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汤姆的爸爸正在驾驶着马拉车,汤姆看见了,就对爸爸说“爸爸,把我放到马耳朵上,让我驾驶马车吧”汤姆的爸爸便把汤姆放在马耳朵里。“驾!”汤姆大叫一声,马儿就跑了起来,汤姆说向左,马儿就向左。汤姆说向右,马儿就向右。有两个商人只听见了叫声,却不见人影,他细一看,才看见了汤姆。那个商人想:如果把他放在店门口展览,就能赚大钱了。于是,他们就要把汤姆买下来。可汤姆的爸爸不愿意,汤姆说“爸爸,你把我卖给他们吧,我会回来的。”汤姆的爸爸想了想,便答应了。
商人把汤姆放在帽子上,带着他走。到了半路上,汤姆大叫“快放我下来,我的'东西掉了。”“我们帮你拣吧”“不行,我的东西太小了,你们看不见。”商人只好把汤姆放下来。汤姆一下来,就连忙跑到一个小洞里躲了起来。商人找不到汤姆,便垂头丧气的走了。汤姆看见商人们走了,就躺在草丛中休息一会。可一头牛把汤姆吃到肚子里了,汤姆在牛肚子里大喊大叫,牛的主人听见了,以为这头牛着了魔,便把牛给***了,把牛胃丢到一旁。汤姆从牛胃里爬出来,跑回了家。
汤姆的父姆看见汤姆回来了,十分高兴,从此,他们就高高兴兴的生活了下去。
一天,汤姆的爸爸正在驾驶着马拉车,汤姆看见了,就对爸爸说“爸爸,把我放到马耳朵上,让我驾驶马车吧”汤姆的爸爸便把汤姆放在马耳朵里。“驾!”汤姆大叫一声,马儿就跑了起来,汤姆说向左,马儿就向左。汤姆说向右,马儿就向右。有两个商人只听见了叫声,却不见人影,他细一看,才看见了汤姆。那个商人想:如果把他放在店门口展览,就能赚大钱了。于是,他们就要把汤姆买下来。可汤姆的爸爸不愿意,汤姆说“爸爸,你把我卖给他们吧,我会回来的。”汤姆的爸爸想了想,便答应了。 商人把汤姆放在帽子上,带着他走。到了半路上,汤姆大叫“快放我下来,我的东西掉了。”“我们帮你拣吧”“不行,我的东西太小了,你们看不见。”商人只好把汤姆放下来。汤姆一下来,就连忙跑到一个小洞里躲了起来。商人找不到汤姆,便垂头丧气的走了。汤姆看见商人们走了,就躺在草丛中休息一会。可一头牛把汤姆吃到肚子里了,汤姆在牛肚子里大喊大叫,牛的主人听见了,以为这头牛着了魔,便把牛给***了,把牛胃丢到一旁。汤姆从牛胃里爬出来,跑回了家。 汤姆的父姆看见汤姆回来了,十分高兴,从此,他们就高高兴兴的生活了下去。
一天,汤姆的爸爸正在驾驶着马拉车,汤姆看见了,就对爸爸说爸爸,把我放到马耳朵上,让我驾驶马车吧汤姆的爸爸便把汤姆放在马耳朵里。驾!汤姆大叫一声,马儿就跑了起来,汤姆说向左,马儿就向左。汤姆说向右,马儿就向右。有两个商人只听见了叫声,却不见人影,他细一看,才看见了汤姆。那个商人想:如果把他放在店门口展览,就能赚大钱了。于是,他们就要把汤姆买下来。可汤姆的爸爸不愿意,汤姆说爸爸,你把我卖给他们吧,我会回来的。汤姆的爸爸想了想,便答应了。
商人把汤姆放在帽子上,带着他走。到了半路上,汤姆大叫快放我下来,我的东西掉了。我们帮你拣吧不行,我的东西太小了,你们看不见。商人只好把汤姆放下来。汤姆一下来,就连忙跑到一个小洞里躲了起来。商人找不到汤姆,便垂头丧气的走了。汤姆看见商人们走了,就躺在草丛中休息一会。可一头牛把汤姆吃到肚子里了,汤姆在牛肚子里大喊大叫,牛的主人听见了,以为这头牛着了魔,便把牛给***了,把牛胃丢到一旁。汤姆从牛胃里爬出来,跑回了家。
汤姆的父姆看见汤姆回来了,十分高兴,从此,他们就高高兴兴的生活了下去。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哲人说,名著只有反复读才能体会到书的精髓。我读《汤姆叔的小屋》已经有四五遍了,如今才能领略到几分滋味。
