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铃子有着一双水灵灵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细嫩的好似吹弹可破的坡肤。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粉红的嘴唇,小巧的鼻子,而且长得比我高。
小铃子十分照顾我。小时候上幼儿园时,我们班有一个大魔头,他在我们班上最高,也最大,起码比我高出一个头,而且还总是欺负我们这些在他眼下她像弱小不堪的蚂蚁,唯不敢欺负小铃子,因为小铃子是在女生中最高的,还是班长。
这天,大魔头又开始欺负我们了,他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而我却混然不知,他一把拿起我的画,嘶,嘶几声,我刚画好的作品补他给碎尸万断了,我一阵怒气涌上头来:你为什么撕我的画?好玩。那个男生是这样说的。我一听这话伤心了,哇,哇大哭了起来,哭得很大声,小铃子听见了怒气冲冲地对大魔头说:我不准你欺负我的朋友!大魔头一听对方势气比自己强,便灰溜溜地回到了座位上,小铃子见他回去了,便对我说:别哭了!再画一幅吧!他就爱欺负人,上课后我告诉杜老师去,喏!给。小铃子递给了我一颗糖,我见了糖立即眉开眼笑:谢谢,小铃子。你看,她多会照顾同学啊!
小铃子还很大方。在幼儿园,以前睡完午觉后都有糕点吃,作为一个超级爱吃的人,我天天就盼着这个时间,这天是橘子与七克力蛋糕,蛋糕里有小糖果,看成着都另人垂涎欲滴了,我吃了一口,那七克力甜甜的味道环绕在我的舌尖,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说:好想再吃一个啊!小铃子听了,二话不说就给了我二分之一的蛋糕。谢谢。其实小铃子也很喜欢吃蛋糕的,但她很大方,只要别人想要什么,她都会尽力完成的。
小铃子,那个大方的她,十分照顾我的她。
他戴着一副眼镜,个子与我一般高,头发乌黑,有一身强壮的肌肉。他是一位活泼潇洒的一位学生他也是我的知心好友。他成绩在全校是前五名,班上也是第一名,我成绩自然没有他好。
还记得第一次我看见他就有一种感觉——我将会和他成为朋友。从四年级到初一,我和他总是在一起,渐渐的,我们成为了知己,我们有开心的一起分享,又不开心的互相倾诉。我们也有许多不和的地方,但是,我们总能从不和中走出来。
我也结识了许多好朋友,但和他来比,就差远了。我的心情他能理解,我感到非常幸福。理解是一种幸福。
还记得那一次,我们在第二节课下后,在运动场上做操,排队下去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老师,手里托着许多东西,那是他们班学生默写的单词,我们走时带起的风吹落了那一叠纸,许多小纸张散落在地上,只见那位老师边抱怨边弯下腰一张张地捡,他在我身后,人太多了,我只好随着人流下楼,再下楼梯的一刹那,他不见了,但隐隐约约看见他在地上帮忙捡东西,后来在操场上,我问他:“你刚才在干嘛?”“我刚刚在帮忙捡东西。”他一脸红的说。“你知道刚才如果你没站稳的话,很有可能被后面的的人踩伤的!”我带有责怪的意思。“如果我不帮忙,那个老师就会摔倒,他们班全班学生的默写成果将会毁于一旦的!”他说。是啊!他是我的知己,也是我的榜样。作为他的朋友,也应该这样。我们之间有许多说不出来的感受。
我们俩形影不离,没事小打小闹,我们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但这不是开始。
还记得那一次我们拳脚相对,至今想来,我也很愧疚。从办公室回来的.我刚挨到老师的批评,心中难免有些气愤。回来坐在座位上,他过来无意的把我心爱的笔给碰掉了,摔坏了,我气愤地说:“你是故意的吧!”“我不小心弄掉的。”他解释说。我说:“就是你故意的!”我把在办公室里受的气都撒在他头上。就这样,我们一下午都没有说话。
第二天一早,我想通了,渐渐的有些歉意。我准备向他道歉。见面了,我看着他,说了句“对不起”。他若无其事的,用手碰碰我的头,说:“没发烧啊!”“你才有病呢!”我和他你追我赶起来。
我知道,他已经原谅我了。
他就是我的知己——汤鑫。
我的同学周丹,有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天天都绑着一个马尾辫,走路的时候,她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她的眼睛大大的,眼睫毛长长的,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眨一眨的,就像那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她是班级里的“图书管理员”。
自从老师交给她这项任务之后,她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再与我们嘻嘻哈哈,而是每天都认真仔细地“打理”着图书角,是个称职的小管理员。记得有一天,班里很多同学都没有带课外书,闹“书荒”了,纷纷向她借阅。我的好朋友肖怡千选中一本心爱的书找到周丹,说:“周丹,我要借这本。”王杰妮二话没说,拿出登记簿,一丝不苟地写上:肖怡千,借了一本《巨人国》。
肖怡千等周丹登记完,便欢天喜地地抱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周丹刚准备出去玩,江正杰跑过来,说要借一本《三国演义》。周丹并没有因此感到厌烦,反而朝他笑笑,一边接过书一边拿起笔认真地登记起来。几个玩伴在教室外见周丹好久还没有出去,又纷纷跑回来喊:“喂!周丹,别登记了,我们还玩不玩啊?”“就是,下课就这么点时间,快点!”江正杰见她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埋怨”起来,说:“算啦!算啦!周丹,你先去玩吧,我下回再借。”周丹摆摆手说:“没事,没事,别听她们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那我这个管理员不就没用了吗?再说,老师让我当她的小助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说完,又埋头记录起来。
写好后,她正要离开,不经意瞥见图书角的书倒了,便又快步向前,把书扶正,并摆放整齐,确认没事后,才放心地离去。别看周丹平时和同学一起嬉戏、打闹,没有一点“正经”样。可是老师交给她的任务,却能做得近乎完美。这是一般同学很难做到的,而她对职务的认真负责,也让我对她刮目相看。交这样的朋友,真好!
