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架斗殴、饮酒抽烟、不穿校服、染头烫发,无论在老师眼里,还是学生看来,他内外都是一个坏学生。逃课从来都是他的拿手好戏,换学校更是家常便饭。但无论是在哪个学校,家里的电话最常报到的就是他的班主任。而关于大学,他没有想过这个严肃的问题,他之所以还在读高中压根就是“听”家里人的安排。直到高二那年因打架又被转校,来到了新的班级遇到了她。
她,学校的校花。她是一个勤奋向上并且积极进取的学生。不仅品学兼优,而且温柔善良、更是学校培养的重点对象。在学生眼里,她让女生嫉妒得红了眼,因为追她的人都可以排几条街了,更赢得不少外校男生的青睐。
就高中的老师资深的教学,老师管教坏学生的方法就是让好学生坐在坏学生的旁边。毫无疑问,他被安排到她的后面。从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知道了自己要堕入爱河了,特别是她那樱桃小嘴发出那让人如痴如醉的甜蜜声音,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学霸了,从此她的背影是他坚持上课不睡觉的唯一理由。
喜欢是喜欢,却不一定要说出来。年轻时,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最突出的表现方法就是不断作弄她,这个男孩子喜欢女孩子的表现,似乎连男生自己也没有发觉。
随着他的捣蛋行为的进行,他发现原来她除了是一个好学生外,也有捣蛋的一面。她也有坏学生的一面,只是当好学生久了,大家都习惯了她这个好学生的形象,而他和她的关系也逐日好起来。
突然有一天,她对他说:“其实你那么多鬼点子,相信智商不会低,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呢?如果你好好学习,成绩一定不会差。”他沉默,没有说话。
他喜欢她,却不敢对她说。他知道在品学兼优的她的面前,自己是那么的卑微。他知道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有资格配得上她,于是,他决定努力学习,只为跟上她的脚步。
他开始拒绝那些所谓的酒肉朋友,穿起那件久违的校服,不喝酒,不抽烟,不打架,头发也变成了以前自己总是嘲笑的学生平头。
他以前的“朋友”说他变了,他笑一笑:“人总要成长。”
老师、同学也说他变了,他摸摸头,红了脸:“以前不懂事。”
她也说他变了,他扬起嘴角:“你以为啊!小心点,哥很快就超越你。”
从此,他真的做个好学生,以前上课都是迟到,早退,逃课的,如今,不仅没有迟到,没有早退,没有逃课,相反,每天来得比谁都早,走得比谁的晚。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努力一点,就跟不上她的脚步,更没有资格在毕业后跟她表白。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如此疯狂的,为了一个人忘了时间,忘了一切,只为做更好的自己,一个配得上那个人的自己。
青春时的喜欢是最单纯的,也是最暧昧的,更是最动心思的。他,每天起得老早的,只为背几十个单词,看多几道计算题,那么回学校,他就有跟她讨论的话题了,这样他才可以有更多和她接触的机会,也只有这样源源不断的动力才支撑自己走下去。
果然,在他的努力和她的辅导下,他的成绩有了质的飞跃,他在高考前的最后一次大考中,一度跃进了年级前十。
高考前一个星期,大家都在为高考作最后的冲刺,而他却约她到学校门口的奶茶店喝奶茶,说是答谢她对他的辅导。
她捧着奶茶,笑嘻嘻,漂亮的小脸蛋显得更加迷人。
他问她,高考后,想去哪个城市读大学。
她说北京,然后反问他的去向。
他说,上海。
然后俩人对笑一下,似乎整个世界都在那一瞬间静止了……
终于,高考在炎热的夏天结束了,青春似乎也在毕业那天老去。
后来,他去了北京上大学,而她去了上海。再后来,他们都出来工作了。再次见面已经是五年后了,他们都说彼此都好逗,他去了她想去的北京,而她却去了他想去的上海。
俩人互问对方原因,答案是一样的:因为那里有你!
