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来为大家介绍秋的象征——梧桐叶。
秋天,美丽的叶很多,但是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要数那梧桐叶了。每次走到梧桐树下,都会闻到一丝淡淡的清香味。那时,我就会闭起眼睛来,慢慢地享受着这美好时光,阵阵微风吹向我的面颊,真是享受。梧桐叶大大的很像蒲扇,小的就像婴儿的手掌一样。这树一层层,一串串,长得密密麻麻的,远看就像一顶顶巨大的黄色大伞。
我在放学的`路上时,总是会看到梧桐叶像一位位“跳伞员”一样,慢慢悠悠地飘下来。踩上去时总是发出“沙沙”的响声。这时我就会感慨:“大自然可真是鬼斧神工呀”!在风大的日子里,梧桐叶飘落一地,远处看,就好似一张华丽的金色大地毯。
可异的是,看到秋天的梧桐叶落下时,就会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凄凉,同时也会想起清代女词人李清照《声声慢》一词中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错点点滴滴,这一点也让我觉得梧桐树是一种略带伤感,优雅自然的人的象征。
梧桐叶虽然现在已经不再像夏天一样绿得发亮。但是变身黄色的它也为这里的秋天的街头增加了一道别有的风景。还有月季花,枫叶,银杏树叶,都正在装扮着“秋姑娘”呢!
生日来临之际,妈妈送我一个叶罗丽娃娃——兔萌萌。
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连体服,帽子上有一对可爱的粉红色兔耳朵。一双眸子又大又黑,十分有神。
我给我的叶罗丽娃娃取名星月。是因为她像星星和月亮一样璀璨。她的头发又长又直,是棕色的。
我第一眼看到她,就被她那漂亮的衣服和天真的脸庞吸引了。小小的瓜子脸,下巴微微上翘。太美了!我最喜欢她的小嘴,淡淡的粉红色,我给她摆出一个不好看的.动作,她就嘴角向下,好像在说:“这个动作我不喜欢,请给我换一个好不好?”我给她换一个姿势,她就满意地冲着我笑:“呵呵,这个动作我太喜欢了,太喜欢了!”?
据说叶罗丽娃娃都是来自叶罗丽仙境的仙子,是有生命和魔法的,只要与她缔结叶罗丽契约,它将会成为你有生命的好朋友。
她的腿也十分修长,我第一次看到她的腿时,就被她迷住了。长长的,细细的。
爷爷奶奶不在家,星月就是我的小小监督员,每当我作业不细心,她就老是不高兴地看着我。
我喜欢我的叶罗丽娃娃星月。
在烈日炎炎的暑假里我看了一部叫《叶罗丽精灵》的电影,主人公是王默,她和我一样在班里是中等生,不过我比她强一点,没有被人欺负,她经常被人嘲笑,渐渐的王默失去了自信。但自从她有了一特别要好的仙子后,做一切事情都有特别有自信。
王默有一个叫罗丽的仙子,他没想到罗丽是被诅咒的.仙子。王默与罗丽缔结了契约,仙子将获得生命,而主人王默将获得魔法。
王默班上有个同学叫文茜,天天欺负她,可是王默并没有被她吓到,每次都是爬起来继续和她战斗,看到这里,我觉得自己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个毛病应该克服掉。王默虽然有了魔法,也不借用魔法力量帮助自己,对于这点,我更应该向她学习,我是一看见有小便宜,就会去占。王默还教育罗丽,“不能事事都靠魔法”对我来说就是不能事事都靠家里人。王默有一次快阶段性测试了,她的头就开始痛起来,担心起成绩来,心想“我学习这么差,怎么办呀?”她们班的班长陈思思知道后,说“来我家吧,我帮你复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结果一公布,王默是特别的高兴,因为她从以前的不及格到现在的92分,所以,只要努力做,奇迹就有可能发生。
看完之后,我深深的感触到,任何事情的成功都是可以努力来争取的,以后我应该更加的努力才行,我觉得如果王默比,我还不如她,不过我只要每天进步一点点,将来肯定会超过王默和其他人的,努力,加油!
