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生还》真的是我时不时就会翻出来看看的一本悬疑作品了,泛滥的***,人性的猜忌,可怕的心理暗示,每看一遍都会有新的发现。现代的悬疑小说写手应该受阿加莎奶奶的影响也比较大,《亲爱的阿基米德》之类的很多小说都能找到这本书的影子……
这本书应该是童谣***人手法的开端了吧,我们从故事的一开始就能从书名知道了这十个人的结局,甚至书的第一章就能猜到众人的死法,但是你丝毫不会有被剧透的感觉,反而跟着剧情的发展一步一步进入到那个封闭的孤岛,更揪心每一个人的死亡,更疑惑到底谁是下一个死者?
正如希区柯克所说:真正的悬念是一开始你就知道有凶案要发生,你甚至知道凶手打算怎么做,比如一颗炸弹被放在箱子里,那么接下来所有时间你都悬着心,既想知道炸弹会不会响,又想知道人们会不会或怎么样发现这枚炸弹。
最后的凶手,意料之外而又情理之中。
刚开始看的时候一度因为记不住人名而想放弃,后来在本子上把名字一一罗列,从上了岛开始故事就开始精彩而不拖沓,整个故事情节十分紧凑。
孤岛上的几个昼夜,都是幕后真凶布下的天罗地网。通过文字读出了其中无声的尖叫。
当幕后真凶显露身份的时候,除了一声惊呼,我也感到一丝迷茫:他真的可以代表上天惩罚这些人吗?与恶魔决斗的骑士,在击败恶魔的瞬间,身染恶魔之血的自己,也成为了恶魔。
同为恶魔,真的可以惩罚其他的恶魔吗?“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这句出自尼采之口的话感觉能完美诠释这部杰作。
命运无常,死生一定。
“凡事得往好的想,我就知道有个话剧特别适合悠悠演,可以演主角。”
“什么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刷一发我对爱情公寓的执念。
当然也是这段话让我去查找了一下这本书,看了看故事梗概,瞬间就吊起了我的胃口。虽然推理小说一般都不会再翻第二遍了,但我还是买了下来。
故事的大概就是: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
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罪。每个人的房间里都贴有一首相同的儿歌,儿歌讲的是十个小士兵相继死去的故事。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人人都想保护自己,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本书看的特别快。我尽量在推理,而且还是比较接近的,到了最后三个人的时候发现都不是,感到很奇怪。但是我这人就是拐不过来弯啊,只能硬让自己继续思考剩下的三个人,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来这么一出。
某些地方还是觉得很奇怪,但毕竟这是小说还是不要较真了,描写很细腻尤其是心理和环境。我是大白天看的没觉得什么,但豆瓣上很多人都说千万不要在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看,会觉得越来越瘆得慌。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我也是。我在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人人疯狂,彼此不信任互相拔刀相向的样子。但是总体来说作者的文笔比较平淡,丝毫不夸张,但是很多地方能从细节揭露出人性阴暗的一面。
小说里的天气几乎都是狂风暴雨,使我联想到了高一上期语文课本里的那篇澳门从英国收回的文章。最后的独白看完了之后有一种很安静的震撼感,小岛上的人也死了,警察也没能把凶手找出来,这些人背后的故事也被永远地埋葬了起来,可能连作者心中的悲哀也不会被发现。
“五一”节那天,妈妈带我到射阳的一个部队去参观无人驾驶的飞机。
一到那儿,我就看到几位解放军叔叔抬出一架比玩具大一点的飞机,可它比玩具飞机沉多了,好象是铁做的。飞机被放到了一块空地上,这时,三位解放军叔叔走过来,一位拿着遥控器,一位操作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位用望远境观察飞机。
不一会儿,随着“轰”的一声,顿时间飞机上天了,火箭助飞器也随着落了下来。飞机在我们头顶上空飞旋,快看不见的时候,我看见离我不远的地面上有一架小型雷达在转,我发现它转的方向和飞机在天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我觉得很奇怪,就去看看遥控器和电脑操作的情况,原来遥控器怎么指挥飞机就怎么飞行,你看,让它抬头就抬头,让它拐弯就拐弯,电脑上还能立即反映出来,真神奇!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也能操纵这个无人机,那该多好啊!
对我来说,结局是出人意料的。我一直坚信看似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幕后玩家,所以先入为主的认为维拉小姐就是凶手。但随着情节的推动,瓦格雷夫法官一直主控全场,阿姆斯特朗医生又很有嫌疑,我又怀疑岛上还有不为人知的第十一个人。最后大boss的叙述证明了凶手竟然是瓦格雷夫法官,而精心策划这场谋***的原因也不是出于正义,而是他想***人,想实现一次天才般完美的谋***案。他确实做到了,我想,如果没有人发现他写下的那封信,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谜团。
童谣暗示了每个人的结局,岛上人们的互相隐瞒和猜忌是全书最恐怖的地方。正义的审判就在眼前,瓦格雷夫法官不仅审判了另外九个确实有罪的人,也审判了自己。
人的承受能力真的是有限的,法官见识过太多的罪恶,自己也有罪恶。所以他最后的自***也可以理解为自己内心已经无法承受,死是一种解脱。当然,对另外九个人来说也是。罪恶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每个人都正义凛然的为自己辩护、大言不惭的否认罪过、心安理得的自我催眠,但这些都改变不了他们内心恐惧的事实。瓦格雷夫的策划也完美的利用了这一点——良心的自我审判。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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