和一个鹌鹑蛋一样大。摸上去软软的,虽然闻上去没什么香味,但是非常好吃。
把它洗干净放在水果盘里,就像一颗颗美丽的玛瑙,我的口水忍不住都要流下来了。只需轻轻一咬,草莓那甜甜的汁水就会流进你的嘴巴,越吃越爱吃。就连带着满身甜水的甘蔗,也比不上它!
春末夏初正是草莓上市的季节,市场上就数草莓的生意最红火了。可是我一年四季都希望妈妈给我买草莓吃,即使是暖房里的我也无所谓。妈妈告诉我,暖房里的草莓没有天然的草莓好吃,可我不在乎,只要看到那红红的草莓,哪还有心思管这些啊!除了爱吃草莓,我还爱吃一切有草莓味道的东西,比如草莓蛋糕,草莓冰淇淋,草莓牛奶和饮料等等。
草莓,你是我的最爱,也是我一辈子的朋友。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
本人对这句话非常赞同,我就是这么一个爱吃东西的人,一看到好吃的东西,我的口水就情不自禁的留了出来。
一天我的二姑从南方回来,给我带了一大堆东西,有冰凉可口的冰激凌、香酥美味的大饼干,还有黏糊糊的黑巧克力,总之那好吃好喝的一应俱全,这是我正看得入迷,姑姑突然问我天毛是不是想吃呀!我点了点头,说:“是的我很想吃。
姑姑笑咪.咪的又说:”乖这原本就是给你买的,现在你可以把它拿走了。
我一到我的房间,就开始大饱口福,先吃巧克力,在吃……不一会那堆吃的`就被我吃光了,这时我还没吃饱又来到餐厅吃面包、牛奶,最后终于吃饱了。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妈妈端上来了大大的饺子,把我馋的,又留出了口水,哎!可我哪还能吃进东西呢!只能眼巴巴的看爸爸他们吃那,又大又香的饺子了。
这就是一个贪吃的我。
我爱吃的水果可多了,有菠萝、西瓜、苹果、香蕉、橙子,可是我觉得最喜欢吃的还是草莓。
我最喜欢吃草莓。它颜色鲜红,像一颗火红的心,还有一顶遮阳帽――绿色的叶子,真可爱。它浑身长满了像芝麻似的小点,别以为它长满了小点就很坚硬,如果你使劲捏它,它就会破。
我奶奶家的后院种着十几株草莓。草莓没熟前是绿的,渐渐地变成黄色、橙色,成熟后,就变成红色的了,这时,也正好是秋天,奶奶总是摘下一袋送过来。有一次,奶奶送草莓时,我发现袋里有一个又黄又红的草莓,我好奇地问奶奶:“这是怎么回事?”奶奶说:“这很简单,黄的是受光少的······”奶奶的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说:“红的就是受光多的了!”奶奶夸我说:“真聪明!”说着,我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当我的舌尖一触到草莓那细而软的小点时,一股醉人的香味便流向心头,那细腻的果肉比表面还红,轻轻一咬便“化”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