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是每个人都去经历的,酸甜苦辣,多滋多味。细细品味,哦,原来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成长是一种快乐。
羽翼渐丰的雏鹰,带着对广阔苍穹的向往,努力地使出全身的力量—成功了,它一展幼嫩的双翼自由自在的在飞翔,刚出生的小牛犊不愿跪在柔软的草地上,带着对于母亲起奔跑的渴望,努力地,使出全身的力量—成功了,它稳稳地直起小小的身子,一口奶气的“哞”是向世界宣告:我长大了!飞翔时的幼鹰的快乐,腾跃是牛犊的成长。于是,我说:“成长是一种快乐。”
我从呱呱落地到咿呀学语,成长始终伴我左右,会奶声奶气喊妈妈时,温馨的熊蓉荡漾在妈妈的脸颊,会自己穿衣服了,妈妈舒心说一声:“乖孩子,长大了!”直到自己捧着厚字典查阅不认识的字,直到笨手笨脚地把咸得不可入口的土豆端上饭桌,我都能从妈妈口中所见:乖宝贝,长大了!我长大了,能让日夜操劳的妈妈开心的笑了。妈妈的微笑是她的快乐。于是,我说:“成长是一种快乐。”
自小看到别人摘花就心疼,天真的理论是花会疼,自小都不明白天上为什么会掉小雨点,鱼儿为什么在水里不被淹死……自小都爱揣摩世界上的一切,满脑子充满稀奇古怪的问号,当我自己从书中该得到这些知识时,当我用自己日渐理智的思维便是成长。于是,我说:“成长是一种快乐。”
立秋也过,夕下的斜阳携着红晕,仿佛是一种回归。我又成长了一天,又编了一天的故事,时间沉浸在快乐里。在这个过程中,由天真到成熟,由依靠到独立,成长路漫漫,品尝着它给予我的快乐。
这也是一种兴趣我妈常说我怪,这个年代同我一辈的学生,已经很少会常去图书馆了,对读书这是也永远不会意兴阑珊。在这方面,我是不谦虚的,甚至有些骄傲。借阅与阅读,是我的一大兴趣爱好。
兴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业余生活的佐料。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已是认真地投入了进去,并且得到了回报。叶林凤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这一语点破我的心境,人的写作境界往往来源于他阅读的层次和自身的感触。但这又和借阅有何关系呢?
借阅成为我乐于做的事的原因,主要是其范围之广。书店的书多也多不过图书馆。而在图书馆中,旧书新书,皆陈列的有条不絮。凡是真正爱书的人,都会喜爱在树丛中走来走去的氛围,古今中外,都是知识,而这知识你又可随意翻阅,多么好的体验!最后一点,就是在图书馆找到了自己想在书店买而错过的书,好像瞬间拥有了幼童的欢兴鼓舞,比在商场减价时还要高兴。
说句题外话,借阅还是一种心理作用。我带回家的书,都会尽自己所能将精华摘录进一本本子里,这大大提高了我的读书效率。相比之下,有些图书,买回家后放在床头,任日累月积的时间加起来也少去翻了,所以说,借阅有时间限制的特性,是很好的。
有读必有所思,有思必有所想。只要认得字的,皆会读书,可是为何文豪只有那些人。区别就在于读书方法四字。每每阅读后,我总会思考,并且对此事充满了兴趣,乐此不疲。从一点看到了一面,从故事情节推敲作者表达的用意。文字是可以偷的,可以复制的。可是思想不行,你窃喜你摘下的句子,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作者知识之树的一颗果实。你没有把书读透,没有结合一切外在材料把作者的思想读进自己的思想,没有“取精华,避糟粕”,这种情况之下的任何人跟我说:我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看来,都是个巨大的笑话。你不仅没有读透,还把时间浪费了,多么愚蠢的作法!
