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作者前两本书的,感觉挺好的。但是后来发现作者对另一个人写的同样是北大出版的书在当当有吹捧的评论,那本书我看过的,个人觉得不好。就开始对作者的印象质疑了一点点,今天是原本打算买这本书的,但真害怕再有特别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一点也不具体的事实了。毕竟吗,很多律师也不可能把很多本质写出来的。本人看过的几本书,向大家推荐一下,也算是给大家买书规避一个风险吧:因为本人刚刚开始做实习律师5个月,前期阶段看过很多书,还真不错,名单如下:《富人离婚三十六计》,语气写的'风格有些和谢长宇差不多,可读性很强。应该不比他前两本差;《在职管理日记》、《离职管理日记》这两本书也是比较可读性很强的,分别用两个半小时可以读完吧,网上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找到部分电子版。《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王桦宇写的,并且这是一套,由不同的作者写的,里面有几本还是可以看看的,比如说:《劳动合同条款设计及违法成本计算》本人已经基本看完了。感觉对《劳动法》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接下来,有时间整理好读书笔记后,开始准备看《税法》方面的书了。
看到有一个比较合意的评论说:"是的,全无意义,我读这样的一本书的时候,与其说是为了寻找它的意义,还不如说就是看看而已,跟着四五十年代美国这群年轻的疯子在路上狂飙一样,我连滚带爬的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好像从山坡上滚下来一样,什么也没记住,脑子里一片空白,兴奋异常,一想到老莫里亚蒂就想发笑,完全不深沉。"除去这最后半句,我基本同意他的感受。介绍中讲到作者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对"垮掉的"这词,我最能联想到的是害人的物品和sex,然后是自然而然的萎靡不振和疯狂。在前言的叙述中,的确提到他们对害人的物品的滥用。而鉴于这是本传记式的小说,迪安的sexlife也的确十分混乱放纵。但是除去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关注,是否能从书中体会到作者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的本意?很多的评论者看到了这个,体会到了那个。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反思?对生命的重新审视和不断融入社会的尝试?我可想不出这么高级的词汇,我只能从一个女性的角度,发现比较适合女性理解的东西。全书我最喜欢的一段——"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景色很美。田野那头是帐篷,帐篷…
每天来回往返家与学校的路途,有多少遍?每天都在重重复复环视周围熟识的楼房和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但每次上路,却仍感到新鲜————这段路就像一个魔方,简单,却蕴含着无穷的变幻。只要留意,路上有的是人间百态供人玩赏:眼神闪金的商贩、萎缩候客的搭客仔、神情肃然的行人、担菜行走的农户、骄横逼人的“宝马”、凄恻哀怨的灵车、行窃的扒手、巡逻的警察……
真与假、美与丑、生与死、善与恶在路上杂然相处。一段路,宛若一段世相的展台,让人在看清别人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我曾长久地注视一个衣衫褴褛的疯子。在雨后的斜晖里,他小心地用沙填平路上的水洼。沙土太软,过路人一再将它踩凹,疯子却如推石上山的西叙福斯(希腊神话的人物,“西叙福斯式的工作”用来比喻沉重、长久、徒劳无益的劳动),一再将它填平,满脸的执著与宁静。面对这片水洼,我一时无法分清路人与疯子谁显得更清醒明白!路上是嘈杂的,不知不觉地就身处汹涌的人流。
但很快就会悲哀地发现,这么多人,竟没有一个会伴我走完全程!他们总会在某个路口离我而去,而竟找不出任何理由挽留。这是有关人生的一种寓言。因此喧嚣的路上更能让人感到那种刻骨的孤独!孤独是一种诗化的心情。它让我透过那些繁杂流俗的街景,到路上没人察觉的美丽:墙脚恣肆的绿草,街中淡蓝的空气,楼顶如血的残阳!世界因孤独而显得明净遥远。心却变得更加从容,学会了在喧闹中静观云卷云舒、闲品花开花落。
路上不变的风景是那个失去双腿的`青年。每天,总会看到他用双手撑着小凳坐在路旁,长久地望着远处的大道,脸色苍白,眼神肃穆。谁都感受得到他对远方的渴望!我心中对他充满悲悯,但很快我发现了自己的可笑:他固然只是在狭窄的范围里循环,而我又何曾走出自己这段路的空间?路,不仅显示出人生的范围,甚至昭示着某种神秘的宿命!有时自问:这段路究竟是对自我生命的一种囿限,还是我此生此世注定的归宿?
但无论如何,我相信:或许最好的风景都在远方,但只有懂得欣赏眼前风景的人,才会拥有一个美丽而快乐的人生!
