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爱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但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对比的角色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美好,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很细腻,多数通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当他得知自己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但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己的仇人。忠于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己的内心。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我看的很慢,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1866年,在大海的.不同地方,一些船只发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怪物,它身长数百米,偶尔浮出水面。在不少船只受到这怪物攻击而沉没之后,美国政府派出护卫舰“林肯号”前去跟踪追捕。
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参加,这个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教授,曾经撰文探讨过这海洋怪物,认为是一头巨大的独角鲸。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这部小说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这部小说。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这部小说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本篇小说是简·奥斯汀在英国的巅峰时期写的,她写的这篇小说,趣味不失,却又讽刺了乡村人的势力、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扭曲看法。她用自己与众不同的文笔,表述了两种不幸与幸运的婚姻。
小说围绕着柏纳特太太如何让把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故事。其中以二女儿的婚事为主线。男主人公达西富有、高贵、但却十分高傲;二女儿伊丽莎白年轻、任性且聪明活泼,对达西心存偏见。爱情在两人之间忽隐忽现,步履维艰,但最终还是打破了这种傲慢与偏见。小说在两人幸福美满的婚姻中落下帷幕。柏纳特先生的五个女儿很好的表现了当时乡村社会的女性:大女儿简温文尔雅,心地善良;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有主见,对事物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三女儿玛丽相貌不突出,但知识渊博,品行端正;排行第四的凯蒂和小女儿莉迪亚,个性浮夸,整天不务正业,只顾贪享玩乐,不知天高地厚,莉迪亚因为单纯愚蠢,被一点利诱就骗上钩。
奥斯丁认为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伊丽莎白的闺蜜夏绿蒂的婚姻,她因为总是担心自己的空世不好,怕自己老了都嫁不掉,所以嫁给了一个没有教养、行为粗鲁,但比较在钱的男人,夏绿蒂为了过上较好的生活,不惜每天夜晚无耐地忍受这个满身恶习的人。还有一种是莉迪亚的婚姻,她因为年纪轻轻而愚昧无知,只因为一个男人外表俊美而内心虚伪,深深地迷恋上了他,最后酿成无法收拾的后果,结婚后,当知道丈夫整天沉迷于赌博,充当无业游民,心里一定满是后悔与无耐。
这本著作距离我们已经有二百年左右的历史,但在作者珍奥斯汀的笔下,我们能够感觉到,虽然它的资料是那麼的平凡,但让我们有种身在其境的感觉,同时有种非要一次把整本书看完的***。
有人认为,文学作品严格来说是不能翻译的,正因这些文字组成的完美,一旦经过他人的更改,所有原创性的精华必定只剩轮廓,其实各国文化天生差异的可爱之处亦正式在此,正因要人人精通各国文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翻译」於是成了文化中的文化,它使得文学本身除了土壤性,更具备了共通性,甚至突破时空的隔阂,拉近历史与地理的先天距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更加亲密,而「傲慢与偏见」正是透过翻译才能让我们得以阅读这样的一本的好书。
傲慢与偏见第一章怎么写读书笔记?
主要从全文的核心句入手吧,就是那个全天下有财产的单身汉都应该有个漂亮的太太类似的话,这是奥斯汀所有小说反复强调的,其次主要是班纳特夫妇的对话有趣传神,很好地凸显出人物特点,基本上我对第一章印象比较深的就这两点,该怎样给《傲慢与偏见》一个更为贴切的书评。
有些书可以称为经典,是因为她能穿透人性,对今天的社会也有强烈的影响和价值意义。
《傲慢与偏见》里面,更多展现出如今爱情的模样,是喜欢坐在宝马里哭,还是坐在自行车后面笑,这始终是个问题。
嫁给爱情和梦想这很美丽,嫁给现实和生活这也很不错。
只是到底要如何选择,你取决于你,嫁给一个人一定不是因为他具备什么,他有什么,而是你跟他你觉得你未来有可能获得什么。
爱情的模样有很多种,到底哪一种该是爱情的模样,只有你自己能给出完美的答案。
我想这本书最大的意义就是能指导现代的爱情。
择其所爱,爱其所择,前四个字是前半生,后四个字,便是余下的岁月了。
愿爱情里少些偏见,多些美好。
第一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女性的优秀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
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著的特点和优点。《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从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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