姐姐,我来替你爱
一见倾心
午后,蔚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阳光明媚的洒在车窗上,鸿钧的心情也如这晴朗的天气般,明媚,潇洒。
鸿钧在一个房地产集团做销售,因为他工作努力,又具才华,年纪轻轻就被提拔成了销售部门的总经理。而今天是他上任的第一天,真可谓精神饱满心情爽,如鱼得水在职场。
一路上,他手握方向盘,哼着小调,开心的向单位奔去。一举一动间便流露出那种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气质。睫毛轻轻颤动着嘴角微微轻抿抿出一道优美的弧度闪着粉嫩的光彩。到了十字路口,红灯亮起,他稳稳地停下了车,安静的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涌动。
突然,一个年轻女子,手捧着一大堆的文件,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高跟鞋。一不小心摔倒在他的车前。鸿钧一个箭步冲出车外,将她扶起。她的眼中充满了焦急的神色。原来,这名女子叫欣然,她正巧也是去鸿钧所在的房地产报到的。她还有一个乖巧伶俐的妹妹,要不是妹妹非要和她一起练瑜伽,也不至于上班迟到。今天是她第一天上班,却意外遭遇了这样一件事。得知了事情的原委,鸿钧将她扶到了自己的车上,一路向单位绝尘而去……
他看着她的侧脸,一双钟天地之灵秀眼不含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肤色晶莹如玉。不由得心中荡起一片涟漪。而她看他俊朗的面孔如雕刻一般,五官分明。心中也不由得有一种小小的悸动。两人就这样在车上谁也没有说话,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芳心暗许
“你是怎么回事?连着两个月一套房子都没有卖出去,如果你在这个月中还是没有业绩,那趁早卷铺盖走人!”上司的话像是一盆冷水,浇到了欣然的头上。是啊,自己可能真的不适合这份工作吧。哎。
正想着,“怎么了?欣然。我今天又加薪了。晚上请你吃饭吧”原来是鸿钧笑着向自己走来了。看着他兴高采烈的样子,欣然的心里五味杂陈。只好将自己的委屈告诉了鸿钧。
鸿钧得知后,不以为然的笑笑说“傻丫头,没事的。不是还有我吗”。说完,牵着她的手走进了酒吧。
他向自己所有的客户和朋友介绍了欣然,说她是自己的女朋友。欣然不由得愣住了,他这是在向我示爱吗?可是他从来都没有上说过喜欢我。她转身想要离开,不想接受这一份施舍的爱情。突然,鸿钧从后面揽住了她的纤腰。从口袋中,取出一个细致精巧的小盒子。掀开盒子,一所前所未有的光芒绽放开来。他走到了她的身前,单膝着地,深情地说“嫁给我,好吗?欣然,我要让所有的朋友为我作证。我爱你”。
欣然的杏眼中含满晶莹的泪水,她觉得此时此刻是她最幸福的时候了。其实她早已经对眼前的男子芳心暗许了。可是,她不知道自己和他能不能配得上。而现在,终于心想事成了,她觉得自己就像做梦一样。但是,这样的梦好像来的太早了些。她还是转身离开,留下了他在身后悲哀的呼唤,呼唤。
步入婚姻
虽然欣然没有答应鸿钧的求婚,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在工作中,他总是发动自己的能力默默地帮助她。他知道,如果告诉她真相,她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在鸿钧的默默帮助下,欣然的业绩步步高升。她觉得自己还是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的。不由得很开心,可是,为什么鸿钧来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难道他真的伤心了,不再理自己了吗?想到此,又不由一阵悲哀。
