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我认识了伍美珍,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江冰蟾,她和她的小堂哥一直闹别扭,还被凌扬波几个女生给受敌意和排斥。读完后,这本书让我十分感触,这感触说不出来,也很特别。就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处的感觉,似乎我和这小主人公融合在了一起。这是阳光姐姐写的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主人公江冰蟾是一个认为自己十分孤独的小女孩,她是班里的班花,在一个班风不是很好的六(五)班学习。在老师的精心培养下她成为了班里学习最好的好学生,同时也是学校里的大队长。
这本书主要讲了“班花”江冰蟾因为成绩好,又有点清高,遭遇了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的敌意与排斥,为此她的内心深感困扰,小时候的好朋友,突然变成她的敌人,让她有点的不敢相信。妈妈突然出事,又令她看到了成人社会复杂和冷酷的一面。小堂哥方乐天,性格与江冰蟾迥然不同,活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他给江冰蟾带来了麻烦,更带了快乐和对友情的领悟。他喜欢的两个女孩和江冰蟾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江冰蟾有电脑聊天。
通过读了这本书,我在江冰蟾那里读懂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无论什么性格的人,只要对人怀着善意和真诚,都能赢得友谊,人与人之间,只有以真心才能换回真心。
这个暑假我反复读了一本书——《百年孤独》。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一部小说,他以魔幻现实主义的笔法写出了加勒比海沿岸小城马贡百年的历史我定位它是继《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读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当然了,这部巨著也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首先,这部作品的题目首先给读者以深远的思索,其次,它还体现了哥伦比亚人民的现实而又充满创新的生活。
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情节曲折起伏,稍稍令人迷惘。小说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出生于小城马贡里的一个贵族家庭。这个家族先后由衰转盛,由盛转衰的百年兴衰史,一百年的时光轮转,又回到了从前。故事情节曲径通幽,引人入胜。给人以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思索。这部作品还这本书以很大篇幅地把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不过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一部家族的兴衰历史,可能不只是反应区区一个家族,还可能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乃至于整个人类社会。作者以小见大,对人类的发展和前途的担忧和希望在笔尖如同潜龙游走一般隐藏在字间行间。固然,是需要读者用心去读才能领悟和发现的。细细地品读,你会发现作者的良苦用心和无限的智慧结晶。
读完《百年孤独》,我感慨万千,可能并不能全部用文字展现出来,所以,希望大家和我,用心去交流和沟通。
最近看完了百年孤独,书看得很快,可信息量太大,反而还未消化完毕,停留在对一本好书囫囵吞枣泛读一通的阶段。相信还要反复咀嚼几遍,我才能真切明白作者对人类历史的讽刺有多深。目前我对百年孤独的理解仅是这是一本介绍一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的崛起与衰落的过程,围绕着其中两个兄弟与取了他们相同名字的后代的故事。
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而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信条与行事的标准、动机与准则。每个人都有光明与阴暗,并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家族付出一生。他们在马贡多生活,在这个孤独的小镇与以马贡多小镇为中心形成的一个范围活动着,在这里他们完成了生命的升华,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以及执着的信念,履行着他们从生下起就无形中担负着的职责,为一些荒诞可笑的理由,匆匆的完成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认为必须非做不可的事情。
他们每个人是独立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是家族的一份子,又似乎并不属于这个家族,他们最大的相似点,就是孤独二字。孤独,打自这个家族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与这个家族的命运紧紧的相连在一起,他们生来是孤独的家族,死后也并没有逃脱孤独二字。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唯一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唯一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唯一的意义,倒比扼***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
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最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一直记着书名,以致每每在读到各种欢快新奇故事后出现的波折和倒退时,我就提醒自己,百年孤独,百年孤独,基调就告诉我们马孔多是个被遗忘的地方,它只属于自己,只属于乌尔苏拉一家以及他们的族人。吉普赛人的新奇玩意,繁荣的香蕉园生意,一切的一切都会进不了马孔多人的血液里,最终还是归于他们宁静的生活。于是,我在乌尔苏拉的坚毅和活力中笑,在子孙各种倔强、古怪、疯狂、闹剧中笑,在马孔多的热闹和怪异中笑。一直读到二百多页时,我还幻想去那么个叫马孔多的地方见见那活力能干坚毅叫乌尔苏拉的女人。
战争没有让我从这愉悦中惊醒,布恩迪亚上校的暮年回归,甚至直到他发现自己再也没能力发动一场战争来解决自己的怒气时,我还是迟钝地享受着看这家人的生活。
不知哪一章起,开始越读越悲。仿佛是自那场持续数月半载的暴雨,一切直转急下。乌尔苏拉说雨停后她就死去,那时如同她的家人从没意识到她的失明一样,我才第一次意识到乌尔苏拉已是到了耄耋之年,哦,还不止,有百多岁了吧。接下来,乌尔苏拉过世,大房子里操持家务的女人一个个过世,到最后那个一直未曾走出过家门的“野孩子”奥雷里亚在继续沉迷研究百多年前智者梅尔基亚德斯留下来的羊皮卷书之余开始进厨房,惨淡维持着房子的那点生气。阿玛兰但.乌尔苏拉带着一箱箱的行李、财富、丈夫,大笑着进门时,我以为这个继承高祖母的名字又酷似高祖母样乐观积极的姑娘会重新带给这个房子活力和生气,重建家族,可是刚回家时粉刷墙壁、修葺花园、整理房间的那股劲头终是抵不住姑娘自身的那股享乐劲,抵不住那早已扎根盛行的白蚁红蚁和疯长的野草,抵不住衰败和毁灭,抵不住命运的安排。
奥雷里亚终于在见到自己新出生的孩子变成一张肿胀干瘪的皮,正由全世界的蚂蚁一起出动,努力拖回巢穴时,破解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终极密码,那羊皮卷是他家族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待这家族唯一在世之人,翻查破解羊皮卷,寻索死亡的日期和情形时,飓风起,房间、家、城一切正被飓风抹去,从世人记忆中抹去,一切仿佛从未发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虚构市镇马孔多的兴衰在一系列的遗忘和孤独中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巨作让我有些懵懂。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一个几乎神话般的小镇马孔多,这是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缩影,是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是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
小说中的布恩迪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他们在自己的孤独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迪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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