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猫·鼠》是鲁迅先生的散文名篇,取自《朝花夕拾》。
俗话说,猫是鼠的天敌,因为猫是吃鼠长大的,可正因为猫吃了鼠,鲁迅才会折磨它。再说说狗和猫,天生的一对敌人啊!
大家都知道猫是很可爱的`,可鲁迅先生却仇猫,这是为什呢?
原来是因为猫吃了鲁迅的隐鼠呀!再加上后来鲁迅又看到猫跟兔子过不去,更加的仇恨猫了,以致以后见了猫都要折磨它们,然后把它们赶走。
如此的仇猫,也就只有狗了。所以我认为,狗、猫、老鼠之间是无法成为好朋友的。
记得原来读过一则漫画,是关于狗、猫、老鼠的。它们三个签订了友好条约,说要做好朋友,互帮互助。猫看到老鼠受欺负急忙去帮助它,后来猫受欺负的时候,狗也急忙去帮助它,它们三个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真的成为了好朋友。结果后来,它们在路边捡到一块肉,就因为争谁应得的肉多,它们撕破了脸,撕破了友好条约。所以说,如果这样做,猫、狗、老鼠是永远不可能成为好朋友的。
我们为人处事不也是这样吗?其实朋友之间,互相谦让,也就不会有小冲突了,即使起了冲突,后退一步,不也化解了吗?
这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能够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明白!
其次,那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从一则童话故事中,狗把弓着背的猫当成了大象开始,再到猫对猎物的凌迟,以及半夜那恼人嗥叫······仇猫,成了鲁迅先生的一大特点。而狗呢,不但协助主人教训“罪人”,还有那一身的天真憨直,实在令人喜爱。以及那小巧的隐鼠,悲欢离合,喜怒哀乐。
狗,猫,鼠,三者互不相让,互相为敌。善解人意的狗,令人讨厌的猫,弱小微薄的鼠,一则则小故事,讽剌着和猫相似的人。只要抓到他人缺点就不依不饶想尽办法折磨他人的人,不同于同行而饱含一副媚态的人,自私自利方便自己却打扰他人的人······一针见血的讽剌,揭示了鲁迅先生强烈的爱憎分明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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