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作文家不少于500字(七年级作文上册500字以上)

七年级作文家不少于500字(七年级作文上册500字以上)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25 07:01:26
七年级作文家不少于500字(七年级作文上册500字以上)

七年级作文家不少于500字【一】

我最喜爱的季节是秋天。秋天不像春天那样温暖,秋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秋天不像冬天那样寒冷。秋天是最舒适的,让人心旷神怡。

秋之雨是美的。秋天的雨不似春雨那么细密,不似暴雨那么豪放。淅淅沥沥个不停。滴在手上,冰凉冰凉,不会感觉很冷,只是感到一种透心的凉爽。哗啦啦,哗啦啦,是谁在说话?哦,是秋,是秋在诉说着秋之美,让人们了解秋天,热爱秋天。

秋天的田野是美的。稻子黄了,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高粱开心极了,笑得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也熟了。看到这个大丰收,农民伯伯笑了,声音朴素而雄厚。

秋天的果园是美的。苹果羞涩得脸都红了;石榴咧开了嘴,仿佛在说:秋天到了,我要贡献自己了。柿子红透了,薄薄的一层皮内,就是美味至极的果肉,咬上一口,就会溢出甜津津的果汁,让人回味无穷。此时,柿子正挂在枝头,好像一盏盏红灯笼,要为赶夜路的人们照亮!

秋天的大雁南飞是美的。大雁排好队,向南飞去过冬。有的排成数百米长的长队,有的排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有的排成“人”字形,仿佛它们也会写字。一批一批,浩浩荡荡地从我们头顶飞过。远远望去,灰色一片,好像一只大鸟,又像花环。在秋天,遥望天空,也会发现惊奇之处。

秋天的菊花是美的。菊花虽然颜色、种类少,但也不失秋之花王的风范。黄色的,白色的,粉中带白的,粉中带红的,自然是极美的。最美的还是粉中带白的,菊花淡淡的粉色,中间带着一星二点的白色,甚是高雅。黄色的菊花颜色很嫩,但不及粉中带白的美。

秋天不但有美丽的菊花还有枫叶呢。

秋天的枫叶是美的。火红火红的叶子,仿佛要燃烧起来。摘下一片,做书签也是美的。

秋天,美的不至虚拟,看着这秋天的美景,好似一幅画卷。这不就是秋天写的童话吗?哦,这就是秋天的童话。

七年级作文家不少于500字【二】

有时,夕阳西下,并无断肠人在天涯。

淅雨缠绵,轩窗外,翠竹凝水,却没有“枯藤老树昏鸦”,一切都清莹婉澈,秀丽脱俗。屋内,一香,一茶,一棋盘,足矣。细摸精致腻滑的雕文,青墨色的烟波垂柳,有如一气呵成的美玉,虽粗糙,但无失大雅,不去其韵。

古亭尖顶上顺溜下来的雨珠偶尔浸湿了温润的指尖,停下拨琴,瞬时万籁俱静。只闻清透茶香,只见水面潋滟,泛漾夕纹。

看浪涛江水,浩瀚星河,便令我想起了一位诗人。

他的诗意有如剑仗天涯,有如青桥坐翁,有时豪放洒脱,有时略显惆怅,他笔尖拟出的文字令人兴起,甚想斟酒低吟,尝千杯不醉,借酒浇愁,他一时狂妄,一时悲哀,似想人上人,又或低人一等。

读他的诗,有时凉了桌上茶盏,冷了席前好宴。

与他诗意甚不相同的便是女词人,李清照。

她以细腻哀婉的语调独上一筹,“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似乎笼罩着抹不掉的愁闷清婉,临摹描画哀人眉眼,卷书文扇中浮现昔日流年,似乎亦是过往,如烟,有时幽然如兰,春花秋月中抽出一丝的`透彻,细水涓流,淙淙清水,似乎让她愁更愁。

晚墨倾烟,远眺江湖水面,犹如茶汤潋滟。

七年级作文家不少于500字【三】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七年级作文家不少于500字【四】

在朦胧的睡眼中,凡卡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躯。是爷爷吗?他揉揉眼睛,看清楚了,发现那是怒气冲冲的老板,正在挥舞着皮鞭,一股火烧火燎的疼布满全身,疼的饭卡直打滚。

老板边打边骂道:“小兔崽子,老子供你吃、供你住,还偷老子钢笔墨水,看我不打死你……”就这样,委屈至极的小凡卡难过极了,心想:爷爷怎么还不来接我,是什么出错了吗?。他心里这么想但却不敢这么说,因为他怕别人会变本加厉的折磨他。“老板,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老板直到打累了,才罢手,这时听到小崽子的哭声,凡卡连忙跑过去哄孩子。边摇摇篮边想:难道我没有写具体的位置,天啊,我该怎么办。

他在一家人的折磨下心生一计,不如我去找爷爷。于是白天把能省的吃的都省下来,并在收拾碗筷时把剩饭剩菜都装在饭囊里,当做干粮;把老板的旧衣都存在一起取暖;并在出去买东西时干些杂活赚卢布。于是,日积月累,干粮多了、衣服多了、有了钱,这样他就可以放行的逃离这里。

这一天,凡卡把所有的衣服都套在身上,由于太兴奋了忘记摇摇篮,老板想狠狠的教训他,于是便让伙计叫他过来。在后院,有一个水缸里装满了水,旁边放了一个板凳,老板一边摆弄着浸在水里的树条一边不停地舞动着。凡卡过来了,那些伙计不分青红皂白把他绑在板凳上,他以为露馅了,慌忙地说:“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老板不由分说,“瞟”得一声,带有荆棘的树鞭落在了饭卡的屁股上,随着老板手中树条的挥动凡卡的号叫声陡起,***猪似的声音震耳欲聋。十几鞭过后便猛的晕倒了。

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在大路上。原来,老板怕他已经死了,坏了鞋店的名声,便把他生在大陆上。喜出望外的凡卡带着这是先准备好的几样东西登上了归乡之路。一路上省吃俭用,甚至一整天只吃一口饭、喝一口水,经过好几天的苦战,终于,回到了自己土生土壤的家乡。来到大街上,拿自己赚来的钱给爷爷买了些礼物,便去找他。凭着记忆,进了屋子,发现爷爷正在炕头上,泥鳅扑在他的身上,凡卡把经过叙述一遍之后,又开始了新的生活,祖孙俩永远的呆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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