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题目下面,简要地写出这篇作文的主要内容及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1.时间顺序
2.空间顺序
3.逻辑顺序
(1)由特殊到一般
(2)由现象到本质
(3)由表及里
(4)有概括到具体
(5)有原因到结果
(6)由主要到次要
在北极考察队考察北极时,队长吩咐队员们每天用的形式记录下阳光下的景物,当这支考察队滞留北极时,他们在黑暗和寒冷中倾听那时记录下的景物,心里不再寂寞,有的只是美丽的憧憬与回忆。那些曾经美丽的回忆有勇气和魄力支撑下去,也使他们看到未来的希望。人如果失去了这些美好的回忆,人生就会变得枯燥无味。请铭记生活中那些美好而幸福的片断,那将是一生的幸福。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计11条,近1500字,各条在形式上相互独立,内容彼此关联,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第一、第二和第三点内容),是马克思对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
物主义的批判,第二部分(第四点至第七点)是马克思结合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及其宗教观点,对费尔巴哈的历史唯心主义的批判,第三部分(第八点至第十一点)是马克思阐明新唯物主义同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的对立观点。
《费尔巴哈提纲》是马克思生前所著。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纲领性文件之一,标志着马克思的哲学的基本思想的形成。
《费尔巴哈提纲》以实践作为其基本观点。马克思运用实践的观点批判了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指出实践是检验观点的标准。马克思又运用实践观点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唯心史观,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们活动的一致的基础就是革命的实践,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的总和。马克思还运用实践的观点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宗旨和任务就是改造世界。总之,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观点,是同以前旧哲学的根本区别。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马克思在《提纲》中提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如何证明这种真理性?这是旧哲学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马克思在这里给予回答。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问题,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证明自己的认识是否是真理,除此别无它途。只有那些能够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认识才是真理,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真理。这里,马克思并没有将“真理性”简单地理解为现在哲学教科书中的。“符合论”,而是将其理解为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真理性”也就是思维的实践力量,指人类完全可以透过现象认清客观规律,即通过实践力量跨越康德所称的现象和本质之间“此岸”和“彼岸”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思维与真理、现象与本质统一于实践。是否是真理,只能通过实践来检验。在告诉人们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的同时,马克思又对传统上的哲学研究方式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以前的哲学家都远离实践,在思想的空中研究哲学。马克思认为这是一种纯粹经院式的哲学研究方式,脱离人的实践活动来研究哲学问题没有任何意义。这样就把哲学从“空中”拉到了“人间”,实现了人们思想方式的巨大转变,即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来分析一切问题,来检验认识和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实践具有改造现实的功能,《提纲》中说:“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上。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在这里马克思首先批判旧唯物主义的代表——法国唯物主义者所持有的环境决定论或教育决定论。这种观点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环境和教育的改变致使人发生了改变,人的变化和发展取决于环境和教育。“因此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部分高于社会之上”,即把整个社会分成两部分——环境和人,环境高于人之上,决定人的生活。”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句话首先批判了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西方传统哲学的“解释世界”的倾向。如亚里±多德《工具论》的理性超越者姿态;黑格尔“存在就是合理”的辩护者姿态;费尔巴哈“最高的实践是感性直观”的旁观者姿态。马克思提出,新哲学的一般功能是“改变世界”。“改变世界”的活动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革命的实践”。由于之前的“哲学家们”不知道实践在人类活动中的重大意义,不懂得人类实践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改造世界。所以,他们只能通过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角度来对现存世界进行解释,而不能通过实践对现存世界进行改造。哲学的主要功能就是去改造世界,而不是解释世界,这是所有的哲学家和哲学所应承担的历史责任。马克思说:“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也就是说,人类的自身的实践活动拓展了人们的视野,扩大了人化世界的深度、广度和宽度,改变了原有的自在世界向人化世界转化。人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去改造世界,使人化世界服从于人的意志,使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地发挥。也就是说,哲学上升到人的头脑中,可以用来指挥人的实践活动,使之对客观世界进行符合人们意志的改造。而不是只在头脑中对现存世界进行解释、说明,这才是哲学的功能。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看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宗教观,指出了他的抽象人性论以及由此导致的抽象的宗教观。在肯定了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同时,批判了其只能把人类理解成一种内在的',无声的,将人从肉体和精神的状态中主观剥离,批判其否定了人可以改变世界的可能。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於改变世界。”实践是革命的,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而人类的不断进步,恰恰反应了这样一个观点。实践观点构成了《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中心线索和核心思想。通过学习《提纲》使我认识到将唯心主义观点和唯物主义观点相结合起来分析问题的必要性以及实践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全面分析问题,做到一分为二;并且要注重实践,牢记实践出真理,只有实践才知对错,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提纲》中强调的实践观点的原理,要求我们在一切工作中必须坚持实践的观点,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党的基本知道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用改革开放的伟大社会实践去发展、完善和检验真理。同时,社会主义也要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壮大。
没有实践就不会有认识,不理解实践也不能正确理解认识。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目的在于改变世界以满足人的需要。要改变世界必须认识世界。实践及其发展的需要是认识、知识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在现代,实践的发展促使科学成果层出不穷,以至促成新科学的诞生。人类实践发展的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无止境。同时,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必须满足实践的需要,为实践服务。实践提供了认识的可能。只有实践才能提供认识所必需的信息。同时,也只有实践才使人们获得并不断发展对信息加工的能力即思维的能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凡是符合客观的真理性认识,通过实践必然会成功地转化为客观的现实。反之,凡是错误的认识,在实践中必然遭到失败。
《简爱》的主人公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生活,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还有佣人们的为虎作伥……她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的坚强女性。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炼就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促使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过了一段日子,姨妈因为嫌弃简〃爱太吵,就把她送到劳渥德学校。在学校,饥饿、疾病、精神的多种折磨,没有使她放弃希望,她终于学有所成,成功应聘到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庄主——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是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深深地爱上她。
当得知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了的合法妻子时,她拒绝了他的爱。她的爱情观不掺杂念,她不做金钱的奴隶,不做别人的附庸,她永远是是独立的个体。她虽然说要遵守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但是从内心更深处来讲,简爱意识到自己受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尽管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道德、法律及她的内心的自尊自爱促使她作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爱情力量的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的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简爱的一生是不断抗争的一生,从盖茨海德庄园到劳渥德学校,从劳渥德学校到桑菲尔德庄园,又从桑菲尔德庄园到荒原庄,她一直都在为自己的自由和幸福抗争着。
无论在当时的英国,还是如今的现实社会,简〃爱这种追求个人独立与幸福的不懈努力的精神值得那些迷失在金钱与权势的迷宫里的人们反思。
简爱凭着自己的精神力量和对美好动人的爱情的憧憬和向往,才有着前进的勇力和力量。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可视为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实践决不是停留在书本和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并不是如青年黑格尔派在思辨哲学上的纠缠不清。因此,实践也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有人径直地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sm。所谓“主义”(-ism,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在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
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
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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