点的菜肴里面自然是少不了“炒焖子”的 ,这算是家乡独有的美食,也是每个在外面回来的人必点的一道菜,还有烧鸡、熘肥肠等其它菜肴,再配上两瓶禹州“银梅口乐”,地道的家乡风味。因为我的不饮酒,光吃菜聊天,这吃饭的时间自然就缩短了不少。几碟菜将尽时,最后端上来的几碗面条便承担了本次聚餐的压轴角色,每人一碗汤面,配一碟小菜,一碟腌韭花。面极普通,小镇乡人家中常能喝到的那种,只是那汤面中漂着的几片深褐色的类似干菜叶的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挑一片放入口中,曾经熟悉的味道跃然舌尖之上,原来那是久违了的红薯叶。几片干红薯叶,几筷子面条,配上腌韭花,多么熟悉的乡土味道,一下便将自己的思绪带回到二三十年前。算一算自己真的有二十多年都没有吃过红薯叶了,并不是说那干红薯叶放在汤面中就有多好吃,而是那特有的味道一下能将你带回到记忆深处。于是那碗极普通的汤面便因为这几片干红薯叶而令我食欲大增,不惮于天热和面条的烫口,片刻间便风卷残云般将自己面前的一大碗面消灭殆尽。吃完饭往回走的路上,我还在感叹,今晚这顿饭没白来,吃上了许多年没吃过的红薯叶!
归家后对妻说起了我今天吃饭吃到红薯叶的事儿,我是一脸的兴奋之情,妻听后却是一脸的不屑说:“我当吃了什么山珍海味!吃了两片干红薯叶就把你激动成这个样子,原来我们都是拿这红薯叶来喂猪的!”我那一个气呀!这婆娘简直太扫人兴致,真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懒得再理她,便各自忙各自的去了。其实她哪里知道,并不是那几片干红薯叶有多好吃,只是我喜欢于它所将我带回记忆中的那种久违了的感觉。那记忆是我童年生活中的点滴,有苦有乐,当一瞬间它被不经意间唤醒的时候,你会觉得它竟是那样地清晰。
红薯为乡人常种之经济作物。只是因为小镇内地少人多,土地多被用来种了麦子、玉米、大豆等口粮,极少有闲余之地用来种红薯。于是能种红薯的地块儿便多是那些贫瘠且靠近山上的那些小块儿的自留地了,况且种红薯之时还要专门挑水压苗才能保证成活率,对于镇内这些远离水源的丘陵山坡地来说种红薯也算是一件苦差事,于是种的人并不多。加上虫吃鼠咬,来往人等捎带上扒走几棵,一年下来,收获并不算丰硕,于是种者日少。所以我们平日里走在田野里便极少见到红薯叶。
第一次见红薯叶还是四五岁时,那时在同院子的妗奶家玩,正好她的.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姑从山上偷摘了别人家的红薯叶回来。因为她们家全家都是非农户口,所以想吃些什么新鲜农作物要么是找那些有地的亲朋要,要么就只有上别人家地里直接偷了!不过这红薯叶并不算是什么值钱东西,摘了又不大影响红薯的生长,所以也并不算什么大事儿,我只所以称她们这样是偷,是因为她们并未曾告知过种红薯的人就直接去人家地里摘了。但这不是我所能管的事儿,毕竟我是只有四五岁的小男孩,我只按我自己小脑袋瓜里的那种简单思维去判断别人所做事的是非。不论是偷或是摘,并不能影响我和她们一起玩的心情。妗奶让表姑们将叶子和叶柄摘分离,叶子用来放面条锅里当菜叶,而那叶柄则可以切成短节后用来炒菜。捡摘完成后,表姑们便把那长长的叶柄拿出几根与我一起玩。红薯叶的叶柄中间脆,外面有一层稍有韧性的皮膜,于是她们便小心地把叶柄隔一厘米折一下,然后拆掉一节,留下一节儿,如此反复,因为拆掉的那节还剩有皮膜连着,于是最后拆完留下的首尾一连便成了一串最原始的项链模样,短的做成手链或是脚链,套在上面,一套完美的充满乡土风情的首饰便完成了。我戴着高兴地在屋子里来回晃悠,几个大人,一个小孩儿,笑语满屋。
