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看着文中与年纪相仿的雪儿倍感凄凉 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一个农夫每天抱怨自己没有一双完好的鞋子当他有一天看到一个没有脚的人他便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无知得农夫 就在雪儿快绝望的时候逆流向上的鱼儿给了她启示 她再次找到了自信 工作生活又风生水起 成了职场中的娇娇者 更在花季的年龄懈逅了爱情 用徐志摩的话说:“茫茫红尘中遇到一知己 幸也 遇不到 命也”。
玫瑰总是矫嫩的 仅仅因为她是外地户口 她的爱情没几天便夭折 本以为作者会再给她一段美好的爱情 不想话题便从她的好友们绕开了 同是天崖沦落人 一个个怎样的被伤过又又怎样的抚平了。
在对我们晓知幸福来之不易后 才道出了雪儿的结局 在经历这么多之后她辞了职 一个平凡的男人用他的真心、用心和责任心给了她一片不大却够依靠的天地,观在路上有感。依旧是中国式的大团园。
从刚开始对雪儿的怜悯、同情和对现实社会的凄凉。和无赖到最后的豁达、开朗让我再一次感到只要放开心绯 幸福是一件简单可遇可求的事 珍惜眼前吧不要等失去了才觉得美!
夏日的阳光散落在了远处,而在一棵绿枝上绽放了光芒。这光芒是洁白的是永恒的。它一直延续着,在那生机的地方。那儿是我最喜爱的地方,一个幽静,充满幻觉般的思想天堂。慢慢的,走进了我的内心……听啊,喜鹊在展歌喉了;看啊,阳光终于出现了。照到了照到了!终于让树儿盼到了。
阳光照在了大树上,照在了隔夜的露珠小点点上,掉在了树下的花草上,使它们茁壮的成长。这棵树,也在为了它一群“儿女”们辛勤劳动。它伸展着粗壮的手臂,用毛发呵护着它的孩子们。风雨来时它用自己庞大的身躯挡在了它们的前面,树成了它们避风的港湾。阳光照耀时,它也不忘记把养分分给它们,它就是一个伟大的母亲。看着它们,我也想起了那个人,想起了,她慈爱的面孔。
母亲是辛苦的。家里的衣服,碗筷总是没有一次不见她的身影,每次都见她辛勤的汗水。母亲是唠叨的。“衣服穿暖了没?饭吃饱了没?有没有洗脸刷牙,别总是调皮捣蛋的整天这样。多看书,早点睡觉。”十二年里处处都有妈妈的温柔的微笑和话语,有了她的语言,我总是充满爱,总是有妈妈爱的怀抱。
现在,妈妈远在外地,少了她的微笑,少了她的唠叨,心中无限的思念。妈妈,注意身体,健康第一。母亲,新年快到了,和家团圆了,您在路上了吗?女儿想你,您能听见我的呼唤吗?
爱在路上,爱在路上。
每当看到杰克·凯鲁亚克所著的这本《在路上》,我就会想起书中迪安问萨尔的那段话:“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
假如,把这段话放到现在去问手里擎着iPhone正全神贯注的青年人,我想,能回答上来的没有几个。当然,我不赞同就认定他们就是垮掉或即将垮掉的一代。
如果说,《在路上》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这一点都不为过。它不仅影响了当时一代美国人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已成为青年人追逐精神自由的代表语。这本书穿越了几代人,在每一代人身上都会留下印痕,并显示了它的普遍影响力。
《在路上》,以迪安为主导的萨尔、玛丽卢等几个青年人,以追求自我,追求张狂,追求不可预知的目标,谱写着他们的放纵、亢奋、麻木甚至孤独和扭曲,并为此横越美国大陆的追求而筋疲力尽。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凯鲁亚克笔下的萨尔他们,在美洲大陆上的疯狂自虐和无休止地往返奔波,意在寻求本能的心理释放,寻取自我精神的自由。他们肆无忌惮地在爵士乐里性放纵,甚至吸毒,表现着渴望灵魂解放的极端,也正是凯鲁亚克想要表述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想要表现这些青年人在癫狂了的快乐里,其实是在痛苦着内心,祈求得到一个新的生活方式,仰望树立一个新的信仰。
萨尔《在路上》十分空虚的感叹:“啊,美好、温暖的夜晚,月光如水,搂着你的姑娘,喝喝酒,说说话,啐啐唾沫,简直是天上人间!”这正是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悲伤曲,他们用精神的麻痹去追求本真,失去了道德底线。他们在每一座城市都希望能到达梦想的终端,但每一座城都带给他们失望,又是他们颓废的一个新开始。他们更加疯狂,更加萎靡,就那么一路的走着。这一条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能让任何人看见,又可以让任何人去走的路,究竟在什么地方?又怎么去走?没人给他们回答,也没人能够回答得了。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描述的是迪安他们极端的生活体验,他们的反叛与追求,他们的仿涅与痛苦,其实是包括他本人对垮掉一代纵深的思考。