再来说“有想必有所写”。写作是展现读书成果最好的方式,也是对书的尊重与回报。我热爱写作,几乎可以用不能自拔形容。出门可以不带手机,钱包,却万万不能忘记了带笔和纸。周国平曾在《风中的纸屑》中提到: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于是常在灵感涌现时,在大街上写起东西来,虽说尽是些零碎的小句子,可是这个兴趣习惯,一直保存至今。
这些琐碎的记事,有人看来是一种嗜好。可我已任然让它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一大兴趣,一有时间就重复其过程。乐在其中,这便是最伟大的兴趣。
人的情感总是希望有所得,以为拥有的东西越多,自己就会越快乐。所以,这一人之常情就迫使我们沿着追寻获取的路走下去。可是,有一天,我们忽然惊觉:我们的忧郁、无聊、困惑、无奈、一切不快乐,都和我们的要求有关,我们之所以不快乐,是我们渴望拥有的东西太多了,或者,太执着了,不知不觉,我们已经执迷于某个事物上了。
譬如说,你爱上了一个人,而他(她却不爱你,你的世界就微缩在对他(她的感情上了,他(她的一举手、一投足,都能吸引你的注意力,都能成为你快乐和痛苦的源泉。有时候,你明明知道那不是你的,却想去强求,或可能出于盲目自信,或过于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结果不断地努力,却遭来不断的挫折。有的靠缘分,有的靠机遇,有的得需要人们能以看山看水的心情来欣赏,不是自己的不强求,无法得到的就放弃。
懂得放弃才有快乐,背着包袱走路总是很辛苦。
我们在生活中,时刻都在取与舍中选择,我们又总是渴望着取,渴望着占有,常常忽略了舍,忽略了占有的反面--放弃。懂得了放弃的真意,也就理解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妙谛。懂得了放弃的真意,静观万物,与世界一样博大的境界,我们自然会懂得适时地有所放弃,这正是我们获得内心平衡,获得快乐的好方法。
生活有时会逼迫你,不得不交出权力,不得不放走机遇,甚至不得不抛下爱情。你不可能什么都得到,生活中应该学会放弃。放弃会使你显得豁达豪爽。放弃会使你冷静主动,放弃会让你变得更智慧和更有力量。
什么应该放弃?放弃失恋带来的痛楚,放弃屈辱留下的仇恨,放弃心中所有难言的负荷;放弃浪费精力的争吵,放弃没完没了的解释;放弃对权力的角逐,放弃对金钱的贪欲,放弃对名利的争夺……一切源于自私的***,一切恶意的念头,一切固执的观念都应该放弃。
然而,放弃并非易事,需要很大的勇气。面对诸多不可为之事,勇于放弃,是明智的选择。只有毫不犹豫地放弃,才能重新轻松投入新生活,才会有新的发现和转机。
生活中缺少不了放弃。大千世界,取之弃之是相互伴随的,有所弃才有所取。人的一生是放弃和争取的矛盾统一体,潇洒地放弃不必要的名利,执著地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
学会放弃,本身就是一种淘汰,一种选择,淘汰掉自己的弱项,选择自己的强项。放弃不是不思进取,恰到好处的放弃,正是为了更好地进取,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
人生短暂,与浩瀚的历史长河相比,世间一切恩恩怨怨,功名利禄皆为短暂的一瞬,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得意与失意,在人的一生中只是短短的一瞬。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古今多少事,都付谈笑中。
一个老人在行驶的火车上,不小心把刚买的新鞋弄掉了一只,周围的人都为他惋惜。不料那老人立即把第二只鞋从窗口扔了出去,让人大吃一惊。老人解释道:“这一只鞋无论多么昂贵,对我来说也没有用了,如果有谁捡到一双鞋,说不定还能穿呢!”
显然,老人的行为已有了价值判断:与其抱残守缺,不如断然放弃。我们都有过某种重要的东西失去的事,且大都在心理上投下了阴影。究其原因,就是我们并没有调整心态去面对失去,没有从心理上承认失去,总是沉湎于已经不存在的东西。事实上,与其为失去的而懊恼,不如正视现实,换一个角度想问题:也许你失去的,正是他人应该得到的。
普希金在一首诗中写道:“一切都是暂时的,一切都会消逝;让失去的变为可爱。”有时,失去不一定是忧伤,反而会成为一种美丽;失去不一定是损失,反倒是一种奉献。只要我们抱着积极乐观的心态,失去也会变得可爱。
人生箴言:
放弃是一种睿智,它可以放飞心灵,可以还原本性,使你真实地享受人生;放弃是一种选择,没有明智的放弃就没有辉煌的选择。
进退从容,积极乐观,必然会迎来光辉的未来。放弃决不是毫无主见,随波逐流,更不是知难而退,而是一种寻求主动,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每次开学的第一天,我就会迫不及待的问班上的人:你喜欢写作文吗?可回答总是在意料之中:“不喜欢!”我很喜欢写作文,但就是写不好,我一直在锻炼自己,希望有一天能让所有人看到我的文章,并且喜欢我的文章……
从三年级开始,我就参加了小桔灯作文比赛,第一次接触作文,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又有一种紧张的心情。那次的题目是:《小猪流浪记》,是一篇想象作文。我把他编成一个无父无母的可怜小猪,但他的生活渐渐地有了好转,所有动物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我特别希望能拿特等奖,因为奖金是500元钱的现金,可结果一发下来却是——三等奖。妈妈鼓励我说不要放弃,这个成绩对于一个三年级生已经很不错了。我暗暗下决心,没事,还有下次,失败乃成功之母。于是我每天开始写日记,在慢慢的开始练作文。
四年级的时候,我又去参加了小桔灯作文比赛,这次的成绩还算不错——二等奖!至少进步了。
老师也鼓励我说,其实写作很简单,只要用心去写,天天去练,自然会成为一件快乐的事。于是,老师让我参加了学校一年一度的读书节活动,我写的一篇《读书励志,放飞梦想》作文在全校得了二等奖,奖了500元的学费卡。我继续前行。
慢慢的,我把写作当成了一种习惯,每天阅读几篇文章,看看别人的作文好在哪里,改正自己的缺点,因为我牢记:写作是一种快乐!它在帮助你成长,能让你学得更多,更好!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成就了我;我爱好写作,因为它是种快乐。我希望所有人的笔都能在纸上留下清爽的字迹,都能享受这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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