后来再大些,我们家三个毛头小子都仿佛在一夜间长大,饭量激增,父母虽是农民,因为地少,地里的产出其实连全家人半年的口粮都不足,他们一直在镇内的农机厂上班,那些年社会经济形式并不好,厂子的效益更不用说,我记忆里他们仿佛总是在加班,但却是领回的工资极少,有时甚至几个月不发工资,挣回的钱仅仅是够用来买高价粮(那时候市场粮食还没有放开,实行的是供给制,市民有配给,可以凭粮票买到低价的供应粮,而我们是农民,粮食又不够吃,所以只好拿钱买市场上的高价粮)。钱都用来买了粮食,那菜便几乎上是很少买来吃,面条锅里大多是水煮白面条加上地里应季能产出的野菜,如毛妮儿菜、野玉米菜等。这些野菜背面有细小的毛毛,配着稀滑的汤面条,吃起来有种喇喉咙的感觉,所以并不太喜欢吃,不喜欢归不喜欢,但还得吃,聊胜于无嘛!面条里放的菜我们最喜欢吃的其实是新红薯叶或是腌制后的酸红薯叶。新鲜红薯叶放锅里和面条煮过后绵软滑嫩,有种红薯叶特有的青淡香味,但最好吃的要数酸红薯叶,放在汤面条里,那种酸爽味道极为好吃,因为吃惯了平日里那些无味的白水加盐野菜汤面条,这种难得的有酸爽味道的酸红薯叶面条便是一顿难得的美味大餐,冬日里一盏昏黄的煤油灯下,四五口人坐在低矮的小凳子上低头吃着热气腾腾的汤面条,“嘁溜”之声不绝于耳。
其实腌酸红薯叶还有一种最好吃的方法就是烙“菜馍”。方法极简单,就是将白菜去菜帮后,用剩下的叶子和腌红薯叶一起切成三厘米见方,拌上葱花碎,然后加上调料等调好味道做成菜馅。按平时家常做“烙馍(豫中馍饼类主食,可用凉水或是开水和死面,用特制的两头尖的小擀面杖擀成一尺大小,约半毫米厚的圆形簿饼,然后放在鏊子上烙熟,凉水和面的劲道有韧性,开水和面的易咬好嚼。通常是对折后中间卷上各种菜肴一起吃。)”的方法,将烙馍坯做好后,放在案板或是锅盖里面,然后将调制好味道的白菜与酸红薯叶馅料呈圆形或是半圆形摊放在烙馍坯上。摊成圆形的还需要擀制另一个烙馍面饼盖在上面捏合在一起,然后放在鏊子上烙熟,出来的是一个大的圆形“菜馍”,可以拿刀从中间切开后两个人分食;摊成半圆形的则需要将另外半面没有摊菜的面饼对折过来压好边缘部分后上鏊子烙熟,可供一个人拿着食用。趁刚出锅尚热的时候吃,一口下去,那葱香和着红薯叶的酸爽、加上白菜叶的清淡,加上烙馍的劲道,那感觉就是一个字儿:爽!可比电视广告上忽悠人的老坛酸菜牛肉面所营造的酸爽感觉过瘾多了!
前几天回来后和妻说起童年吃酸红薯叶的事,她也说:是好吃!也在感叹快三十年没吃过腌酸红薯叶了。提起这个她灵机一动,说往年我和库房那几个同事一到秋天就去郊区那个种红薯的人家地里开着车去买他们的红薯,看见别人都把红薯叶子不要扔了,等今年秋天再去时,我让她们几个去扒和挑红薯,我去给你摘些红薯叶来,你给咱家腌点酸红薯叶来,咱们也做酸红薯叶菜馍吃!我自然是举双手造成了!