我是一名中学生,我们班有很多同学,和我关系很好的就有几位。我们几个经常在一起玩,闹起来那简只就是几个“活宝”。
李昶——绰号“毛栗子”,是一个非常阳光的毛头小伙子,整个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我们曾经是同桌,他喜欢整天咧着嘴笑,性格十分开朗。一次我们扫地,因为他为了和我们几个一起走,所以帮我们这一组扫地,但一开始他不好好扫在那玩,所以老师上楼来检查时看见他在玩,就训了他一顿。我俏俏地对老师说:“报告老师:李昶是帮我们扫地的。”老师听了说:“嗷,我错怪他了!”这时李昶说道:“老师我本来就是冤枉的!”还有一次他上黑板默写词语,结果身为语文课代表的他错的不堪入目,错一个词语被罚写十遍,整整要写完一个练习簿啊!身为男子汉的.他竟没有承受住打击——哭了。可是,刚一下课,他又变成笑嘻嘻的了。我对他说:“毛栗子,你死的好惨啊!”他听了使劲地点了点头。
李佳亮是我现在的同桌,人送绰号“上好佳”,李昶最爱喊他“上好佳食品,加量不加价”。他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他虽然是个男子汉,但十分像一个女的,连声音也像,甚至还有人叫他“大妹子”。他也十分贪玩。有一次我、李昶和他一起去捕蝴蝶,我们在一个大院里捉,因为那儿的蝴蝶多,而且十分好捕。我找来一个破菜罩,用来捉蝴蝶,蝴蝶一个个地落在我的手上。他看得心里痒痒的,就向我要菜罩在那捕,他捕的方法十分奇特,他把菜罩当飞盘扔过去,想把蝴蝶给罩住,但连一只蝴蝶也没有捉到。我见了站在树阴里对他喊到:“佳亮,跑过去罩,像你那样是不行的!”他听了便换了方法,很快罩住了两只,他高兴地直蹦,然后把蝴蝶夹进了自己的书里,做成了蝴蝶标本。
李成虎是我们班的政治课代表,十分爱玩,也很喜爱做手工,我们也曾经是同桌。说起他爱做手工,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因为无论在何时他都做,有一次上英语课时,他突然拿出纸在那做起了手工,而且他离老师的讲台很近,真是胆大包天。他除了爱做手工、爱玩外,他还十分的倔强,一次老师让我们讨论一个问题,我们俩的答案不一样,我给他讲道理,他说:“不对,我问问同学和老师。”他问了一圈人,他们的答案和我一样。我问道:“谁的对了?”他说:“我的,你的错了。”他就是不改,真是个倔强家伙!……
这就是我的同学们,大家各有各的长处,各有各的缺点,我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一起成长。
转眼间,我已经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学习了一个月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在我的记忆里也渐渐转为熟悉的脸了。
我上学的第一天的同桌——薛嘉源,他是一个开朗、快活、脸色红润、身体结实的矮胖子,挺着个很高的大肚子,最喜欢的消遣非属大吃大喝不可。他那一脸隆起的肥肉中,生着一双小眼睛,活像面团团被调皮的孩子嵌上了两个小煤球。他有只短而粗的鼻子,鼻孔微微向上掀着,有点挑衅调皮的味道。他最大的特点是耳朵,那两只奇怪的招风耳,如遇风沙,准能用它将眼睛遮蔽起来。他的身体很壮实,一双小胳膊胖得又白又结实,像小棒槌似的,他常举起小拳头,做出拳击的姿势。还有一双短短胖胖的大腿,穿着肥大的裤子,活像两个直立的圆枕头。
他喜欢在人面前装酷;有时还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真逗人,因此在我们班总能听到因他而传出的“绯闻”。
记得有一次,是英语课,唐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讲课。这时,不知是谁小声地告诉我和我旁边的同学一个“爆炸性新闻”——薛嘉源在看他肚皮。我不相信,朝教室一角望去:只见他把衣服掀起,露出他那圆鼓鼓、胖乎乎的一团“大肥肉”,正在用疑惑的眼神望着他的肚皮,手还时不时地拨弄着什么。看着他那狼狈样,我不禁笑出了声。其他周围的同学也被他那搞笑滑稽的动作弄得笑死了,而他却浑然不知……哎!这个大傻瓜!
