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庆而言,它没有高耸入云的雪峰,也没有延绵千里的山脉,然而它却成为了闻名全国的山城。
重庆地处皱褶地带的边缘,地形地貌复杂。山地和丘陵占据它的大部分面积,平地十分稀疏,因此,为了适应山地特点,房屋及建筑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谈起重庆的经典风景,大家肯定会想到古文中的《三峡》和地理中所说的藏匿于地下的喀斯特地貌区,以及最近最为火爆的景点,武隆。
于我而言,听到武隆第一想到的可能并不是地理课本上的一些地形特征,而是票房大卖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和《变形金刚4》等影片在此处取景。武隆是喀斯特地貌类型最完整的地区,并且每一类都堪称翘楚。此处密集的分布全世界最大的天生桥群,也是因为这样的地貌特征,让《爸爸去哪儿2》中的爸比们在此囧态百出,笑料不断。
与班里的一些“游霸”比起来我的旅行经历并不是特别丰富。然而,我依旧钟爱旅行,我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你的人际关系被简化到极点,周围皆是陌生,一切都可以在出发的瞬间重新开始,扮演你心目中的那个完美自己。在路上,你会得到陌生人无私的帮助,会看到人们无尘微笑和明亮的眼眸,这些都会让你在异乡感到从未用过的温暖。
在路上,会遇到最真实的自己,体味毫无杂质的快乐。
这,便是我旅行的意义。
带有泥土味儿的野风吹来,随风摆动的绿叶丛中,隐约露出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像是青年人,可仔细一看,似乎又老了点儿,他就是我的外公。
我的外公很健壮,又很能干,在田里一待就是一整天,他的精力仿佛不会随着年纪的增长而消失似的。
记得儿时的某天,我一进外公屋里就四处转悠,四下寻找,却寻不到外公的踪影,只见到桌上那碗微微冒着热气的白米稀饭。我恍然大悟,撒开两腿朝屋外的小路跑去。刚下过一场雨,地上湿漉漉的,小路上弥漫着泥土的清香,菜叶上还闪动着晶莹的露珠。脚下的方砖被黝黑的泥土糊住了,还长着绿油油的青苔,一脚踩下去,滑滑的,印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
穿过鸡圈,眼前一亮,一望无际的田野呈现在眼前,熟悉的、不熟悉的蔬菜郁郁葱葱,绿得直逼双眼。我四下张望,终于在一块烂泥塘那头一人多高的草叶里找到了忙碌的外公。他穿梭在乱草间,不知在干什么,只觉得他精神抖擞,浑身是劲。我沿着曲曲折折的羊肠泥路来到泥塘对岸,才发现烂泥塘里横架着一根细细的竹竿。我很好奇,一脚就踩了上去,竹竿压弯了,顿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往下一瞧,黑如墨汁般的臭水上漂着几丛浮萍,还有几只苍蝇落在水面上享受生活。我心里直翻腾,想着千万不能掉下去,这才注意到脚下的竹竿非常脆弱,踩一脚就吱呀吱呀响。我的心怦怦直跳,冷汗直冒,湿透了我的衣服。我死死地盯着弯得不成样子的竹竿,视线模糊了,眼睛发酸,眼泪都出来了,不停地喘着粗气。
“哎!你小心点儿!”外公洪亮的声音传了过来。我抬头一看,只见他抹了抹汗,用手抹了一把黑白剛劲的头发,正甩着双手走过来。我心里一喜,脚下一滑,刹那间,感觉双脚腾空,身子一歪,眼前的世界瞬间颠倒了,心“咯噔”了一下,一头栽进臭水里。只觉得一种腻腻的感觉直刺入我的每寸皮肤,全身痒痒的。眼前不知是什么东西,好多泡泡和黑水蒙住了我的双眼,或许是被垃圾埋起来了。我被恶臭熏得喘不过气来,使劲儿翻腾着,我满嘴都是烂泥,眼泪和臭水混在一起。这时,突然感觉身体一下子轻了,我吐了一口黑水和杂草,发现外公正托起我用力地向岸边划去,激起的水花溅了我一脸。他眯着混浊的眼睛看了看我,若无其事地对我说“没事”……
安顿好我后,他又冲到田里去了,我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屋里发呆。
在人生路上,外公一刻都不停歇,他对生活充满热爱,奋力劳作。我们已好久没见面了,他现在一定还在田间地头干活儿吧。外公走过的路,是奋斗拼搏的路,是越走越年轻的路。
看着文中与年纪相仿的雪儿倍感凄凉 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一个农夫每天抱怨自己没有一双完好的鞋子当他有一天看到一个没有脚的人他便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无知得农夫 就在雪儿快绝望的时候逆流向上的鱼儿给了她启示 她再次找到了自信 工作生活又风生水起 成了职场中的娇娇者 更在花季的年龄懈逅了爱情 用徐志摩的话说:“茫茫红尘中遇到一知己 幸也 遇不到 命也”。
玫瑰总是矫嫩的 仅仅因为她是外地户口 她的爱情没几天便夭折 本以为作者会再给她一段美好的爱情 不想话题便从她的好友们绕开了 同是天崖沦落人 一个个怎样的被伤过又又怎样的抚平了。
在对我们晓知幸福来之不易后 才道出了雪儿的结局 在经历这么多之后她辞了职 一个平凡的男人用他的真心、用心和责任心给了她一片不大却够依靠的天地,观在路上有感。依旧是中国式的大团园。
从刚开始对雪儿的怜悯、同情和对现实社会的凄凉。和无赖到最后的豁达、开朗让我再一次感到只要放开心绯 幸福是一件简单可遇可求的事 珍惜眼前吧不要等失去了才觉得美!