《在路上》这篇作品里,生活在内外矛盾无限扩大中的青年人,他们用青春选择了反叛,坚韧的要与现实决裂,十分偏执地踏上无归的探索之路。因为,他们想抛开对他们束缚着的枷锁。迪安们找出路的心是疯狂的,追寻着他们所需要的生存价值和他们生理上所需要的爱情,以及所有的其它。
如果说,《在路上》的青年人们,在颓唐荒诞里上路,在自我麻醉里行走,内心世界在空虚着,那么,这种空虚就是忏悔,对道德的忏悔,对做人责任的忏悔,对人生价值的忏悔。这些忏悔,在杰克·凯鲁亚克的笔下彰显的十分浓郁。
之所以迪安他们能堕落到如此地步,与美国当时社会现实的混乱与没落分不开,也与西方历史文化的因素相关联。其中,也有迪安他们无法摆脱的阶级矛盾的心理原因。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主要讲述萨尔?帕拉代斯与迪安?莫里亚蒂在相互的支持与鼓励下,决定切断自己与现实的一切关联,收拾行囊,与玛丽露一起展开了一场公路之旅,去追求极致的自由。在他们这些青年人对这个世界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形态不一的人,作出了各种各样无稽疯狂的举动。而书中的主人翁迪安?莫里亚蒂,是一个很典型的主题人物,他狂妄的离经叛道,有着强烈的反权威反传统激情,思想里游动着平民最大意识化,是书外很有争议的人。《在路上》,似乎就是在他的意志下浑浑噩噩着,让这部书也成为了有争议的巨著。
这些青年人的一路所行,应该说,就是杰克·凯鲁亚克内心世界的整体反映。这大概是杰克·凯鲁亚克的自我解白,也是对当时时政环境的真实写照。
因为我未曾在那个国度的那个社会阶层出现过,不清楚那种歇斯底里的时代过程,只能从这部小说里了解这些被褒贬的敢于蔑视政治权威,勇于挑战世俗观念和传统道德以及将法规法纪置之度外的青年人。也只能被杰克·凯鲁亚克所感染,无法不认同这个国度里的这一代,的确是垮掉的一代。
从出生到现在,我无时无刻不在和时间赛跑。进入高中阶段,似乎更是如此。学习、成长、体验……前边还有大学在召唤。“快点走,快迟到了!”有同学喊我。“我知道啊,已经很快了!”无奈形似蜗牛速度的我,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走。
“假如时光倒流……”奔走中,我不觉又回到了从前。小学时的我是个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又热爱集体活动。每天,我迎着朝阳、踏着晚霞,如小鸟般快乐、自由。清晨,我喜欢夹着青草、树叶味儿的空气;傍晚,我喜欢不远处的村庄里飘来的缕缕炊烟。如果是在阴雨天,我就顶着小雨和小伙伴们光着脚丫在草地上踩来踩去,更是别有一番情趣。可时光的脚步从来没有为谁停止过,我不觉跨过了童年。
中学时代的我,步伐开始加快,看着不喜欢的饭菜会如闪电般一扫而光,因为我要完成如山的作业和攀爬楼梯上床休息。同时,我在默默地和老师对抗着,因为我讨厌这苦逼的中学生活。于是,我结识了一群和我有一样感触的人,收获了人生中最宝贵的友谊。和他们相处,我的生活依旧绚烂、生命依旧光彩……中考前,我真的想让时光静止,因为我知道,以后的以后,我们要读不一样的书、做不一样的功课、结识不一样的朋友。但时光并没有静止,我的脚步反而在这时光的路上更加匆匆了。
人在路上,鞋磨破了可以换,但路必须是自己走。情在心里,喜可与人分享,但伤只能自己扛。累不累脚最懂,苦不苦心最明。
徘徊着的,易碎着的,骄傲着的,那些都曾是我的模样。但面对着无法见人的分数,我终于意识到我已经丢失了许多、许多。没有更好的学校供我选择,我只能退而求其次。但我不会灰心,因为我相信每一条路上都有风景。既然冥冥之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我只有不停地向前走。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错过什么。
生活伴随着随和的音律旋转着每一天,我享受这阳光灿烂是风雨后的初衷。走在路上,向前,心态阳光而饱和温暖,微笑,走在路上,让星星为我照亮夜行的路。
走在梦想的大道上,跌跌撞撞,时而悲伤,时而难过失落,是什么又让我仰起头继续向前呢?是太阳,是心中的那一朵彼岸之花,牵使着你我之间的约定,成为我心中那一股永不可灭的骨气,终究是信仰。
周日,我早上又再次爬向通往山峰那可以看得见云的巅峰,山太陡,我独自爬,本来对于爬山我有些不安的我,看到一个一个爬上顶峰的眺望,风和日丽的景象,我却眼睁睁的仰望,我还是心里紧张面部绷紧地走着,不要紧张……告诉自己,到达顶峰是我期盼很久我来实现,这只是一场比赛,但好像绝定我人生的起点。坚持与不坚持,我一次一次略过那阻挡我的石阶到了中点快我眼却往下看是自己达到了自己没有想象的高度。这一颠登比赛让我明白在走最艰难时我没有松开那跟随我的绳子,我只告诉我做认何事情有希望就不要放弃,走在路上遇见很多风景,却每一次都会动人心弦,是希望的曙光。
