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宝贵!看完“非常小特工之时间大盗”这部影视后,我的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出这个想法。
这部电影以科幻的手法讲述一个关于特工的故事,其间夹杂着一些笑点。故事的女主角玛瑞莎已经拥有了许多女人想要的幸福生活——她嫁给了年轻有为的电视台记者威尔伯·威尔森,并且两人有了一个孩子,与此同时,她还有一对年纪稍大古怪精灵的继子女。这两个孩子一直看继母不顺眼,百般刁难。但玛瑞莎并不气馁,待他们很好,甚至将母亲传下来的红宝石项链送给继女瑞贝卡。然而,谁也没想到,这可宝石拥有者不可思议的能力。孩子们也不知道,他们的母亲竟是退休的超级特工。故事就此展开:觊觎那颗拥有时间停止和毁灭世界力量的宝石的坏人们开始行动,出手抢夺宝石。孩子们也因此得知宝石的能力和他们继母的真实身份。一开始孩子们不能接受,甚至后来发现这件事的玛瑞莎的丈夫也暂时离她而去。但慢慢的两个孩子想通了,开始帮助继母,成为了玛瑞莎的得力助手,他们闯过一个又一个难关,最终拯救了世界。
然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电影的最后,策划这场阴谋的人竟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般凶恶,他只是当年因一个顽皮闯入一场关于时间的试验中,自身时间被停止。他的父亲倾尽毕生之力想要解救她,但直到老死也没能成功。眼睁睁看着父亲老死的他十分痛苦,觉得自己和父亲之间的时间被抢走了,因此获救以后,他试图穿越时空回到过去,陪陪自己的父亲。两个小特工,也就是我们的两个小主角告诫他,过去不能改变,唯有珍惜现在。他不听劝告,依旧踏入时空隧道,但最终只是证实了过去不可改变,幡然醒悟的他亲手用宝石解除了世界灭亡的危机。而孩子们的父母也认识到时见的'重要性,不再等自己有时间,而是主动找时间陪着孩子们。
是的,只有当我们失去一段时间,才会想起,才会记得它的重要性,但那又有什么用呢?唯有珍惜现在。对父母是这样,他们应多陪陪孩子,不要总是以没时间为借口。对于我们年轻人更是如此,若不珍惜现在的时间,努力学习,做有人生意义的的事来充实自己,难道也要像影片中的坏人,找个方法回到过去么?不,那是不可能的。自古以来,人们就知道时间的重要性,古语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高尔基也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他们就是想提醒我们不要浪费时间,否则,到时悔之晚矣。
当然,一部好的影片往往不止揭示一个道理,影片中一位特工曾经对两个小特工说:“非常小特工可以一直打败坏人,因为大人的顾虑总是太多。”或许这话有些过于夸大,但毋庸置疑,是想激励孩子们不要过于瞻前顾后,决定了就勇往直前。毕竟,缺少勇气难成大事。其实不仅对像孩子,对于我们也一样。曾经有过学者调查研究,发现:科研上去的成就时的人,大多很年轻,绝大多数人到年老后没有过突出成就。为什么呢?因为年轻人有干劲,敢想敢闯,而到了老年往往顾虑太多,无法再做突破。故而,我们也应该有闯劲。
另外,影片中科幻色彩很浓,搞笑中夹杂这大道理,是一部不错的电影。
“滴答,滴答——”“叮叮叮——”闹钟已经响了四次了,不好,又要迟到了!“啊,迟到啦,迟到啦!”我家就是在这样一片喧闹声中,开始每一天,我家就是这样缺少时间观念。
每天早上我都可以睡个“好觉”,但是有得必有失,睡好了就免不了被老师一顿批。可不,手忙脚乱是天天早上的神动作,也是家常便饭。我不吃早饭可以熬到中午,老师对我也常常需要做足思想准备,因为我晚上磨磨蹭蹭,睡得晚,早上常常会迟到啊!家里不止我缺少时间观念,我的妈妈也不列外!
每天早上,在上班只差十五分钟的时候,妈妈才起床,刷牙洗脸只要五分钟搞定,拿起化妆包就往外跑,每一次到公司都是正正好,卡着迟到的点儿到。晚上要睡觉了,她躺在床上,看着电子小说,看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恍然大悟,这才是要睡觉的节奏啊!这就与白天迟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早点睡不就不会迟到了吗!
