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写完后,都要写上表示敬意、祝愿或勉励的话,作为书信的结尾。习惯上,它被称做祝颂语或致敬语,这是对收信人的一种礼貌。祝愿的话可因人、因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词,不要乱用。(可参见下节《常用书信用语》的“祝颂语”。
结尾的习惯写法有两种:
(1在正文写完之后,转一行空两格写“此致”,再换一行写“敬礼”。
(2不写“此致”,只是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敬礼”、“安好”、“健康”、“平安”等词。
(3也可以写“平平安安”“天天开心”等词语。
用以注明写完信的时间,写在署名之后或下边。有时写信人还加上自己的所在的地点,尤其是在旅途中写的信,更应如此。
也称“起首语”,是对收信人的称呼。
称呼要在信纸第一行顶格写起,后加“:”,冒号后不再写字。称呼和署名要对应,明确自己和收信人的关系。(具体可参见第四编《应酬称谓》称呼可用姓名、称谓,还可加修饰语或直接用修饰语作称呼。这里简要说明几条细则:
(1给长辈的信。若是近亲,就只写称谓,不写名字,如“爸”、“妈”、“哥”、“嫂”等;亲戚关系的,就写关系的称谓,如“姨妈”、“姑妈”等。对非近亲的长辈,可在称谓前加名或姓,如“赵阿姨”、“黄叔叔”等。
(2给平辈的信。夫妻或恋爱关系,可直接用对方名字,爱称加修饰语或直接用修饰语,如“丽”、“敏华”、“亲爱的”等;同学、同乡、同事、朋友的信,可直接用名字、昵称或加上“同学”、“同志”,如“瑞生”、“老纪”、“小邹”、“三毛”等。
(3给晚辈的信。一般直接写名字,如“乐毅”、“君平”、“阿明”等;也可在名字后加上辈分称谓,如“李花侄女”等;亦可直接用称谓作称呼,如“孙女”、“儿子”等。
(4给师长的信,通常只写其姓或其名,再加“老师”二字,如“段老师”、“周师傅”、“宏海老师”等。对于十分熟悉的师长,也可单称“老师”、 “师傅”。假如连名带姓,在信首直称“孙松平老师”、“王达夫师傅”,就显得不大自然且欠恭敬。对于学有专长、德高望重的师长,往往在姓后加一“老”字,以示尊重,如“戴老”、“周老”,亦可在姓名后加“先生”二字。为郑重起见,也有以职务相称的,如“董教授”、“陈大夫”、“佟工程师”等。
(5给一个单位或几个人的信,又不指定姓名的,可写“同志们”、“诸位先生”、“XX等同志”等。给机关团体的信,可直接写机关团体名称。如 “XX委员会”、“XX公司”。致机关团体***的信,可直接用姓名,加上“同志”、“先生”或职务作称呼,亦可直接在机关团体称呼之后加上“领导同志”、“负责同志”、“总经理”、“厂长”等。
如果信是同时写给两个人的,两个称呼应上下并排在一起,也可一前一后,尊长者在前。
上述五种场合,有时还可按特殊对象,视情况加上“尊敬的”、“敬爱的”、“亲爱的”等形容词,以表示敬重或亲密之情。当然,这要用得适宜,如对好友称“尊敬的”,反而显得见外,对无特殊关系的年轻女性贸然称呼“亲爱的”,那就有失检点了。
时下,我们经常可以在路上听到龌龊之言,堂而皇之地“污染”着我们的文明天空。闯红灯,随地吐痰,乱扔乱画。这些行为也屡见不鲜,对此,我很是厌烦。
文明,何为文明,我国悠悠五千年华夏文明历史,告诉我们:遵守道德是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义务,维护我们的社会,维护我们的文明,需要我们唾弃这不堪入目的一幕幕。文明是社会发展的标志,成熟的结晶,而人又是文明的创造者。我们在义务让这个社会更加强盛,所以就必需告别陋习。有人说:我不扔,别人还扔,我只是“随大流”。可你为何不去责备他们给予纠正呢?我要说:维护文明,人人有责。不管是谁破坏了我们的`社会文明,我们都要惩罚他(她。1988年上海甲肝的爆发和今年惨绝人寰的非典型肺炎,都告诉着我们,必需要告别陋习。否则,迎接人们的将是更大的灾难!