汤姆给我的印象,起初便只是一个“忠”字,忠于主人、终于上帝耶和华,忠于自己的信仰。他那份过于执着的教条的忠诚,让我有一种头皮发麻近乎窒息的感觉,在列格雷的铁鞭和狂怒的咒骂下,他依然平静地忠于主人,甚至当卡西夫人希望带他一起逃走时,他竟然拒绝砍死睡梦中的列格雷、拒绝逃走,他竟还劝卡西去相信上帝,去原谅、去爱折磨他们的魔鬼—列格雷。就因为列格雷是他的主人,他要一丝不苟地按照上帝的指示去爱每一个人,至死不渝的忠于自己的主人,绝不背叛主人。
主人再无情,汤姆也不会无义的。我不禁想尖叫,他的这份忠诚很恐怖,像寒冬里硬把炭火往人的身上泼,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只有忠诚,但这份感情并不会感化像恶狗一样的奴隶主,只会令他恐惧,进而令他疯狂地绞***。所以那些像比干、伍子胥、寇准、汤姆这种忠诚,不仅不会有益于苍生,反而会使恶人更猖獗,使社会更黑暗。其实有时候像中国儒学和黑奴们所信仰的所谓忠诚未必是什么好事。
汤姆对万能的上帝的信奉和忠诚到了一种任凭电击雷劈都不会动摇的地步,他从未怀疑过上帝的真实性和所谓的上帝的力量,就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地躺在狭小的稻草上,被蚊子叮咬的浑身是血的时候,他也依然相信他的上帝一定会解救他脱离苦海的,到死他都没有停止吟诵圣经,到死他还睁大眼睛渴望看到天堂的光明。其实一直是他自己将自己的灵魂禁锢在躯体里,他并没有过希望,他只相信上帝会改变这所有的不幸,此时我也不知道是该怨恨榨人骨髓的奴隶制度,还是应该批判教堂教会麻痺人的每一条神经的无耻,还是该将所有的哀怒倾洒给那些原本善良却又无知的像汤姆一样的“奴隶”们呢?
不过,汤姆的信仰和忠诚却又并不是像日本大兵那样,无论是非善恶美丑对错都无条件地服从于大日本帝国和皇陛下以及武士道精神。汤姆的忠诚和服从,是以爱和信任为基础的,他从不违背正义的标准去按主人的指示为非作歹,就像他不想去大可怜的露西,所以宁愿替她挨打。他说:“我不会打她,您可以让我不停地在地里为您干活,这我毫无怨言,但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做我认为不对的事情,不管您怎么打骂我,我也不会***。”因为上帝向他讲述了多么美丽、和谐的天堂,只有好人才能上天堂。上帝告诉了他要爱、要忠诚、要善良,这就是汤姆单纯的判断标准。其实对与错也就是如此简单,很多事情也并不是那么复杂的,只需要一个简单的道德判断标准,然后去坚持、信奉、守卫住它。
汤姆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谁又能把我和上帝和爱分开呢?”我才知道,在他的心里,上帝与爱是一体的,上帝就是爱的化身,是上帝给了他爱。所以他相信上帝也是爱他的。他爱并信任所有的人,他也在感化着那些本性善良的人们。其实他的信仰和忠诚是无瑕的,是出于爱的,因为爱从未错过。
现在一定会有人嘲笑汤姆叔叔教条式的那份忠诚是多么的愚蠢和无知,而今天缺少的恰恰是这份忠诚,追根到底缺少的是爱。缺少了对朋友的爱,就对友谊不忠诚;缺少了对父母的爱,就是对亲情不忠诚,是畜牲;缺少了对国家的爱,就是对国家的不忠诚,是卖国贼。
这样做不会就像汤姆一样傻傻地忠诚了吧,不会像汤姆一样死于谏言了吧,可以安适地生活了吧。的确会暂时保全自己,以不忠来换取一秒钟的安宁,但没有汤姆的精神的代价是葬送整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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