我家实在是缺少时间观念,如果大家都准时,那么我就可以睡上好觉的同时也不会被批了;妈妈就可以在晚上看小说的同时,上班不会迟到了,也不用顶着素颜去上班,而且,如果匆匆忙忙的开车去上班,还有可能发生车祸,还有生命危险呢。
为了我家不缺少时间观念,我也想了很多的办法:我把闹钟调到早上六点半,响八次,我就不信还会起不了床,结果十分不理想,败北;我把妈妈的手机调整到睡觉时间自动关机,但是妈妈又把手机开起来,败北;我在床上贴便签,提醒自己注意时间,结果被妈妈认为乱贴纸条,乱扔垃圾,再一次败北……
天呐,难道我家就永远缺少时间观念吗?我不喜欢这样,我一定要改正这个会循环的坏习惯!妈妈也想这样做,可是这已经是她的老“习惯”了,怎么也改不了了,不行,现在我要给妈妈和自己定一个时间表,让我和妈妈一起努力吧!
无过错责任,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各种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工业损害,环境污染,产品致损等现象大量存在,传统的过错原则使此类侵权难以举证和认定,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出现了所谓的无过错责任,即在特定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里有一个逻辑上的悖论:在行为人没有过错时,我们以什么理由要求他承担责任呢?事实上,无过错责任只是立法者对特殊情况的一种技术处理:一方面,此类情况出现频率高,过错举证困难,不给受害人以补偿有违公平;另一方面,此类过错专业行强,难以抽象出共同的标准,不以过错为要件也是效率的要求。况且,无过失并非指行为本身无过失,而是不以确定的过失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而不以过失为要件的原因不是对过失的否定,只是法律已形成对过失的推定,所以不必再去考虑过失的具体形式。[15]
严格地说,无过错责任并不能作为一种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并列。其真正作用不是解决责任的归属,而是解决损失的分担。其在立法上的表现也以列举式的规定出现,事实上也 是作为了过错责任的例外情况。由于侵权行为法是将法律调整的视野局限在一对一的责任归属争执之中。所以,当依侵权法的过错归责一方不应承担责任,而另一方又确属无辜并值得同情时,无法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在工业事故上表现尤其明显。受私法公法化理论影响,既然社会选择了工业化,受益于工业化,那么由社会承担损害后果也是理所应当。用王卫国教授的话说,致损风险是工业化的必然成本。[16]既然只是为了分配损失,那就必然要选择有能力承担损失的人,即所谓的“大钱袋(deep pocket)”理论。因为它们不仅本身有负担能力,更重要的是,它们有提供保险金的能力,即将损失分担社会化。这样,就有效弥补了侵权行为法自身的缺陷。但无过错的适用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不宜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侵权行为。因为这会导致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才能不承担责任。而当履行义务的成本过高时,往往会走向它的反面-不履行任何注意义务。这就如同一座设置不合理的人行天桥,为了方便人们甘冒风险。
伴随着中世纪对罗马法的否定,侵权责任规则也变成了一套野蛮、严酷的刑罚,不追究过错,不要理性和正义,没有权利和自由。这段时间被看成是侵权法上的“黑暗时代”。
罗马法的复兴为过错原则地位的重新确立提供了契机。17世纪法国的让??多马在他的《自然秩序中的民法》一书中指出:“如果损害是作为一个无害行为的出乎意料的结果而发生,那么鉴于没有任何过错可以归咎于行为人,他就不应当对这一结果承担责任。”到了18世纪,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学界得到了公认。
这一过程是近代理性哲学在法律上的体现。自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我们带来了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任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6]“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权得由法律规定之。”[7]由此,损害赔偿这一法律关系,也必须是当事人主观意志的结果。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说,道德意志只承认对出于它的意向或故意的行为负责任。