在这里,我真诚地呼吁:告别陋习,倡导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克服不良习惯,不文明行为,全民行动,还我们一个文明,祥和的美好的天空
例如:有一位老师在教一个学生,但是那个学生却执意要以自己的想法去写,不愿意受教。有一天,老师实在是觉得那个学生太过份,便找他谈一谈。但那个学生却不耐烦的说:“我想做什么,你用不着管我。”如果是以老师的角度来看,就会觉得这个学生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另外还有一个例子,有一群年轻人去河边烤肉,烤完后乱丢垃圾并不收拾。旁边的人提醒他们要把垃圾整理好后带回家,其中有一位年轻人说:“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有可能因为自己的随便,造成别人的困扰,就等于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因此我们要将心比心。
所以,不是“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我们是生活在法治、道德规范的社会,我们的种种行为都不能逾越规范。
这就又碰到上文提到的写话问题。言是话,写成书面形式,成为文,于是可以行远。这样说,作文不过是把语音变为字形,其为必要,或说优点是可以行远,即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个优点分量很重,因为,如果没有这个优点,文化就几乎会断种,或至少是停滞,人类的文明自然就难以滋生光大。但是不是作文的价值就止于此呢?应该说不止于此。有文化的成年人都听过大量的话,读过相当数量的单篇文章和整本著作,如果两者的内容像物一样,都可以集成堆堆,然后察看,比较,就会发现,话的一堆和文的一堆,且不管量,在质的方面原来有相当大的分别:话轻文重,话粗文精,话低文高,等等。总之,文所传的不只是话,而远远超过话。
这超过的情况有多方面,这里说说主要的。
一是精确。又可以分作三个方面。(1)简练。同一种意思,同一个人,用话表达,常常会不经意,因而难免冗赘、拖沓、重复;写成书面,总要经过思考斟酌,因而会简练得多。(2)有条理。说话,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没想到,说了话不算了,他。中午下班,剩两车没卸,还。忘说了,那是上午布置让下午讨论的。重九登高总算大家团圆了;中秋赏月大哥出差,没参加。写成书面,多少要用一些组织的功夫,就不会出现这样颠三倒四的情况。(3)确切。同一种意思,用以表达的词句可以很不同。不同的词句,有价值相等的可能性,但不多;经常是有高下之别。譬如由高到低可以排成如下的行列:恰如其分,大致明白,意思模糊,似是而非,大错特错等。同一个人,用话说,常常脱口而出,所用词句未必是恰如其分的;用笔写,选词造句总要费些心思,甚至还要修改,达到恰如其分的'机会就大多了。
二是深远。深远的对面是浅近。话,从理论方面说自然也可以不浅近而深远,但实际上,与文相比,总是偏于浅近。因为习惯如此,所以无妨说,想表达深远的内容,我们要用文,不宜于用话。这所谓深远的内容,可以包括种种方面,这里作为举例,只谈两个方面。(1)难明之理。最典型的是哲理,如下面两处(为了简明,举文言。下同):
a.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a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第一章)
b.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庄子齐物论》)
像这样深微的内容,用文表达,词语典重而意义精辟;用话表达,即使非绝不可能,总是很难的。(2)难表之情。最典型的是诗词,如下面两处:
a.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商隐《锦瑟》)
b.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年华谁与度?月台花榭,琐窗朱户,惟有春知处。碧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困愁深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贺铸《青世案》)
像这样的幽渺之情,不用文而用话,总是很难表达的。
三是优美。话可以说得美。《论语》推重宰我、子贡的口才,说:言语,宰我、子贡。可惜没有举例。《左传》、《国语》等史书里还保存不少所谓辞令;远远之后,像《红楼梦》里凤姐的巧言也是好例。不过比起书面的花样,那就显得寒俭多了。书面的花样,文言里尤其多。最突出的是韵文,由《诗经》开始,之后的乐府、唐诗、宋词、元曲等都是。还有我国特有的骈文,四六对句,如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苏轼的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都是大家熟悉而百读不厌的名句。散文写得美的也很多,写景的如《水经注》和柳宗元的游记,言情的如晋人杂帖和苏东坡的小简,都值得反复读,仔细吟味。五四文学革命之后,白话作品,写得美的也很有一些,如鲁迅的百草园,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等都是。这种种优美的精神财富是文创造的,用话,恐怕很难,而且由于不成文法的分工,如果话一定要越俎代庖,我们听着也许会感到过于造作吧?
由此可见,文是话的书面形式,却又超过话的书面形式;它有大本领,有大成就。由利用它的人这方面说,它是表情达意的更好的工具,学会使用它就会有大成就,才能有大成就。这样,人生上寿不及百年,柴米油盐,杂事无数,还要不惮烦而用力作文,其原因就是非常明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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