期待今年可以吃到自己亲手做的腌酸红薯叶!儿子是没有吃过酸红薯叶菜馍的,他只吃过红薯,并不曾见过红薯叶是什么样子,亦不可能知道什么是酸红薯叶,更不可能有我们的童年那种吃到一顿酸红薯叶菜馍的那种兴奋与喜悦。我只是希望,有机会做给他吃,让他在异乡品尝那道属于家乡的菜肴。倘有一天他看到这篇小文时,希望他能通过这文字看到父辈们的童年,还有属于父辈们童年里那份简单的快乐!
生日来临之际,妈妈送我一个叶罗丽娃娃——兔萌萌。
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连体服,帽子上有一对可爱的粉红色兔耳朵。一双眸子又大又黑,十分有神。
我给我的叶罗丽娃娃取名星月。是因为她像星星和月亮一样璀璨。她的头发又长又直,是棕色的。
我第一眼看到她,就被她那漂亮的衣服和天真的脸庞吸引了。小小的瓜子脸,下巴微微上翘。太美了!我最喜欢她的小嘴,淡淡的粉红色,我给她摆出一个不好看的动作,她就嘴角向下,好像在说:“这个动作我不喜欢,请给我换一个好不好?”我给她换一个姿势,她就满意地冲着我笑:“呵呵,这个动作我太喜欢了,太喜欢了!”?
据说叶罗丽娃娃都是来自叶罗丽仙境的仙子,是有生命和魔法的,只要与她缔结叶罗丽契约,它将会成为你有生命的好朋友。
她的腿也十分修长,我第一次看到她的腿时,就被她迷住了。长长的,细细的。
爷爷奶奶不在家,星月就是我的小小监督员,每当我作业不细心,她就老是不高兴地看着我。
我喜欢我的叶罗丽娃娃星月。
秋天的旋律轻轻的拨动大自然的琴弦,梧桐叶在秋日的映照下悄悄得换了一套金黄的外衣,为秋天增添了一笔浓重的色彩。
清晨,我漫步在公园梧桐树两侧,放眼望去,高大挺拔的梧桐树犹如哨兵一样笔直健壮,树叶一丛润绿一丛金黄。一阵微风吹过,在秋日的掩映下,只见他们欢笑着从空中不断地投入大地的怀抱,其中不乏有调皮的,在秋风中跳起浪漫的华尔兹,不一会儿,金黄的梧桐叶就给广阔的马路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地毯,光彩夺目。
我不禁低头捡起一片叶子,只见它黄中带绿,就像一把蒲扇,驱走了令人生厌的炎夏;我又低头仔细看了下它的叶边,排列整齐的小锯齿很尖,一摸,原以为会扎着手,想不到却是刚中带柔,充满弹性。整个形状看起来跟小的枫叶有点相似,像水墨画的山谷,尖尖的部分像山峰,凹进去的部分像山谷,左右对称,美丽极了。
我仔细看了看他的茎,中间的是一条健硕的“大动脉”,连接在“大动脉”周边的是呈网状分布的“细血管”,正是通过“大动脉”和这网状的“细血管”,生命的养料得以输送到叶子的各个部分。整个茎乍看起来纵横交错,看似凌乱,却是左右对称,完美搭档,看起来真的还很像小婴儿的手掌,或者是鹅、鸭子的蹼,大自然真的是鬼使神工,让我爱不释手。
我轻轻的把叶子握在手里,只听清脆的声音传来,让人耳目一新,我不禁闻了闻,独特的香味扑鼻而来,令人心旷神怡。我漫步于铺满金黄梧桐叶的小路上,满地的沙沙声传来,仿佛是树叶们正在集体吟唱秋天的咏叹调!
我爱美丽的梧桐树叶,我爱这美丽的深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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