有一天,欣然在与一个客户谈判的时候。那个客户不小心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欣然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鸿钧不来找自己,他是不想让自己认为他给她的是一份施舍的爱。突然心中莫名的感动。她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走进鸿钧的办公室。开门的一瞬间,她看到他正在失神的看着她的求职资料上的照片。
鸿钧抬头,眼前竟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不由得愣住了。欣然笑颜如花走到了他的身边。问“上次的求婚还算数吗?”鸿钧听后,眼中泪花闪动。不住的点头“算。”说完拥她入怀。
喜鹊枝头春意闹,玉栏桥上伊人来。两个相爱的人儿,手挽手,肩并肩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飞来横祸
从此,两人幸福的走到一起。携手共看夕阳西下。并肩向往美好未来。
好景不长,许是苍天嫉妒有情人。有一天,鸿钧需要加班,欣然下班独自回家。想象着回家后做他最爱吃的红烧肉,想着他每次吃红烧肉时的馋样,不禁莞尔一笑。
虽然他们没有在一起,可是鸿钧的'心里一直惦念着欣然。不知道她到家没有,正想着突然头有些眩晕,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他急忙给欣然打电话,可是不知为什么手机却关机了。
欣然正边想边走着,突然一辆大车飞驶而来。她吓坏了,一时间竟然忘了躲避。转眼,车过,人倒。血落。
鸿钧给欣然打不通电话,心想不妙。急忙往回赶。果然,在回家的路上围着许多人。他疾步向前,眼前正是自己心系之人。他狂怒的喊着“快叫救护车,快救救我老婆。”欣然看到鸿钧,强忍着剧痛扯出笑靥。她说“老公,别急。不要为我担心,你一定要幸福啊。我爱你。”
当鸿钧将欣然送到医院的时候,欣然已经无力回天,香消玉殒了。鸿钧仰天长啸:苍天为何如此待我!让我与心上人阴阳两隔。
借酒消愁
鸿钧失去欣然,如同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他从此一路消沉,不再上班,不再关心尘世的一切。他多想随她去。日夜思念着娇妻的笑颜如花。你怎么忍心?如何舍得留我一人在世上。那里黑不黑,你说过最怕黑。
这都怪我,如果我和你一起走,你就不会。想着自责塞满了头脑。他整日沉沦在酒吧里,一杯一杯的灌自己。醉了吧,醉了就不那么伤悲。
这时候,一个女子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从眉宇间到明眸皓齿,俨然就是欣然。鸿钧一把抱住了她。哀伤地说:“欣然,欣然。不要丢下我。”
这女子走到鸿钧跟前,忧伤的说“我不是欣然,我是她的妹妹,欣若。”说完叹了一口气。“那日你们结婚,我在外地教瑜伽,没有来参加你们的婚礼。谁知姐姐她却……”
鸿钧听完,整个人如同虚脱了一般。欣然,你的出现,终究是我的一场梦。
泪,顺着脸颊滑下。打在心上。失去你,怎一个哀字了得。那是剜心的痛。
默默照顾
自从欣若回来后,经常来找鸿钧。她时不时的炖鸡汤给他。安慰他,鼓励他。逝者如斯。可是活着的人还要坚强地活下去。
欣若像他的红颜知己,不断地关心他,照顾他。给他讲她们姐妹小时候的故事。鸿钧听得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泪如雨下。正如欣若所说,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在她的无微不至关心下,他逐渐将欣然锁在了心底。但是,从来不曾忘记。
又一天,欣若和往常一样盛着鸡汤送来。同事们都夸她长得漂亮,善解人意,劝鸿钧好好珍惜她。鸿钧恍如梦中人惊醒一般,自己接受欣若的照顾如同理所当然般,可是,自己的心中只有欣然,怎能再装下一个欣若呢?
