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在双龙山山脚下的旁边,那儿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值得观赏的风景区。
双龙山的水库五光十色,瑰丽无比:淡红的、土黄的、湖蓝的、翠绿的。所有的颜色相互交错着,变成了像彩虹一样的颜色: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种艳丽的颜色在水面上闪闪发光,像钻石一样。
水库的旁边有很多电线,但是,那不是普通的电线。电线立在岸上,像个变形金刚。“变形金刚”上,还有一些电线。那个电线,把“变形金刚”装饰了“戴眼镜的变形金刚”,真是太酷了!
在双龙山前,有一条小河,岸上有一群鸭子。我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鸭子们就陆续地下了河。伯伯家养了各种各样的牛蛙。一个帐蓬里就大约有一万多只牛蛙。它们有的在水里快活地游泳;有的踩在别的牛蛙身上跳;有的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牛蛙,嘴里在吐泡泡。各种各样的牛蛙多得数不清。
老家边上长着茂密的树。碧绿的枝连成一片,就像叶的海洋,我们在里面游荡,好像迷路了一样。
我们又看见了一棵枫丹树,我品尝到了酸甜可口的枫丹。田野上有一堆稻草像门一样,躺在上面很软,很舒适。
双龙山物产丰富,风景优美。寒假的时候,我也要去那儿游玩。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小鸟在前面带路,风儿吹向我们,我像快乐的小鸟,来到校园里,来到知识的海洋;鲜艳的红领巾,美丽的衣裳,跳呀跳呀跳呀,亲爱的爸爸妈妈请和我一起,一起来观赏我们的书香校园随着这轻快的节奏,我和爸爸妈妈走进了校园。
刚进校园,只要头微微一侧便可以看见一尊塑像——一本打开的书,书上雕刻这些和四个大大的英语单词CHARITYENTHUSIASMSUCCESSLUNN CVATION。这几个英语单词的含义是爱心,热情,成功,创新。校园大道的两旁都栽了树。路旁的花园里有一尊塑像——一尊孟母三迁像,这尊塑像告诉我们:孟母为了让孟子长大成人,搬了三次家。父母为了我们的成长,着实付出了很多很多
往前直走一小段路后,你就可以看见一位老者捧着一本书在向一位小孩请教,塑像的名字是不耻下问。面对着它,我面有愧色。古人尚且能够不耻下问,我们又怎能不这样做呢?学习需要不耻下问,而不是要顾及颜面不懂装懂。在这两尊塑像的后面是一幢教师办公室。沿着校园大道北拐,就可以看全市独一无二的香樟大道。这条香樟大道贯穿南北200米,共有74棵枝繁叶茂的樟树排列于两侧。东侧是几幢教学楼,西侧是我校的文化长廊。文化长廊上不仅挂有古今中外的名人名言,还有我们学校老师的一些发自内心的关于教育方面的感慨。文化长廊的尽头,紧挨着篮球操场,食堂,浴室、仓库等。在香樟大道的两侧安放了一些石凳。夜幕降临的时候,文化长廊围墙上的镁光灯把校园装扮得更加美丽了。
瞧!这就是我们的校园,一个充满问心充满温暖充满爱心的第二个家!我们拥有这样的书香校园,难道还不应该发奋学习争取用最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一关心我们的人吗?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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