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人们总是离不开书,由此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有了书,我们的生活将变得丰富多彩;有了书,我们将变得博学多才,有了书,我们的祖国将走向繁荣富强!
书的类型也是多样的,有故事书、图鉴、科学书、科普书、历史书等,各种领域的知识通过读书都可以了如指掌。
书可以把我们带入另外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我们会饱览祖国的风光,会见证历史的奇迹,会探索植物的奥秘,会躲过野兽的袭击,会在历史与未来间自由穿越,会与秦始皇商议国家大事……读故事书时,我们会和主人公一起去探险,一起去玩耍,一起去伤心,一起去高兴;在看有关自然风光的图鉴时,我们会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感叹祖国的大好山河;在看科学书时,我们会佩服,佩服雪莲花的毅力,我们会惊讶,惊讶种子的传播,我们会疑惑,疑惑恐龙是怎样灭绝;在看历史书时,我们会赞叹中华人民共和国辉煌的历史,赞叹中华人民智慧的结晶。
我很喜欢读书,因为一个优秀的人,是应该亲近文学的,亲近文学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我很喜欢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皮皮是我们小孩子的偶像,她可以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自由自在,富的像一位财神,壮的像一匹马。她的所作所为几乎都违背了成年人的意志:她不去上学,还满嘴的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她还花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发给所有孩子。她的爸爸有点不可思议,是南海一个岛上的国王。对全世界的儿童来说,皮皮是一个令人喜爱的小女孩。
除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以外,我还很喜欢小尼古拉这一套书,这本书的绘者是法国人让-雅克·桑贝,作者是法国人勒内·戈西尼。这本书和其他书不同,其他书是先写,之后在绘制插图,可这本书不同,这本书是先绘制插图,之后再写内容,就像看图写话一样。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融入到了书中,好像在和小尼古拉一起玩耍,一起打闹。
在成长的过程中,无数本书滋润着我,伴我走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就想鱼儿喜爱水,鸟儿喜爱天空,种子喜爱泥土,我们喜爱地球。臧克家曾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有了书人们才能拥有知识,有了知识,人们才能创造更辉煌的未来!
在我的书桌上,有许多书:《三字经》、《唐诗三百首》、《十万个为什么》、《水浒传》······每读一本书,我都有不同的收获。读《三字经》使我懂得了人的礼貌谦让是不分年龄的,因为“融三岁,能让梨”;读《唐诗三百首》,是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友情比三千尺的桃花潭水还要深······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中的唐僧善良、有爱心,他在灯下为孙悟空缝制衣服的情节最让我感动,但他又有点啰嗦,不问青红皂白就念紧箍咒,这一点我不喜欢。孙悟空有勇有谋,本领高强,但他却不恃才放旷,白骨精三次幻化成不同的人,都被火眼金睛的孙悟空识破,他不顾八戒和沙僧的反对,强忍着头疼打死了白骨精,最后却被肉眼凡胎的师父赶走了,我都替孙悟空感到委屈呢!但孙悟空却不计较这些,在师父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师父身边。观音菩萨说孙悟空是个“泼猴”,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正是因为“泼”,孙悟空的形象才更可爱。八戒有点贪吃,别说,还真有点像姥爷家的那头小肥猪,吃嘛嘛香!沙和尚忠厚老实,本领一般,但做事靠谱,师徒四人的行李交给他最合适了。
孙悟空虽然本领高强,但在降妖除魔的过程中也离不开八戒、沙僧的帮助,在他迷茫彷徨时也离不开师父的指点迷津,就像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离不开朋友的帮助,更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关心和爱护!
鲁迅先生居然有文集叫做《风弹琵琶,凋零了半城烟沙》?《此去经年,谁许我一纸繁华》居然是胡适的文集?大师的文学作品名被改的像“言情小说”引发众人热议。的确,鲁迅先生除了用其犀利的笔锋和独到的见解来抨击社会上的一些荒谬守旧的现象以外,也有“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的`柔情与感慨,但这绝不是无病***的软弱。现代社会把这样的标签强贴到了一代大师的头上,这样真的好吗?