欣若将鸡汤放下后,转身离去。看他的表情,是那么的不自然。她的关心,他只当做视而不见。原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住在了自己的心里。只是,他是“姐夫”啊?她怎能将姐姐的老公据为己有。况且,他是如此的深爱姐姐的。
恍然大悟
走不进的世界就不要硬挤了,作践了自己,难为了别人,何必呢?欣若不再来找鸿钧,她将自己的心事上了一把锁。没有钥匙,绝不开启。
鸿钧仿佛又少了什么,他的脑海中时常浮现欣然和欣若的身影。
中午,他伏桌而憩。突然觉得有一个女子的身影向他走了过来。似欣然,亦像欣若。她如仙子一般,脸上依旧笑靥如花。她轻轻地呼唤他的名字。他起身想要抱住她。却不知该叫谁的名字。女子幽幽的说“还记得欣然归天时说的话吗?她要你幸福,她才会安心。而今,你的世界里有了欣若,你是因为放不下欣然而不接受她。其实,你已经爱上了欣若,但是你又不愿意对不起欣然。可是你知道吗?这样你只会伤了两个女子。满目河山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鸿钧惊醒,想起欣若对他的点点滴滴。不由得心生感慨。他起身,寻她而去。
再次牵手
他走到欣若面前,缓缓的说:“我喜欢你,可是你介意我曾经深爱你姐姐吗?你愿意接受我吗”欣若听了以后,含着泪点了点头。说“我愿意接受,我不介意姐姐住在你的心里,我和你一起缅怀她。”
清明时节,他和她站在芳草萋萋的墓碑前,静静地望着墓碑上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依旧笑颜如花。
“欣然,你安息吧。我想我会幸福的。”
“姐,你放心。我会替你好好的爱着他的。”
墓碑上,她的眼中仿佛溢着泪花。写满深深的祝福。最爱的两个人,祝你们幸福。
他和她牵手离去,身后,是他们无尽的思念。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一身白花花的长毛,尤其是它那两只呼扇呼扇的大耳朵更突出了它的可爱。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又亲切的名字——贝贝。
贝贝非常通灵性。每次我回到家时他就亲热的跑到我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兴奋地看着我,调皮的小尾巴一摆一摆的,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就回敬给它一个“拥抱”。到了家里,无论我上哪儿,它就跑到哪儿。有时我故意让它找不到我,它就东窜西跑,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它就会发出低吼,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上气接不住下气了。它听到我的笑声后就会飞一般的跑到我面前,“旺旺”地叫两声,然后低着小脑袋。这时贝贝的样子可爱极了。我就会蹲下身来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长毛,这时的贝贝更可爱了。
虽然贝贝是只狗,但却受着非狗般的待遇。
以前,贝贝的食物都是馒头·面条等面食。可自从那一天我喂了它吃花生后,它就只吃花生了。妈妈说饿它几天就吃了,可饿了它一顿后它仍不吃。耷拉着小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后真让人心疼。于是我就代它向妈妈求情。妈妈“扑哧”一声笑了,我就高高兴兴的拿着花生去喂贝贝了。贝贝吃得香极了,吃着还不时的抬头看着我叫两声,仿佛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我欣慰的笑了。
我爱我家的小狗贝贝,爱它的通灵性,爱它的可爱,甚至爱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贝贝,我爱你。
朋友,也许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是,他却会随着缘起缘落使我们的青春变得美丽。即使没有将来,那又何惧,至少我们拥有过。
朋友,我想对你说,时间冲淡一切,只有你仍然在我心扉。每当寂寞吞噬灵魂,在那不眠的夜晚,是我们的回忆来让我安心。还记得我们当时最爱的音乐么?那首总是带着浅浅淡淡的悲歌,或许这对我们来说,就是遗憾的美。我的好朋友,你知道么?我一直没有勇气问你:这些年过的好么?我害怕,我怕听到你带着幸福的回答,我怕你早已把我忘掉,我怕你否认曾经说过的话。也许是我太傻,把这份情努力隐藏,用笑来伪装潇洒。
朋友,我想对你说,你还记得我们的聚会吗?听着许久没听到的旋律,仿佛又回到了以前那种不可一世的年代。我再次翻开青春年少的我们曾写过的,重温了我们的过去。看到那些夸下海口不负责的话,现在想想,总是觉得有些无知。年少时的我们总是很夸张,你知不知道,分开后的每个夜晚总是很想你。在那段一起走过的日子里,每每想起,我便会很感激,谢谢,我的朋友。
朋友,我想对你说,有些情绪很那表达,我们越来越融洽,习惯了彼此有牵挂。经过了风雨,才了解所谓的友情。今后的岁月,让我们一起了解,多少天长地久,多少海誓山盟,有几回细水长流?我们是对方,特别的人,我们对彼此不是一般的认真。是的,我们都不容易,坎坷用泪水冲洗,你们是我最大的动力。时间还在继续,回忆曾经的不期而遇。志同道合让我们走在了一起,请别忘记我们相约相聚笑过的日子。
朋友是一碗水,君子之交谈如水,朋友是一壶茶,细品慢咽有滋味;朋友是一杯酒,让你敞开关闭已久的胸怀;朋友是一首歌,让你喷用出内心最深处的激情;朋友是心酸的眼泪,勾起对往事的`回忆。
春天醒了,冬天睡了,又是一年过去了。时光走着它的路,路过青春的脚步,心中有悲也有喜。我想让你尽情起舞,放心的追逐。如果可以,我愿把我的一切献给你,只要你喜欢。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你过得还好吗?
