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作文醴陵(我的家乡在醴陵三年级作文)

故乡作文醴陵(我的家乡在醴陵三年级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16 13:53:57
故乡作文醴陵(我的家乡在醴陵三年级作文)

故乡作文醴陵【一】

“女士们!先生们!本架飞机已经完全停稳,请您从登机门下飞机。谢谢!”飞机里传来了动听的声音。

我看了看窗外,家,终于到家了。家还是这么美丽,不,应该是更美丽了,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

刚走出候机楼的大门,我就遭到了“偷袭”,原来,是我最亲爱的爸爸和妈妈,他们抱住了我,争先恐后地问我问题,直到我哭笑不得地告诉他们,我在美国一切都很好,不用他们操心,他们才停止了提问。

我和爸爸妈妈坐上了自动空中轿车,我迫不及待地问他们:“爸!妈!你们说,我们到哪里去玩呢?”

爸爸训道:“野孩子,刚下飞机就嚷着要玩。”

妈妈笑着说:“算了,玩就玩吧,就去西湖好了。”

我应道:“好啊,就去西湖玩吧。”说完,在显示屏上输入“杭州西湖”。

没过几分钟,就到了西湖,空中轿车自动降落,刚下车,就闻到一股香味,往前走,迎面走来一位机器人,它对我说:“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我问道:“这股香味真好闻呀,我在美国还没闻到过呢,这是怎么回事?”

妈妈也发出了疑问:“是呀,这种味道好像不是花香吧?”

机器人回答道:“是的,这不是花香,这是空中机器人警察散发出来的。他们在巡逻的时候会散发出这种香味,而且,这种香味既能净化空气,又能使人心旷神怡,还是我们杭州刚刚发明出来的呢。好了,没问题了吧?我走了哟。”

我摆了摆手,和爸爸妈妈坐在了一块草地上,我仰望着蔚蓝的天空,此时的我心中少了一份思念,多了一份喜悦,因为我正坐在故乡的土地上,感受着那日新月异的变化……

故乡作文醴陵【二】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故乡作文醴陵【三】

梦中常常回到故乡。那是一个安谧的小山村,夏日的午后,似睡非睡间,总有几声欢快的蛙鸣,老牛“哞—哞 —”的呼喊。有时又回到村前的小溪旁,和傻丫等小伙伴玩笑嬉戏,水花常常溅在挽起的裤管上……宿舍的人说我常常在梦中笑出声。

时间就像是一条宽广的河流,缓缓地从大堤上流过,洗去了尘埃,濯新了记忆。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栩栩如生浮在我眼前,六年来从未消失过。我常常怀念那些淳朴的乡亲,他们是不是也同样惦念着漂泊在外的伢子呢?

初到城市,我紧紧握住小叔的衣襟不敢放开。那些红烛,灯光,悠扬的萨克斯,快节奏的列车……一切向我涌来,让我不知所措。想像中的城市应该是多一些安宁和淳朴的,一如我的故乡,那个多年来魂牵梦萦的地方。

时间有时候很慢,特别是久久收不到家信的时候,我在日历牌上用鲜艳的红笔圈出每一个收信的日子。对我来说那一天是新年,是最值得铭记的'日子。圆圆圈圈,红色有时密有时疏地散落在每一本日历上,记载着好多关于故乡的记忆。日历不只明示给我时间,更给了我许多美好的记忆。也许,这就是余光中先生所说的“根”的感觉吧。

问及故乡,回信中常说哪里变了,哪里没变。于是关于故乡的记忆也一点点修整,一点点完美。时间固然更改了故乡昔日的容颜,却风化不了她在我心中的记忆。

某日在键盘前敲文字,洋洋洒洒一片全是记忆中的故乡。隔几日汇款单来了,除了稿酬,还有一句:

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席慕容。

拿到单据的那一刻,泪水盈满面颊。我不知道是谁特意写给我的这句话,也许他/她也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吧。记忆中的故乡,时间愈久便愈有分量。时间又怎会风化她在我心中的记忆呢?

我的故乡,我心中的无花蔷薇,千载盛开……

故乡作文醴陵【四】

小时候,每到春天,母亲就挎个篮子,挽着我的手,带我到田野里沟渠旁,剜一种叫婆婆丁的野菜。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它叫蒲公英,也不知道它可以开花结果。在农村,春天的田野里有数不尽的野花,没有谁会注意到它们。大人们关心的,是它们能不能吃、有没有实用价值,至于你开什么花、结什么果,他们才不会在乎。