从出生到现在,我无时无刻不在和时间赛跑。进入高中阶段,似乎更是如此。学习、成长、体验……前边还有大学在召唤。“快点走,快迟到了!”有同学喊我。“我知道啊,已经很快了!”无奈形似蜗牛速度的我,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走。
“假如时光倒流……”奔走中,我不觉又回到了从前。小学时的我是个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又热爱集体活动。每天,我迎着朝阳、踏着晚霞,如小鸟般快乐、自由。清晨,我喜欢夹着青草、树叶味儿的空气;傍晚,我喜欢不远处的村庄里飘来的缕缕炊烟。如果是在阴雨天,我就顶着小雨和小伙伴们光着脚丫在草地上踩来踩去,更是别有一番情趣。可时光的脚步从来没有为谁停止过,我不觉跨过了童年。
中学时代的我,步伐开始加快,看着不喜欢的饭菜会如闪电般一扫而光,因为我要完成如山的作业和攀爬楼梯上床休息。同时,我在默默地和老师对抗着,因为我讨厌这苦逼的中学生活。于是,我结识了一群和我有一样感触的人,收获了人生中最宝贵的友谊。和他们相处,我的生活依旧绚烂、生命依旧光彩……中考前,我真的想让时光静止,因为我知道,以后的以后,我们要读不一样的书、做不一样的功课、结识不一样的朋友。但时光并没有静止,我的脚步反而在这时光的路上更加匆匆了。
人在路上,鞋磨破了可以换,但路必须是自己走。情在心里,喜可与人分享,但伤只能自己扛。累不累脚最懂,苦不苦心最明。
徘徊着的,易碎着的,骄傲着的,那些都曾是我的模样。但面对着无法见人的分数,我终于意识到我已经丢失了许多、许多。没有更好的学校供我选择,我只能退而求其次。但我不会灰心,因为我相信每一条路上都有风景。既然冥冥之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我只有不停地向前走。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错过什么。
听痛仰(痛苦的信仰乐队)的歌《再见杰克》,里面有两句歌词: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谁,凯鲁亚克又是谁,于是去百度了一下,发现杰克和凯鲁亚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是杰克*凯鲁亚克,他写了一本书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读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讲作者搭车畅游美国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疯子,干着各种疯狂的事情。读这本书我感觉总是乱糟糟的,读的也没来感。后来想到了一句话真正拥有国土的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流浪汉。想想还真是对的。我天性里没有疯狂的基因,所以在这本书里找不到共鸣点。但是这本书倒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思考,关于怎么样回归大自然。
厌烦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周末开车去城市的郊区,在盘山路上跑一跑,在农家院里吃顿饭。那里天比城里蓝,空气比城里清新,还能看得见青山绿水。感觉与大自然亲近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开车回到城里,继续打开电脑看视频,拿出手机来聊微信。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风景。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结伴在一起互相保护。虽然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相当冷漠,但当我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时,还是会团结在一起。我们建起了高楼大厦,围出一块地来作为城市。这隔绝猛兽,也隔绝了自然。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就在这样与自然隔绝的环境里进化下来。真正的回归自然的方式,应该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样,抛弃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东西,然后独自走上无人开拓的旷野。你必须时刻面对着死亡,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应对自己的饥饿,疾病,寒冷,猛兽,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护,只能靠自己。每时每刻的选择都是在赌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拥有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到了这里便一无是处了。忍受不了这些危险,就欣赏不到纯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质就是竞争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无暇欣赏它所谓的美丽,因为可能就你停下来欣赏的那一会儿,你便被狩猎者紧紧的盯住了。这样的自然能带给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来,你身上所有的传感器和智商,将达到人类的极致,因为你经历了最残酷的磨砺,赤手空拳的活了下来。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将远远超出美景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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