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初三滋味为题的作文(初三的滋味满分作文)

以初三滋味为题的作文(初三的滋味满分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1-11 10:28:57
以初三滋味为题的作文(初三的滋味满分作文)

以初三滋味为题的作文【一】

我国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单说孔门之学,是重视言必行,行必果,知行合一的,是朴实而温暖的,不仅可读性强,政治、里皆尽可用。其它,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等等,当然,我国封建社会女子能有机会的很少

如今,大多数已经把读书作为生活方式和生命的要素,读书已成为大多数女人获取知识,增长见识和才干,拓宽就业渠道的一种途径,有的女人注重读些有思想深度、有哲理的书,使自己提高了人生境界,在工作和生活中勤于思考、庄重大方、充满自信、勇于决断,这样的女人本身就如一本哲学书。有的女人喜欢钻研专业书籍,使之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竞争能力力,使自己有为有位,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本实用精典的专业指导书籍,一本值得研究的好书。喜欢浏览杂志的女人悠闲、恬然,如微型小说般隽永秀丽。有的女人,喜欢读唐诗宋词、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陶冶了情操、练就了平和淡泊的人生态度,她们本身就如一本诗集,红袖添香,细腻雅致,清新可人。有的女人喜欢读小说,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渲泻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与书中的人物内心世界零距离碰撞,感悟生命的回归,使得到升华,释放心灵的压抑,追求生命的美好与向往,这样的女人,如一本荡气回肠令人深思的小说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的女人如雨雾中迟疑着、久久不肯绽放的玫瑰,似烟如梦,富有诗情画意。读书的女人灵秀如清晨的朝露一颗,纯净而晶莹,天天读书的女人如夜空的星星,明亮中又多了一份难得的深邃。读书的女人的日子如书页缓缓翻过,雨打窗纱,清风明月,岁岁年年如一日呵,在绚烂之极后炼出处变不惊的恬淡。读书的女人都是用一颗虔诚、豁达的心去读书,汲取书籍中的营养和精华。古人云:读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坚韧,变得成熟。读书的女人有书的气质和永恒,读书的女人读书时就给自己的心灵不断地做着体操,天长日久女人满身的书卷气就如书一样使人想读、可读、耐读。

以初三滋味为题的作文【二】

我们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的结晶,我们的人生中少不了的便是母亲。

母亲,是在你幼时摔倒扶起你的人,也是在稍大时摔倒鼓励你自己站起来的人;母亲,是幼时牵着你的手不让你受伤的人,也是在学走路时毅然放开你的手的人;母亲,是幼时会帮你打理一切的人,也是在你懵懂时交给你一把房门钥匙的人。

幼年时,仿佛世界每个角落都飘满了母亲凝重、担忧的叮嘱,仿佛与母亲连在一起时,世界才是安全的。

什么时候开始,不是母亲松开你的手,而是你在挣脱,甚至狠心打红了那紧握你的温暖的双手,打红了她的手,她的眼眶也红了。

那时的你有发现吗?

你也肯定看不到,在你头也不回离去时,她紧握的手,背在身后,担忧的看着你负气的身影,却始终没有再去牵回你的手。

她或许,紧咬着唇,眼里充满隐忍,还有……孩子般的——

委屈。

你眼中的母亲,肯定是在黑暗的屋前率先去开灯,让安心充满整个屋子,让你的恐惧的情绪平复;肯定是在你受委屈时耐心安慰你,甚至与欺负你的人据理力争的人;肯定是在你尖叫之前扔掉菜里的虫,看似很勇敢的样子;肯定是为你缝扣子时不小心被针扎了也不甚在意的人;肯定是在你遭受困难时,走在你前面为你担起一片天的人。

那时的你会不会认为像母亲这样的女人,仿佛一个女战士,所向披靡,仿佛无所不能,无所不成,甚至,超过你伟岸的父亲?

可是你知道吗,母亲也曾是个十多岁的花季少女。

她也怕黑,是那个或许宁愿蜷缩在角落里也不愿走出房门的女孩;她也怕生,是一个有些避世的女孩;她也怕软乎乎的虫儿,看到虫也会尖叫的女孩;她也怕疼,是个被针扎了也会哭泣的女孩;她也孩子气,是个受委屈了也会撒娇寻求安慰的女孩;她也怕困难,在挫折前会沮丧会害怕的女孩……

是什么样的力量把这样的女孩变成了母亲这样伟大勇敢的女人?都是因为你呀!

不要忘了她也曾是个脆弱的女孩呀!

以初三滋味为题的作文【三】

周一对每个单位来说,都是较为重要的,今天单位后勤的女同胞几乎全聚合在了图书室,聊上周本单位病故的同事,只因心梗,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第二天就和大家永别了。同时今天又有县政府办的一年青干部,也因心梗,三十五岁永远的离开了人世。大家谈论的话题就是怎样活着?