成长,走在路上,实际就是经历锤炼过我心灵。
走在路上,阳光是我充饥的食粮,歌声是给我心灵的营养,爱是我唯一的能量,梦想的花儿催促我开放。
每天来回往返家与学校的路途,有多少遍?每天都在重重复复环视周围熟识的楼房和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但每次上路,却仍感到新鲜————这段路就像一个魔方,简单,却蕴含着无穷的变幻。只要留意,路上有的是人间百态供人玩赏:眼神闪金的商贩、萎缩候客的搭客仔、神情肃然的行人、担菜行走的农户、骄横逼人的“宝马”、凄恻哀怨的灵车、行窃的扒手、巡逻的警察……
真与假、美与丑、生与死、善与恶在路上杂然相处。一段路,宛若一段世相的展台,让人在看清别人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我曾长久地注视一个衣衫褴褛的疯子。在雨后的斜晖里,他小心地用沙填平路上的水洼。沙土太软,过路人一再将它踩凹,疯子却如推石上山的西叙福斯(希腊神话的人物,“西叙福斯式的工作”用来比喻沉重、长久、徒劳无益的劳动),一再将它填平,满脸的执著与宁静。面对这片水洼,我一时无法分清路人与疯子谁显得更清醒明白!路上是嘈杂的,不知不觉地就身处汹涌的人流。
但很快就会悲哀地发现,这么多人,竟没有一个会伴我走完全程!他们总会在某个路口离我而去,而竟找不出任何理由挽留。这是有关人生的一种寓言。因此喧嚣的路上更能让人感到那种刻骨的孤独!孤独是一种诗化的心情。它让我透过那些繁杂流俗的街景,到路上没人察觉的美丽:墙脚恣肆的绿草,街中淡蓝的空气,楼顶如血的残阳!世界因孤独而显得明净遥远。心却变得更加从容,学会了在喧闹中静观云卷云舒、闲品花开花落。
路上不变的风景是那个失去双腿的`青年。每天,总会看到他用双手撑着小凳坐在路旁,长久地望着远处的大道,脸色苍白,眼神肃穆。谁都感受得到他对远方的渴望!我心中对他充满悲悯,但很快我发现了自己的可笑:他固然只是在狭窄的范围里循环,而我又何曾走出自己这段路的空间?路,不仅显示出人生的范围,甚至昭示着某种神秘的宿命!有时自问:这段路究竟是对自我生命的一种囿限,还是我此生此世注定的归宿?
但无论如何,我相信:或许最好的风景都在远方,但只有懂得欣赏眼前风景的人,才会拥有一个美丽而快乐的人生!
走在路上,会遇到酸甜苦辣;走在路上,会碰到风吹雨打。成长的路上,我犹如西天取经,而家人,就似我的守护者,帮助我走到“西方大雷音寺”,修成正果。
我的“西游家庭”中,有“孙悟空”老妈,“唐僧”我,“猪八戒”哥哥和“沙僧”老爸。
记得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还是刚刚学习打排球,那时,我对排球有些畏惧,连打球的动作都不会做,用手一打球,就疼得哇哇叫。有一次,我将我的球放在篮球架子下,去看排球赛,回来时发现球不见了,我急得直跺脚,这时,我看见一个高年级学生拿着一个排球,我定睛一看,那排球上还写着我的名字,我开心地跑过去要球,那个高年级的却不给我,这时快放学了,妈妈正在校门口看着我,见状,立即走了过去,问了问生气地说:“你这孩子,拿了别人的东西还不讲理,走,找你们班主任!”那个高年级学生怕了,才将球给我。
最牛的还不是这个。有一年,学校组织了高年级学生到低年级班去管午休,那些高年级学生在我们班那是趾高气扬,高高在上,还规定了中午不午睡的人,就扇三巴掌,踢五脚。我恨得咬牙切齿,对于我这种精力旺盛的人来说,午睡太可怕了,我将这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第二天就找到学校领导那儿,这组织的“以大欺小”团队才解散。
我的“孙悟空”妈妈够给力吧,我再来说说我的“猪八戒”哥哥。
我的哥哥之所以称之为“猪八戒”就是一点——能吃,我总是喜欢和哥哥比吃饭,看谁吃得快,看谁吃得多,看谁吃得干净,总是在比,这样使我这个不爱吃饭的“唐僧”也开胃了。
“沙僧”爸爸可不是徒有虚名,老爸的力气是家里最大的,上下楼去灌煤气,一整箱奶背回家,背米都是他的专利,爸爸在我看来是典型的好男人,总是听妈妈的话。连几块钱的小东西都要向妈妈请示。
最后来说说贫僧吧,贫僧从小贪玩,长大后爱交际,话多,和正版的“唐僧”一样成天嘴不停,贫僧却不是念经,而是和同学讨论书籍,电脑游戏等东西,贫僧在学习上不甘落后,但不免有些骄傲,但有了“三徒弟”的帮助,贫僧还是坚强地朝着西方走去。走在路上,有了“三徒弟”的照顾与关心,贫僧相信,一定能修成正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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