我以为传承文化经典应该“原汁原味”。文化之所以要传承是因为它经典,文化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装载了文学大师的思想结晶以及他们对于时代深刻的理解与感悟。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标题往往都是其精华所在,是作者经过思考才慎重选取的,他们可能还会多次修改。如简奥斯汀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开始命名为《最初的印象》,后来才修改,可见标题对于作者来说是有讲究的。在我们肆意篡改标题时,我们其实也在不经意中改变了它的文学性以及其经典之处。修改标题在错误的引导我们走向传承不正统的经典的道路。我认为经典的传承宁少需精,万不可求多而泛。
与此同时,传承文化应是出于本愿的一种自主的行为。博尔赫斯曾言:“在人类使用的各种工具中,最令人惊叹的就是书籍。其他的工具都是人身体的延伸,但书籍是记忆和思想的延伸。”既然书籍是一种“工具”,那么我们使用它的时候只有真正有兴趣去深入了解,才能够使用自如。如果在阅读书籍时常带着一种痛苦的心绪,难免会心浮气躁,无法静下心来潜心就学。在科技日臻完善的今天,人们很容易被网上的一些花边新闻和令人眼花缭乱的电视剧吸引,在这样一个大时代背景下,人们如果没有主动想要去学习的想法,人心浮躁,还想拥有古人的满腹经纶,学富五车恐怕是有点困难了。所谓“宁静而致远”。如果无法宁静,还怎么能够深入研读,选择其精华用于自我陶冶,提高品格性情呢?所以我想我们不应该追求汗牛充栋,而应追求韦编三绝,至四更而不倦的精神。
此外,我们还应该避免“假传承”。有一些人为了在当今社会显示其文化素养超脱常人往往喜欢捧着书本装样子,其实只是泛泛而览并未汲取到多少精华和养分,这样是不可取的。既然想要阅读经典,就应该要传承大师独特有力之处,兴许其文字笑里藏刀的隐晦,或者其跨时代的文学历史意义。捧着书而不去阅读就像一个穷人坐到精美丰盛的一桌食物前连筷子都不屑于动一般。最后穷人只有饿死或者随意捡拾些残羹冷炙来勉强充饥。这样无谓的折磨是毫无意义且不必要的。
马尔克斯说过:“一旦人们到了只顾自己乘头等车厢,却用火车厢装运书籍的那一天,就是人类的末日。”现代的人们有许多正在一步步将自己推送至深渊而不自知。只有我们拿起知识的武器,传承祖辈们的思想精髓与文化经典才能够武装自己,使自己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仍有一个清静的小角落没有人侵入,保持着内心的本真,纯洁,使自己更加睿智。
暑假期间,我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彩乌鸦系列图书,有《小幽灵》、《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小鬼儿》、《出走的泰奥》、《跑猪噜噜》等,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火鞋与风鞋》,它的作者是德国的乌尔苏娜﹒韦尔芙尔。
主人公迪姆的爸爸是个鞋匠,家里很贫穷,爸爸妈妈不能给他想要的东西,所以他感到特别的不幸福。并且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他和同学们玩的时候很不自信。因为这些原因,迪姆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他感到自卑不快乐,虽然爸爸妈妈都很爱他。后来,在迪姆生日那天,他的爸爸妈妈送他一双鞋子,并对他说要带他去“漫游”,迪姆高兴极了。爸爸还给迪姆起了新的名字“火鞋迪姆”,爸爸也有了新的名字“风鞋”,爸爸和迪姆终于告别妈妈,穿上新鞋,背上行囊,出发了……
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迪姆兴奋、好奇、快乐,当然在漫游的过程中他也遇到了很多困难,每次“风鞋”老爸都用讲故事的方法帮他解决困难,开导他。像第一次在野外睡觉历险,迪姆吓得睡不着,风鞋老爸就问了他一亿头狮子的勇气;过小桥时,迪姆没有勇气,可爸爸不管他,自己走得老远。迪姆只好靠自己了,虽然掉进了小溪,但他终于成功的过去了,后来爸爸给他讲了一条老鱼的故事;迪姆还害怕黑暗,爸爸就给他讲了一个关于黑夜的故事《星星兔》;上街去玩的时候,别人又叫他“不知哪里来的小胖子”,他又伤心透顶,爸爸给他讲了《伤心的小黑羊》……开始的时候,迪姆听不进去,他还是伤心,想减肥,想……后来迪姆慢慢领悟到了这些,他鼓起勇气,克服了一些困难,并且来到了孩子们中间,他的友好打动了人,当他离开时,他已经高兴地接受了“流浪肥肉丸”的新绰号,还玩胖瘦的颠倒文字游戏,还跟可怕的母牛阿尔玛较过劲,呈现了自己勇敢的一面。又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漫游,迪姆领悟到的东西越来越多。漫游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迪姆和他的爸爸回到了温暖的家。迪姆还是那个又矮又胖的迪姆,但他不再自卑,不再想要这要那了,他成了乐观自信的“火鞋迪姆”了。
看完这本书,我喜欢上了迪姆,他既勇敢又快乐。我也喜欢上了迪姆的爸爸和妈妈,他们真了不起。我们每个孩子都和迪姆一样,各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们都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家,和爸爸妈妈幸福地生活。当然了,我也希望以后爸爸妈妈指出我的缺点的时候,能像风鞋老爸那样,而不是生气了就大声的批评我,甚至有时候还打我的屁股。
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想到了自己的一些缺点。比如我也害怕黑暗,晚上起来上厕所时还要妈妈去帮着开灯;有的时候,我还会因为得不到某样想要的东西哭鼻子;练吉他的时候,如果遇到比较难的曲子,我就不想练了……读了《风鞋与火鞋》,我明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勇敢自信,努力地去克服困难,才能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我要做一个自信、勇敢、乐观的孩子,因为这样的孩子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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