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总想着这件事150个字(令我难忘的一件事 作文150字左右)

作文我总想着这件事150个字(令我难忘的一件事 作文150字左右)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24 17:24:41
作文我总想着这件事150个字(令我难忘的一件事 作文150字左右)

作文我总想着这件事150个字【一】

啊,那美丽动人的芭比娃娃使我魂牵梦绕。想必每一位女孩儿都有陪伴自己学习,一同入眠的娃娃,它是女孩们的姐妹、心腹,它们是那么可爱。第一次看见娃娃的那一瞬间,是女孩们最为美妙的时刻。

那是一个天气晴朗的下午,因为是周末,一向工作繁忙、家中繁琐的主要攻击者:老妈,终于答应带我去街上玩一玩。于是,我和妈妈一路步行来到了台客隆,筋疲力尽的我懒散地环视周围的一家家店。突然,我的研究不自觉的落在卖玩具的精品店中。透过透明的玻璃门,我见到了一个沉鱼落雁之容的芭比娃娃。一张白净而圆形的脸宛如一个小巧的玉盘;玉盘上点缀着池水般的蓝眼睛,仿佛还透着无边的智慧;长长的睫毛向上翘着;两个新月似的眉毛显得格外迷人;一个挺挺的玉鼻似乎嗅着一丝丝新鲜的气息;一张樱桃小嘴好像要张开,从中流露出最令人神魂牵引的音喉。一双小手万分纤柔,我似乎感受到了它的热度。它盛穿一件橙黄色的公主裙,一双橙白相间的公主鞋套住了它那两只小脚,一头橙色头发被牛皮筋牢牢的拴住了。全身上下,橙黄色装扮,苗条的身段,五官清秀的漂亮脸蛋衬托出她的天真和纯洁,她的一双眸子仿佛透出了悲欢喜乐的旋律。她如一轮明月,将皎洁的月光洒在了我的心上;她像一把火,燃烧了我心中的激情,她似一位天使,将快乐赠于了我。

我不禁怦然心动,迫不及待的想拥有她,买下她,让这倾国倾城的小姑娘陪伴我学习与嬉戏,我好像看到了买下她的幕幕美好的场景。我对老妈高兴地说:“能不能买下她!”我的`手指指向那个布娃娃,妈妈坚定地说:“不行,可能有碍你的学习!”我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恳求道:“买吧!买嘛!保证我不受干扰!”“不行!”面对妈妈那一句如铁般坚硬的不容争辩的话语,我绝望了,那无情的两个字如同一把快刀,斩断了我的希望,无奈地与妈妈走进了人如水的商场内部……

那个布娃娃是我的梦,是个美妙的梦,永远达不到的一个目的梦。但我仍然挂念那个可爱的娃娃,因为,它是我的知心朋友,就是那一瞬间见面,又是那一瞬间告别的朋友。

作文我总想着这件事150个字【二】

以前喜欢阅读但很少写读后感,这次不是不想写而是看过读友们写的感觉自己更加词穷,写不出内涵。人为何而活着?有人认为是为了爱活着,有人认为是因思考而活着,也有人认为因为责任而活着,而富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年少时的富贵,因贪图享乐不能自拔,最终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一贫如洗的贫困人家,可当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又被命运开了玩笑,给母亲抓药的时候又被当壮丁抓走,苟且偷生只为一个单纯的信念——一定要活着回家,富裕时已经辜负了亲人,而这次一定不能再辜负吧。终于活着回家,看到一双儿女,虽然爹娘已经去世,女儿因病不能变成哑巴,但一家人能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可生活就是如此,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谁先到来。当一切都在自我满足的幸福之中时,有庆好好的就那么走了,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相信就这样走了,原本要***人的富贵因为对方是当初过命的兄弟而非县长的时候就这么原谅了,可他原谅不了自己。

偷偷的把有庆埋了,擦干眼泪偷偷的回家,最后家珍还是知道了,善良的女人也接受这样的事实。日子波澜不惊的继续,原本以为苦难就此结束虽然清贫但可以好好生活的时候,凤霞走了,家珍走了,二喜(女婿)走了,最后甚至连五岁的外甥苦根也走了,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情节,可最后又被富贵的开朗所感染着,赶着那头叫做“富贵”的老牛,乐呵呵的面对属于自己的生活。也许富贵觉得他不是单纯的一个人活着,而是所有人再他一个人身上活着,活着看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加美好。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如果自己是富贵或许做不到如此活着,但更庆幸不是富贵,可以为活着而更美好的努力着。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活着就是不辜负自己的所有角色,努力踏实的笑对生活,做想做的自己,好好活着。

作文我总想着这件事150个字【三】

半夜蚊子咬醒,怎么也睡不下,打开看见已经买了这本书,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看过,就当消磨时间看看。

看的时候有很多很多很多话想说,可是看完之后又感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就融汇成一个字:堵。心里堵的慌,每一段剧情,每一个时段,每一

从开

福贵要是能回到过去,见到以前的自己,一定要抽自己三个大嘴巴,一个为爹娘,一个为家珍,一个为自己!说他很惨,可是又不然,不经历过那些,那富贵或同下一代,还会是这种样子,总有一代会承受他需要承受的这些东西。

活着,故事里的人都在为活着而活着,可最后都没有真正的“活着”过,特别是家珍,一想到她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她越是善良通情达理就越让人心疼,她真的有好好活着吗,还是从有庆死的那天起,就没有真正的再“活着”了。福贵能娶到家珍,他说是上辈子当狗吠了一辈子才换来的,那最后他所有的经历,又是造了什么孽才会这样。

福贵是悲惨的但也是最走运的,余华笔下的故事现实到窒息,又真实到可怕,从第一个文字开始就再也出不来了,前面以“自己”为第一视角来讲述自己听故事,待老人开始讲故事之后,又以老人的第一视角来描述所有的故事,让人能够更直观的代入剧情,更深刻的感受故事,真的很厉害。

所以我对于这本书,只敢看一遍,不会敢再去看第二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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