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熟绿又绿,熟了黄又黄;如果咬一口,酸到快掉牙。”这个谜语的是什么水果呢?你猜得到吗?让我来告诉你吧,答案就是柠檬。
柠檬未熟时是绿色,很多人都说,未熟的水果都很酸。柠檬本来就很酸,那么未熟柠檬不就更酸了吗?其实未熟柠檬和成熟的柠檬比起来的话,成熟的柠檬和未熟的柠檬的酸度一样。
当你用小刀切开柠檬那厚厚的皮,就会喷出黄色的柠檬汁,让你还没有吃,先闻到气味就口水直流。柠檬的果肉是嫩白的,每一粒果肉都充满水分,晶莹剔透跟它粗糙的外表完全不一样。如果你轻轻的尝一口,更使你刮目相看,赞叹不绝。
柠檬不但味道酸甜可口,而且作用也非常多。有一种非常好喝的饮料,那就是青桔柠檬茶。去水果店买青桔和柠檬回来,泡好一壶红茶,加入5勺白沙糖,然后再把一个柠檬切成六片放入里面。再把青桔切开加入两颗,用力搅拌,一壶好喝的青桔柠檬茶就做好了。柠檬还有最主要的功效是可以生津止渴、开胃提神还有美白养肤的功能呢。所以很多外国人在吃饭前,忍着酸都要吃柠檬片来做开胃菜。
你要是见到柠檬,可千万不要错过哟!就连伟大的周总理也很喜欢吃柠檬,虽然柠檬吃起来很酸,但却可以使我们感受到生活带来的甜蜜。
刘奕阳童年追梦集1月21日
说到桂花,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它是中国传统十大名花之一。
桂花树的叶子翠绿,两头尖尖特别茂盛。常年郁郁葱葱。桂花通常都是一簇簇开放,淡黄色的花从茂密的枝叶间探出脑袋好奇地张望着,好像无数张小脸望着这个世界。它们的花瓣小小的、卷卷的,既像一只只小蝴蝶停在枝头,又像一颗颗小星星在眨眼睛。
桂花开花时那才是香飘十里,隔着好远,都能闻到那淡淡的香味儿。微风一拂,桂花的香气钻到鼻子里,让人感到神清气爽、心旷神怡。桂花有什么作用呢?它可以泡茶、做糕饼,泡出来的桂花茶,香气四溢,幽香扑鼻,尝上一口,甜丝丝的,让人回味无穷。
桂花性喜温暖亦能耐阳。在全光照下其枝叶生长茂盛开花繁密,在阴处生长枝叶稀疏、花稀少。最适合生长气温是15—28℃,种植地区平均气温14~28℃。
桂花适应能力强,开花时间在农历八月,即\"八月桂花遍地开\"。深受不同层次人们普遍欢迎。
一叶知秋,九月凉爽的温度让我们穿上了外套,九月干燥的环境让树叶脱离妈妈的怀抱。
树舍得吗?它当然不舍得。它希望它的孩子们永远和它在一起。可是,入秋后的环境让它知道要学会取舍。
于是,老树叶把自己化作春泥,帮助大树度过了寒冬,也让大树长出了新叶,生生不息,永不停止。
我坐在大树下,拾起一片枯黄的树叶。我不禁悲从心生,树叶啊树叶,你为何要奉献自己,断绝自己的生命?你那锯齿状的边缘似乎记载着你存在的岁月;你那没有虫洞的表面仿佛诉说着你曾生活得多么美好。但是,你为了让大树没有营养负担,希望让大树长出新叶,希望生命能够延续,你忍痛结束了你的生命。你这种无私奉献的善良主义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不禁在思考生命的意义,存在的价值和善良的定义。他们是那么深奥,同时也是那么感人。
如果善良有形状,那便是——树叶的形状。
我,全身黄澄澄的,还带着刺儿,有些人希望牛顿不是被苹果砸到,而是Me!大家一定都猜到了,我就是爱之者赞其香,厌之者怨其臭的水果——榴莲!