我有一位与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就是王乐康。
王乐康不胖也不瘦,圆圆的头,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明亮而又炯炯有神的眼睛,笑起来露出一对深深的小酒窝。
王乐康喜欢看书,全神贯注地盯着书中的文字,很入迷。他还喜欢写字,特别是美术字,走进他家,一幅幅漂亮的字呈现在眼前,可好看了。
在校园里,我和王乐康是一对好伙伴,谁有难处,我们俩总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下课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如亲兄弟一般。有一次,做练习题,我忘记带涂改液,王乐康知道了,连忙把他的递给我,使我能够按时完成作业。放学了,我们经常一起回家,有说有笑,好开心呀!
还有一次,我跑步的时候,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王乐康看见了,马上跑过来,小心地把我扶起,带我回教室,拿出药品,用棉花给我的伤口涂上药水。王乐康问我:“现在好些了吗?”我说:“好些了。”然后他让我在座位上休息,叫我不要乱动。
我为有这样的一位好伙伴而感到自豪!
在充满欢声笑语的校园里,我们一起欣喜,一起调皮,一起并肩渡过难关,一起……
为什么?因为你是我的`闺蜜。
去年的大队干部竞选,你铿锵有力的演讲,生动活泼的表情,令人捧腹大笑的ppt,让你当上了光荣的大队干部,神气、自豪的大队干部。竞选结束后,你第一个把喜讯传给了我,还在我面前挥了挥手臂,让大队干部的标志呈现在我的眼前。那一刻,我们一起欣喜。
上学期,班里来了一位新的科学老师——周老师。一次放学,我们遇到了周老师。只见她手里拿着糖果,“巴兹巴兹”地吃得正香。这可让我们口水直流。突然,你心生一计,对我说:“嘉芮,我们把周老师的糖果抢过来,怎么样?”我连声叫好,与你一起冲到老师面前,连推带拉地把周老师带到了墙角。周老师一开始以为是坏人,后来发现是我们,变得轻松了许多。“给糖,好不好?”我们一起撒娇。周老师被我们吓了一跳,呆站在那儿。我们立马抢过糖,飞快地逃走了。抢来的糖只有一颗,你毫不犹豫地让给了我。那一次,我们一起调皮。
就在昨天,我带你和几个同学一起去玩密室逃脱。进了密室,我们的手一直握得很紧,总感觉这样才能给予对方力量。这种力量让我们不再恐惧。谁知,在第三个关卡时,“小蜜蜂”里放出了一个声音:“kazen,我知道你会来……”这个声音很恐怖,又带着一丝冷酷,让人不寒而栗。同时,音响里又放出了“诡异”的音乐,让我们谁都不敢听下去。就这样,逃脱过程陷入了僵局……最后是你我一起咬紧牙关,手拉着手,蜷缩在墙角,再次听了那段“诡异”的录音。我不敢去碰那个“小蜜蜂”,是你克服心里的恐惧,去关上它。那一分钟,我们并肩渡过了难关。
闺蜜,与你相处的五年,日子总是那么快乐,那么令人眷恋。不论未来你我如何,你都是我的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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