记得还有一次,上劳动技术课,这次作的手工是用易拉罐作画。由于他忘带劳技课上所有的工具,在我们制作时便无聊透顶,于是,他只好又装出他那又好气又好笑的`动作,一副无赖的样子,嘴里念叨着:“嗯……求求你了啦,把剪刀和易拉罐借我玩一会儿嘛?”“不行,我还要完成作业呢!上次你都把我两个易拉罐弄坏了,这次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呜……求求你嘛,就最后一次啦,我这次决不会弄坏,我真得很没劲耶!”我还是不相信他,因为前两次他都这样保证过,但事实呢……!我狠了狠心,回答他两个冰冷的字“没门!”他一副痛苦又失望的样子,说:“王雨婷,你怎么能这么无情呢!……”我被他的样子真得逗笑了。
这就是他,一个活泼、开朗、调皮、聪明但又总惹老师生气的胖乎乎的小家伙。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她叫韩若垠。她是一个顽皮、聪明、可爱的小女孩。她的成绩很好,每次都能进前五名。她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长头发、翘翘的鼻子,一个薄嘴唇。她,是个娇娇女,喜欢玩毛绒玩具。
我们几乎每天都形影不离:一起回家、一起玩耍、一起聊天……
她是那么、可爱、顽皮。
有一天,我去“小状元”买了一支漂亮的钢笔,到了学校,她一看见,就问我要:“有没有给我买呀??”“你没有说要的啊!”我不屑的说道。她气哼哼的回到了座位。第三节课一上,老师让我们写写字书,我翻了翻笔袋,“咦?我的笔呢?我下课就是放在笔袋的呀!”我都快把笔袋给翻烂了,都没有找到。没办法,只好现借同学的了。
下课了,我去找韩若垠玩,正好她不在,我看了看她的笔袋,奇怪的事发生了:我的钢笔在她的笔袋里。赶得好不如赶得巧,韩若垠回来了,我便开始“审问”她。原来她只是跟我赌气。我很生气,大声吼道:“我把你当做最知心的\'朋友,可是你是怎么做得??”说完就含泪跑了出去。放学回到家后,我发现我的笔袋里有一张纸条:郭沛欣,对不起,我只是跟你赌气,真的没有别的,我知道你把我当朋友,但是我也一样啊,你也是我一直以来最好的朋友,这支笔迟早是要还给你的,就在你的笔袋里。我立刻看了我的笔袋,真的在。这天,我真的哭了,不是委屈,而是伤心,自责……
第二天,我真的给韩若垠买了一支和我一模一样的钢笔……
他活泼好动不受拘束,他歌声嘹亮想唱就唱,他上课活跃积极举手……他就是我的一位新同学——唐哲鑫。
记得入学教育学唱校歌时,六年级的所有同学都集合在开着空调的多功能厅里,由于正襟危坐的时间长了一点,总让人感觉懒洋洋的,浑身不舒服。他更是有点受不了,不是趴在桌子上,就是这里动动,那里碰碰,可一听到老师要教我们校歌时,他的身子立刻像松树一般挺直了起来,眼睛里焕发出青春的光彩。老师先让我们倾听一遍,当优美动听带有自豪感的校歌音乐响起时,他也跟着轻轻地哼唱起来。老师说:“唱歌时要带着笑脸,大家看,就像这样,说着老师做了一个嘴角上扬的笑脸。”同学们都会心地笑了起来,他也咧开嘴笑起来。在一张张笑脸中,数他笑得最开心最灿烂呢。
音乐老师带着我们唱了几遍,只听见所有的声音中有一个声音最响,最尖,那就是他发出来的。“大家唱了几遍后觉得哪部分最难?”老师问。一只只小手像雨后春笋般举了起来。有的说“最后‘我么书写光荣’的音太长太高了,唱不上去。”有的说“最前后的音很容易跑调。”还有的说“‘叱诧风云,驰骋纵横’很难唱。”话音刚落,唐哲鑫便把手举起来。老师要他提问,可出人意料的是他并不提问,而是回答前一位同学的问题。所有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在身上,但他旁若无人,镇静自若地说:“唱这句话时要非常自豪,只有心中以徐教院附中为骄傲,才能唱出这句话的自豪感。”他滔滔不绝地回答了那个问题,声音响亮,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热烈鼓掌。
他很喜欢唱歌,我们学唱的这首校歌看来是他喜欢的类型。你瞧,他在回班级的路上还在小声的哼唱呢!他唱了一遍又一遍,回到教室里,张老师让我们再练习一下,也是他给我们起得头。
唐哲鑫就是这样一位活泼好动、热爱唱歌的新同学。当然了,我们班还有很多优秀的同学,在我眼里,这真是一个藏龙卧虎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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