我是一种巨型的热带乔木,和岁寒三友一样,都是常绿的。我的叶片长而圆,顶端较尖,聚伞花序,花色淡黄。果实和足球一般大小,果皮坚实,长着密密麻麻的三角形刺儿,果肉是由假种皮的肉包组成,肉色淡黄,黏性多汁,是一种极具经济价值的热带水果。
我在热带水果中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被尊为“热带水果之王”!相信我这身帅气的衣服,和那十五米的身高,还有长长的叶片,就足够把对手K下台了吧!但好味道才是关键!
榴莲的果肉冰冰的,吃起来像冰激凌一样,但味道稍有些怪哦!初吃者可将鼻塞住,不闻其味,三、四次后您大胆地闻,那时,你感到只有醉……
我们榴莲果肉中含有淀粉11%,糖分13%,蛋白质3%,还有多种维生素等,营养丰富。榴莲全身都是宝,炖榴莲鸡,是非常好的补品;骨头汤用果核熬,营养也很丰富。
关于我的名字也有一个故事。据传,明朝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船员们个个因离乡太久,生起了思乡之情。当郑和的船队停留在一个小岛旁时,郑和看到岛上有一些奇异的果实,便捡过来给船员们吃,吃后,船员们都点头称赞,郑和便命名为“流连”,后来变为“榴莲”。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更了解我了呢?
我有一只变脸笔,是去年邹凯欣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它。
我的变脸笔长约13厘米,宽约1厘米。上面笔帽是紫色和白色,下面是白色点点的笔把儿。变脸笔的笔帽上有个圆形的洞,里面有3种不同的脸,用手一拨就可以换脸,我想这就是叫变脸笔的\'原因吧!我还给这3种脸起了名字呢!第一种脸叫鼓励脸,因为鼓励脸就像在我做那件事做得非常好的时候说:“你做的真棒!”第二种脸叫加油脸,因为加油脸就像在我得到老师的夸奖时睁大了眼睛说:“好!继续保持!”第三种脸叫陪伴脸,因为陪伴脸就像在我作业改错有困难的时候爽快的说:“不要泄气,只要多动脑筋,认真思考认真对待,就一定就成功的哦!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我每次都按时完成作业,不管是交作业还是改作业,这些全部都归功于这只变脸笔呀!打开这个笔帽,是油笔水儿可足了!好像说:“快用吧!一定要把字练好,这样老师也会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我喜欢变脸笔,你可真是我的好帮手呀,让我们幸福的生活。
白色的毛,短短的尾巴,长长的耳朵,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兔子,。
兔子虽然不如森林之王老虎凶猛的,狮子威风,但它却很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它平时很安静,也不乱叫,摸起来也很舒服。它的毛软得像一团白缎子,又白又长。它的身上就像穿着雪白皮袄,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白棉团,真是漂亮极了!
圆滚滚的尾巴躲在绒毛里,不仔细看,还不容易被发现,兔子的尾巴不仅小,而且还很圆,就像一个又小又圆的网球。小白兔的头很小,两只长长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插在头上,只要有一点动静那对耳朵就会测出是否是危险,如果是,它就会快速地逃走。最有特色的东西就是小白兔的眼睛,它的眼睛特别漂亮,有小玻璃球那么大红光四射,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小白兔吃的东西尤其挑剔,一定不能乱吃,除了可以吃干草以外,还可以吃兔粮、萝卜叶子、胡萝卜、人工饲料。小白兔吃的干草一定要是新鲜,最好是春雨过后,湿润时草。如果草很老,会引起小白兔肠胃不通,一般吃完人工饲料或别的很***食物后,也可以喝点水,这样就不会噎着了!
兔爸爸和兔妈妈每两个月会生4至10只兔宝宝,照这样计算,一年大概能生一百到两百只兔宝宝,真是个超级大家庭呢!兔妈妈生兔宝宝前,一定要给它喂点草噢,不然兔妈妈太饿了就没有力气生小宝宝了!
这就是可爱,美丽的兔子,你们想不想也来一只呢?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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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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