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作文写盲僧(高中生将盲僧写进作文)

高中生作文写盲僧(高中生将盲僧写进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18 22:38:57
高中生作文写盲僧(高中生将盲僧写进作文)

高中生作文写盲僧【一】

这是一个关于两个世纪前的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产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代表急速的记号,还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给这名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要让他成为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马。过了几天,母马死了,小马饿得奄奄一息,多亏了阿格巴即使带回了骆驼奶。

瘦弱,皮肤棕黑的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他每天都细心照料闪,使闪的肌肤越来越健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飞起来为止,读到这里时,我似乎觉得闪已经是飞起来的“风之王”。但接下来的一切遭遇,使一切好运都消失了,但闪依旧是“风之王”。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遭受最残酷的糟蹋时,阿格巴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我读到这时,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了。现在我们社会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这样,比如说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倒了,在人群拥挤的潮流中,也没有一个人去扶,都怕老奶奶误会。其实我们应该学会做好事,即使他误会你,但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我们不必害怕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帮助别人,社会该多么美好啊!

记得那次,一直对我态度不好的戴晨思向我借钢笔,我与她平日里关系又不熟,加上她对我的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头发一甩,就应了一句﹕“我没有钢笔”事后,我阅读“风之王”这本书时后悔了。柯若杰竟愿意花15个金币买“闪”。天呐,这15个金币完全可以买一只上的马,不必来买当时瘦弱憔悴的“闪”。天啊,我真是太没爱心了,以后不管谁向我借文具我都会借。

我准备向柯杰若那样乐于助人,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高中生作文写盲僧【二】

泛红的枫叶飘下,将大地染成一片红,脚步轻轻踩过,细细的沙沙声,伴着柔柔的微风,心顿时开朗起来。多有诗意的画面啊!令人不爱她不行,“她”是谁?让我深深为她着迷,深深爱上她,只有秋之神才有这种本领。

离开喧闹的城市,来到秋意正浓的公园,宛如来到了仙境。这时的公园,不再是鸟语花香,而是覆着一层忧忧的宁静,别有一番景色。静静得踩着枯黄而掉落的叶片,走向秋千,让凉爽的微风吻着我飘逸的长发,享受着独自一个人的这份美好,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喜悦。

这时,是写作的最佳时刻,有微风的作伴,写出来的词句彷佛有一种沁凉人心的作用,还散发出一种忧郁但微甜浪漫的香,我相信,许多佳句作品一定都是在这种宁静之下诞生的。

在秋日下午练歌喉也不赖,没人批评,没人嘲笑,不但有动物当舞者,树的沙沙声,不就是最自然的伴奏吗?秋天时的公园,简直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舞台,在那儿高歌,美妙的音符环绕在四周,枝叶摇摆着,像是随着旋律咨意舞动着,在公园,你有自己的舞台、自己的歌迷、还有自己的演唱会!

惨了惨了!要观察小动物,但是要上哪儿找呢?别怕别怕,公园里的松鼠、麻雀,还有可爱的绿绣眼和白头翁,够你的报告了吧!看啊!秋之神的手,将公园变得完全不一样,不管你是动物学家还是自然博士,一定叹为观止!小松鼠忙着找它们的食物,用小小的身子抱着松果,实在可爱极了!鸟儿也不甘示弱,齐声高歌,用天 籁般的嗓音抢尽了公园里的丰采,我不禁为它们鼓掌叫好,这些歌声紧扣人心的歌手,我真佩服啊!

一本书,伴着宁静,陶醉在书香中,或是轻轻坐在秋千上,多好啊!讲了这么多,您应该知道我那么爱秋之神的原因了吧!不妨试试看,在林间高歌一曲,和小动物玩耍,或是以大自然为题材,写出一篇感人的佳作,相信我,看到这些可爱又动人的景色,你会爱上她的,快投入秋之神的怀抱吧!

