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娃娃十分喜爱干净.每个星期天,我就要给它轻轻地梳理头发,整理衣服,掸去身上的尘土。这时,布娃娃的眼睛又亮了,那红红的小嘴,就像在说:“太感谢你了!太感谢你了!”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布娃娃碰掉在地上。顿时,我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儿。我急忙从地上抱起了它,呀,布娃娃的后脑凹进去了一块,这可怎么办呢眼泪湿润了我的眼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坐卧不安。我像医治病人一样,想方设法医治它的创伤,用尽办法使它恢复原样。当我再一次抱起它的时候,它没有一点怨意,仍旧乐呵呵的,简直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一样。
多么能原谅人、体贴人的布娃娃呀!就像往常一样陪伴着我。当我回到家里望它一眼,布娃娃就好像提醒我:“赶快复习功课吧!”当我取得优异成绩的时候,它又像在鼓励我:“再接再厉,再接再厉。”布娃娃伴随着我度过幸福的童年,成了我的好伙伴。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
“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曾经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名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曾经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现在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间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可以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可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择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接着,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择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知道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题记,
初三的生活,很单调,只有学习.捱不住寂寞的我,背着大人,谈起了恋爱.
"花,你笑得真好看,有酒窝,好深呢!做我女朋友把!?"这是刘昕对我的告白,心里话,我不怎么喜欢他.他不是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我喜欢古天乐麦色的皮肤.刘昕不是,他很白,让女生嫉妒得想***掉他,的白皮肤.如果没有他,也许我会和这个白白的'男生在一起,毕竟走出去抢眼,高大,白皙的皮肤.
"小花,我喜欢你!"这是阿材的告白,我喜欢他.可是,他太帅了,可以说是校草.每个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校草不是盖的,别人求都求不来,你快答应他把!我不这样认为,帅怎么拉?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阿.
就这样,每天被2个人跟着,可很奇怪,他们并不争的你死我活,他们很平静,平时还一起打篮球,我以为他们只是拿我来玩笑.不了了之.后来,他们穷追不舍.刘昕天天送我回家,我们家楼下没有路灯.而阿材每天都买绿茶我喝,那是我超爱的饮料,我发现,我同时爱上他们了,可是,喜欢两个人,不容允许.
我们3个人的恋爱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他们都对我很好,关怀之微.
扬扬问我,"如果要你选一个你会选择谁?"
这个问题问住了我,他们都很好,可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深思,谁会是我的熊掌呢?
时间过去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等.尾声;
半年了,我拒绝了阿材,有一天,有个很漂亮的女孩来找我说,她真的很爱他,让我不要拥有两个,不放手!我想应该放手了.
我选择了刘昕,虽然他并不帅,也并不是我心中的最爱,但是,他可以保护我,家里楼下真的很黑.有一次他提前走了,我自己走,遇上坏人,他救了我,手臂缝了6针.
后记;
人生就是这个,喜欢的是一种人,在一起的却是另一种人.
怎么能不喜欢出发呢?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遗憾;
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么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
于是,我还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那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于是,我想用青春的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
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我有一位好班主任,她也是我们现在的语文老师——冯老师。冯老师很高挑,就像春天早晨中一棵亭亭玉立的柳树。她有一双亲切而慈祥的眼睛,就像春天清澈的溪水。她还戴着一副黑色的眼镜。她的头发像黑色的`瀑布倾流而下,不仅柔软而且很长,有一种朴素而自然的魅力。
冯老师的课上得很有趣,她会时不时的跟我们进行一些小互动,她讲的道理我们也懂。冯老师很无私,她会把她知道都告诉我们。
冯老师还很负责。如果有同学不舒服,冯老师会送他去医院检查,如果有同学吐了,冯老师不会嫌弃他,反而用拖把把地拖干净,然后用他的杯子倒热水给那个同学喝。
冯老师也很喜欢和我们一起玩。有一次心理健康课冯老师和我们玩“老鹰抓小鸡”,一开始冯老师当鸡宝宝,当老鹰的同学跑得很快,冯老师因为穿的高跟鞋,所以不小心扭伤了,我们都很担心,而她却说没事。下一轮,冯老师当起了指挥官,一会让我们跑慢点,小心摔倒。一会让我们跑快,别被抓到……我们玩的很开心。
在我心中,冯老师是如此善良和慈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难以忘记。
您为了我们付出了很多。
感谢您!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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