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龙
1
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在那里讨论文言文到底难不难。
有几个朋友说很难啊,完全看不懂文章。我和另一个朋友就觉得特别奇怪,文言文和白话文感觉差不多啊,我读书的时候,学习文言文就觉得一眼就看懂了,不需要刻意去理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看不懂?
反正没事,我们就开始从各个方面回忆,我和另一个觉得文言文特别简单的朋友到底做过什么相关的事情。最后,还真被我们给找到了一个不同的地方。我们两个都在幼儿园的时候,被家长要求背唐诗,不只背了,我们还背了很多首,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说实话,当时太小了,那些背的古诗后来发现都忘了。但是这不影响,那段经历对我们的帮助。因为长时间的背诵,让我们读着古文特别有感觉,而且轻松,以至于我读书的时候特别奇怪,为什么有人会读不懂文言文。
没有无缘无故的轻松,我也不是神童,因为我其他科目的成绩并没有很好。感觉文言文简单,是因为我原来很长时间的学习背诵造成的,但是那个长时间的背诵就不简单了。
2
说到李尚龙,你也许不知道他是谁,但是说到他的一些书,你一定很熟悉。《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你所谓的稳定,不过是在浪费生命》《你要么出众,要么出局》,这些都是百万畅销书,作者都是他。
很多人都觉得,他能写出这么多畅销书,肯定很有写作天赋。
李尚龙在《你要么出众,要么出局》的序言里写到:
讲真,我有怀疑过自己是否适合写作,后来,我明白,与其怀疑自己,不如珍惜当下,天赋不够,就用勤奋去补。
我开始每天努力地写。就这样,我写满了一个硬盘,写坏了几个键盘,写光了十多个笔记本,用完了几十桶笔。
一个硬盘,几个键盘,十多个笔记本,几十桶笔,我忽然觉得还有很长的路等着我走,目前的努力还远远不够啊。
那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请问你又做了些什么呢?
其实,序言里的这段话,就很好地诠释了他为了出众,做了什么!
3
出众,除了努力,还需要朋友。
《你要么出众,要么出局》里有一个关于朋友的故事把我看哭了,那篇文章叫《你看我能当演员,还是当你的朋友?》
讲了在李尚龙拍电影没有起色的'时候,有个朋友叫贺贺,一直陪着他,逗他开心。在他迷茫、不知所措准备飞去美国找姐姐开解的时候,贺贺马上陪他一起飞去了。
可是他看到贺贺那么开心,和在美国的姐姐及朋友也很聊得来,越发觉得自己压抑。当情绪压抑到了极致,就是爆发!表面上是因为贺贺开玩笑而生气,其实是在对自己生气。但是那时都年轻,吵了那么大一架,也就各自断了联系。
三年,整整三年没有联系,但是三年后李尚龙在朋友圈发了一个求助帖子,一个朋友帮了他,然后告诉他“是贺贺找我帮忙的,还让我不告诉你”。他才反应过来很久没联系了。
但是恢复了联系,也一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见面。又过了一段时间,一条短信“我们聊聊吧”,见面之后才发现,其实只需要一条短信,见面并不复杂。
我忽然想到这些年好多关系不错的朋友联系越来越少,他们都在哪里,过着怎样的生活,为什么就渐渐地越走越远了。你是不是也有曾经相互扶持,深夜聊天的朋友,如今他们和你还常常见面吗?
你以为你的坚强都来自你自己,那是因为你忘了人是社交性动物,很少有人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在你苦闷的时候,有一个人陪你喝酒;在你迷茫的时候,有一个人陪你聊天;在你努力的时候,有人在社群和你一起打卡。
朋友和家人的陪伴,给你提供了动力和帮助,于是你慢慢地变得更好。你的出众,离不开你身边的人。
4
说了出众,也要说说出局啊。
打完了鸡血,再来说说丧。
一天的工作忙完了,你是不是觉得身心疲惫,想看书,拿起书就困了?还是躺着沙发上,电视里放着电视剧,手机同时玩玩游戏,更轻松自在一点。只是不知不觉竟然就又到了晚上12点了,这个点不可能学习了啊,那就继续玩会就睡觉吧。
你说,不是,我不是这样的。我每天加班结束,到家都十点了,真没办法看书了。那你是不是这一天也没玩过手机?真的没时间吗?
如果你愿意分析的话,可以从长远规划,时间利用,做事效率很多方面来分析你的忙是真忙还是假忙。
在这个快速变化的社会,你要出众,还是出局呢?
你那张圆圆的苹果脸上,流露出自信的微笑。随意扎着的马尾张扬着你热情、不羁的`性格。
你是我们班的“三快”。跑得快,学得快,写得快。
你霸道,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夺回来;你傲娇,总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不近人情的感受;你聪明,数学难题根本不在话下;你很有爱心,小动物受伤了,你会前去关照。其实,你是一个很独特的女孩。
有时,上课铃响了,老师还没来,讲台下是一团糟!而你,则会站在讲台上管纪律,并大喝一声:“安静!”顿时,一片寂静。嘻嘻,狮吼功真的很有效呢!
有男生说你太凶了。可不是嘛!印象中,你从来没装过淑女,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说话不经大脑,有时候,还会使用暴力手段。
是的,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男生说的没错。你是很凶,凶得让我们见了你就会产生躲开你的想法。
不过,你却用你的热情,赢得了老师们的一致好评。
不论老师叫你做什么事,你都以高速度、高效率地完成,叫老师们怎能不喜欢你。
其实,你真的很独特。
微风吹过,你站在树下安静地看书。任雨芊,你还是你,那个从来不被别人的话语所轻易改变的你。
几年前,因为朋友的关系认识你,朋友带着我去见你,我才知道什么是心跳快,才知道什么是脸红。初遇时,你在操场下奔跑,阳光照射下你的身影显得十分耀眼,绑着单马尾,一身干干净净的T恤,因为跑步而白里透红的脸,在我眼里,就像天使也不为过。
我们因为话题相同的原因很是聊得来,三年的时间,我发誓,我一定要追到你。
第一年,在别班的你,我不得不下课和放学才能跑来你班里见你,我帮你抄着作业,因为你说你只要记在脑海里就行了,可是隔天,你又因为忘记作业被老师挨骂,所以我每次放学都帮你抄着今天的作业,放你书包,才一起走出校。你早上总是匆匆来学校,没吃早餐然后去食堂买,我说,吃外面的不好,我每天早上给你带食物来,你一开始不好意思麻烦我,所以拒绝了,在我不厌其烦的`说了好几次后,你总算答应。
隔天,早上我调好时间,5点起床,说是要帮你带早餐,其实我也只会简单的做个差不多样子的三明治,不过总比你在外面买的凉面包好吃多了。炒了鸡蛋,加上刚弄好的火腿和配料,盖上面包,当当当,就基本完成了,最后去烫了烫牛奶,装进保温瓶里,就完成了。
去到学校,我去到你班级,你还没来,我往窗外四处张望,等了十分钟,你的身影才出现在校门口,因为要上课的原因,我拿着东西急急忙忙跑下去到校门口,吩咐你一定要吃。就又急急忙忙的去到自己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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