人生的路漫漫长长,而在我学习的路上。我博览了众名家之长,至今受益匪浅。学习的路上,那些名家赐予我的灵感非同寻常。我喜欢他们的豁达,欣赏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总之,他们给予了我许多学习上的帮助。学习路上的开端,我就早以碰见了李白,从小就开始背他的《静夜思》,他的名字不知不可呀!李白,这位唐代头号欢乐英雄,这位与美酒、佳丽、游仙长相伴的诗仙,这位“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可剑术,二十“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的青年俊才创作的诗成千上万,饮酒作诗,多么逍遥自在啊!也唯有他,也才有那宽广的胸怀,包容下世间的一切,看透一切。
李白,令我开阔豁达。结识李白后,便是杜甫。杜甫的青春也曾有过“裘马清狂”的潇洒生活。他虽不像李白那样仗剑远游,但也胸怀漫游天下的凌云之志。《望岳》此诗是是他二十多岁时北游齐,赵之地所得。后人认为杜诗“当以为是首”。清人浦起龙说过:“杜子美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取为压卷,屹然作镇。”
于是,我又认识了“诗史”杜甫,以古体诗见长,风格多样,而以沉郁为主的杜甫。再接下来,又结识了孟浩然。隐者的田园生活自陶潜开先河以来,右谓成了一个流派。它不公影响了代代诗风之一种,同时也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实际生活。
中国人的理想生活是什么呢?对此,古代文人已论述若干,近人丰子恺,林语堂、周作人也作过多种论述,在此下赘,这里单表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此诗出言平凡而恬淡,正合孔子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同时,他还告诉我们一个生活的奥妙,那就是过古朴的生活并和谐地与世无争。现代人生活一天比一天累,偶尔也去都市边上的郊区过上一天两天田园生活。
孟浩然所表现出的野旷十分令人仰慕。学习的路漫漫,而我还将上下求索……
对于重庆而言,它没有高耸入云的雪峰,也没有延绵千里的山脉,然而它却成为了闻名全国的山城。
重庆地处皱褶地带的边缘,地形地貌复杂。山地和丘陵占据它的大部分面积,平地十分稀疏,因此,为了适应山地特点,房屋及建筑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谈起重庆的经典风景,大家肯定会想到古文中的《三峡》和地理中所说的藏匿于地下的喀斯特地貌区,以及最近最为火爆的景点,武隆。
于我而言,听到武隆第一想到的可能并不是地理课本上的一些地形特征,而是票房大卖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和《变形金刚4》等影片在此处取景。武隆是喀斯特地貌类型最完整的地区,并且每一类都堪称翘楚。此处密集的分布全世界最大的天生桥群,也是因为这样的地貌特征,让《爸爸去哪儿2》中的爸比们在此囧态百出,笑料不断。
与班里的一些“游霸”比起来我的旅行经历并不是特别丰富。然而,我依旧钟爱旅行,我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你的人际关系被简化到极点,周围皆是陌生,一切都可以在出发的瞬间重新开始,扮演你心目中的那个完美自己。在路上,你会得到陌生人无私的帮助,会看到人们无尘微笑和明亮的眼眸,这些都会让你在异乡感到从未用过的温暖。
在路上,会遇到最真实的自己,体味毫无杂质的快乐。
这,便是我旅行的意义。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漆黑的夜空,高高挂着几颗独自闪烁的明星。我独自漫步在这条蜿蜒的鹅软石铺成的小路。不知何时,路旁竟添上了几盆开得正好的小花。夜晚在路灯的光的映衬下。反而有了一番别样的滋味。我继续走着,步子没有停下。看见一对恋人互相依偎着在河边。互相在耳边呢喃着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蜜语,倾诉着彼此的小心思。我祝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步子依旧匆匆。继续走着。我又看见了一对恋人,和上一对不同。他们虽然满头白发却互相搀扶着。这时我的心里好像有一根从未被触动过的神经狠狠地动了一下。我想,这世间最美好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也不是爱得死去活来的,而是很简单的几个字——相濡以沫。不也正如古人所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吗?夜晚的风吹在我身上有些凉,可是我的心却是暖暖的。
我依旧没有停下我匆匆的脚步。我走着走着,耳边突然响起了动听的音乐。我顺着音乐朝空地望去,一群大爷大妈们正扭动着他们的身躯。迈着优美的步子。脸上显露的,是单纯的笑容。在他们的笑容下,留下了他们为子女所留下的岁月的痕迹。但岁月的斑驳也赛不过他们那么纯真的笑靥。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笑容,比漂亮的礼仪小姐的笑容美丽、比官场上见到领导的笑容美丽。他们的笑好似开在繁花里,只因他们有子女们的疼爱。
我还沉浸在大爷大妈们的音乐和舞蹈里,这时,一个长发女子从我身边经过,我好似闻见淡淡的茉莉花香。我不禁回过头去。她也回眸冲我嫣然一笑。真是个奇美的女子。她的脚步牵引着我的视线。她走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面前,从自己衣兜里掏出二十元,放在了乞丐的碗里。她的眸子里泛着点点泪花。我也生出了几番感慨:这世间美丽的女子数不胜数,可是能为乞丐屈膝且泛起点点泪花的女子又有几个呢?我认为,真正的美,不仅仅只拥有你那薄薄地一层皮,应该还要有热乎的一颗心。
今夜我走过了一条平凡的路,可处处都是不平凡的风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爱情中的风景。大爷大妈们单纯幸福的笑靥,是亲情中的风景。美丽女子为乞丐泛起的点点泪花,是人情中的风景。这些都是人性。其实,人性本善就是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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