上学后,学到一篇课文《蒲公英的种子》。才知道那种随处可见,叫婆婆丁的野菜原来就是蒲公英。课文里的蒲公英像一个快乐的、充满灵性的小天使,载着妈妈为它准备的小伞,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和蓝天白云、和鸟儿、和大树一起嬉戏。那样美妙的飞翔,曾经让我们产生过无限的遐想。从那时开始,我们喜欢上了校园里操场旁那些其貌不扬的蒲公英。我们常常揪着小嘴,鼓足力气使劲地吹蒲公英,天真地以为谁吹得远,谁的梦想就可以像蒲公英一样高高飞翔。蒲公英,在我们儿时的记忆里,是美丽的、神秘的。就像周杰伦唱的那首歌:“小学篱芭旁的蒲公英,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午睡操场传来蝉的声音,多少年后也还是很好听。”

及至长大成人离开家门后,才知道,自己就是故乡田野里的那株蒲公英。

十八岁,当我长出翅膀,像蒲公英一样有了飞翔的力量,开始迫不及待地挣脱母亲温暖舒适的怀抱,和千千万万如我一样的兄弟姐妹们载着希望和梦想乘风飞翔,飞离故乡。我们挥动起稚嫩的翅膀,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追逐自己订下的目标和愿望。

风载着我们,在空中飘荡。飞过河流、越过山川,飞越一座座城市。然而我们的翅膀还没有强硬到可以自由飞翔。风中的我们,根本无法把握自己的方向。我们随波逐流,身不由己。我们没有真正飞翔的力量,我们只是被动地跟着风天涯海角,四处飘荡。我们被风遗弃在江河、遗弃在湖海、遗弃在每一个城市的角角落落。或生根开花结果,或飘零消亡堕落。

我是一粒被吹入大都市的蒲公英。在北京城区的水泥地缝里努力寻找一份我赖以生存的土地,然而我找不到。如钢筋水泥一样面无表情的城市,没有属于我们的任何一寸土地。尽管我们努力地寻找,但总是一次次的在寻找中失望,在失望中挣扎,在挣扎中消亡。一年又一年,留下孤独的母亲站在家乡的村头高岗。孑然一身,为我们祈祷,为我们守望。

我们是四处飘零四海为家的游子。漂泊是我们的宿命。拖着疲惫的身体,我们很累,却收不回张开的翅膀。风里来,雨里去,来不及驻足又被风儿远携他乡。每当我思念故乡,每当我想驻足或返航,漂泊成性的我却早已不知家在何方,路在何方。就这样,跟着风,停不下脚步,在飞翔中寻找,在寻找中迷惘。漫漫征途,不知何处是我们梦想的天堂。“我是一粒蒲公英的种子,没有人知道我的快乐和忧伤,爸爸妈妈给我一把小伞,让我在广阔的天地里飞翔,从此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我们是一群飘落到大城市的蒲公英。就像汪峰的歌词里所唱: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梦想,直至破碎。我们

在这欢笑、我们在这哭泣、我们在这活着也在这死去;我们在这祈祷、我们在这迷惘、我们在这寻找也在这里失去。

故乡到北京的距离,就像月亮到太阳的距离。我和这个城市,永远没有交集。

故乡作文醴陵【五】

宏儿决定回去看看。

他一踏上故乡的土地,一种悲切的情绪涌上心头——眼前的景象与他梦境重和,只不过更萧索些。

正当他感慨,迎面走来了一只稀稀拉拉的队伍,中间是一男一女抬着破烂的棺材,无声穿过了破败的小径。隐约传来几句呜咽,大家的神色都是哀戚的,只有那男人是麻木的。

那男人的身材枯瘦,面色蜡黄,整个人像是被抽干了生气一般的死气沉沉。他干凅的嘴唇裂开了一道道口子,泛着灰白的死气。眼睛像生活在这片地区的所有人一样,周围都肿红,简直红得发紫——但他又有点不同,那双眼中噙着水汽,是在强忍泪水。他面上是深深的皱纹,背是被一只无形的手压弯了,时不时被地上的乱石绊个踉跄。

但宏儿是记得他的——右脸上一道月牙似的`胎记,那不是水生吗?

宏儿站在原地,竟没办法迈出一步来-他不知在惧怕什么,但只是哆嗦着没说话。

那男人突然站定了,直起腰来,望向宏儿这边。他的眼中瞬间闪起了光芒,但立刻又被潮水一样的悲哀和麻木吞噬了,他枯槁的瞳孔中折射出异样的光——是欣喜,是欢愉,是春风荡漾起涟漪,但当他目光看向宏儿整洁得体的衣貌时,那微弱的光又攸地灭了。

众人也跟着他停了。但水生只是对着宏儿打了个供,轻轻地点了头,深沉的目光似乎穿透了宏儿,在追溯更遥远的从前。然后他低下头,又默默地抬起了他那可怜的棺材。

宏儿面色灰败,牙关不住打颤——他认出他来了。但那又怎么样?水生还是和他祖祖辈辈一样,被命运强行树起了可悲的屏障,终于还是与他渐行渐远了。

秋风卷起了他的衣角,夕阳把水生萧索的背影拖得斜长,把他带向了更遥远的深渊。

故乡作文醴陵【六】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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