“行动只有作为意志的过错才能归责于我。”“毕竟我只是与我的自由相关,而我的意志仅以我知道自已所作的事为限,才对所为负责。”[8]康德在此问题上的阐释同样精辟,足以为过错观念存在的支撑。在他看来,行为是自由意志的结果,每个有自由意志的人应对其过错行为负责。人是一种自由的道德的力量,他能够在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康德认为:对行为的责难,应以理性的法则为基础,理性是完全自由的,而行为就应该由个人的疏忽负责。[9]所以,应从理性世界、从内心意志出发来评价过失。同时,法律上的过失责任又是对滥用自由的制约,其价值在于协调人们之间的意志和意志自由。“一个人和别人相处时必然会滥用他的自由”。[10]法律正是以否定的、强制的形式限制个人的滥用自由的行动。在此,我们再一次看到了过错概念的魅力,将权利行使的自由与合理完美结合,体现了理性与正义。
至此,对过错的认识已基本成熟,其产生发展呈现出一条独立的曲线,他给了人们一个自己的行为应受非难的理由,是理性的必然要求,也将法律的正义融入了个人的行为之中,让我们对法律的敬畏油然而生。然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到来,却将这样一个和谐独立的概念打破了,客观过错、无过错的概念相继占据了我们的视野,过错的前面不得不加上两个字-主观,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个误解。
你是不是觉得不管衣橱里衣服爆棚成什么样,也总是在出门时找不到可穿的,为什么会这样?如果你修过“服装搭配”这门课,情况可能会大大改观。在国外,很多专业都有搭配训练课:服装商场里的服装陈列品是经过专业设计师精心处理过的;配饰品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也会接着展示其“样品搭配”。即便是女孩子,也可以从小就默默学习妈妈如何穿衣。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成功的服饰搭配人士头脑里所必须的几个搭配观念:
1、整体观念:服饰是立体活动彩色雕塑,所以不要把上下装分开来看造型,而要于整体上往瘦长袅娜型装扮。
2、肤色观念:脑子里要先有适合自己肤色的色彩系列。一定要注意所有服装是要穿在自己的“;肤色”;之上的,而绝不是配在白墙上或白色黑色模特儿架上的。如果你真的'酷爱某一种颜色,你还是把它用来布置房间吧!
3、体型观念:体型不佳的人尤其要会用服饰发挥,让人首先觉得你的体型的美丽与长处。比如说臀部较大,让人苦恼,但穿上皱褶的长裙。让人感觉出潇洒的田园风格。
4、配饰观念:配饰品与服装密不可分,买完衣服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要预算出一半的钱来考虑配件。配件可有可无或不重视的人会被人认为是没有品位的。
5、发型观念:服装设计师的最新作品,有时是通过奇特的发型展示出来的,头式的风格(尤其是色彩)决定着服装配搭,发型变换较少的国人更应注意这点。
6、妆型观念:不同的服装要搭配不同的妆型,能化更多不同风格的妆型,当然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妆型比较单一,就会影响服装的表现力。
7、个性观念:年轻人对于流行服装有很敏锐的反应,但往往是粗线条的直觉,再加上不会搭配,反而显出没有品味。最聪明的人是把流行当“;调料”;放进当季衣服中,使自己永远时髦又别具一格。
8、经济观念:肯定是质量越高服装越贵。衣服越是满街过剩,选择越是本事。最佳办法是确定购衣价格单,买衣服单价高一些,数量少。同时列出配饰品的价钱来。
9、保养观念:这是一般国人所有功课中最差的一项。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服装的洗涤,熨烫,收藏和保管,另一方面是每周提前衣着计划。
其实,一般中国人的着装在质地设计款式方面与国外已几乎没有差距,但穿出来皱巴巴,都半新不旧。而国外发达地区的人大部分旧衣服也显得很新,原因就是专业洗涤,精心熨烫,收藏方式科学。好服装要定期送到洗衣店做处理,而衣柜也应选购国际流行的内部定向划分非常细致的现代衣橱,使衣物做到归类存放。
另外就是要在每周日晚上,了解下周气候及工作计划,将五天要穿的衣服分别配套放好,使自己每天都轻松地成为新鲜丽人。
过错是侵权行为法的基石,是完全主观的概念。所谓的客观过错只是从客观方面认定主观过错;过错归责是唯一的归责原则,无过错不是指行为本身无过失,只是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无过错责任不应是与过错责任并列的归责原则,而只是为解决损失分担,对过错归责适用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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