我想到命运这个词,只是悟性尚未到达一定的境界,还理不出其中的奥妙。感性的认为,道法自然是不会犯错的。

人要认命。人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非常渺小的.万物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物种,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自然的法则,谁也无法更改,唯有顺从,适应,才是智者。

何为命?命字的写法,巧妙地告诉我们一点内容:人为了一口饭吃,经历了很多曲折坎坷不平,才能找到一个支撑,这个寻找支撑的过程,所经历的一切所拥有的一切,这期间的五彩缤纷,就呈现出各自的不同,这不同就是迥异的命。有的人,她生来就命如桃花,绚烂无比,多数人,都不是大富大贵的命。命,是脚踏实地,立足现实,苦苦抗争战胜自我的过程,这就是个人的命。因为现实又时真的很残酷,有很多不是自己的能力所能操纵的。这命有时给人的是一种沉重苦涩之感。甚至是一份沉重和庄重。但是上苍他也在启迪人们,凡事都有两面性,立足大地太沉重了,不妨抬头看看地以外的世界:上边还有天,天上的白云如此的飘逸,安闲,轻松和自在,当命太悲苦的时候,还有运气在不断的变化,它会把你带到一个别样的世界,那就学着和白云一起奔跑,安闲的自在的轻松的自由的和云散漫在一起,抛开一切沉重的时候,人就有了飘飘欲仙是资历。

我忽然有了茅塞顿开之感,是啊,人不能太物质了,物质的东西给人的是沉重,是窒息是压力,根本产生不了所谓的动力,人还是多拥有些精神成面的东西,人的内在才真正能够做到安闲自在舒服和惬意。

命运两个字给我足够的启示,让我明白:身为女人,强大不是你的代名词,女人应该是精致的,所以精致的女人,就该努力精致的生活。

以初三滋味为题的作文【四】

《书香女人》里写到了很多女人,每一个符号后面的女人,都是这本书里的插曲,都是那些符号的人生,每一个人生都是一个言情故事,而我们,是故事里的主角。言情是要一辈子的,爱情、亲情、友情,情是毒药,我们却甘之如饴,正如陈慧琳在《记事本》中唱的,“幸福快乐是什么,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女人的感性和诗意,一生都在为情缠绵。最喜欢书中爱做梦的小也,和我一样,从小就有当公主的梦想,现实是灰色的,梦想是彩色的,小也做到了在灰色的现实中涂抹上彩色的翅膀,即便被现实榨干,也要将梦想安放在现实的怀抱,让自己活出公主的精彩。另一个叫小冉的姑娘,从零基础打拼出拥有值得骄傲的资本和底气,做一个懂得珍惜的女人,延长了青春的长度,更拓展了生命的深度。书中也枚举了另一种女人的青春,生命的重量在挥霍中一点点瓦解,最终轻如鸿毛。回望一下,小也和小冉都是设计师,一个是服装设计师,一个是网站设计师,我想,她们设计的不仅是自己的专业和梦想,设计的更是自己的人生。

而我将公主梦安放在心里,就像老牛反刍一样,时不时咀嚼一下,回味余温。羊角辫在淘气的年代,向往蝴蝶结,向往花裙子,偷偷穿着花裙在乍暖还寒的日子旋转出仙女的姿态……那个年代连背景都是青春剧的模板,五分钱的冰棒嚼出了哈根达斯也企及不了的幸福。我的落笔处,标点不是符号,那是记忆的片段从远处赶来,在宣纸上留下脚印。

一本好书,必然拥有一个正能量的灵魂,《书香女人》做到了,从凌霄花到红玫瑰,从家庭主妇到熟女,从灰姑娘到优雅女王,郝教练把女人写成一本值得永远阅读的女人书。

而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本书,有人用雨后彩虹做前言,有人用柴米油盐做目录,有人在书里抱怨,有人在书里迷惘……无论作者是谁,无论读者是谁,写完这篇,都该续杯了。

以初三滋味为题的作文【五】

你可以做全职太太,但,有时间一定要出去玩玩,要有角色的改变,要学会轻松的生活。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梁凤仪,在回答城市快报记者时说的。这种生活是每一位女人都想要的,但,能有几个放得下?我就是那其中的一个!瞻前顾后总是怕离开我,人家过不了!

其实,地球没谁都照转不误!

晚上在饭店,我看着书,外甥女无比羡慕的说:“哎呀,真是羡慕你啊!如果我再找男人的话,我也找一个会做饭的,看着你就眼馋!”

女儿接过姑爷递给她的炸烧饼,冲着她姨姐眨么眨么眼,她姨姐马上把脸扭一边说:“哎呦,放电啊,我本来就眼疼,你别灼我眼!”

按刚结婚的小夫妻来说,我女儿目前是够幸福的!昨天姑爷给女儿炸的鱼丸,就已经让我们羡慕不已了!我也拿牙签戳了一个鱼丸,粘了一下孜然,往嘴里一放说:“哎呀,咱也快粘粘小女人的幸福吧!”

今天姑爷又给老婆炸的烧饼,还是偏开炸的,里面夹的麻将,白糖和圆生菜,跟汉堡包赛的,哎呀,馋得我和她姨姐直流口水!

看着女儿美美的吃着,我说:“羡慕啊,幸福的小女人!”

外甥女馋的哈喇子差点流出来说:“唉!你们幸福也不至于非得在我们面前显呗吧?我受刺激啦!不行,我也得赶紧找一个会做饭的男人去!”

我故意吸溜一下口水,接茬儿说:“都找会做饭的男人,那男人也想找会做饭的女人咋办?谁家男人找了咱这样的女人,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其实别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要知足。如果不知足,即使找到一个会做饭的人,而且做的还非常非常的可口,他也不会感到幸福。幸福是比出来的,多看看那些不幸福的人,再看看自己,找到一位会做饭的人,即使穷点,吃的是粗茶淡饭,活得也快乐。

幸福的小女人,你要知足哦,别到手的幸福,再自己毁坏掉。

我祝女儿永远幸福……

以初三滋味为题的作文【六】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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