高中生作文写盲僧【三】

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去书店买书,妈妈帮我挑了一本书,她跟我说,这本书很好,讲了很多道理,我一看,上面写着“读者”这几个字,我又一看,什么,这么厚一本“妈,这么厚,我要看多久才看得完啊!”我看着妈妈,“没事,慢慢看嘛,反正要让你明白些道理。”

后来,我就天天看,发现,这本书真的不错,写了很多生活的道理,所以,我每天都要摘抄一些好的名人名言,和一些道理。它一共有八章: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第二章与真爱一起跳舞,第三章幸福就在不远处,第四章理想的神秘花园,第五章人性的光辉,第六章机遇成就完美人生,第七章阳光灿烂的日子,第八章快乐就这么简单。每一章里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有名人名言和道理。

例如: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的只用四种感觉,就是讲:乔治·康贝尔患有双眼先天性白内障,小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看不见,在六岁时,球就要击中康贝尔了,另一个孩子提醒了他,可他还是被击中了,他回家后问妈妈,为什么另一个孩子知道他将被球击中,妈妈告诉了他实情,他妈妈说:“人的5根手指头代表五种感觉,而你只有四种感觉,那你也要用这四种感觉抓住丰富而幸福的生活”康贝尔最终做到了。

它写了一句名人名言:只要抱着希望,死去的意志会在内心复活。——罗曼·罗兰,也告诉我了这则故事的道理: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如愿,遇到任何伤心、失望的事情,也不要灰心丧气。我们要抱着希望与失望决斗,当勇气与坚决的双手握紧,胜利就已经在我们的手中。

高中生作文写盲僧【四】

到了最后,在石田重踏国土时却发现到达了终点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洒脱,到底经历了多少次的离别与重逢,又有多少人这辈子都无法再见面了,最后终不过一句"我还活着",是疲惫的心已经无法再一次感慨,还是那些东西已经不需要用言语来概括呢?

其实在这一段漫长的旅途中,我感触最多的不是那个"世界第一"的景色,也不是秘鲁那次的惊险,而是石田旅途中所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次泪涌眼眶的告别,然后在另一片土地上重逢,再后来再次分开。这次的旅程,是孤独的,同样也不是孤独的,这样想来,似乎和我们人生有点相似呢。

石田七年的旅程,我用两个小时便感受了一次。到了书的结尾,我想,如果我是石田,那么我大概不到一年便要逃回来了吧?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大概,是与第一个同伴告别那时吧,我是最讨厌离别的。

也许每个人的梦想并不相似,在文章的结尾,我对题目保留一点想法,这个"不去"的后面是不是漏了点什么呢?那它的后面本身应该跟的又是什么呢?其实在前言的时候,石田已经说清楚了吧——为了什么要环游世界。

是为了梦想啊。

所以,完整的题目,应该是《不去实现梦想,会死!》吧。

一直流连于城市庸碌的人群中,我们早已丧失了那时对梦想的执着,但如果生活没有了梦想,仅仅是按照"日常"的规则度过的话,那又谈何人生呢?

就像艰险的旅途,实现梦想有时候会遇到很多障碍,严重一点,真的可能会死。但或许真的`像俳句所言:心随风起葬身荒野亦无悔,只要是为了梦想而行,那么即使前路如何险阻,也有足够的动力走下去吧。

不去,真的会死!

高中生作文写盲僧【五】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高中生作文写盲僧【六】

《包氏父子》是我在第八届校信通获得阅读之星的奖品—张天翼作品精选里的另一个故事。读后换位思考,收益匪浅。

一个忠厚老实的勤劳中年男子老包,把自己一生的期望全都寄托在了儿子小包身上!虽然自己生活艰苦,清贫,却从没让自己的儿子吃过苦!忠厚的他居然去偷也一定要让他儿子体面。老包把儿子奉若少爷,百依百顺,以为儿子能够有出息,好让他下半辈子可以享清福。自己省吃俭用没关系!可是,小包又把父亲当奴隶。认为这样无能的父亲耽误了他。最后换来的是什么?不过是一个个梦想的破灭罢了,当小包因为做了太多违反校规的事被开除时,老包被吓傻了,富于幻想的父亲老包的支柱倒了……

故事没有离奇的情节,平平淡淡的。可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却入木三分。老包一件穿了几年的旧棉袍,一双破棉鞋。小包一件青布棉袍,一双锃亮的皮鞋,油亮的头发。反差极大的衣着,把包氏父子俩的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

是一种什么样的爱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无私奉献?也许只有亲情才能有这样的力量。同样的望子成龙永远是当今父母对子女的期盼。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多少,只记得他们那同样沉甸甸的期盼!我不是一个好儿子,因为爸爸妈妈对我的期盼和付出总是比得到的回报要多的多,至少现在是!每当看到爸爸妈妈为我操心,我后悔以前的不懂事。未来的日子,我总是希望能多做一些让你们高兴的事,多做一件,你们就少为我操一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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